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金铨:传播研究的典范与认同

作者:​李金铨发布日期:2014-11-12

「李金铨:传播研究的典范与认同」正文

据说传播学引进中国三十年了,许多学者对“传播学”有严重的身份危机感:到底传播学在中国走对了路,还是走错了路,下一步何去何从?其实,不仅中国学界对于传播学有认同危机,国际传播学界对这个学科也有认同危机。我提到传播学“引进”中国是很关键的,因为传播学不是继承中国传统知识体系,而是从外国全新介绍进来的。有学者批评大陆的社会科学一味追求“全盘西化”。我们一方面要“引进”西方学术,一方面又要批评“全盘西化”,怎么办?这个问题不是三言两语讲得清楚的。先要钻进去学人家,然后要能够跳出来,才能攀登另一个高度,所谓“入乎其内,出乎其外”,仿佛是老生常谈,但所有尝过为学甘苦的人都知道需要花费格外的心血。

不管在内地或在台湾,常常有人问我,传播学是不是一个独立的学科?广义来说,如詹姆斯・凯里(James Carey)那些文化学者认为媒介是社会生活斗争的场域(site of struggle),里面有各种势力和观点在折冲樽俎,在合作、竞争和对话中建构象征意义。如果每一个学科都有它的边界(boundary),有一组基本问题,有一套特殊语言乃至看世界的方法,那么这样的“场域”显然企图贯通各领域,算不算是一个性质特殊的“传播学科”呢?

本文无意作地毯式的文献扫描,这里要提供的是一张路线图,首先从字源探索广义的“沟通”与狭义的“传播”之间的关系,叙述早年在“统一科学”运动下建立统摄性“沟通学”的尝试,然后评述美国传播学两大范式及其兴替,从而诊断整个传播领域理论匮乏的原因。

三层意义:沟通,交通,传播

我想借用字源的界说,阐明communication所包涵的三种意义:沟通、交通与传播。communication的原始意义就是中文的“沟通”,它在拉丁文中与community同个字源,都是communi,即是要建立“共同性”(make common)――也就是透过社区内人们面对面的沟通,彼此分享信息和情感,以建立深刻的了解。其中最重要的场域,莫过于家庭。家里面的声息气味都熟悉得不得了,隔壁房间有人走过来,只要听脚步声就晓得是谁。可见“熟悉”是沟通的基本要素。哈贝马斯提出的“公共领域”,也是从家庭开始的;人们走出“家庭”的堡垒之后,进入一个充满陌生人的“公共”场域,在那个场域里彼此不熟悉,必须建立一个免于政治压迫和资本污染的情境,使大家透过批判性的理性沟通,求同存异。

沟通最有效的媒介是语言,尽管语言有各种缺陷,科技再发达却绝对无法取代语言的基本功能。到了产业革命以后,communication进入第二个阶段,增加了“交通”的意义。工业社会制造就业机会,大量农民迁徙到城市,拜赐于舟、车、飞机、电话、电报,徙置远处仍可维系感情和意义的共同性。交通工具打破了地理藩篱,延长了人们沟通的能量,但沟通内容的稠密度却大为稀释。以沟通“稠密度”来说,最高的是见面,近距离亲身聆听语言的意义,听其言,观其行,揣摩言外之意或未言之意,甚至察言观色,即是进行“非语言沟通”(nonverbal communication),这样彼此透过各种直接接触的方式,在反复交涉中建立准确的意义。要是彼此见不到面,退而求其次,只好打电话。为什么生意人当面几杯黄酒下肚,谈不拢的东西也谈得拢了?为什么中国人喜欢请客吃饭,“以肚子控制脑子”?原因无它,都是为了搞熟以后,拉下面具,大家好说话。又如,白宫和克里姆林宫早就设有“热线”,照说一通电话可以解决的事情,何劳外交官风尘仆仆飞来飞去?因为双方必须坐下来当面谈,察言观色,聆听弦外之音,或步步为营,或互相让步,以避免扩大争端。

