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慧瑜:社会“主体”的想象与“体制化”规训

作者:张慧瑜发布日期:2010-08-03

「张慧瑜:社会“主体”的想象与“体制化”规训」正文

1、几则新闻报道

2009年11月21日(周六)中央二套经济频道王牌栏目"经济半小时"播出了"一个女人的燃烧瓶和政府铲车的拆迁大战"的深度报道。这则"新"闻是2008年夏季上海市闵行区政府为了虹桥机场交通枢纽(属于2010年上海世博会的重大工程之一)的建设而实行动迁工程,有一个自建房房主潘蓉因不满拆迁补偿款而不愿拆迁,于是在地方政府下达强制拆迁令,潘女士以没有法院判决为由拒绝搬迁。电视画面中呈现了潘女士与拆迁公司的对峙,拒绝搬迁的潘女士夫妇显得势单力薄,而铲车的轰鸣和拆迁人员的声音布满画面。面对挥舞着铲斗的铲车,站在三楼的潘女士喝酒壮胆后用自制燃烧瓶试图阻止强制拆迁。最终潘蓉在孩子惊吓的啼哭中退让,房子也被推平,对抗以潘女士夫妇失败告终。

这期栏目把这种冲突归结为保障私有财产的《物权法》与"拆迁法规"之间的冲突,并请参与《物权法》起草的法学专家指出,这种法律与政策的冲突因与地方政府存在巨大的利益关联而迟迟没有获得修订,进而导致颁布两年的《物权法》成了"一个被拆掉引信的手榴弹"。此事件虽然是一年多以前的"旧"闻(发生在2008年9月12日),央视也并非首次报道强制拆迁的事件(2007年在网上有最牛钉子户),但是这种只能在国外新闻或极端暴力事件中才会看到的投掷燃烧瓶的画面甚为罕见,尤其是在央视的主要栏目中播放这种个人与政府的对抗依然具有某种"震惊"的效果。更为重要的是,这篇深度报道的角度,选择站在个人/潘蓉的角度来呈现《物权法》成为空头支票的事实,而不再是钉子户式的泼妇刁民以身抗法,对地方政府为了获得拆迁、土地出让中的巨额利益而损害被拆迁者利益的现象提出了批评。

随后媒体"大胆"报道成都女企业家唐福珍为抵制强制拆迁而自焚死亡(11月30日)、贵阳暴力拆迁引发群众堵路(12月1日)等典型事件。接着北大法学院五名法律学者通过特快专递的形式向全国人大常委会递交了《关于对<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进行审查的建议》,认为此条例涉嫌违宪(12月7日)。与此同时,"国务院拟修改拆迁管理条例,已组织各部门调研"(12月8日)。不过,最近媒体又爆出"国务院法制办: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有效"的新闻(12月11日),但国务院法制办已经通报《现行拆迁条例将废除,有望先补偿后拆迁》(12月16日)的好消息[1]。但从这些密集性的新闻报道中,人们似乎已然感受到中央政府要改变拆迁政策的"信号",就如同2003年大学生孙志刚因收容致死而最终导致政府废除城市收容制度一样,这次政府也应该响应"民间"的呼声",尽管央视在其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与这种经过媒体(央视)率先曝光、专家请愿及民间呼声(舆情)再到最高权力机关(国务院、人大常委)干预的过程不同,11月22日(与潘蓉事件隔一天)晚上央视新闻频道"面对面"栏目播出了知名女记者柴静采访郝劲松的节目"我一直在飞"。柴静是近几年来在《新闻调查》栏目以提问大胆、不留情面著称的记者,尤其是涉及到公共利益的事件或面对地方官员时。如果说柴静以央视记者的身份总带有某种"特权"色彩,那么郝劲松则是单枪匹马以中国人民共和国公民的身份向权力机关提出诉讼的维护公民权益的"专业户"。据悉郝劲松近年来先后向铁道部、地铁公司、发改委等国有部门垄断企业、国家职能部门申诉公民权利,并通过法律程序"迫使"这些占有行政资源的企业、机关"低头认罪"[2]。最近的一次事件,就是郝劲松为上海钓鱼事件受害人做律师代理。节目中,郝劲松认为自己是唤醒公民意识的启蒙者,用自己的行动来推动中国法制进程。而这期栏目也把这种向强力机构讨还公民权利的以卵击石的悲壮,作为一种公民意识觉醒的榜样,背景音乐使用的是励志摇滚歌曲汪峰的《我要飞得更高》。

