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庆:党代表大会常任制:政治社会学的观察与分析路径*

作者:陶庆发布日期:2006-11-14

「陶庆:党代表大会常任制:政治社会学的观察与分析路径*」正文

内容摘要:

党代表大会常任制试点工作是一项极其复杂的当代政治现象。在社会转型和体制转轨的社会背景下,以上世纪80年代后期以来的试点工作为资料背景,抽取党代表这个试点工作中的基本要素为研究样本,分析试点工作的经验与不足;分别从合法性、试点工作的实质(利益再分配)、学理上存在的阻力(“政治精英”)和潜在动力(党员和人民群众)等几个方面探讨试点工作不足的原因;从党内民主建设的实际出发,思考进一步推进这项试点工作的社会动力。

关键词:党代表 常任制、党内民主、合法性、社会动力

中国共产党把马克思主义政党的代表大会年会制与党代表的常任制结合起来,形成了党代表大会常任制――一个必然可以使党内民主得到重大发展的重大改革制度。[1]党代表大会常任制是指,每次党的代表大会完成换届选举任务后,在党的委员会任期内每年举行一次代表会议,行使党的代表大会的职权。这期间,党代表的资格继续有效,不再重新进行选举。也就是说,党的代表大会像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那样,代表的权利也同人大代表类似。党的代表会议由党的委员会每年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听取和审议党的委员会和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讨论决定党的重大问题,对全委会及其成员的工作进行评议。对实行党代表大会常任制,我们党曾在八大党章中作过规定。后来由于种种原因,未能坚持下来。20世纪80年代初,中央有关部门又重新对实行党代表大会常任制进行研究,并从80年代末开始,先后在十几个个市县区组织进行了党代表大会常任制的试点。[2]马克思、列宁都主张年会制,年会制固然有利于实现党内民主,但是还有很大缺点;这种常任制和年会制结合,能够有效地弥补这些缺点,所以是对马列主义的新发展,也是我们党的创造发明。[3]中国共产党成为执政党以来,特别是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以来,十分重视和倡导党代表大会常任制,有计划、有目的的展开此项试点工作。党的十六大政治报告强调“扩大在市、县进行党的代表大会常任制的试点”,[4]从而,此项试点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党代表大会常任制试点工作是一项极其复杂、敏感的当代政治现象和政治行为,本文试图把它放在社会转型和体制转轨的社会背景下进行社会学的学理性分析,以求从社会的角度来观察和解释它形成的经验、存在的问题和进一步发展的社会动力。当然,鉴于社会学的任务并不在于发现或重新发现“问题”的“答案”,而只是将“问题”“暴露出来”,[5]本文力求摆脱个人情感上的好恶,揭示党代表大会常任制试点工作过程中的某些推动或阻挠某一趋势的力量因素。

一、基本做法

全党党代表大会常任制试点工作,具有相对大的研究和探索空间。在这一方面,由于各地领导的心态不一,全党在这一方面的进程参差不齐。既有市、县市区、乡镇,也有大众企业、南宁卫生局等企业事业各单位。其中省辖市较少、县市区居中,最多者为乡镇一级党组织。一般地说,有三种类型:浙江等沿海开放地区在经济社会等条件先行发展再实行试点的类型;四川等内陆省份开展试点工作与发展经济促进社会进步同步进行的类型;陕西省等一些欠发达地区的基层组织迫于“人养不活”的生存和发展压力,主动开展了党委领导班子、党委书记的民主选举、竞选职位的试点工作,对当前进一步搞好党代表大会常任制试点工作提供了方法上的借鉴。

