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世联:从文化中获取前行的动力」正文
20世纪中叶以来,充满戏剧性变化的政治、经济形势向传统文化形式提出挑战,而新的技术、新的生产与传播模式又有力地改造了文化格局。经由资本化、组织化和机械化的过程,文化产业迅速崛起,不但直接成为一种新的经济形式,而且在当代社会的每一个领域都占据着从未有过的重要地位,成为社会化的主要方式。美国后现代理论家詹姆逊(Fredric Jameson)称之为文化的“爆炸效应”:“文化的威力,在整个社会范畴里以惊人的幅度扩张起来。而文化的威力,可使社会生活里的一切活动都充满了文化意义,从经济价值和国家权力,从社会实践到心理结构。”[1]在这种的背景下,文化理论的一个基本主题是文化与经济的关系、是文化作为国家和地区的软权力、是文化产业,这当然有理有据,但只要承认人在生活的丰富性和全面性,就必须同时关照文化与社会、文化与历史等方面的关系。
1、把社区还给居民
当前中国代社会/文化建设急需重视“社区文化”。早在由蛮荒而文明,由漫漫迁徙而聚落而居时,人类即已形成了共同的社区关系,此后它一直成为人类文明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纽带。“社区”一词源于拉丁语,意思是共同的东西和亲密伙伴的关系。最早将“共同体”(Gemeinschaft,Community)也即“社区”作为专有名词加以社会/文化的解释并赋予重要意义的是19世纪末德国社会学家斐迪南・滕尼斯。他在《共同体与社会》这本名著中,认为共同体(也即社区)建立在有关人员的本能的中意或习惯制约的适应或与思想有关的共同的记忆之上,其基本形式有血缘共同体、地域共同体和宗教共同体等,它们不仅仅是其各个组成部分加起来的总和,而且是有机浑然地生长在一起的整体。从共同体向法理社会的过渡也就是我们今天所熟知的从传统向现代的转换。自滕尼斯首次提出这个概念到现在,社区的涵义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现在一般是指在一定地域内发生各种社会关系和社会活动,有特定的生活方式,并具有成员归属感的人群所组成的一个相对独立的社会实体。作为一个社会实体,社区由若干要素构成:以一定的社会关系为基础组织起来的,进行共同生活的人群;有人们赖以从事社会活动的具有一定界限的地域;有一整套相对完备的生活服务设施;有自己特有的文化;居民对自己所属的社区在感情和心理上产生了一种认同感,即“我是某一个地方的人”的观念。社区可以划分为不同类型,在当代中国,最基本的是以经济结构、人口密度和人口聚集规模的多元标准,把社区分为城市社区、城镇社区和农村社区。
中国的社区建设,可追溯到本世纪20、30年代出现的乡村建设运动,其发起者和实践者以梁漱溟、晏阳初最为有名,他们分别在山东和河北从事持续的大规模实验,重新诠释传统以适应新的生产方式和和文化理念,意图在西风东渐、传统解体的背景下因应时势重建乡土中国。他们的实验被战争和动乱所打断,但他们的经验仍然可以为今天的农村社区建设提供资源。20世纪90年代初期,在国家民政部的大力推动下,以全面提高居民生活质量为特征的社区建设工作开始在我国兴起。东莞虎门镇大名村,就其社区文化建设的突出成绩而名闻广东,它的经验值得我们全面总结和认真研究。我对大名村的情况不太了解,这里只能简单谈一下农村社区文化建设的究竟意义。
中国社会是乡土社会,其基层是“土”。这个“土”即以小农经济为基础,从而造成中国人抱着土地,忠实守着、直接向土地去讨生活的守旧的观念,而同时中国传统社会是以血缘伦理来建构的家国同构社会,儒家以家族制度和人伦亲情为基础的“仁”、“义”、“礼”、“智”等观念深入人心。对此,费孝通先生在《乡土中国》中有精辟而准确的述评。但是,从晚清开始的“三千年未有之大变局”也深刻地改变了中国农村的结构与文化,49年以后,阶级政治、革命文化长期致力于改造农村,乡土中国的许多民间习俗、共同伦理等均被当作新社会所必须抛弃的“迷信”、“封建残存”,国家意志强行侵入农村共同体。改革以来,现代化的诸多要素进入农村,在一种“现代崇拜”的驱使下,破坏传统社会结构以完成社会转型又被当作农村现代化的必然过程。