就在同一天,央视还有其他两档节目。与捍卫公民权力的故事不同,中央十二台法治频道在"大家看法:我建议"栏目讨论的是如何让农民工讨薪不再艰难的话题。这个话题来自于一个杭州服饰厂女工讨薪被殴打和羞辱的新闻事件,主持人邀请律师、演员、法学家、劳动学会顾问来出谋划策,席间也请出被打的杭州女工和两个被欠薪的农民工"现身说法",他们坦言:面对资方老板,打工者处在绝对弱势的一方。在主持人的引导下,"让讨薪不再艰难"的话题转换为是否应该在《刑法》中"增设恶意欠薪罪"的问题(由农民工法律援助中心的律师佟丽华提出)。一方认为法律应该向处在弱势的农民工倾向,让"欠薪罪"来约束强势的老板,而另一方则从法律普遍性的角度认为不应该滥用法律,以此反对为讨薪专门立法。有趣的是,欠薪农民工根本无法参与到这种讨论之中(显然,他们不是主要嘉宾,只是一个讨论对象),无论能否立法,对立双方对于帮助农民工讨薪是没有异议的。也就是说,临近春节,作为弱势群体的农民工到了需要社会救助和关怀的特殊时刻。

无独有偶,就在"大家看法"播出的同时,中央二台经济频道的另一个王牌栏目"对话"正在做"我们是社会主义建设者"的节目,参与对话的嘉宾是刚刚获得第三届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称号的百位"老总们",他们都是国内知名的民营企业家,有吉利汽车的创始人李书福、最大民营燃气公司新奥公司董事长王玉锁、地产大亨万达的老总王健民以及捐出四十亿元的玻璃大王曹德旺等。这些企业家是社会中最富裕的阶层,也是改革开放以来被称为的"先富起来"的人。有趣的是,在栏目最后,主持人让他们说出最喜欢被称作什么的时候,"建设者"这一也可以形容"建筑工人"的挪用之词并没有获得他们的青睐,这些民营老总们反而选择的是"企业家"这一相对中性的身份。

这样四个涉及拆迁、维权、讨薪、新富阶层的节目在不同栏目中几乎同时播出,恐怕不是有意为之,却某种程度上成为对当下中国社会形态的一种略显生硬的图解。既有面对受到政府支持的拆迁公司挺身捍卫自己"物权"的女业主,又有敢于质问发政府、国有垄断公司的"中国公民",也有为农民工出谋划策的各位"好心人"(演员、专家及法律顾问),还有这些具有创新、探索和社会责任感的"企业家"们。如果说一种具有公民意识的个人是社会的中坚力量,那么如农民工等弱势群体则是需要被救助的群体,而经济精英们则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的代表及人生典范。尽管这些表述并非都是新话题,但关于这些群体的再现方式已经成为一种固定的社会修辞或共识,比如关于农民工的故事一般都是以等待被救助的"弱势"面目出现,而民营企业家则是锐意进取的表率(当然,在大众文化的想象中这些高端人士还往往具有罪恶奸诈的面孔)。从关于这样群体的表述方式中,可以看出社会主体是如何被建构的,一种主流共识或意识形态霸权又是如何运作的。

2、社会的"主体"与"客体"

从这样几则报道中,可以清晰地指认出三个不同的社会群体。一个是先富起来的群体,一个是法律意义上公民(即受到《物权法》保障的拥有私有财产和合法权益的公民),还有就是作为弱势群体的农民工。这些中国当下各阶层的分布非常吻合于把社会区分为上层、中间阶层和底层的论述,也符合关于对正常社会的"正常"想象(既然无法实现人人平等的社会,有差异也是"正常的")。在每一个相对"自足"的故事里不同的阶层可以找到各自的位置,尽管在每一个故事中得以出场的角色似乎都是固定,但这种固定的主体也具有某种包容性或普遍性,比如在维权事件中出场的是这些具有法律意识和行动能力的主体,而农民工也可以从这个故事中看出自己作为公民与个体的身份,尽管这个故事恰好建立在对后者的遮蔽之上。也就是说,这些叙述不仅仅可以询唤理想的主体,而且也使那些不属于这个阶层的人们也从这个社会之镜中照见自己的幻像。更为重要的是,这些栏目在把一些人塑造或询唤为社会主体的同时,也把另一些放置在社会客体的位置上,从而使得各个群体"心安理得"地认同于社会机制所规定的主体位置。

