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斯颐 :也谈建国初期私营传媒消亡原因

作者:李斯颐发布日期:2009-09-11

「李斯颐 :也谈建国初期私营传媒消亡原因」正文

从1949年到1952年底,我国初步完成了从旧中国到新中国的新闻业转型,形成了集中统一的党的新闻业宏观体系格局,为社会主义建设的全面展开做好了准备。在这一新体系建立的同时,私营传媒迅速消亡,其原因尚值得史界进一步讨论。

一.问题的提出

目前研究建国初期私营传媒改造的专文不多,仅见的几篇,都提到了当时私营传媒经营困难以及不适应新中国办报方式的问题,但有些看法不无可商榷之处。

孙旭培的一篇1侧重资料性,成文较早,文章第二部分小标题“关于新办的私营报纸”下,已经提到继续出版、恢复出版和新创办这三种私营报纸存在形式,但文中不知何故只谈及前两种,却没有提到“新创办”的。“新创办”和前两种形式有着质的区别,涉及对私营报业鼓励还是限制的政策问题。施的文章在谈到这类报纸经营困难的同时进一步指出,私营传媒社会主义改造的提前完成,“更深层次的原因在于,当时实行的一系列政策使私营报业面临的制度环境逐渐演变为政府管制的计划体制,报业赖以生存的经济来源逐步萎缩”2。这一看法触及了问题的核心,文中从内容分工、邮发合一及广告市场萎缩等方面分析了“制度环境演变”给私营报业带来的影响,但范围和深度似仍有拓展余地,落脚点还是放在了“经济来源”上。孙、施两文都有较多篇幅介绍当时私营报纸经营困难状况。曾宪明的一篇文章看到了私营报业消亡是历史的必然,但走得更远一些,主旨是想说明我党“对允许出版的私营报纸表现了极大的关怀和扶持,我党有希望私营报业健康生存的主观愿望”,而私营报业由于“自身难以克服的弱点”和“运作机制不适应新中国的管理体制”难以支撑,所以“私营报业走公私合营之路,体现了其自觉自愿和与政府配合协作的积极态度”。3这一看法从表层看似乎不无道理,因为当时政策上的确给了私营报纸很多扶助,包括以贷款或转为公股的形式提供资金,以及供应印刷物资乃至提供采访条件、救济报人生活等,但如果从更深层次究问,就会发现还不好简单得出这个结论。

例如,私营报纸在旧中国都是经过市场竞争洗礼的,比之党报更有经营经验,为什么先支撑不下去了呢?当时国民经济处于恢复阶段,国营报纸同样经营困难4,1949年12月新闻总署召开全国报纸经理会议,为的就是解决这个问题,那么为什么国营报纸能度过难关呢?私营传媒在所有制上和资本主义工商业属同一性质,但为什么没能像其他私营工商业那样,延续到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完成时期,甚至在1953年“一化三改”总路线提出之前的国民经济恢复阶段就不复存在了呢?建国初期国家经济最困难的阶段是1949年到1950年,当时据14个较大城市的统计,1950年1月到4月有2945家工厂倒闭;在16个较大城市中,属于半停业状态的商店达到9374家;到4月下旬,上海市倒闭工厂1000多家,停业商店2000多家。51950年中央实行统一财经后,情况开始好转,到1952年国民经济渡过了恢复阶段,年底全国工农业总产值比1949年增长了77.5%,其中工业总产值增长145%,工农业主要产品产量均已超过旧中国历史最高水平,6所以也才有了1953年1月1日《人民日报》的元旦社论《迎接一九五三年的伟大任务》,号召全国人民投入新的大规模建设。那么,为什么私营报纸挺过了最困难的阶段,却在国家经济状况好转的1952年底相继实行了公私合营改造呢?这些都不能简单地用经营不善来解释。