晚至五十年代,英文才出现“大众传媒”(mass media)一词,泛指我们所熟知的报纸、杂志、广播、电视,乃至延伸到今天所谓的“新媒体”(包括互联网和社交媒介等载体),这已经进入communication的第三层意义了。倘若第二层意义指“物质的”交通工具,第三层便是指“心灵的”交通工具。大众传媒无远弗届,超越时空,涵盖面广,由少数的传播者与广大受众建立“共同性”,但这种沟通是单向的,音影稍纵即逝,又都缺乏双向反馈的功能,其内容的稠密度必然更加稀释了。在古典社会学里,mass还意指中文所说的“乌合之众”,形容受众的背景分歧,犹如一盘散沙,受众与受众、受众与传播者之间互不相识。正因为是“乌合之众”,老死不相往来,早期哥伦比亚学派才会假设媒介可以长驱直入,其信息有力“击中”这些“原子化”(atomized)的受众,改变他们的态度与行为,后来的研究证明这个假设是无稽的(详下)。照李普曼(Walter Lippmann)的说法,大众媒介把“外在的世界”转换成为我们“脑中的图像”,而记者居于两者之间,他们必须运用“刻板印象”(stereotypes)捕捉复杂的外在世界,不免挂一漏万,所以李普曼鼓吹由专家精英为公众阐释社会事相。早年芝加哥学派称媒介为“有组织的情报”(organized intelligence),由记者、编辑等组成的科层组织,有目的地收集、制造和散发各种信息。既然公共舆论代表“理性沟通”,为何又说“乌合之众”的媒介促进公共舆论的“理性沟通”,其中理论的矛盾如何统一?那就必须进一步假设:即使个人是无知愚昧的,众人却是有集体智慧的。关于这个矛盾如何安排,产生许多社会理论的流派,这里无法详说。

这三层意义出现的时间有先后,既独立,又同时存在。任凭现代“传播”科技有多先进,也无法取代面对面的“沟通”,而和“沟通”与“交通”的功能也不完全重叠。西方民主理论的浪漫原型,从希腊的城邦政治,联想到美国新英格兰小镇的议事厅,都假设社区内人人互相熟悉,见多识广,更热心参与公共事务。实际上,李普曼批评在美国这么幅员广大的国家,这种为小国寡民设计的民主蓝图是不切实际的。即使明知不可能实现,美国总统候选人还喜欢描绘一幅electronic town hall meeting的愿景――虽然美国人民无法聚合在一个地方亲身接触,还是想象可以透过最新科技进行全民沟通,正是“身不能至,而心向往之”,可见这个印象如何深植于美国人的深层心理结构中。

过去二十年,数码化技术把我们带进一个“新媒体”的崭新纪元。新媒体给旧媒体(特别是报刊)的生存带来极大威胁,而且促进各种新旧媒体的汇流与整合,从九十年代中期互联网开始普及到现在,接二连三的变化令人目不暇接,资讯环境犹如旧貌换新颜,未来的面貌更难预测。当然,世事之理可以“自其变者而观之”,也可以“自其不变者而观之”,何者变,何者不变,新旧媒体如何互动,尤其值得密切关注。研究新媒体现在最为时髦,学界是否以原来的理论和知识体系来了解新媒体?新媒体是否产生前所未有的新理论?新媒体研究的历史尚短,还不到下结论的时候。

统摄性的传播科学?

最近我在内地参加一个国际学术会议,发现应邀报告的题目繁多而庞杂,有人谈“文化帝国主义”、国家形象,针对的是传媒的角色,但也有人谈祖孙关系,那是涉及第一个意义的“沟通”了。这两方面的知名学者都很认真,但好像在两个世界各说各话,学术关怀和问题意识南辕北辙,完全无法交流。这又回到什么是communication的问题上来了。以学科定位而言,communication research应该以媒介为中心,还是应该泛指各种“沟通”?如果泛指各种“沟通”,一般社会学家、人类学家、心理学家也应该算在内,因为他们研究社会的人情、关系与权力网络,不啻是广义的社会科学。如果是以媒介为中心,我们纵使运用社会学、心理学解释一些媒介现象,核心关怀始终是媒介问题,也就是以媒介为主,以其他知识背景为辅。

