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向平:转型中国的信仰与秩序」正文
在继续强调政治意识形态主导性地位的同时,如何把社会制度的改革与完善,从以意识形态信仰为政治基础,转变为以宪法为权力合法性基础、以信仰为社会公共资源,这是一个值得深入探讨的问题。
当代中国社会的改革开放,正面临一个巨大的再转型、再变迁。国家权力、经济发展、社会运作等模式,均需一个更深入的改革与开放。在此背景下,不同社会力量都在寻找各种思想资源,以论证自身的改革话语-有向中国传统寻找思想资源的,一些人诉诸"新民主主义",另一些人诉诸传统的"儒家宪政主义";向西方寻求思想资源的群体更多,包括民主派、经济自由主义者、新左派、民族主义等等,不一而足。所有这些充满价值观的思想流派所强调的,都是中国的改革应当向哪个方向进行。这些话语的建构,表面上似乎都不在讨论信仰问题,但均与信仰紧密相关。
面对如此现状,信仰问题既关乎个人的精神关怀、社会运行的价值规范,同时也是政治改革、深度开放的基本内涵,不得不呈现如此复杂的格局。从此层面而言,信仰危机现象事关国家建设与中国认同,早已是中国未来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不可一再忽视。
意识形态转型之忧
何谓意识形态?它与信仰有何关系?马克斯•韦伯倾向于将意识形态视为论证权力统治合法性的信仰体系;R•阿隆、D•贝尔、M•李普塞特等视之为一种"世俗宗教";T•帕森斯将它定义为社会群体使世界易于理解的解释框架、认知系统;吉尔兹则视之为如宗教、美学或科学这样的文化符号系统之一。
改革开放以前,中国被看作一个依凭意识形态信仰整合起来的社会,主要依据主要领导人对一个社会应该是什么的政治认知即意识形态而组织起来,并通过如城乡二元体制、单位与户口制度、无数政治团体以及强大的行政权力来实现这一整合。一个高度行政化、政治化的社会,与计划经济一起,使意识形态及其信仰显得格外重要,并由此在中国社会中创造出新的象征权力与符号权力,方能完成如土地改革、集体化、工商业国有化等一系列政治任务。
近30多年开启了中国从在意识形态基础上建构社会秩序向以利益为基础建构社会秩序的转变,或谓之从政治社会向经济社会的转变。这似乎在说明,中国施行改革开放30多年来,意识形态已经实现了逐步的成功转型。
然而,经过30多年的经济发展,政府在很大程度上成为了利益主体,这就使人们对政治的信念、对政府权力的信任也发生了相应的改变。特别是"随着意识形态首要性的消蚀,许多党政干部开始形成各种各样的思想,包括物质主义、旧左派和新左派、西方自由主义、民族主义甚至宗教信仰。更严重的是党员干部的腐败。以往党政干部政治忠诚是衡量他们政治业绩的最重要标准,现在金钱已经替代了政治忠诚"(引自郑永年:《中国共产党意识形态的当代转型》)。这些现象都在提示这样一个重大问题:政府在成为经济利益主体的时候,是否还能够继续成为意识形态信仰的象征主体?这就是当代中国信仰、或曰主导、制约中国信仰的根本性问题。
在这个转型过程中,不得不承认,意识形态及其信仰转型是有所滞后的。特别是公共权力以经济发展作为合法性基础之时,经济利益似乎就成为了信仰重建的基础,甚至经济发展也被直接当作权力合法性的建构路径。这样,经济发展进入信仰结构,而在经济利益促使固有的理想主义变成空想空谈之后,人们陷进了拜金主义,失落了固有的信仰。这个时候,重新强调理想主义,强调信仰,反而在"道德"与"利益"-其实是"信仰"与"权力"之间-一再凸显了一道难以弥补的鸿沟。殊不知,以利益为基础的权力秩序兴起,必然会导致意识形态信仰难以避免的淡化与衰落。
这个时候,经济越是发展,用于追求经济利益的公共权力越是强大,权力信仰之危机就越发变本加厉,信仰危机日益加剧,以至于不可收拾。所以,重建执政党信仰以及遏制权力信仰危机的根本是,权力合法性不能继续建立在经济发展基础上;而对那种建立于固有意识形态信仰基础上的政治秩序来说,重建信仰,方是民主政治及其秩序得以重构的基本动力。
当代中国三大信仰思潮
利益化的公共权力直接或间接地构成了当代中国信仰危机的主要原因。延至这30年经济发展,当这些官员及其权力直接成为经济利益主体之时,它们就难以继续成为整合社会的信仰资源或直接的信任对象了。
当代中国各界有识之士,大多在为这种"信仰焦虑"尽一切可能寻求有效药方。有人主张"读经",用民族传统文化意识来为病人"固本";有人主张"反对利用外来文化意识搞自由化",要把"病人"关进隔离室,在"病人"身上"打防疫针";还有人要输入国外新兴的人文宗教,给中国文化"输入人造血浆",恢复新陈代谢的生命……一般而言,这些议论汇成了当代中国社会颇有影响力的三大信仰思潮。
其一,是基于民族、民粹主义的信仰主张,可以称之为"民族信仰主义"。其基本原则是,非我族类,其心必异。表现为对炎黄信仰的崇拜,对儒教信仰的强化,以及对外来宗教及相关价值理念的排斥。主张以民族共同体为信仰标准,重建一元化的民族、国族的信仰,以主导其他各种信仰,主张强大起来的中国人不再应当具有外来信仰,维护中国文化的正统性与合法性。
民族信仰或以民族为信仰对象,本非坏事,但是一定要以民族信仰作为中国复兴之本,这就会成为问题。一个现代国家之中,各种民族共存,多元信仰并立,如何只能以一种信仰为其合法性的基础呢?