在"经济半小时"所播放的潘蓉与拆迁队对峙画面,是其朋友用家庭摄影机拍摄的,尽管拍摄工具带来了摄取影像的"民主化",但显然放映空间要比获得拍摄的权力更重要(在这个意义上,网络论坛、个人博客、播客有时候会成为某种自发舆情的呈现)。在央视播放时,却无意中呈现了一幅有趣的画面。在这段站在潘蓉角度来维护个人房产权益的视频中,孤独的潘蓉独自大战铲车和拆迁队,摄影机的机位并非站在潘蓉一边,这显然不是潘蓉的视角,反而是处在执法大队的后侧远方(当然,也是出于拍摄的安全)。这幅藏在那些拆迁执法队员背后的目光,与其说是一个偷窥的目光,不如说是一个更具权威和审视的目光,尤其是这种目光被央视所借用之时。在这种目光中,弱小的潘蓉"一个人"面对巨大的推土机,从而在观看效果中达到对更为弱小的潘蓉的认同。对于另一个公布的由拆迁人员所拍摄的成都女企业家唐福珍在强制拆迁现场自焚的视频,其拍摄角度与潘蓉事件完全一样,提供给观众的视点也是相同的。不过,在这段被作为拆迁队文明执法出示给法庭的证据在央视播放中成为一种对暴力拆迁的谴责。也就是说潘蓉、唐福珍被一个更大的权力放置在一种被伤害和被剥夺的位置上,有趣的是,这样两个业主都是女性,女性被充当着悲情及苦情的性别修辞。从而这些个人挺身抵抗地方政府权威的故事改写为一种对更高权力的臣服和维系。

和潘女士一样,郝劲松面对如"铁老大"、以及被称为"小国务院"的发改委等"政府铲车"而不退缩,是拿着宪法捍卫公民权利的"斗士",也是锲而不舍"讨个说法的秋菊"。这些与体制对抗的个人,反而获得了体制的认可和"褒扬"。这究竟是个人/公民的胜利,还是体制的招安和收编呢呢?有趣的是,被认为与政府、体制作对的郝劲松早在几年前就获得了"2004年构建经济和谐十大受尊崇人物"、"2005年度十大法制人物"等荣誉称号。更为重要的是,这种被包容的批评者却具有典型的中产阶级的身份,潘蓉是获得新西兰国籍的海归,唐福珍是女企业家,而郝劲松不仅是中国政法大学的法律研究生,而且也是某法律公司公益部主任。这也恰好这些挺身抗暴的公民故事中所试图询唤和建构的主体形态,这种主体身份的建构密切联系着市场经济体制下关于个人、经济人的想象。

与这种中产阶级的主体不同的是,这些作为"社会主义建设者"的企业家们呈现了另外一种面孔。改革开放30年以来,关于这个群体的描述也是从"勤劳致富"、"老板"、"万元户"、"暴发户"变成了企业家、知本家和建设者。与此前经常使用"民族企业"的话语来自我确认不同,这次被作为"建设者"("社会主义建设者"的命名也来自于十六大报告)的企业家们,其自我叙述是在80年代的蛮荒之地摸索出一条现代化的有秩序的新路的开拓者和探险家,是从草创时期的野蛮走向文明、法治的表率。在主持人与嘉宾的交谈中,他们不仅是当代坚持技术创新、追求绿色新能源、科学可持续发展的典范,而且也是有社会责任心、探索精神、抓住机遇的创业者。他们既是科学发展观和创新精神的"浮士德",又是企业员工的衣食父母,更是全心全意做公益和慷慨解囊的慈善家。可以说,他们是当下中国崛起的中坚和主体。

这样两类具有法制意识的个体和民营企业家占据社会主体位置的同时,另外一些如农民工等底层群并没有被遮蔽和遗忘,而是以被救助者、弱势群体的身份出现。具体来说,在潘蓉、郝劲松以及民营企业家的栏目中,主体位置和主体身份都是明确,就是"我一直在飞"、"我们是社会主义建设者",这既是一种身份的询唤,也是一种确认。在帮助农民工讨薪的栏目"大家看法:我建议"中,"我"的身份似乎也是很确定的,但这里的"我"显然不是那些讨薪的农民工,而是被邀请参与讨论的嘉宾们(专家、律师、演员以及临时从观众席中请下来的善辩的大学生)。正如这期栏目叫"让讨薪不再艰难"是一个省略了"主语"和"宾语"的祈使句,完整的说法应该是"我们让他们讨薪不再艰难",农民工被先在地放置在客体的位置上,既不是"建设者",也不是"维护公民权"的"斗士",而是等待着被救助的客体。在这里,农民工与其说是缺席的在场,不如说是在场的缺席。他们出现在电视机的舞台上,但他们只充当着一个功能就是社会救助、慈善、捐款的对象,是被动的主体。因此,无论是主持人,还是台上的嘉宾,以及电视机前的观众,被锁定和认同的主体位置依然是那种中产阶级式、具有法律意识的个体(或许也正因为农民工缺乏法律意识,所以讨薪也很难),而不是那些讨薪的主体。

这种作为社会客体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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