我的学术兴趣是以媒介为重心,但必须把媒介紧密联系到更大的政治、经济和文化脉络里,而不是封闭式兀自关起门来“以媒介看媒介”。这种传播研究关注什么问题?社会学经常提到agency跟structure的互动:行动者有何行使自由意志的能力,其极限何在?行动者采取哪些行动才可以改变结构?而结构又如何一方面保障一方面制约行动者的自由与能力?以此为分析的纲领,媒介研究包括三个层次:一、以媒介与社会的关系而言,媒介是行动者,社会是结构;媒介必须在特定的社会内运作,与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结构发生复杂的辩证联系;二、在媒介内部,媒介组织(如报馆)是结构,专业人士(如记者、编辑、市场营销者)是行动者;记者可以影响报馆的运作,但报馆的规范反过来制约记者的行动;三、以媒介与受众的关系而言,媒介是行动者,受众就是结构。媒介对受众产生什么影响,而社会大众又如何形塑媒介的品味与内容?抓住这三个纲领,我们自然可以引出很多子题。

在美国,传媒研究之所以有今天,公认以施拉姆(Wilbur Schramm)的贡献最大。他多才多艺,高中毕业时,辛辛那提职业棒球队要他去打棒球。他在哈佛大学念硕士时在波士顿一个职业乐团吹长笛。拿到博士学位后,他在爱荷华大学英语系当教授,遇到美国经济大恐慌,他写短篇小说赚外快,还得过著名的欧・亨利奖。他晚年曾告诉我,偶尔还收到那几篇短篇小说的版税。接着他创立爱荷华大学新闻学院,更重要的是他后来在伊利诺伊大学创立全美乃至全世界第一个传播研究所,我们这个年轻的学科从此宣布诞生。

五十年代,二战结束后,美国学术界掀起一个野心勃勃的“统一科学”(unified science)运动。在这个运动的影响下,施拉姆认为,既然communication是政治学(如民意)、社会学(如社会结构)、心理学(如群众心理与认知)、经济学(如信息经济)等等学科的汇点和中心,何不建立一套独特的communication science,以居高临下的角度俯瞰,足以统摄或整合社会科学各领域的视野?这个“沟通”的定义显然是广之又广的。事实上,在伊利诺伊环绕施拉姆身边的学者来自各种不同专业,例如Shannon和Weaver是资讯科学的大家,Charles Osgood是著名的语意学家。施拉姆显然希望聚集一流的头脑,让他们的不同的观点在一起碰撞,以爆发全新的知识火花,叫作communication science。当然,这个“统一科学”运动后来被证明是失败的,施拉姆自己也慨叹道“许多人穿过,很少人逗留”。他终于发现,社会科学的各路英雄好汉,因缘际会,偶尔在边缘处相会,触摸到若干communication的问题,但他们穿过十字路口以后,又向本学科的方向和旨趣直奔。传播研究不但没有成为统摄性的中心理论,而且边缘如故,只能继续拼命争取中心的承认。

后来,施拉姆移师西部的斯坦福大学,创立另外一个举世闻名的传播研究所,更是培养了数代传播研究的领军弟子。此时,他似乎已放弃建立统摄性理论的尝试,目光转而专注于建立狭义的“传媒研究”。值得注意的是:既然跨学科的统摄性理论建不成,传媒研究的理论根基又不足,施拉姆从老资格的社会科学吸取理论养料,以灌溉新兴传媒研究的园地。他褒扬传媒研究有四位“祖师爷”,都来自其他学科,包括社会学家保罗・拉扎斯菲尔德(Paul Lazarsfeld)、政治学家哈罗德・拉斯韦尔(Harold Lasswell)以及心理学家库尔特・勒温(Kurt Lewin)和卡尔・霍夫兰(Carl Hovland)。施拉姆的“点将录”所推崇的传播研究是实证主义的范式,特别是拉扎斯菲尔德与同事莫顿(R. K. Merton)及学生卡茨(E. Katz)等人合作不懈的研究,奠定了美国实证量化传播研究的基础,进而蔚为美国传播研究的主流,其长处短处都在这里。等到这个路数变成支配性的主流范式,学术发展逐渐呈现偏枯的趋势,几乎忘记了更早前芝加哥大学社会系还有另一个主要的传统,与欧洲的激进思潮更是南辕北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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