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在改革双轨论范式中探索中国国家治理体系

作者:沈阳发布日期:2015-01-03

「沈阳:在改革双轨论范式中探索中国国家治理体系」正文

这本书提出了一个不全新的新词语:改革双轨论。《正义一元论:从民情到法政》第一章就指出古今中外国家政权必然具有“双轨性”。简言之,政权都是上帝所设立的掌权者,政府是必不可少的“恶”;不外于一切的组织,政权从来都是由一群“罪人”组成的。由政府的这种“双轨性”而出的“改革”,必然具有“双轨性”。否则,一群基督徒和自然神论者所建立的美国就不会爆发“废奴”的内战。

这是指着政治哲学强调的超越性而言的。另一方面,拿美国谈中国,常常不怎么靠谱。我们应当谨慎开展这种中美对比。为此,这本书的表达以叙述为主,兼用逻辑推理。其中一些文字,并非我的“价值观”,而是社会生态,或是治理对策。这有利于呈现一个难以被理解的东方国家的苦乐哀痛。

多中心秩序能被落实,不在于它多么美好,而在于一个国家客观地具备了多中心秩序的基础;关键是在法理与信仰两方面,确立了从民情到法政的宪政生成逻辑。

谈“改革”,要谈一些“可行性”建议为何“不可行”,就要论证为什么文明之道不可回避。由此,这本书中的建议不能被落地之处,实证分析有其战略意义。

由于社会学家费孝通《乡土中国》所总结的“差序格局”,也即我的朋友方绍伟在《中国不一样》(中国发展出版社2013年4月版)里所说的儒家性的“小圈子道德”,“双轨性”程度远远高于美国。在“改革”初始阶段中有助于打破“大一统”的“双轨制”,如今已经成为“改革”的行为特征。“双轨制”几乎深入中国从“明规则”到“潜规则”的所有细节,固化为一系列的政治、经济、文化的制度安排。当既得利益在“双轨制”中成为主导国家前途的力量,中国社会俨然就有回到“文革”时期“封闭社会”的倾向。但中国的这种“左转”,很难说是“大规模”的“倒行逆施”,只是拒绝“深化改革”的“有限动员”。

“有限动员”的特征就是,既拒绝走“文革”“老路”,又拒绝走西方式宪政民主的“邪路”,依赖一套“分类控制的维稳体系”,实现“稳定压倒一切”的“不折腾”。接下去中国怎么办?只好继续“摸着石头过河”,摸到哪里是哪里。

由于忽视中国人行为的逻辑,拒绝进行能打通“制度经济学”和各种政治意识形态的思考,中国体制内外的太多学者不能理性叙述这个时代的这个“总特征”。

太多中国人抱怨自己生来就是苦命人。普遍的角色分裂如何在一种特定的社会背景与意识形态中产生,并控制我们封闭而投机的内心?与其说本书是“改革”的鼓与呼,就所提的绝大多数结论中的建议性命题目前都没有得到实施的迹象(可能),如我在《改革话语下的公司命运》、《转型社会中律师的责任与局限》等文章中所表达的,不如说是一本关于“改革”为什么在一种生态中陷入困境的叙述书。今天人们之欣赏“改革”,很大程度上源于反感始自1966年的“文革”;这就是说,除了那些利用“改革”谋取“既得利益”的人,对倾向普世价值的人说,“改革”的可接受性,不在于“改革”自身,而是无意识中接受“开放”成果。这是可以从基础理论和社会学两个角度规范描述的。从1807年这一“西学东渐”的关键年算起,直到1912年,中国的进步,乃是开放的功劳。从1978年算起,直到如今,中国在文明方面的任何进展,更是完全仰赖于这个国家步履蹒跚却居功甚伟的开放。

在公共表达中,强调“改革”,还是突出“开放”,体现了不同言说者背后的价值观,以及特定的价值体系对言说者在“意志”方面的捆绑。客观上,如果说“改革”还有正面作用,就在于客观性地适应了开放大势,消极地不侵犯民众的宗教自由与结社自由,制度性地尊重了社会“自生自发秩序”的形成。以如此民情的发育为基础,而非政治人物的道德品性,人类社会主动被动地转型为多中心治理。

