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久高:农村宗教和民间信仰盛行与村级党组织建设探析

作者:王久高发布日期:2014-09-24

「王久高:农村宗教和民间信仰盛行与村级党组织建设探析」正文

 

摘要:农村宗教与民间信仰呈现盛行之势,这是由历史根源、经济根源、社会根源以及村级组织不作为等多方面原因造成的。宗教、民间信仰盛行使得村级党组织开展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的困难加大,助长了农村宗族家族势力的发展,直接损害了党组织的形象和权威。必须正确认识宗教和民间信仰及其发展趋势,以疏导为主,抛弃监管思想,加强与广大信徒的沟通;加强宗教事务的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宗教和民间信仰组织的各项管理制度大力提高乡镇村级党组织引导、驾驭宗教组织、民族组织和民间组织的执政能力;加强村级党组织自身建设,强党员干部自律要求;努力促进农村经济文化社会发展,加快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文化场所。

关键词:农村宗教;民间信仰;村级党组织

 

一、农村宗教与民间信仰盛行概况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社会的经济文化建设发生了巨大变化,取得了可喜的成就,但与此同时,信教的群体逐年增多,热衷于民间信仰的人数也日益增大。据官方不完全统计,中国现有各种宗教信徒一亿多人,宗教活动场所8. 5万余处,宗教教职人员约30万人,宗教团体 3000多个[1]。民间估计数字远远大于这些数字。在这些教徒中,农村人口占大部分。以基督教为例,据民间估计,中国的基督教徒总数不少于三千万,而农村基督教徒约占总数的80%左右,全国多数县市都能看到[2]。H县辖20个乡镇,人口 69万,现有佛教、道教、基督教和伊斯兰教四大宗教。全县开放合法的佛教寺庙26座,基督教教堂两座,基督教聚会点两处,成立了道教协会和佛教协会。据该县官方不完全统计,全县各类宗教教职人员 271人,信教群众约 48500人。G镇辖 1个居委会、10个行政村,人口 26762人。G镇最大合法佛教寺庙是沙桥寺,寺庙资产超过三百万元。除了合法的寺庙之外,H县20个乡镇共有非法寺庙67座,其中有60座是近10年内建立的。从分布上看,非法寺庙最多的乡镇有 11座,最少的有 1座,最多一村有3座寺庙。从寺庙规模来看,占地面积最多的有10亩,最少的只有75,房屋间数最多的有30间,最少的只有1间。在67座寺庙中,有僧人主持佛事活动的有 33座,有大殿的 38座。从年均收入上看, 1万元以上的有 30座,其中 4万元以上的有8座,最高的为8万元。从管理上看,有寺庙管理委员会的有38座,有账目的有37座,带有家庙性质的有 10座,带有民间信仰性质的有 5座,制定了相关制度的有15座[3]。

此外,各种亚宗教和民间信仰也是种类繁多,传统的习俗和各种迷信活动更是不计其数,如敬奉祖先、神灵崇拜、四时祭祀、岁时节庆、观看风水、人生礼仪、卜卦算命、丧事做法、求大仙、问神婆等风气日益盛行。

 

二、农村宗教与民间信仰盛行的原因

宗教与民间信仰活动在农村复活和盛行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历史根源、经济根源,又有社会根源以及村级组织不作为等多方面的因素。

(一)宗教与民间信仰有深厚的历史根源宗教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出现的一种文化现象,属于社会范畴。在人类早期的社会中,宗教承担了对世界的解释、司法培养和安慰等功能。在现代社会中,科学和司法已经从宗教中分离出来,但是,宗教的道德规劝和心理安慰的功能继续存在。而且,宗教所构成的信仰体系日益成为人类思想文化和社会形态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宗教是人们认识宇宙、认识社会、认识人生的一种意识形态,是一种世界观。宗教作为上层建筑的一部分,自产生之日起就得以绵延不绝,并且成为文化和人们精神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因此,宗教的灭亡将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至于各种亚宗教和民间信仰乃至迷信活动,同样有着类似的历史文化根源。如H县历史上寺庙就较多,据记载曾有 300余座。在67座非法重建的寺庙中,有 38座是在历史古寺庙旧址上重建起来的。

