赵月枝:国家、市场与社会

作者:赵月枝发布日期:2008-09-25

「赵月枝:国家、市场与社会」正文

[摘要]本文围绕权力这一传播研究的核心问题,梳理当代中国传播研究所面对的美国实证研究和传统马克思主义双重理论遗,并检视研究中一系列不可避免的理论假设、前提性概念和二元对立关系。在此基础上,本文通过对一些具体问题的阐述,力图确立中国传播研究的世界历史和当代国内外社会权力关系坐标。本文认,分析全球化语境中的中国传播与权力关系需要构建一个综合的理论框架。除了全球视角和历史意识之外,这还涉及以下方面的突破:第一,避免媒体中心论和传播本质化,避免把一些重要的分析范畴脸谱化、去历史化和庸俗化。第二,超越「市场对国家」、「国家对社会」等习以常的简单二元逻辑,把国家与市场之间、国家与各种社会力量之间、市场与不同社会阶层之间在传播领域的杂构建和动态链接关系作分析的重心。第三,克服有关「公共领域」理论中的理性主义和认知主义偏向,在认识论和方法论层面同时从传播政治经济学和文化研究中汲取学术资源。第四,在价值层面,超越对「国家专制」和「资本主义剥削」的条件反射式的人文主义负面批评,分析国家与市场的不同赋权和社会压制本质及相关表现形式,并考量它们在特定的社会结构中在满足不同社会成员的文化传播需求方面的具体功效。

[关键词]市场 国家 社会 权力 阶级 公共领域

如果说社会文化发展形式和不同社会力量之间的传播关系是传播研究的主旨,那么,社会权力关系就是传播研究不可避免的核心问题。而要把握这个问题,就有必要梳理当代中国传播研究面对的双重理论遗产:美国实证研究和传统马克思主义。

20世纪80年代初,随著中国的对外开放,美国主流传播理论被引入中国。「传者」 、「受者」、「信息」、「渠道」、「反馈」这些概念使厌恶了「工具论」和「阶级斗争」话语的中国学者耳目一新。可以说,美国主流传播理论在中国之所以有吸引力,部分是因为权力概念在该理论表述中的缺席及其「媒体中心论」(Downing, 1996: xiii)和「传播本质主义」(Mosco, 1996)倾向。作为一门「冷战社会科学」(Schiller, 1996: 104),美国实证传播研究以「自由多元主义」(liberal-pluralist)意识形态「共识」为前提和假定来建构「宏大理论」和「抽象实证主义」(Mills, 1959;另见Gitlin, 1978; Hall, 1982)。它不但有很强的科学主义色彩,而且往往在分析传播现象与过程中忽视权力问题和淡化社会历史背景(McChesney, 2000)。而这在某种程度上正好符合「文革」后的中国学者希望纠正学术研究过于政治化的趋势,迎合了他们希望建立学术相对独立性的要求。

出于不同的理论与历史渊源,传统马克思主义中僵化的「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理论框架以及相关的「工具论」则把权力概念单面化和庸俗化。更重要的是,在突出「经济」与「国家」的同时,这一传统很少给处于二者之间的「社会」留以余地。这一理论付诸实践的一个严重后果,就是国家社会主义体制对社会活力的压制(Burawoy, 2003)。在学术领域,这一传统的表征之一,就是新闻传播理论对「工具论」的单方面强调和对社会传播以及媒体与社会的互动关系的忽略。然而,社会的弹性与活力正是资本主义得以长久维持并不断超越自己的一个关键因素。与此相反,对社会的压制和社会的脆弱正是导致苏联与东欧社会主义崩溃的一个致命弱点(Burawoy, 2003)。

与以上两个传统相反,在西方马克思主义理论框架下发展起来的批判传播研究不但一直注重权力问题,而且将它置于广阔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文化发展历程中来审视。最显著的是,这一传统一开始就将传播研究理所当然地视为一种跨学科的综合性学术行为,呼吁传播理论与社会理论的结合。比如,早在1978年,英国传播政治经济学家戈尔丁(Peter Golding)和默多克(Graham Murdoch)就呼吁传播学者致力于发展一个整体性的理论框架,要求它「不但能够将大众传播过程的诸多层面彼此相互关联起来,而且将它们和社会结构与社会过程的核心层面关联起来」(1978:353)。

