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建高:当代中日韩知识创新比较――以专利产出为中心」正文
[摘要]在知识经济、信息化浪潮席卷全球的时代,知识成为决定国家竞争力的基本因素。在中国、日本和韩国这三个东亚邻国,知识水平存在较大差距。中国在最近几年发展迅速,日本在国内和国际专利申请数量为代表的知识创新上遥遥领先,而韩国在大学入学率为代表的知识普及率上最高。从以知识产业化为主要目的,包括发明、外观设计、新型实用等专利数量看,日本比中韩两国具有较大优势。中国在经费、人员投入方面增长较快而专利产出尚不如人意,显示投入与产出比例不够合理,效率较低。因此提高研发的投入产出效率乃中国提高知识创新能力的当务之急。
[关键词]知识经济;R&D;专利;创新
一、知识经济时代
按照产业划分的人类历史,一般经历了原始社会、农业社会和工业社会。1960年代开始,先进工业国出现了因高技术产业快速发展导致交通运输、金融、贸易等第三产业快速增长,国民经济中工业比重下降的重要转变,知识经济开始萌芽并迅速成长。用“知识经济”一词概括人类继农业经济和工业经济之后出现的新的社会经济形态,萌芽于1960年代,到1980年代浮出水面,1990年代成为热门话题。[①]经济学家研究发现,1960~1980年代发达国家的经济增长中,50~87%来自全要素生产率(TEP)的贡献(知识和技术进步的贡献),而来自资本的贡献只有17~27%。农业经济中,自然资源具有决定性作用,土地、气候和劳动力规定了农作物的生产水平;工业经济中,科学技术重要性增加,但是作为工业基干的制造业同样依赖自然资源如矿产、港口的基础性作用。而在知识经济中,像程序设计等“软”的产业、商标之类无形资产的重要性日益增加,知识成为最重要的资源。1998年联合国科技促进发展委员会发表《知识社会――信息技术促进可持续发展》报告,2000年八国首脑会议通过《全球信息社会宪章》。对于先进国工业化完成后出现的社会变迁,有许多不同词语表达如“后现代”、“后工业化”、“第二次现代化”或“信息社会”、“知识社会”等等,它们共同的一点是都认为知识是社会变迁的主导力量。在全球化的当代,发展程度千差万别的世界各国,无不感受到知识经济的巨大影响力,创新成为知识时代的核心话题。
为了在国际竞争中不落后,各国纷纷研究对策,东亚各国也不例外。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党和国家领导一直重视科技事业。邓小平提出“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江泽民反复强调创新的重要性,1990年代中国政府确立了科教兴国战略,目前正在致力于建设创新型国家。日本鉴于1990年代在发展信息产业的竞争中落后于美国的教训,认为美国的经验在于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因此提出了“知财立国”的战略,希望通过战略性地创造、保护和利用知识,能在经济、技术上赶超美、欧,摆脱中、韩的追赶,提高国际竞争力。2002年2月小泉首相的施政演说中向国内外宣布“把研究及创造活动的成果作为知识财产进行战略性地保护、活用,增强我国产业的国际竞争力作为国家目标”。日本政府此后雷厉风行地积极推进这项工作。3月设立了“知识产权战略会议”, 7月拿出了《知识产权战略大纲》, 11月第155届国会上通过了《知识产权基本法》。2003年3月成立了以首相为本部长的“知识产权战略本部”,7月8日确定了“关于推进知识财产的创造、保护及活用的计划”。[②]韩国历届政府都非常重视教育和科技工作,把科教兴国作为基本国策。先后提出“贸易立国”、“科技立国”建设“头脑强国”等口号,科技带动产业取得了飞跃性的进步。
本文围绕专利产出对同处东亚的中国、日本、韩国这三个国家的知识创新状态作一简要的比较研究。
二、中日韩知识创新比较
中国、日本和韩国同处东亚而且相互比邻,属于当代世界的三个层次的国家。工业化日本最早完成,韩国也已经实现,中国正在进行中。知识经济发展上,三国之间层次也是十分明显的。