(二)多重经济因素的影响

对于当前农村宗教与民间信仰的盛行,多重经济因素的影响是最主要的原因。首先,农村经济相对落后,农民收入偏低,这就制约了农民掌握进步的科学文化知识。这种文化科学知识的贫穷、落后使广大农民更易于对神秘的宗教顶礼膜拜,对鬼神等民间信仰物充满敬畏。其次,市场经济下个人生存竞争压力的增大和风险因素的增多,缺乏自信和正确认知的村民往往把生活的希望寄托在神灵的指点和保佑上,以图精神上的慰藉。从笔者在 G镇调查情况上看,村民信教和参与各种民间信仰活动,虽动机不一,但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家事不顺,受过打击,祈求家人平安;二是事业受挫,祈求神灵指点,发财致富,或求事业上有更大的进步;三是家人患病,久治不愈,寻求神灵庇护和精神寄托。再次,一些地方打着繁荣传统文化、发展宗教经济的幌子,大肆发展庙宇,开展各种与宗教、信仰有关的招商引资活动,助长了宗教和民间信仰的复活。

(三)多重社会根源的影响

农村宗教与民间信仰的盛行,也有着复杂的社会根源,深受社会文化、社会风气、社会心理和社会保障不足等多方面的交叉影响。在文化日益多元化的大环境下,农村宗教与民间信仰的盛行不仅是一个不可避免的过程,而且管理或引导不力,这个过程还会加速。在 H县,一些合法和非法寺庙的建立,是相互裙带或攀比的结果。当积极、健康的文化在村落社会缺失或没有形成主流时,宗教文化和民间信仰在一些人的宣传下就会趁机兴起。在 G镇,一些村民坦言,自己参与宗教,尤其是各种民间信仰和习俗活动,是社会风气和村落习俗等压力所然。相当一部分村民持可信可不信、随大流的态度。此外,社会保障的不足更是一个重要的社会根源。村民大病无钱医治而去祈求神灵是现实无奈的选择。社会救助、社会养老机制的不健全也会促使村民从宗教组织和精神世界寻求帮助和慰藉。如在H县,参与信教和民间信仰多为老人、病人、残疾人、妇女、鳏寡孤独者、相对贫困者和无所事事者。有学者通过实地调查也证明农村信教呈现妇女多、老人多、病人多、穷人多四个特点[4]。

(四)“两委”组织的不作为和部分党员干部的不自律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村中相当一部分村“两委”组织由于缺乏集体经济的支撑,村级组织的服务功能弱化,不能为村民提供实质性的帮助和保障。相反,宗教组织在这方面有所作为。H县各种宗教组织甚至一些非法寺庙每年在社会慈善公益事业上都有所作为。如 G镇的沙桥寺每年在接济贫困村民、社会捐赠、扶持教育等方面都表现积极。甚至非法建立的泗洲庙在新农村建设“村村通”工程中也捐款3万元。这些都促使社会和村民对宗教组织和民间信仰组织愈加宽容和认可。此外,集体经济缺失和实现村民自治以后,多数农村的“两委”组织失去了对村民进行有效领导、管理的资源和方式。相反,在村民对“两委”选举的影响日益增强的情况下,“两委”候选人和成员往往着眼于村民的民意票或直接选票的功利考虑,对各种宗教组织活动和民间信仰采取默认、放任自流的态度,以免得罪村民。如H县有的非法寺庙建在集体土地上,村组干部不闻不问,使得寺庙能够顺利建成。另外,还有少部分党员干部积极投身到宗教和各种民间信仰活动中。如在H县的67座非法寺庙中,有 4座就是党员干部牵头兴建的,有一座寺庙其11名庙委会成员中就有8名是党员。

 

