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星:言论自由与政治正确」正文
美国人崇尚自由,举世闻名;美国大学更是被人们视为当代自由思想的圣地。
“国会将不会通过立法...来限制言论或出版的自由”:连小学生都早已把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中的这句名言背得滚瓜烂熟。最有意思的是美国式的爱国主义教育,既没有秦皇汉武唐祖宋宗可供炫耀,也不在地大物博人口众多上做文章;美国人只是一遍又一遍地让他们的孩子复述宪法修正案中关于自由的条款。就这样,当美国孩子进入大学的时候,天赋人权、人人生而平等、言论自由等观念早已深入人心。
可是自由这个东西,说来容易,做起来还真不是那么一回事。比如说吧,校园“多元化”的理念近年来就常常与言论自由的理念发生冲突,而冲突的原因则多半与如何掌握所谓“政治上的正确性”。
University实在应当被称为Multiversity,不多元也不行。据人口学家预测,美国在本世纪中白人所占比例就将低于百分之五十。到那个时候也许所有的美国公民都可以少数民族自称了。但要是你以为多元化就意味著百花齐放、百家争鸣,什么思想、什么言论都能畅行无阻,那你就错到底了。人人生而平等是美国文化中与言论自由同样根深蒂固的另一个观念,而从此衍生的行为方式就是对少数、弱势人群的关怀。这样,在社会上、校园内处于少数地位的黑人、南美西裔人、亚裔、妇女(顺便一提,近年来女生在美国大学的比率已经超过男生)以至同性恋者等团体都成为“保护”对象,而针对这些少数或弱势团体所发出的带有轻蔑、戏侮、或攻击性的言论就成为“政治上的正确性”这个理念的鼓吹者们极力限制的目标。关于“政治上的正确性”,耶鲁大学教授孙康宜曾做过一个很好的说明:“政治正确性’(political correctness,简称P.C.)原指多元文化的基本原则,主旨在维护不同性别、种族、阶层之间的平等”(《耶鲁・性别与文化》,上海文艺出版社,2000)。但是,由于许多主张多元文化的激进人士不懂得把握尺度,把“政治正确性”的原则扩大化,无端地抨击所谓“死的、白的”欧洲男性(dead white European males),非要将大学新生freshmen改为freshperson,将印地安人Indian改为native American,等等,造成了社会上许多人的反感,以至“政治上的正确性”不仅成了右翼政治家们攻击的目标,而且变成人们饭后茶余冷嘲热讽的对象。
事情就这样变复杂了。
假设一个情形:你是大学负责学生工作的辅导员。某一天,一个白人学生在学生自己组织的论坛中发言,宣扬种族之间智力上的差异,并认定黑人智力总体上低于白人。这个白人学生有没有发表这样言论的自由?当然有。那么愤怒的黑人学生指控他种族歧视,有没有道理?按说也有。那么,你站在这场论争的哪一边?你如何处理这样的学生纠纷?你觉得在这里“言论自由”更重要,还是“政治上正确”更重要?
其实这个假设一点也不假;这样的事情每天都在美国自由思想的圣地――大学里发生。
1993年1月13日晚上,宾夕法尼亚大学大一学生伊登・雅考博维奇正在宿舍写英文作业,楼下一个房间传来震耳欲聋的喧哗声,原来是一群女生在“派对”,连喊带叫加跺脚。雅考博维奇打开窗户朝下面喊道:“安静些!”回来继续做功课。二十分钟后,喧哗声又响起,有过之而无不及。雅考博维奇再次打开窗户朝下面喊道:“闭嘴,你们这帮水牛!”雅考博维奇说,“你们要想派对,附近就有一个动物园好去。”
事情坏在,这群喧闹的女生都是黑人。几个星期以后,校方决定指控雅考博维奇违犯宾大的种族骚扰政策,理由是他用的“水牛”和“动物园”二词有辱黑人之嫌,因而带有种族歧视的性质。雅考博维奇对校方分管学生事务的人员说,他愿意对那些黑人女生受到的伤害当面道歉,但他所说的“水牛”和“动物园”绝无针对黑人的意思。校方并没有接受他的歉意,而是给他两个选择:一是写悔过书,接受留宿舍察看处分,并在学业报告上留下“违犯种族骚扰政策”的评语;二是接受学校司法委员会的审理,一旦被判有过失,他将面临被学校开除的可能。