今天,传播在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中的地位更为突出。从事传播研究意味着「就社会文化发展本身的形式与决定因素来立论」(D. Schiller, 1996)。因此,戈尔丁和默多克的呼吁显得更有现实意义了。正如这两位学者所指出,这样的理论框架要关注如下三个问题。第一,关注传播系统控制权的不平等分配和更大背景下的财富与权力分配的不平等模式之间的关系,特别是「大众传媒和社会分层的轴心―阶级结构」的关系(Golding & Murdock,1978: 353)。第二,关注现有社会结构和社会不平等是如何被呈现为自然和不可避免并进而被合法化的过程。第三,彰显抗争。正如这两位学者所言:「收编和合法化的过程并非总是一帆风顺。相反地,沟壑与矛盾存在于预想与现实、承诺与兑现之间。在这些裂口和缝隙中,流动著批评的洪流和抗争运动」(1978:353)。

以上文所提及的「权力」和「社会」范畴以及戈尔丁和默多克有关构建整体性理论框架的三个出发点为切入点,本文旨在讨论中国传播研究中一些不可避免的理论假设、前提性概念和二元对立关系,这包括国家、市场、自由民主,公共领域、阶级、意识形态等,从而加深对传播作为重要的社会控制与抗争场域的认识。同时,本文通过对中国传播中一些具体问题的阐述,力图确立中国传播研究的世界历史和当代国内外社会权力关系坐标。本文的目的是,在增进不同理论框架间的对话和学术多元化的同时,促进传播学者对传播理论与方法及其社会性和规范性的反思,并在此过程中深化对传播作为权力的核心矢量和重要社会抗争场域在中国社会转型中的角色的认识,为全球化语境下的中国传播理论建设抛砖引玉。

国家、市场、社会体验和中国挥之不去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遗产

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以来,「自由主义」与「新左派」的论争在中国思想界十分激烈。[3]在中国社会转型的问题上,流行的「自由主义」的「宏大叙事」认为:大众启蒙和抵抗政治威权是首要的任务,市场是自由和解放的源泉,自由民主是最好的制度选择。而中国的问题是,「真正」的市场逻辑被国家权力歪曲了用学者朱学勤(1998)的话,就是权力这只「看得见的脚」踩住了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部分由于新闻传播学术领域的政治敏感性,这一「宏大叙事」在国内新闻传播研究中的演绎受到了限制。面对思想界的争论,传播学领域可谓「波澜不惊」。但是,如我在别处已阐明,自由主义意识形态不但对海外中国传播研究影响深远,而且或明或暗影响著国内学者有关媒体的市场化、全球化与民主化的认识(Zhao, 1998;赵月枝,2005)。在今天,国内大学课堂里新闻传播学的研究生中有不少人熟知作为自由主义新闻理论和冷战思维经典文献的《报刊的四种理论》(Siebert等,1956/1963),却从未听说过英国马克思主义传播理论家、著名文化研究学者威廉斯(Raymond Williams, 1969)提出的传播的威权制、家长制、商业主义和民主制四种模式。的确,自由主义宏大叙事不但吸引人,而且其普世的解放性宣称更易被肯定(李金铨,2004)。

跟所有的迷思一样,以上自由主义「宏大叙事」和「脚」与「手」的比喻包涵著部分历史和现实的真实性。在中国新闻传播领域,政治控制不但没有被放宽,反而被强化这一事实也更增强了这一话语的政治挑战性和现实意义。但是,作为一种社会理论,流行的自由主义意识形态不仅隐含了简单的线性历史逻辑和机械二元对立的框架性错误,而且隐含了企望把西方资本主义发展史的迷思内化为后发国家现实的历史性误解。这一理论框架可能限制我们对当代中国社会转型过程中权力运作的杂性和自由与解放的社会历史性的理解。

在自由主义的消极自由话语里,国家往往与权力的负面,也即其压制性相关,而市场使人联想到解放。然而,一个民主的国家是民众改变社会和建立公正的社会秩序的主要途径(Curran, 2002; Garham, 1997)。同时,作为权力的不同矢量,市场与国家相互构建,它们彼此并不隔膜和相互排斥。一方面,国家可以通过引入市场关系重构自己;作为同一枚硬币的另一面,市场不可能脱离国家权力孤立存在,它是政府和政治的物(Beeson & Robison, 2000)。虽然这不符合市场乌托邦主义关于「自我调节」的市场的迷思,但是,这却是制度政治经济学的常识,也是市场经济在世界范围内发展与确立的历史事实。

