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诗雨:国外的生态城市发展

作者:张诗雨发布日期:2015-12-28

「张诗雨:国外的生态城市发展」正文

说起生态城市,许多人会为其勾勒出美好愿景,就是社会、经济、自然协调发展,物质、能量、信息高效利用,技术、文化与景观充分融合,人与自然的潜力得到充分发挥,居民身心健康,生态持续和谐的集约型宜居的城市。为实现这一美好愿景,世界各国都在努力探寻和摸索一条能够顺利通往“生态城市”的捷径。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紧紧围绕建设美丽中国,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生态文明制度,健全国土空间开发、资源节约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的体制机制”。这足以说明党中央对生态建设的高度重视。因此,深入了解发达国家在生态城市建设方面的做法,并加以借鉴,对于我国生态城市和美丽中国建设具有着重要的意义。

生态城市概念及内涵

(一)生态城市的概念

生态城市(ecological city)从广义上讲,是指建立在人们对人与自然更深刻认识的基础上,按照生态学原则建立起来的社会、经济和自然协调发展的新型社会关系,是有效利用环境资源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新的生产和生活方式。狭义上讲,就是按照生态学原理对城市进行设计,建立高效、和谐、健康与可持续发展的人类聚居环境。

生态城市的概念是在上世纪70年代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发起的“人与生物圈(MAB)”计划研究过程中提出的,一经出现,立刻就受到全球的广泛关注。关于生态城市概念众说纷纭,至今还没有公认的、确切的定义。前苏联生态学家杨尼斯基认为生态城市是一种理想城模式,其中技术与自然充分融合,人的创造力和生产力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而居民的身心健康和环境质量得到最大限度的保护。中国学者黄光宇教授认为,生态城市是根据生态学原理综合研究城市生态系统中人与“住所”的关系,并应用科学与技术手段协调现代城市经济系统与生物的关系,保护与合理利用一切自然资源与能源,提高人类对城市生态系统的自我调节、修复、维持和发展的能力,使人、自然、环境融为一体,互惠共生。

生态城市是一个经济高度发达、社会繁荣昌盛、人民安居乐业、生态良性循环四者保持高度和谐,城市环境及人居环境清洁、优美、舒适、安全,失业率低、社会保障体系完善,高新技术占主导地位,技术与自然达到充分融合,最大限度地发挥人的创造力和生产力,有利于提高城市文明程度的稳定、协调、持续发展的人工复合生态系统。

所谓人工复合生态系统,简单地说就是社会、经济、自然人工复合生态系统,蕴涵社会、经济、自然协调发展和整体生态化的人工复合生态系统。具体说,社会生态化表现为,人们拥有自觉的生态意识和环境价值观,人口素质、生活质量、健康水平与社会进步与经济发展相适应,有一个保障人人平等、自由、人权和免受暴力的社会环境。经济的生态化表现为,采用可持续发展的生产、消费、交通和住居发展模式,实现清洁生产和文明消费,推广生态产业和生态工程技术。对于经济增长,不仅重视数量的增长,更追求质量的提高,提高资源的再生和综合利用水平,节约能源,提高热能利用率,降低矿物燃料使用率,研究开发替代能源,提倡大力使用自然能源。

环境的生态化表现为:发展以保护自然为基础,与环境的承载能力相协调。自然环境及其演进过程得到最大限度的保护,合理利用一切自然资源和保护生命支持系统,开发建设活动始终保持在环境的承载能力之内。

从生态学的观点看,城市是以人为主体的生态系统,是一个由社会、经济和自然三个子系统构成的复合生态系统。一个符合生态规律的生态城市应该是结构合理、功能高效、关系协调的城市生态系统。这里所谓结构合理是指适度的人口密度,合理的土地利用,良好的环境质量,充足的绿地系统,完善的基础设施,有效的自然保护;功能高效是指资源的优化配置、物力的经济投入、人力的充分发挥、物流的畅通有序、信息流的快速便捷;关系协调是指人和自然协调、社会关系协调、城乡协调、资源利用和资源更新协调、环境胁迫和环境承载力协调。概言之生态城市应该是环境清洁优美,生活健康舒适,人尽其才,物尽其用,地尽其利,人和自然协调发展,生态良性循环的城市。

“生态城市”作为对传统的以工业文明为核心的城市化运动的反思、扬弃,体现了工业化、城市化与现代文明的交融与协调,是人类自觉克服“城市病”、从灰色文明走向绿色文明的伟大创新。它在本质上适应了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标志着城市由传统的唯经济增长模式向经济、社会、生态有机融合的复合发展模式的转变。它体现了城市发展理念中传统的人本主义向理性的人本主义的转变,反映出城市发展在认识与处理人与自然、人与人关系上取得新的突破,使城市发展不仅仅追求物质形态的发展,更追求文化上、精神上的进步,即更加注重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之间的紧密联系。

(二)生态城市的内涵

“生态城市”的内涵与普通意义上的现代城市相比,有着本质的不同。生态城市中的“生态”,已不再是单纯生物学的含义,而是综合的、整体的概念,蕴涵社会、经济、自然的复合内容,已经远远超出了过去所讲的纯自然生态,而已成为自然、经济、文化、政治的载体。

生态城市中“生态”两个字实际上就包含了生态产业、生态环境和生态文化三个方面的内容。生态城市建设不再仅仅是单纯的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生态城市建设内容涵盖了环境污染防治、生态保护与建设、生态产业的发展(包括生态工业、生态农业、生态旅游),人居环境建设、生态文化等方面,涉及各部门各行业,这正是可持续发展战略的要求。

因此在本质上,生态城市建设是在区域水平上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一个平台和切入点。生态城市建设是全面提升城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载体,是全民参与的生态环境保护运动,通过生态城市建设才能最大限度地推动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改善城市的生态环境质量,为实现全面小康的目标打下坚实的基础。