倘若要看清这个问题,就需要把视野放宽一点,做些横向比较,以从中得到一些具有参照价值的启示。

与报纸类型相近的私营出版业,经营也同样存在严重困难,7同样有难以适应新时代要求的问题,但在解放初期却经历过一个新闻业所没有过的数量增长过程,存续了更长时间。以旧中国出版业重镇上海为例,刚解放时有私营出版社150多家,1950年7月发展到198家, 1951年9月达到391家。1951年9月上海根据出版总署要求开始控制新建出版社,私营出版业总量才开始下降,1952年底有321家,1953年减少到252家,到1954年3月底,最后80家私营出版社全面完成社会主义改造。8就全国而言,1954年8月中宣部批转出版总署《关于整顿和改造私营出版业的报告》后,各地在社会主义改造高潮中开始了对出版业的改造,到1955年6月全面完成,比新闻业晚了整整两年多,原因何在?同属思想文化领域的私营戏剧演出团体,改造的完成更是晚了很多。9建国初期的私营演出团体同样经历过一个经济上极为困难的阶段,据上海市文化局调查,大的团体上座率跌至六成以下,小的剧团不到两成,有的“因观众过少竟至无法开演。因而生活困难日益严重,部分最严重者甚至断炊或拾菜皮充饥,靠卖血度日”。10那么,同样困窘不堪的这类私营团体为什么能够长期存在呢?我们还可以从反方向上看经营和改造之间的关系。同属大众传媒的电影业,当时的私营影业公司多数也是经营困难,但少数情况不错,公私合营之前拍出了50多部影片。如上海的昆仑、文华等公司就拍摄了《武训传》、《我这一辈子》、《三毛流浪记》、《乌鸦与麻雀》、《方珍珠》等一批以后被电影史学界啧啧称道的影片(含解放前开机、解放后完成的)。对少数影业公司来说,不存在无以经营的问题。然而,私营影业公司1952年2月就完成了公私合营的社会主义改造,1953年初又实现了全行业国有化,甚至早于私营新闻传媒。而恰恰是昆仑、文华这样的大公司,完成改造还要早于其他难以经营下去的公司。昆仑是在拍摄的电影《武训传》1951年5月被批判后,于同年9月改组为公私合营电影制片厂的,文华公司则于1952年2月并入了公私合营上海联合电影制片厂。

从上述其他类型传媒的情况可以看出,改造的原因同样不能简单地用经营状况加以解释,这不是主要矛盾,更不是矛盾的主要方面。因此,要完整地合理解释解放初期私营新闻传媒存在和消亡的原因,就必须扩展至更大的历史背景范围,不仅从它自身单方面看问题,而且应当从当时中央的指导思想和政策,从党报体系建立以后私营报业与之此消彼长的关系等方面,分层考察。因为对这类传媒而言,这才是制约其生存状态的根本因素。

二.私营传媒的生存状态未超出其他私营资本发展边界

私营传媒属于民族资本企业,在所有制性质上和其他私营工商业一样,同属私营资本。建国初期,党对私营资本采取的是“利用、限制、改造”的方针,即在过渡时期利用它有利于国计民生的一面,以后通过政策限制再逐步改变其所有制性质。和苏联经验相比,这是一项有中国特色的创举。私营传媒在一定时期内得到政府扶持继续存在,到一定阶段后走向消亡,从根本上来说,和其他私营资本一样,都是这一政策范围内的正常现象。

首先,作为民族资本企业,私营传媒在一定时期内的继续存在,符合党对新中国建立初期的制度设想和政策设计,与社会经济形态的构成特征相匹配,也是国民经济恢复阶段的需要。

毛泽东同志早在抗日战争时期发表的《新民主主义论》和《论联合政府》等著作中就已经阐明,中国革命要分为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两个步骤。1949年3月,党的七届二中全会确定了全国胜利后党在政治、经济、外交方面的基本政策,指出了中国将由农业国转变为工业国、由新民主主义社会转变为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方向。1949年9月全国政协第一届会议通过的《共同纲领》,也提出了建国以后要在相当一段时期内实行新民主主义政策的纲领。新中国建立之初的新民主主义社会经济形态,是走向社会主义的过渡阶段。这一社会形态中国民经济各种成分的关系,毛泽东1947年在《目前形势和我们的任务》一文中指出,就是“(1)国营经济,这是领导的成分;(2)由个体逐步地向着集体方向发展的农业经济;(3)独立小工商业者的经济和小的、中等的私人资本经济”。11尽管以后人们提到建国初期时不大使用“新民主主义”一语,而是将1956年之前分别称作国民经济恢复时期和过渡时期两个阶段,但是比较建国以前的定义,这七年的社会形态还是属于新民主主义范畴的。