三、宗教、民间信仰盛行对村级党组织建设的影响

宗教、民间信仰盛行,给村级党组织带来的影响是多方面的。它使村级组织在开展工作和自身建设等方面都面临着诸多新的挑战。

(一)村级党组织开展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的困难加大村级党组织的一项重要职责就是“搞好本村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开展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破除封建迷信,移风易俗,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5]。但宗教和民间信仰的盛行改变了许多村民的精神信仰和追求,使得村级党组织履行此职责的困难骤增。在 G镇,一些村民宁愿把大量的金钱和精力花在信教和迷信上,也不愿意参加村级组织举行的公益性事业和健康活动。对此,一些村干部无不感到痛心和担忧。各种大大小小庙宇的存在以及攀比大办红白喜事、盛行迷信活动等,都让村级党组织很难在短时间内开展健康的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二)党员参与宗教和迷信活动,直接损害了党组织的形象和权威

在宗教、迷信活动盛行的村庄,不少普通党员或少数干部以不同的方式参与到这些活动中去。在 G镇,虽说公开参与宗教、迷信活动的党员相对较少,但他们默许或支持家人参与的行为使得村民对党组织的形象有了看法。其实,在 G镇,许多村民,包括一些党员干部对各种带有迷信色彩的既浪费金钱又浪费精力的活动和陋习也深感痛惜,但一些党员干部迫于人际关系、习俗观点等压力,没有在这方面做好表率,这也使得多数村民对党组织失望。而那些直接参与、组织的党员干部的行为更是直接损害了党组织的权威。

(三)助长了农村宗族家族势力的发展,给党组织权威带来较大的冲击

在G镇W村,沙桥寺的庙务委员会成员主要由本村王、程、丁、刘大姓中的十几个有“头面”人物组成。有的村民家中若有什么事,他们不去找党组织或村民组织,反而愿意向庙务委员会有关“头面”人物寻求帮助。其他各个自然组修建的小庙,大多是由本村组的大家族人员发动、组织起来的。由于宗族家族势力成员跟村民生活在一起,平时联系紧密,加上他们都热衷于宗教和民间信仰活动,宗族家族势力发动、组织村民非常容易。在有些地方,宗教领袖、民间信仰活动积极分子已经和宗族家族势力结合在一起,在村庄社会形成了强大的势力网络,从而对村级“两委”组织开展的工作采取消极的态度。有的甚至把持地方政治,断绝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严重削弱了党和政府的群众基础[6]。

 

四、针对农村宗教、民间信仰盛行之对策

宗教信仰和民间信仰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涉及党的宗教政策、公民权利、民族政策、社会进步与稳定等方方面面。我们国家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对于村民信仰宗教,总体上要依据党和政府制定的政策,积极引导宗教力量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发挥其积极的作用。对于农村各种民间信仰要区别对待,逐步引导村民移风易俗,抵制封建迷信活动。面对宗教、民间信仰盛行趋势,各级党委和政府尤其是乡镇村级党组织应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正确认识宗教和民间信仰及其发展趋势,以疏导为主,抛弃监管思想,加强与广大信徒的沟通在H县,虽说绝大多数乡镇和村组干部对党的宗教政策有所熟知,但一部分乡镇和村组干部对宗教工作和民间信仰还存在不少思想误区,如,认为宗教和民间信仰与党的无神论思想是对立的,为了划清界线,自己与宗教和民间信仰知名人士少接触为好;信教和参与民间信仰的村民就是落后的、反科学害怕被贴上邪教、迷信标签,以致一些信教活动以半隐蔽方式进行。其实,思想信仰的不同并不意味着一切都是不同或对立的。广大普通信徒都是遵纪守法的公民,在生活、情感等方面依然需要党和政府的关怀。为此,H县建立健全了县、乡(镇)、村三级民族宗教事务管理机制,各村(社区)成立以党支部书记为组长的民族宗教工作小组,并在“两委”班子中确定1名民族宗教信息员,形成上下结合、左右联动、工作协调、信息畅通的民族宗教工作网络,加强与广大信徒的联系和沟通。

(二)加强宗教事务的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宗教和民间信仰组织的各项管理制度

宗教和民间信仰盛行要求各级党组织和政府必须将宗教信仰管理工作提升到新的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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