生态城市的标准

结合发达国家生态城市建设的做法,生态城市的标准要从社会生态、自然生态、经济生态三个方面来确定。社会生态的原则是以人为本,满足人的各种物质和精神方面的需求,创造自由、平等、公正、稳定的社会环境;经济生态原则保护和合理利用一切自然资源和能源,提高资源的再生和利用,实现资源的高效利用,采用可持续生产、消费、交通、居住区发展模式;自然生态原则,给自然生态以优先考虑,最大限度予以保护,使开发建设活动一方面保持在自然环境所允许的承载能力内,另一方面减少对自然环境的消极影响,增强其健康性。

(一)生态城市的标准

综合世界各国的经验和国内外学者对生态城市的描述,不难给出生态城市的标准的答案,概括而言,应满足以下几项标准:一是广泛应用生态学原理规划建设城市,城市结构合理、功能协调;二是人工环境与自然环境有机结合,环境质量高;三是保护和继承文化遗产,尊重居民的各种文化和生活特性;四是有完善的社会设施和基础设施,生活质量高;五是保护并高效利用一切自然资源与能源,产业结构合理,实现清洁生产;六是采用可持续的消费发展模式,物质、能量循环利用率高;七是建立完善的、动态的生态调控管理与决策系统;八是居民的身心健康,有自觉的生态意识和环境道德观念。

(二)生态城市的特点

生态城市具有和谐性、高效性、持续性、整体性、区域性和结构合理、关系协调等特点。

第一是和谐性。生态城市的和谐性,不仅仅所映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上,人与自然共生共荣,人回归自然,贴近自然,自然融于城市,更重要的是在人与人的关系上。现在人类活动促进了经济增长,却没能实现人类自身的同步发展。生态城市是营造满足人类自身进化需求的环境,充满人情味,文化气息浓郁,拥有强有力的互帮互助的群体,富有生机与活力。生态城市不是一个用自然绿色点缀而僵死的人居环境,而是关心人、陶冶人的“爱的器官”。文化是生态城市重要的功能,文化个性和文化魅力是生态城市的灵魂。这种和谐乃是生态城市的核心内容。

第二是高效性。生态城市一改现代工业城市“高能耗”、“非循环”的运行机制,提高一切资源的利用率,物尽其用,地尽其利,人尽其才,各施其能,各得其所,优化配置,物质、能量得到多层次分级利用,物流畅通有序、住处快流便捷,废弃物循环再生,各行业各部门之间通过共生关系进行协调。

第三是持续性。生态城市是以可持续发展思想为指导,兼顾不同时期、空间、合理配置资源,公平地满足现代人及后代人在发展和环境方面的需要,不因眼前的利益而以“掠夺”的方式促进城市暂时“繁荣”,保证城市社会经济健康、持续、协调发展。

第四是整体性。生态城市不是单单追求环境优美,或自身繁荣,而是兼顾社会、经济和环境三者的效益,不仅仅重视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协调,更重视对人类质量的提高,是在整体协调的新秩序下寻求发展。

第五是区域性。生态城市作为城乡的统一体,其本身即为一个区域概念,是建立在区域平衡上的,而且城市之间是互相联系、相互制约的,只有平衡协调的区域,才有平衡协调的生态城市。生态城市是以人与自然和谐为价值取向的,就广义而言,要实现这一目标,全球必须加强合作,共享技术与资源,形成互惠的网络系统,建立全球生态平衡。

第六是结构合理。生态城市是一个符合生态规律的城市,应该是结构合理。合理的土地利用,好的生态环境,充足的绿地系统,完整的基础设施,有效的自然保护。

第七是关系协调。生态城市建设关系协调是指人和自然协调,城乡协调,资源利用和资源更新协调,环境胁迫和环境承载能力协调。

生态城市的发展目标是要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包括人与人的和谐、人与自然的和谐、自然系统的和谐三个方面的内容。其中,追求自然系统和谐、人与自然和谐是基础和条件,实现人与人和谐是生态城市的目的和根本所在,即生态城市不仅能“供养”自然,而且能满足人类自身进化、发展的需求,达到“人和”。

生态城市的发展进程

生态城市的理念渊源很长,其雏形可以上溯到中国古代的人居环境、欧洲古代城市和美国西南部印第安人的村庄。现代的生态城市思想直接起源于霍华德的田园城市,其理论展示了城市与自然的平衡。20世纪依次出现了两次城市生态学高潮,它们极大地推动了人们环境意识的提高和城市生态研究的发展。

20世纪40年代,赖特的《不可救药的城市》、赛尔特的《我们的城市能否存在?》警示了环境破坏的后果。60年代,卡森的《寂静的春天》反映了人们对生态环境的关注。70年代,一些生物学家开始从生物学的角度研究城市。他们的研究重点在于城市环境影响下动植物区系的变化历史。70年代初,罗马俱乐部发表了《增长的极限》,进一步激起了人们从生态学角度研究城市问题的兴趣。

1971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发起了“人与生物圈(MAB)”计划。其间提出了生态城市或生态的城市(eco-city)的概念,由“生态学”(ecology)和“城市”(city)复合而成。它与“绿色城市”、“健康城市”、“园林城市”、“山水城市”、“环保模范城市”等概念虽有联系,但又具有一定的差别。1972年,联合国在斯德哥尔摩召开了人类环境会议,发表了人类环境宣言,提出“人类的定居和城市化工作必须加以规划,以避免对环境的不良影响,并为大家取得社会、经济和环境三个方面的最大利益”。1975年,吉尔斯特成立了城市生态组织,该组织于1990年在伯克利组织了第一届生态城市国际会议。1992年召开了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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