这一时期为什么还要保留私营企业,毛泽东在1949年6月发表的《论人民民主专政》一文中有明确阐述。文章总结了建党28年来的经验,指出在中国历史条件下不可能有资产阶级共和国,只能是通过人民民主专政达到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人民民主专政下,“民族资产阶级在现阶段上,有其很大的重要性。……为了使落后的经济地位提高一步,中国必须利用一切于国计民生有利而不是有害的城乡资本主义因素,团结民族资产阶级,共同奋斗。我们现在的方针是节制资本主义,而不是消灭资本主义”。12对民族资本企业有利的一面,毛泽东同志是反复强调的,并且不赞成立即消灭资本主义。1950年4月,他在全国统战工作会议工商组讨论记录的批示中,明确表示反对“今天斗争对象主要是资产阶级”的提法,认为“对于民族资产阶级是有斗争的,但必须团结它,是采用既团结又斗争的政策,以达团结它共同发展国民经济之目的”13。同年6月3日,他又在党的七届三中全会报告中批评了那种立即消灭资本主义的错误观点,指出“有些人认为可以提早消灭资本主义实行社会主义,这种思想是错误的,是不适合我们国家的情况的”14。在这次会议的发言中,毛泽东也从策略角度阐述了团结民族资产阶级的必要性:“民族资产阶级将来是要消灭的,但是现在要把他们团结在我们身边,不要把他们推开。”“团结民族资产阶级、民主党派、民主人士和知识分子是对的,是必要的。……现在我们需要采取这个策略。”15

翻阅中国经济史就可以发现,根据中央精神,党和国家把民族资产阶级当作团结对象,对民族资本企业在一定时期内采取了扶持发展的政策。当时各级政府对很多经营困难的私营工商企业,包括其生产以及职工生活方面遇到的难题,都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给予了帮助,不仅提供贷款、救助金和物资(包括冬衣冬被)等方面的支持,有的甚至通过公营企业帮助私企分流人员,使之度过难关。接受政府资助的,包括不少私营文化企业,私营新闻传媒也是其中之一。当然,在国民经济恢复阶段对私营资本的利用,方法是节制而非消灭,所谓“节制”,就是政策上还要有所限制,不能任其随意发展。这一点,毛泽东在1949年3月党的七届二中全会上也讲得很清楚:“中国资本主义的存在和发展,不是如同资本主义国家那样不受限制任其泛滥的。它将从几个方面被限制――在活动范围方面,在税收政策方面,在市场价格方面,在劳动条件方面。我们要从各个方面,按照各地、各业和各个时期的具体情况,对于资本主义采取恰如其分的有伸缩性的限制政策。”16私营新闻传媒属于资本主义性质的民族资本企业,在建国初期继续存在,并且得到政府的支持和扶助,这是新民主主义阶段的题中应有之意,也是国民经济恢复时期的需要。

其次,由于所有制性质,私营传媒的存在状态不可能超出私营工商业的发展边界,从根本上说,它的最终命运和后者是一致的。

国民经济恢复阶段,党和国家对民族资本企业采取了扶持发展的政策,但根据中国革命两步走的认识,多种所有制并存的新民主主义阶段结束以后,国家将进入社会主义建设阶段。按当时的认识,后一阶段将是公有制的单一所有制形态。所以,对私营资本的社会主义改造是历史的必然。问题在于,前一阶段在转化之前究竟能够延续多长时间。建国前后,中央对此的认识是,这将是一个很长的时期。1948年9月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上,毛泽东在会议闭幕时总结说:“在经济上完成民族独立,还要一二十年时间。我们努力发展国家经济,发展新民主主义经济过渡到社会主义。”17也就是说这个过渡时期还比较长,要一二十年时间。建国后的1950年6月23日,他在全国政协一届二次会议上所做的闭幕词中谈到实行国有化和集体化的时间时再次指出:“这种时候还在很远的将来。”18

然而到1952年,这一认识开始改变。这一年,土改、抗美援朝、镇反、“三反”、“五反”等一系列运动取得了胜利,经过三年恢复期,国民经济形势大为好转,国营工商业和私营工商业的产值比例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国营经济开始超越私营经济。随着国内外形势的变化,党和国家对民族资本的政策开始改变。1952年6月6日,毛泽东在一份批语中明确提出:“在打倒地主阶级和官僚资产阶级以后,中国内部的主要矛盾即是工人阶级与民族资产阶级的矛盾,故不应再将民族资产阶级称为中间阶级。”19也就是说,以前民族资产阶级作为革命同路人的地位即将不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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