知识普及是知识创新的基础。没有一定比例的受过较好教育训练的人民,难以产生较高的知识创新。在知识普及上,中、日、韩差距显著。根据2002~2004年最近年的数据,三国三国中学普及率分别是70,102,91;大学普及率分别是15、52、89。[③]普及率是指在校学生数与就学适龄者的比例。中学普及率日本最高,韩国其次,中国第三。大学普及率则是韩国最高,并且达到了世界最高水平。面积、人口跟我国浙江省近似的韩国有大学(本科、专科)300余所。报业发展程度也是反映知识普及水平的重要指标。每千人日报(每周刊发4日及以上)发行数量,中国(大陆)88(2001年)、韩国393(1995年)、日本654(2002年)。[④]三国间差距显著。
在知识创新上,三国间照样差距甚大。知识创新水平可以从下列几个方面衡量。例如当年发表的科研论文数量、新版著作种类、获得诺贝尔奖的人数等等。鉴于人类生活的基础也是主要内容是经济即物质财富的生产、交换和消费。知识创新与经济进步最直接的联系体现在专利申请数量和质量上。
(1)现状比较
先从国内专利申请数量考察。在中国现代化战略研究课题组和中国科学院中国现代化研究中心设置的对于知识社会(它们称之为“第二次现代化”)发展程度的评价模型中,知识创新指标3个:国民生产总值中用于研究和发展的经费比重(R&D/GNP)、从事研究和开发的科学家工程师全时当量/万人(或万劳动力);居民申请国内专利数/百万人。最新结果显示如下表(指数是以国际最高水平为120,用以测定国际间差异程度的数据)。
表1.显示,在投入研究与发展事业的经费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上,三国中日本最高。中国是1.3%,只及韩国的一半。韩国与日本比较接近,大约是日本的84%。
万人全时当量的从事研发工作的科学家、工程师数量,中国为7人,韩国有32人,日本则为53人。从知识创新投入人员占人口比例上看,中国约相当于韩国的22%,日本的13%。
专利产出是反映知识创新能力的根本指标。2002年平均每百万居民申请的国内专利数,中国只有32件,而韩国为1614件,日本更高达2916件。按照人口比例计算的专利产出数,中国只相当于韩国的1.98%,相当于日本的1.10%。同时,韩国与日本也有较大差距,韩国相当于日本的55.29%,一半强。在知识创新的关键指标专利申请数量上,日本在东亚三国中遥遥领先,比第二位的韩国高出许多。
与日、韩相比,中国在研究开发上投入的经费、人员比例太少。这当然首先跟三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差异密切相关。正如恩格尔系数反映人们生活水平一样,当收入较低时能够用于生活必需品以外的消费在总消费中的比例自然较低。2004年人均GNP,中日韩分别是1500、37050和14000美元。中国人员投入较少,也是首先受制于产业结构。总劳力中农业劳动力比重,中日韩分别是44%、5%、9%。中国投入的研发经费比例约为韩国的一半,而人员投入比例不到韩国的四分之一,表明中国科学家和工程师人均占用的经费比例高于韩国。而专利产出上,中国只是韩国和日本的零头。科研队伍人数较大而知识创新能力弱。换句话说,中国在研发上投入产出效率很低。
再从国际专利申请数量比较。鉴于各国专利法对于专利申请的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的认识不尽一致,一件申请在A国不被授予专利而在B国可能被授予专利,有时单纯比较各国的国内专利申请数量、授权数量,意义有限。因此以国外专利申请数量来衡量、比较知识创新程度,可能会更加客观些。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2006年2月3日公布的资料称,2005年世界各国通过《专利合作条约》(PCT)向海外各国申请的专利共134073件,申请数量前三名分别是美国(45111件)、日本(25145件)和德国(15870件),其后依次为法国、英国、韩国、荷兰、瑞士、瑞典、中国。在国际专利总数中,美国占33.6%,独占鳌头;东亚中、日、韩三国合计占24.1%。其中三国之间差距也不小,国际专利中国为2452项,韩国为4747项。韩国的专利数量为日本的18.89%;中国的专利数量是韩国的51.65%,是日本的9.75%。差距悬殊。
除了通过PCT向诸外国申请专利数量之外,在专利大国美国申请的专利数也同样体现一国知识创新程度。根据美国专利与商标局2004年的统计资料,当年在美国申请专利数按照从多到少排序依次是日本46267件、中国台湾地区13129件、德国11904件、韩国9730件。[⑥]跟人口规模结合起来考虑的话,台湾、韩国申请的专利数令人惊异。
