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剑:如何看待和应对首都的安全与稳定

作者:陈剑发布日期:2014-12-21

「陈剑:如何看待和应对首都的安全与稳定」正文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持续发展,年均增长速度接近10%,人均收入水平从1978年的不足150美元,到2013年的6700多美元,经济总量从世界第13位跃居到世界第二,中国的发展创造了世界经济史上的奇迹。中国奇迹的产生有多种因素,但不能否认的因素是,中国36年,国家的政治生活总体稳定,告别了以阶级斗争为纲,转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使每个人的潜力和能力得到了极大程度释放。这是中国36年发展的一个基本因素。

 

一. 北京的稳定,对全国的意义

北京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首都和,是中国的政治中心,同时也是中国的文化中心和国际交流中心,并正在打造中国的科技创新中心。正因为此,北京的稳定对全国至关重要,影响极大。北京历届市委市政府以及全市干部群众,都将首都的稳定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在全部工作的安排中,需要花很大精力维护首都的安全稳定。这也是北京这座城市与中国其它城市相比的特别之处。

(一) 如何看待稳定,如何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

真正的社会稳定,核心内涵应该是整个社会具有内在的平衡,公民的政治权利和利益诉求能够得到较为充分的表达,有实现的平台和条件。政府和公民均遵照法律和制度行事,保证法律和秩序得到维护。一个社会,由于不同的利益群体存在,一定会有矛盾和利益冲突。问题在于,是将这种矛盾和利益冲突放大,任其发展,还是将这种矛盾和利益冲突放在一个法治的平台上、对话协商的平台上加以解决。如果能将社会矛盾和冲突纳入法治轨道,纳入对话协商的轨道,就会消除发生大规模的、有强烈破坏性的动乱或革命性运动的可能性。

(二)引发群体性事件的事由

近年来,中国的群体事件此起彼伏,持续上升。根据中国社科院社会学所近年主编的《社会蓝皮书》提供的资料,从1993年到2003年,全国每年发生群体性事件的数量从1万起增加到了7.4万起,参与人数也从73万人增加到376万人,呈现明显上升的趋势。2007年全国群体性事件更高达8万多起,2008年还爆发了一些震惊全国的群体性事件。即便2009年各地政府对维稳工作高度重视,群体性事件仍保持多发态势。仔细分析,排列位序在前的主要有

1.农民的土地占用

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发展,所需要征用的农村土地持续增加,如何给农民群众合理补偿,并对其未来给予安置,而不是被上楼、被进城,这方面的矛盾一直较为尖锐。

2.城市的房屋拆迁

中国城市化快速发展,一个重要内容是城市自身的改造,这种改造规模之大,人类历史上极为罕见。城市改造,必然涉及城市的房屋拆迁。在维护公共利益的条件下,如何给居民合理的补偿,需要找到平衡点。利益难以平衡,就会引发诸多群体性事件。

3.环境污染

因环境污染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数量近年来持续上升。环境污染包括土质污染、水源污染、空气污染和食品污染等等,也包括一些环境工程项目的上马。近年来,一些环境工程项目的上马,由于与市民沟通不够,信息不对称,也引发了一些群体性事件。

4.医疗纠纷

由医患矛盾引发的医疗纠纷,近年来也居高不下。绝大多数的医疗纠纷,实则的是由医疗体制存有缺陷引发,但患者往往将此类问题归于医生的医德,因而引发纠纷。

5.资强劳弱引发和纠纷

资强劳弱引发的纠纷,内容很多,包括不能按期支付工资,缺乏基本的劳动保护条件,超时加班加点而不支付工资,不能给员工上基本的税险,等等。特别是其中拖欠农民工的工资,成为近年来这类性质的群体性事件的重要内容。

此外,政府的公共产品与服务的提供严重不足,政府公权力的滥用等,所导致的纠纷,也呈上升趋势。

(三)群体事件的成因

对大量群体性事件的性质进行分析,对此有研究的专家,几乎一致的结论是,绝大多数的群体性事件,起因是由于利益纠纷引发。

既然抗争动因主要是经济利益而不是政治原因、抗争所反对或诉求的对象或是地方政府官员或是公司企业的老板,因而绝大多数的群体性事件属于人民内部矛盾性质。

随着市场经济的兴起,政府从经济和社会领域的许多方面逐渐退出。人们的工作和收入不再与中央政府紧密挂钩,即使面临下岗和失业问题,人们也很难直接怪罪中央政府。许多社会矛盾因此地方化和非政治化。

(四)引发群体性事件的重要因素

地方政府官员在自身或地方利益的驱动下,在政策上向投资者和既得利益者倾斜,造成了诸多社会问题。但中国经济发展的势头仍在,绝大多数百姓的总体生活水平仍在提高,大家的不满基本来自相对剥夺感而不是绝对剥夺感。

此外,虽然每天几乎都发生一些群体性事件,但这些事件背后缺乏意识形态的支持。在这种背景下,只要政府在各类群体性事件前表现得不要太糟糕的话,这些群体性事件就只会停留在争取经济利益层面。

但习惯性思维根深蒂固。“一小撮”、“不明真相”、“煽动”、“海外敌对势力”等字眼反复出现在群体性事件的官方词汇里,成为铁腕维稳的主要理由。但这些不加分析的维稳理由,实际已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政府的公信力,因为实际情形与上述运用的字眼相距甚远。

频频爆发的其他群体性事件依然反映出,中国还没有习惯以遵守规则的、现代的、法治的方式来解决社会冲突。维稳思路仍然没有摆脱过去的革命党思维、斗争哲学。

(五)面对群体性事件的常用对策

常用对策有以下三方面:

一是用钱解决问题;二是加强上访制度;三是对上访人群进行围追堵截。

问题是,简单地给抗议群众发放“安定团结费”会鼓励民粹主义;中央给予信访部门过多的权力将使地方政府和法律失去正当的权威。对上访人群进行围追堵截,实际是本末倒置。

应当认识到,安定很重要,但不是稳定压倒一切。对稳定的理解,不是着眼于解决产生不稳定的根源,而是应当坦然面对大量社会问题,并努力化解各种社会矛盾。不能不分青红皂白,把一切有诉求或信访群众看作不稳定的根源,这样的处理方式实际是本末倒置,必然会激起更多不满,带来更多的不稳定。

基层政府经常用“稳定压倒一切”的口号来阻止和压制弱势群体的利益表达和利益诉求。在这种情况下,无论是信访还是报刊,无论是网络还是社会组织,都难以成为弱势群体表达利益的有效渠道。实际上,当我们以稳定为由不允许农民工组织起来集体追讨被拖欠的工资,不允许被拆迁户就拆迁补偿进行讨价还价之时,维稳工作实际上已变成维护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不法企业和承包商利益的工具,成为维护开发商掠夺被拆迁户利益的工具。

当维稳工作成为压倒一切的首要任务的时候,一些地方政府对社会矛盾和社会不稳定的局势估计得过于严重,那些短期内可能带来一定利益冲突,造成一定社会波动、但从长远看能有利于理顺社会中利益关系的政策和措施往往被搁置,一些必要的改革措施因此错失出台时机,导致不均衡的利益格局迟迟得不到有效调整,既得利益集团不断坐大,甚至社会对其失去应有的制约。

 

二.理性定位当前的社会矛盾

近些年来,由于贫富差别、官员腐败、征地拆迁、失业下岗、劳工权益等引起的社会矛盾和社会冲突在不断增加,有的还出现激化趋势或导致大规模群体性事件,这些都是不容否认的事实。同时,一些改革措施,比如教育、医疗、国企改制等方面的改革,也难免引起新的矛盾,这也是不能忽视的事实。关键的问题是如何对这些社会矛盾和冲突进行准确的判断和定位。

在近些年发生的社会矛盾和冲突中,征地、拆迁、农民工工资拖欠、劳工权益等往往是主要的起因。这些现实中的矛盾和冲突基本上都是因利益之争而引发的,是属于人民内部矛盾范围的利益冲突与利益矛盾。而很久以来,一些部门或机构却往往将这样的矛盾与冲突加以政治化或意识形态化,不恰当地上升为危及基本制度和社会稳定的政治问题。其实,当下中国社会中多数矛盾和冲突的内容本身并不存在政治或意识形态的因素,只是利益矛盾和利益冲突的问题。在利益高度分化的时代,利益矛盾、利益冲突、利益博弈本是正常的社会现象;在一个多元的现代社会中,社会矛盾与冲突将成为我们日常生活的组成部分。

应认识到,基于利益的冲突是理性的冲突。利益矛盾是可以用谈判、妥协、讨价还价等理性方式解决的,其中能够造成大规模社会动荡的因素是很少的。因此,维稳的工作不是要消除、也不可能完全消除利益矛盾和冲突,而是要为其设立规则,要为这类问题的解决提供制度化的渠道与方式。良性的体制不是要消灭冲突,而是能够容纳冲突和用制度化的方式化解冲突。因而更需要避免将一般的社会矛盾与威胁稳定的政治危机混为一谈。

但在片面的维稳定思路下,稳定是第一位的,改革只能是第二位,甚至更靠后的考虑。而这也就形成了恶性循环:不改革,问题积累的更多:积累的问题的多,担心影响稳定,也进一步影响了改革的进程。特别是既得利益集团用 “维稳”的理由拒绝改革、绑架改革,已成为影响改革重要因素。

应当对“无利害相关人群”有所认识。从贵州翁安等事件中引发出的概念,即无利害相关人群。一个群体事件出现后,会有大量的与此事件无关的人卷入,将这些人称之 为无利害相关人群。在这类群体性事件中,事件参与者中的大多数与事件本身并没有直接关系,或者说大多数人与具体的事端和当事人并无直接的利益关系。只所以一个事件发生后,会有大量的无利害相关人群参与,是因为在相当长的一个时期,由于一些地方政府部门的官僚主义和腐败因素,也波及到这些群体,这些人对政府有意见,但又无处申诉和表达。因而,无利害相关人群,具体个案可能没有关系,但政府与群众长期积累的一些矛盾则无疑是有关系的。参与者的主要目标是发泄情绪,表达对带有全局性、整体性问题如司法不公、贪污腐败、公权滥用等的不满。在这种现象背后往往是长期积累的不满和怨愤。处理此类事件要比处理直接利益冲突事件棘手得多,而利益矛盾与冲突处理不当则会导致更多的“非直接利益冲突事件”发生,形成更多更大量的无利害相关人群。

 

三 影响稳定的主要因素

影响中国稳定的因素,具体说来,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 两对矛盾在一些地方日趋尖锐

这两对矛盾,一对矛盾是利力矛盾,即公权力逾越法律界限,严重挤压公民权利实现的空间,导致政府的公权力与宪法赋予的公民权利实现之间的矛盾。第二对矛盾,是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与服务的有限性与公民对公共产品与服务持续增长的需求之间的矛盾。即政府供给不足的矛盾。作为公共服务性政府,为公民提供基本的公共产品与服务是其基本要求,但现在政府的供给有限,公民的基本需求没有办法满足,导致的矛盾冲突。

(二) 居民的收入差距显著

反映居民收入差距的指标是基尼系数。这一指标超过0.4,被认为进入警戒线。国家统计局公布的近年来的基尼系数,一直在0.47以上,早已超过警戒线。按照诸多研究机构的评估和调研,国家统计局公布的中国居民的基尼系数明显偏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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