雅考博维奇拒绝接受种族歧视的罪名,而是选择了与校方抗争到底。他向自己的教授以至校长申诉。历史学教授阿伦・库尔斯不仅自告奋勇成为雅考博维奇的顾问,而且联系了美国语言学和文化史方面的专家,论证“水牛”一词与黑人毫不相干;水牛其实是生活在亚洲的一种动物。雅考博维奇当时之所以脱口而出“水牛”一词,原是因为他的犹太家庭背景,而“水牛”一词来自希伯来语的“Behema”,意为水牛,但用来指称头脑简单的人。这一切努力并没有能使校方回心转意。
事实上,宾大的校长谢尔顿・哈克内是较早将“政治上的正确性”这个理念付诸实施的校长之一。在他的领导下,宾大通过了意在限制学生挑衅性言论的行为守则。因此,按照他的指示,校方坚持要将雅考博维奇的案子通过学校司法委员会的审理来解决。通过一个偶然的机会,雅考博维奇和他的教授库尔斯的抗争引起了媒体的注意,整个事件引发了全国的关注。《华盛顿邮报》和《华尔街日报》等大报对此事件的发展进行了跟踪报道。只是在强大的外在压力下,宾大校方才不得不草草收场,免除对雅考博维奇进一步的指控和处罚。
假如宾大的风波是对大学生言论自由尺度的考验,那么发生在南方名校杜克大学的事件则对出版自由的许诺提出质疑。
根据《纽约时报》1989年12月24日的报道,杜克大学由学生主办的幽默小报编辑马丁・帕杰特写了一篇嘲讽学校食堂员工的文章。本来学生抱怨食堂似乎是天经地义的事,没人会把这样的文章拿来上纲上线。可是在杜克大学,食堂员工主要由黑人组成,于是黑人学生联盟和其他几个学生组织就此集会,要求将帕杰特从这份幽默小报的编辑部赶走。校方的机构“大学出版物委员会”鉴于帕杰特出版自由的权利,开始仅仅要求帕杰特自动辞职。但黑人学生仍不罢休,继续抗议。杜克大学校长凯斯・布罗地便写了一份公开信,谴责帕杰特对食堂员工的的攻击。“大学出版物委员会”一看校长表了态,立即将帕杰特从小报编辑部开除。开除的理由不是因为他关于学校食堂的文章,而是因为他作为编辑没有及时回应学生对小报的批评。呜呼!
库尔斯和西尔佛格雷特在他们合作的一本长达400多页的书《阴影大学》(The Shadow University)中化了整整一章的篇幅列举无数这样的关于美国大学以“政治上的正确性”,理由来限制学生言论自由的例证。最骇人听闻的是关于萨拉・劳伦斯学院学生马丁・拉斯克因为不合时宜的笑而受到惩罚的事件。
1993年某一天,拉斯克的同学加好友约翰・波伊斯基当著拉斯克的面骂他的室友是“同性恋”。拉斯克起哄式地跟著笑了一下。波伊斯基的室友向校方告发,指控波伊斯基和拉斯克“骚扰”。
处理这一事件的校方人员甚至没有让他们三人当堂对证,就判定波伊斯基和拉斯克在学校“营造敌意和威胁的气氛”,给他们留校察看一年外加二十小时社区服务的处分,而且责令他们看一部关于同性恋教育的录像并写一篇观后感。
拉斯克对此判决表示不服。在与分管学生事务的副院长争辩时,他记录了后者对他的指控:“我们知道你并没有违反校规中的任何一条,但是,你试图营造一个让人难堪的气氛,你的笑就是你这种行为的表现。”分管学生事务的院长也为校方的决定辩护道:“我们很清楚以笑来处分学生会是多么地耸人听闻,但这么的笑是有上下文的。”这件事情一直闹了两年多,最后直到纽约一个民权组织出面并代表拉斯克将此案告上法庭,劳伦斯学院才不得不同意撤销对拉斯克的处分。
这样的事情听多了、见多了,你会得出结论说,美国大学的行政管理人员真是一帮毫无幽默感可言的官僚。但是,假如你能设身处地地为他们想一想,他们的处境实在非常尴尬。校园多元化的首要条件就是创造一种宽松的气氛,让所有的人,特别是处于少数和弱势地位的团体在校园里感到平等,感到心情舒畅。然而,人类也许生来就是一种歧视性的动物,他们表达自我优越性的欲望总是那么地强烈、那么地不可遏制。比如说,我们在孩提时代,谁没有因为被小朋友乱喊绰号而恼羞成怒的体验?到了成年,我们的很多言行其实并没有比儿时成熟多少,只是我们幼稚可笑的言行举止中开始掺入邪恶的因素。我们上进的动机在受到挫折时不由自主地通过贬低他人得以发泄,而贬低他人最有效的方式就是将竞争者归类,然后创造出“团体性”的标签来加以歧视。对于这种“团体性”歧视的言论,美国大学的行政管理人员究竟管还是不管?管了,你不可避免地会被戴上限制言论自由的帽子;不管,你苦心经营的所谓校园多元化就成为一句空话。
要管,该怎么管才合适呢?