(一)第一种类型的基本做法。第一、通过多种途径提高党员代表的素质,为发挥代表的作用打下良好的基础。一是减少代表名额,提高代表群体的参政议政能力,有利于代表参与党内外事务。代表名额一般都比原来减少了20%以上,有的试点市县区以将代表人数由300名减少到200名左右。[6]如,四川省适当减少代表名额,调整代表结构,规定常任制代表的名额原则要低于上届非常任制代表人数的20%;[7]绍兴市2003年党代会代表人数比上年党代会减少了20%;椒江市2003年党代会代表人数比上次党代会减少34%。同时,这两个市的代表群体在年龄结构、文化结构和分布状况等方面也有很大的改善。二是划小代表的选举单位。绍兴市党代会把市级机关和市直单位划分为83个选举单位,椒江全市共划分出104个选举单位,每个选举单位一般只产生1至2名代表。这样党员对代表候选人更为熟悉。也有利于代表与选举单位建立起――对应的关系。[8]三是改进党代会的工作程序,让代表提前参与党代会的有关活动。在党代表大会召开前,提前数天以代表团为单位组织当选的代表开展活动。活动的主要内容是:向代表通报党代会的主要议程;征求对党代会报告,“两委”候选人建议名单的意见;提出履行代表职责的有关要求。这样做,一方面有利于充分发扬党内民主,使代表的权利和义务都得到保障;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党组织有时间从容地处理某些突发事件,及时做好组织和协调工作,使党代会开得更加顺利。

第二、确立党员代表在地方党的领导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在绍兴市,这项制度的主要内容有:一是明确代表的任期与党委相同。赋予代表在党代会闭会期间的权利和职责,主要的职责是:收集本选举单位党员的意见和要求,及时向代表大会和市委反映;结合本单位实际,对党的建设、经济和社会发展、群众的思想和生活等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党委和有关党组织提出工作建议和批评;根据有关规定,对党委成员实行监督;党委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委托党员代表对有关问题进行专项调查。为了便于党员代表开展活动,给每位代表颁发了《党员代表证》,并规定了代表的活动方式。党员代表除了集中参加党内会议和市委组织的活动外,还可以在本选举单位内开展有关活动。二是划小代表团,为了使代表的活动具有一定的组织形式,加强对代表的管理和教育,按区域和工作性质将代表划分为若干个代表团。代表团在大会期间的职责是组织讨论,形成提案,酝酿人事问题等。平时各代表团根据需要可召开代表团会议,讨论党委提交讨论的问题;形成提交党代表大会的提案;讨论本代表团所在区域和工作系统内的有关问题;提出工作建议。[9]

第三、党代表大会“年会制”定期讨论和决定重大问题。过去,党代表大会的作用发挥得不够充分,一个重要原因是两次党代会之间的间隔比较长。党代表大会难以随着形势和任务的变化,适时地调整工作思路和工作部署,做出决策。椒江市直接试行了党代表大会“年会制”,即每年召开一次党代表大会会议,听取和审议市委、市纪委本年度的工作报告,讨论决定本地经济、政治和社会发展等重大问题及年度工作规划,讨论决定其他有关事宜等。[10]绍兴市由于考虑到省辖市的范围比较大,从改革试点的角度出发,暂不实行年会制,但确定在两届党代表大会期间,再召开一至两次党代表全体会议。[11]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进一步扩大党内民主,健全党内监督,建立健全科学的领导方式和工作机制,增强党的活力,2003年台州市向浙江省委请示,要求扩大党代表大会常任制试点。省委同意台州市在全市范围内扩大这项试点,已经试行党代表大会常任制的椒江区继续深化,另7个县(市、区)在2003年换届时试行,而现正处于届中的台州市本级和路桥区则到2005年换届时试行。[12]

第四、大胆把试点工作引向省辖市。2003年8月19日上午,广东省首个地级市党代表联络办公室――中共惠州市委党代表联络办公室挂牌。[13]这标志着惠州党代表常任制开始进入实质性运作阶段。市委向全市每个党代表发出了《实行常任制,全赖你参与》的信和《党代表意见建议卡》,市委还依照有关政策法规,结合惠州的实际,在全国率先编辑了《党代表手册》一书,发给党代表学习使用。

第五、大规模全方位在乡镇铺开试点工作。迄今为止,江苏省已有100多个乡镇推行党代会代表常任制工作,其中,如皋市委下发了《关于试行党员代表大会常任制的实施意见》,已在全市23个乡镇全面试行镇党代表常任制;[14]徐州睢宁县在2002年8月就召开县委常委会专题会议进行认真研究,决定以全县16个镇党委召开党代会进行换届选举为契机,全面试行镇党代会代表常任制;[15]宿迁市宿豫县乡镇试点工作也在2002年10月就已经全面铺开,等等。[16]