进一步说,就“改革双轨性”而言,由于特殊的民情,在中国,我们更容易看到另一些理想主义者灰心失望的现象。另一方面,我们也不能简单地假设任何政体内的所有细节安排都是不合理的。这样,即便在宏观意义上否定某个政体的制度精神,却不意味着必须拒绝在细节上发展壮大那种体现文明价值的具体设计。

我很不赞成以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说事来批评中国共产党。真实的中共是这样的:在28年之久的革命和更久长的维稳历程中,中共已发展为一个“危机应对型”政党,实用主义构成了最真实的传统。1978年、尤其是1992年以来的中共一直试图从“革命党”向执政党转型。今日中国诸多现代化成果有赖于中国共产党日益增长的执政经验。作为“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史”中最善于学习和“与时俱进”的“共产党”,以致最终脱离了“国际共产主义运动”,成为吸纳了无数苦于为生计奔波、也为自己的理想而勤奋工作的中国社会“精英”的,有八千多万党员的,试图长期执政的,实际上在今天的国际社会中已经是“一枝独秀”的超大型政党。

且不说遍及全国的基层党组织,其组织性的意识形态功能已经大大削弱;在北京、上海、广州等高校中,大量鼓吹“宪政民主”的法学、历史学教授,更是中共党员。对比中共执政前三十年,中国已经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

中国共产党持续转型的困难大体有三:意识形态,既得利益,所继承的文化传统。在这里提出“意识形态”的阻碍,并没有否定中国共产党已经不是共产主义政党这个判断,而是想继续阐释本文开头所说的“有限动员”。意识形态更多是假象。只有三者交织在一起,导致一些“精英”养尊处优、积劳成疾,多少有些恐惧、似乎还有“机遇史观”和“英雄史观”性的奇怪心理时,当“意识形态”被作为反对“深化改革”的进一步动员的“旗帜”时,“意识形态”才有分析价值。

而在一般事务中,公务员可以是我探讨政治及其相关学术的伙伴。我有时想,这种知识性的认同,甚至远远多于那些致力于在中国实现快速民主化的江湖朋友。

因此,中共党员和我的差别与其说是政治上的,不如说我是一个基督徒,我知道谁为我舍己复活,是谁给了我替代性救赎,以至于我“罪得赦免”、“因信称义”。这不是恭维中国共产党,而是力图实证叙述。认真阅读明朝时期朱元璋的努力、黄仁宇的《万历十五年》、末代皇帝崇祯的“励精图治”和吴三桂“冲冠一怒为红颜”的江湖传奇,我不得不承认,汉族人治理国家,一定有汉族人“匪夷所思”的一面。优秀的政治学研究有利于解开汉族人治理中国的一些特征及其逻辑。

这就是“儒法并用”型的“改革双轨论”。以个体经验和直觉思维为基础的实用主义、难以走出中国老路是这个体系的根本特点。用本书《改革双轨论:1992年以来中国之冲突及调试》的副标题来说,这种社会经常面临各种冲突,执政者也会一再试图对这些冲突的过程和结果进行“调试”。在“政治学江湖”中,有个由中国国民党、苏联共产党、墨西哥革命制度党、印度国大党等俨然证明了的,被作为“巫术性咒诅”的、传说已久的“七十年执政周期律”。我越来越倾向感觉到,通过对冲突的主动被动调试,中国共产党对这个命题发出了卓有成效的挑战。

十八大之后的中国共产党强烈期望治理好日益开放的中国。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一个体现世俗化时代色彩的“祛魅化”治理话语。明显区别于前十年的“不折腾”和更前面的十几年的“闷声发大财”,在“反腐”背景下,2014年7月29日,原中共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被立案调查。同时,中共中央宣布在10月召开十八届四中全会,主题是“依法治国”。无论体制的激烈批评者多么不满,这些做法已经使国家在“改革开放”方面的支持者充满期待。可是,中共的诉求显然不止于“依法治国”,还有经济方面的全盘诉求,并期待以经济发展为“中国梦”的实现提供物质基础。例如,7月30日,国务院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宣布启动中国新型户籍制度的整体构建,实现城乡户籍的一体化。