其次是"国家信仰主义",以国家权力作为信仰建设之主体。近年来,主张建立"国教"(国家宗教)主张渐多。有主张以佛教建立国教,认为佛教传入中国已经2000多年,成为了中国宗教,中国如果要建立国家宗教,非佛教莫属。当然也有立儒教为国教者,构建儒教宪政主义,认定每个中国人都应当是儒教信徒,都是孔圣人的弟子;还有以道教为国教者,以为只有道教才是真正的本土宗教。
这些国教主张者,以传统宗教为信仰主体,但是其建构主体却依赖于国家公共权力,直接以传统信仰及其实践方式构成中国当代信仰的基础,再次强调华夷之辨,最后将以儒教或佛道教信仰及其主张,建构为公共权力神圣性与合法性的基础,抵制外来文化宗教,以其传统之正统性获得独尊。
很明显,这些国教主张者,进一步深化了信仰建构与民主宪政建设之间的内在矛盾。面对中国改革的深入,仅仅是传统信仰的偏重或重建,应无济于事。因为这种传统信仰方法,无法解决权力政治及其官员的信任危机,无法淡化公权力对信仰的独断与左右。
其三是政党基要主义。这种信仰思潮忽视了当代中国从革命党到执政党的转型趋势,忽视了这一转型过程中必然会呈现的信仰变迁要求,主张回到革命党的信仰传统,一个党、一元信仰、一个领袖,行政权力整合社会,象征权力整合意识形态,以象征系统施行信仰表达。这就遮蔽了革命党和执政党信仰方式的异同与转型。
可以说,上述三种信仰思潮,彼此具有深度关联。但其问题根源,主要源自于"主义信仰"的革命党信仰模式尚未完成向执政党信仰转型。特别是当某些政府官员及其公权力业已成为经济主体,构成"权贵资本主义"之际,那种有关民族信仰、国家信仰的主义及其主张,实际上很可能在它们之间建构了一种深层关联。因为这种信仰传统的主要对象之一,就是以其个人的、私己的关怀方式,充满了对固有大人物及其道德楷模的精神依附,无助于政治改革以及民主宪政的建设。尤其是在有关信仰神圣资源依旧被象征权力掌控的时候,国家的民族的等传统信仰习惯,常常是固有权力自我为圣、内圣外王的证明工具。
借用约翰•罗尔斯的话来说:一个现代"国家的内部功能不是去安排社会模式,而是去提供一种与不同的生活与思想类型相一致的基本秩序结构"(引自伊恩•哈里斯《伯林及其批评者》,载以赛亚•伯林《自由论》)。这说明国家本身不是一种信仰模式,而人的信仰及其社会秩序的建构,在一个民主的国家里面,是基于可能被证明的信仰以及能够保证信仰及其神圣的关怀不会被来自外面的权力所滥用。
可以说,市场经济和全球化的快速发展一旦成为国家权力继续存在的主要方式之后,就不可能再度回归到由意识形态信仰建构起来的社会秩序之中了。从信仰与社会、权力的关系来说,在一个开放社会,无论一神信仰,还是多神信仰,甚至无神论信仰,皆能在信仰间的互动中,构建并遵守一种信仰交往的公共规则,共同建构一个社会的公共信仰。
特别是,在继续强调政治意识形态主导性地位的同时,如何把社会制度的改革与完善,从以意识形态信仰为政治基础,转变为以宪法为权力合法性基础、以信仰为社会公共资源,这是一个值得深入探讨的问题。来源: 南风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