作为权力的不同矢量,国家和市场力量都有既能限制也能赋于社会表达的双重功效 (Curran, 2002)。这两个力量有其对抗的可能,也有其相互迭加从而形成合力的可能。比如,国家为了维护官僚集团的自身利益或者迎合国内外资本利益和促进出口,可能会限制下层劳工和农民的话语权力,以保持「社会稳定」 或者是降低工资、提高本国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与此同时,在商业逻辑的驱动下,传媒可能因下层劳工与农民这两个社会阶层不是广告商的目标受众而忽略他们的话语表达和社会传播需求。这样一来,媒体的政治控制就可能与媒体的「市场逻辑」形成结构上的合力,同时压制这两个社会群体的话语权力。同样,政治控制和集团化经营这样的经济模式也可以在权力的集中方面相得益彰(Zhao, 2000; Lee, He, Huang, 2006)。传播研究需要进行具体分析的是,在特定政治经济条件下国家和市场的相互构建情况以及最终形成的传播体系在什么情形下,如何赋予或者限制不同社会力量的传播权力,并对社会的权力结构和社会文化发展模式生何种影响。

同时,理解不同社会历史主体在特定社会形态中对解放性或压迫性权力的不同体验十分重要。在中国官方语境里,上半个世纪为民族独立和铲除社会极端不平所进行的社会革命被称为「解放」。1949年成了「解放前」和「解放后」的分界线。虽然革命是血腥的,而且在「革命」名义下往往出现践踏人性的暴力与压迫,但是,我们不必否定「革命」在一些特定社会群体所引发的解放性体验来理解改革时代「二次革命」给另一些社会群体所带来的新的自由与解放。同样,我们不能忽视,正是一些「强有力的社会和政治限制」,使改革时代新的自由与解放成为可能。更重要的是,这些限制与压制可能随著市场逻辑的不平衡发展和社会突的加剧而强化(Madsen, 2000)。例如,对边缘化群体日趋强化的监控,为了防范罪犯而不断强化的保安系统,正是这样一些日益强化的压制性机制。当然,市场与国家压制与社会排斥的形式与强度有别(Schudson, 2000),而对一种压制力量的批评也并不自然意味著对另一种压制力量的容忍。批评改革不一定为极权「招魂」;指出市场逻辑的局限性不一定认同国家舆论控制。

最为关键的是,自由和压制体验的历史性和社会性意味著我们不能抽象地谈论这些问题。正如伊戈尔顿(Eagleton, 1991: 15)所言,「成功的意识形态必须不只是自上而下强加的幻想。不管它有多少不协调的成分,这种意识形态必须有使认识主体获得一个足够真实的、可认知的、以至于他们不会简单地将其摒弃的社会现实图景」。中国革命和社会主义意识形态遗产对一部分激进知识分子和下层民众的吸引力恰恰在于这种意识形态的部分历史真实性和他们对社会现实的认知与对自由与解放的具体的、社会的和历史的体验。尽管一些右翼知识分子对下层民众中对计划经济时代的怀恋情绪不以为然,甚至把它当作「极权主义情结」来嘲讽、奚落、进而妖魔化,从而使自己的话语体系在社会话语霸权的争斗中上风,但是这些意识形态努力并不能淹没和压制改革中出现的「弱势群体」对于社会正义的追求和对基本社会保障的渴望。正因为他们发现自己在改革过程中被相对褫夺,他们才意识到,被抛弃的社会主义理想在他们争取社会正义的过程中具有新的意义。那种要么盲从市场乌托邦主义、要么就是为「极权」招魂的二元逻辑其实是在自由多元名义下通过污名化对立观点来建立新的意识形态霸权的一种话语策略。

历史的必然和现实的政权合法性使中国共产党领导层中的主导势力在推进市场改革的过程中无法彻底放弃其反资和反帝的立国根基与社会主义意识形态遗。因此,中国的政治文化出现了奇特的悖论现象:一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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