近二十多年来,许多限制歧视与骚扰的校规在美国大学相继出笼。在这些校规中,“骚扰”被界定为任何在他人听来有被贬低感觉的笑话(波多音学院);有意或无意地让人感到“无能为力”、“愤怒”或“疏远”的言论(布朗大学);使人丧失自尊心的言论(科尔比学院);或者是“不合时宜的、有所针对的笑声”、及“不体谅的玩笑”(康乃狄克大学)。马里兰大学针对性骚扰所定的校规列举一系列“不可接受的言论”,其中包括“带有性内容的闲聊”、“绘声绘色的对性的描述”、“带性的诅咒"、“性的暗示”、“对别人衣著、身体、及性活动的评论”、“对他人体重、体形、尺寸和形象等含有性的性质的评论”、“对他人走路、讲话和起居等含有性的性质的模仿”、以及“带侮辱性质的口哨、嚎叫及亲吻声”,等等。
平心而论,大学管理人员并不是这种琐碎、无聊乃至猥琐的校规的始作俑者。
追求“政治上正确”其实是美国六十年代民权运动和妇女运动的余波。随著以黑人为代表的少数民族和妇女在社会上地位的提高,保守的、以白种男人为中心的社会结构开始瓦解。崛起中的弱势团体要求在社会的各个领域有自己的声音,而这种要求的实现首先在于打破许多传统的、习以为常的言行规范。于是,男同事间对女性的品头论足、白人对黑人和其他少数民族的成见、视同性恋、肮脏和不道德的观点,等等,都受到新的言行规范的约束。作为少数民族中的一员,我在美国生活多年最深刻的体会就是这个社会对于弱势群体的关注和对所有少数民族平等权利的尊重。当然,有些美国人在见到我们这些少数民族、特别是第一代移民时所表现的那种夸张的、不知所措的矫情,有时亦让人感到肉麻。这就是为什么我们常听到有同胞抱怨美国人虚伪、言不由衷的原因所在。但国人凡事追究动机的习惯,在我看来未免苛求。只要人家在言行上没有冒犯你,人家心中怎么想你何必那么在意呢?
问题在于,凡事到了极端,悲剧性的庄严就转化为喜剧性的滑稽。有个英国人写了一本关于偏执狂的书,对现代社会中矫枉过正式的保护儿童政策大加鞭鞑。
作者谈到在美国加州看到保护儿童者提出的一句口号:“每一个你不认识的成年人都是潜在的色情狂”。在旧金山的公园里,他看到一个告示:“没有儿童陪同的成年人不得入内”。他由此感慨,通常“需要成年人陪同的孩子”的说法已经颠倒过来。美国大学为诸多以建立“政治上的正确性”为动机而制定的校规,大概犯的是同样的错误。
有意思的是,大多数学校在制定这些过分严格的校规时,并没有遇到多少异议或抵抗。大多数教授或学生对校园多元化的认可,使得他们更能赞同校方制定校规的动机,却难以预料有了这样校规的后果。还有一个可能性是,大多数人在他们的潜意识中自视过高,认定这些规定只是为了针对他人或预防万一;自己的言论举止无论如何不至于落到那么低下的水平。只有当有人以身试“规”时,当校方依法论罪时,众人方才如梦初醒,方才感到个中的荒唐。
其实,近年来美国大学在强调种族和团体多元化的同时,有意或无意之间却忽略了思想的多元化,而恰恰后者才是言论自由和社会多元化的根本保证。
比如说,九一一事件以后,美国社会在反对恐怖主义的全民大合唱中,出现了历史上罕见的言论大统一。国会在通过一项反恐提案时,要不是有一位议员故意唱反调以提起全社会对言论自由的关注,那么这全票通过的记录难免会使人感到困惑和压抑。用“万马齐喑”来形容这时的社会气氛并不算夸张。于是,哥伦比亚大学有些学生发起了一个集会,意在表达他们对于美国政府现行中东政策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