提及周永康案被宣布前后中共中央国务院的两大决定,旨在引出未来趋势的分析。这本书一再探讨了与城乡民生待遇相关的“土地财政”、“实体经济”、“金融自由化”、“拆迁冲突”、“农地确权”、“新型城镇化”、“司法公正”、“地方自治”以及“基督教发展”等话题。如今,执政党倾向建立一个通过“依法治国”实现对广大党员尤其是领导干部的“政治领导、思想领导、组织领导”、以此回应民众打着“反腐”旗帜的“维权”诉求(以民生诉求为主,近年来日益向政治诉求转型)、却仍然期待地方政府“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为“中国梦”提供物质基础的“治理结构”。对比过去“不折腾年代”的全面维稳,不能不说这是巨大的进步。

然而,本书《财税制度应该以社会为中心》、《财政收入超速增长及其官民冲突》等文章一再强调,不要以为经济会永续增长,公共财政汲取空间总是有限的。“不折腾年代”的体制内有个颇为流行的说法:所谓人民内部矛盾就是人民币可以解决的矛盾。民众以物质利益为导向的非政治性诉求的确可以通过“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经济发展和政府主导的再分配得到满足。可是,倘若一味期待以经济发展缓解官民矛盾、体制内外各种矛盾,实际上是将国家的命运与“经济可以永续发展,公共财政取之不尽用之不竭”这个错误的价值观及方法论捆绑在一起。

这样,国家的合法性与认同感就过分地以物质主义性的福利分配和个别性满足为基础。以对政府决策的影响及支配能力为工具的“维权”及其看似“积极回应”的错误应对,一旦国家拒绝普遍正义,实际是鼓励社会个体通过各种手段到公共财政中捞取个体性的利益与特权。从逻辑上说,这是一个变相地鼓励对抗、制造危机的机制。根据博弈论的分析,个体特权的这种重复性获得,会制造一种“会打架的孩子有奶吃”却没有以真正的“自由、公义、仁爱”为价值取向的政治文化。

于是,没有实现有效整合的国家治理机制,必然因为政府财政汲取能力的下降,带动国家治理能力的持续下降,使得“维权”“维稳”两种诉求严重冲突时,公共财政迟早会无法满足民众物质财富的欲望,从而导致政府失去国家的主动权。

进一步地,一旦以经济控制为中心的国家主导权丧失,一些问题官员和腐败官员、以及一些过分关注“意识形态”的官员就会付诸国家机器,倾向制造流血冲突。由于中国日益进入全球化信息化,流血冲突对民众和国家的危害都是不可计量、无法挽回的损失。我担心的是,一些地方大员和文武官员组成的政治同盟,会以某种意识形态争取“民意”,趁机强力介入尚趋合理的国家框架,将国家的常态运行机制改为非常态的运行机制,“救党救国”或“救国救民”。

我知道今天很多在政治上极度失意的“仁人志士”期待体制内个别高官(尤其是政治世家,因为和中国的传统政治结构高度契合,针对平民和一般官员的日常维稳体制对他们常常束手无力)的“抽风”能砸烂这个国家的“铁桶政治”,以此为未来中国的“公民社会”的发育和“地方政治家”的大规模成长提供时间性的起点。可这是一个赌徒式思维。逻辑在于,正如《正义一元论:从民情到法政》第九章考察“晚清宪政的挫败史”所指出的,“抽风理论”或许能在时间上对某种叙述提供了文学性的想象空间,却不构成宪政民主之良性运行(甚至可能和“宪政”沾不上边)的,在逻辑上的充分必要条件性的、或者是正相关性的成功论证。

中国的历史早已表明,自命不凡的政治性动员,常常是层出不穷的“安史之乱”的翻版,可能远远不如当前至少呈现出“改革开放”性的制度框架。

对这种缺乏优良民情作为防范机制的政体断裂,如果爱中国、期待“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西方功利主义语),谁都不要“幸灾乐祸”。“没事不找事,有事不怕事”,才是一个负责任的政治家和专业的政治学论述者的基础心态。

在这方面,作为立宪建国最为重要的文献,美国的《联邦党人文集》提出了一个引人深思的重磅话题,“人类社会是否真正能够通过深思熟虑和自由选择来建立一个良好的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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