三从申请专利的结构看。各国专利法一般都把专利分成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在这三种专利中,发明专利的知识创新程度最高,它可以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发明专利的申请状况较好地体现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知识创新水平。发达国家发明专利申请在总量中所占的比重都超过80%。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这三种专利在专利总数中的比重,2002年日本为84.88/1.67/13.46;美国为88.10/2.18/9.72;德国为90.96/0.47/8.57,而中国是19.37/44.84/35.79。[⑦]2002年在中国受理专利205544件,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所占比重最大,发明专利只占总量的19.37%,说明真正创新的知识及其产品并不多。
(2)历史比较
从专利发展的历史看。看到一点立即推论整体,这种思维方式如印度寓言中盲人摸象固然不足道;单单从一个截面分析、比较研究对象,虽然能够说明不少问题,还是难以让人认识整体。回溯既往既能够使我们加深对现状的认识和理解,一定程度上又可以预知未来。
从R&D/GNP看,日本在1970年代初就达到了2.0%,近年达到3.0%以上,比重提高50%多。韩国在1970年代初只有0.3%,在1990年代初达到2.1%,赶上日本20年前或者10年前的水平%。中国起步较晚,现在尚未达到日本1970年代初的水平,大约与1980年代中期韩国的投入比例相当。
从每百万人口中研究开发的科学家工程师数量看,日本始终比中韩两国多得多。从1970年代初的33人增加到近年的53人。韩国增长很快,1970年代初只有2人,近年达到了32人,赶上1970年代初的日本水平。
每百万居民国内专利申请数量。日本在1970年代初为1254件,到1990年代初增加到3051件,20年左右增长了143.30%。至今维持着3千件上下。韩国的专利申请量增长最快。从1970年代的57件到近年的1614件,增长呈现加速度态势。1980年代初比1970年代初增加了1.33多倍,1990年代初又比1980年代初增长了4.51倍,2002年专利申请数是1980年代初的12.14倍。
中国很长时期内实行计划经济,许多领域与多数国家没有可比性。因此缺少1970年代和1980年代初期关于研究开发的经费、人员投入和专利产出的统计数据。1985年开始正式实施专利制度,伴随国家的逐步开放和经济的快速发展,对科技的投入逐步加大,专利产出也高速增长。按照一定人口数量为基数计算的比重,中国无论是研究开发投入还是专利产出方面,都很低,比起日本和韩国差距甚远。但由于国民总数多,因此在知识创新上的绝对数字不小,增长也很快。从专利产出总数看,2001年在同时保护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27个国家中,中国专利申请量排在日本、德国之后,位居第三。2002年中国专利申请受理量达到205544件,比正式引入专利制度的1985年增长近126倍。
中国专利申请的结构也在变化。外观设计专利所占的比重从1993年的12.81%增加到2002年的35.79%;实用新型专利所占的比重从1993年的69.39%减少到2002年的48.84%;而发明专利所占的比重则是先降后升,1993年为17.80%,1998年为14.26%,而2002年又上升到19.37%。[⑨]2003年,发明专利申请数量首次接近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国内发明专利申请量首次超过国外申请,职务申请也首次超过非职务申请。中国申请国际专利也有较快增长。1990 年代初期每年仅有几十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