第六、探索非常任党代表和常任制党代表共存的过渡办法。一是什邡市委按照《什邡市党代表大会常任制试行办法》关于常任制代表名额应低于市第十一次党代会代表人数10―20%的规定,及时部署常任制代表确认工作,对全市81个直属党委、总支、支部提出明确要求。被确认的对象是市第十一届党代会正式代表和由于工作关系和代表结构需要,需重新选举增补的代表。代表初步人选书面向选举单位党组织提出自愿当市第十一届党代表大会常任制代表的申请,并在党员代表会或党员大会上进行如何当好代表的公开承诺,并接受党员或党员代表无记名信任度测评。同时,凡有增选任务的党组织,都将按规定补选出常任制代表。这样就形成了两个层次的党代表体制。[17]二是江苏省泗阳县在所属23个乡镇全面试行乡镇党代表大会常任代表制时,根据工作需要,补选部分党代表。考虑到维持党代表队伍的相对稳定性,补选党代表的人数基本控制在党代表总数的1/3以内。[18]

第七、外企党员员工当选上常任制党代表。山东乳山市试行党代会常任制,20名民营外资企业党员当选常任代表,外资企业的党员代表也是这次党代会的新成员。华隆(乳山)食品有限公司总经理刘芳友是本届大会主席团成员之一,作为外商独资企业的常任党代表。他将不只参加这一次会议,代表身份也不因这次会议的结束而结束,他的任期与本届党代会一样,任期5年。[19]另外,2003年6月18日召开的中共上海市青浦区赵巷镇第十三届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青浦区赵巷镇代表大会代表常任制试行办法》,这标志着上海市党代会代表常任制试点工作也正式启动;[20]后来通过的《中共天津市红桥区代表大会代表实行常任制试行意见》和《红桥区实行党代表常任制实施方案》,也表明天津市也正式启动了党代表常任制工作;并把落实党代表“审议权”,作为常任制党代表的一项最重要的权利。[21]

(二)第二种类型的基本做法。第一、形成了不同地区、层次和水平相结合的试点模式。如四川2003年大范围试行党代表常任制,初步积累了五种模式的经验,即市县乡三级联动型、县乡二级联动型、单一的县级常任型、单一的乡镇级常任型和企业党代表常任型。[22]

第二、有重点、有突破地开展试点工作。四川将在全省条件成熟的地方,逐步地有组织地推广雅安市直选党代表的做法,并形成更大范围内试点,重点在市县两级的试点大格局。其中,四川省委组织部近日出台了《关于市、县(市、区)党代表大会常任制的试行意见》。《意见》规定,党代表大会可以每年召开一次,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不定期举行,审议当地党委、纪委的年度工作报告,在换届期间选举当地党委委员、候补委员和纪委委员,选举出席上级党的代表大会或党员代表会议的代表,听取上一次党的代表大会决议事项的落实情况和代表提出的提案、意见和建议的办理情况的说明,讨论确定当地党委认为需要提交代表大会讨论的其他事项。实行常任制的党代会代表可对本地的重要工作、重要项目和企业进行视察;代表10人以上联名,可在代表大会召开期间以提案的形式,或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以质询的形式,对党员群众关注的问题和反映强烈的问题,向当地党委以及辖区内各级党组织提出提案或质询;上级党委组织部门每年可组织代表对当地党委班子及主要成员进行一次测评,当地党委也应组织代表对重要部门和问题比较突出的单位进行评议和测评。《意见》还规定了党代会常任制的组织保障:党代表受国家法律的保护,代表的工作受党的纪律的保护。在权利保障方面,《意见》规定,代表所提的提案、意见、建议由联络办转交给相关单位或个人;所涉及到的单位或个人必须在6个月内给予负责的答复。代表所议定、质询、评议、监督的事项,一经当地党委批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推诿或拒绝,不得对代表履行职权进行干扰,更不得打击报复。[23]

第三、省会城市开展试点工作。2003年9月, 一是长春市朝阳区正式通过“党代表大会常任制度(试行)”,根据吉林省委及长春市委精神和长春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党的代表大会常任制试点工作方案》的要求,朝阳区的“试点”工作将分三个阶段进行。目前,试点准备阶段已经完成,开始了试点启动阶段,2003年12月至2006年底是试点深化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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