在一些理论家的观念中,现代化是“小型”、“孤立”“没有文化有共同祖先”的社会向大型的、开放的、有文化社会演进;现代社会是国家与社会高度融合、巩固,国家行政力量全面渗透于社会,大众文化取代传统社会,使农业生产向“国民经济转型”,现代教育体制取代传统社区训练,使注重标准化知识侵入社区;以精英和大传统为核心的政治力量是现代化的进步势力,而以小传统为核心的农村力量是现代化的消极力量,应被大传统取代。如此等等,无论其说有多少理论根据和实践支撑,其结果总是传统与现代理解为过去和现在,割裂历史与文化的连续性,同时又无视文化内部多组合性和凝聚性,无视不同文化的可沟通性,实际上是以现代都市文化吞并农村传统,造成了农村文化结构的支离瓦解。而在当代实践中,通过农村改革、特别是通过农村城市(镇)化过程,小型封闭的农村逐步被改造为国民型的经济社会;政府培养地方精英分子控制民间社会实现农村的国家化;提高国民教育,用科学知识取代传统经验解释社会事实,瓦解了传统的权威力量;以法治瓦解传统礼治和人情关系;发展科技和交通,加快信息、技术、观念和人口的流动等等都是基本方式和手段。它们确实极大地改变了农村生活的一切,尤其是经济和教育两方面成就巨大。但是,现代化从来不是通体光明的,不但由四乡八野的人口聚集起来的城市面临着严重的社会整合问题,即使是由邻里乡亲、关系密切的农村地区,也有一个重建社会的问题。首先,农村整合力降低。现在不但镇以上的行政系统,即使是村民小组和管理区,原则上也都放弃了组织、管理居民日常的使命,个人的自主性、家庭的独立性日益增加,一体性、相关性、交往性日益稀缺,共同思想感情难以维持,由此增加了个体的不安定感、疏离感和孤独感;其次,农村社会结构机械抽象。一方面曾经丰富和谐的人际关系实际上简化为支配与被支配、领导与被领导关系,有关农村基层领导为恶乡里甚至草菅人命;另一方面,乡镇企业的发展加剧了人口流动,社区人员不再具有统一的乡土根源和亲密关系,陌生人日益增多,土客矛盾加剧,社群文化冲突已经展开,原来和谐一体的结构已被支解。第三,经济动机、利益追求实际成为农村社会生活中心,个体与家庭合理合法地不承担文化传承和创造的责任,而原有自然的村落基础又日益瓦解,行政权力主要致力于发展地方经济,农村文化生产能力明显不足,与农村生活无缘的都市大众文化经由传播媒介全面占领农村,曾经口耳相传、亲切自然的文化习俗几乎被彻底破坏,农村不再拥有自己的文化。
总之,今日之农村已非昔日之乡村,对此我们一则以喜,一则以忧。农村现代化进程已经发生,无论有多少问题和困难,我们都只能在现有的基础上前行,过去不可能也不不重现,从乡土共同体向现代法理型社会,从身份性的农民向现代公民的转变势在必行。所有这些问题,需要整个农村社会的重建才能解决,而加强农村社区文化建设则是其必要的一环。
在今天的中国文化系统中,社区文化属于社会性群众文化,由于其参与和服务的对象是社区自然人居民和法人居民,因此它具有充分的开放性,面向社区的全面人口,一定程度上把校园文化、机关文化、企业文化、军营文化、小区文化等各种文化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在“共居、共管、共建、共享”的原则下,社区文化的功能不只是满足与提高社区居民文化要求和文明水平,而且也具有提高社区居民精神生活、维系社区良好的人际关系、树立公民意识等功能。就是在这个意义上,社区文化承担着农村社会团结和转型的使命,这就是在都市大众文化的压力下,重建属于农村自己的本土文化;在人口流动加剧的背景下,培养居民的社区意识和社区归属感,增强社区凝聚力、向心力;在经济/权力主导的世俗环境下,培养作为法治和契约之基础的人际关怀和生活亲关联,提高公民觉悟。作为一种社会建设的过程,农村社区文化必须以民主自治、大众参与、社区合作是为根本原则,为居民提供公共交流的空间和参与社区管理的机会,既要将社区作为有机的生活共同体,发展社区居民的民间团体和组织,培养居民的民主意识和自治、互助能力,加强社区内部的沟通,了解各居民的文化背景、心理需求、发展目标,努力加强来自不同地域的居民的共通感和亲和性;又要具体地提供环境美化、心理咨询、娱乐休闲、社区教育、价值引导等服务,建立良好的社区内部人际关系和合理的社会结构,倡导有利社区和谐一致的行为准则和个性风格。当前特别要注意把意识形态要求转化为社区文化,善于从现有的矛盾、冲突入手,将解决不满情绪、越轨行为化解在萌芽状态,充分动员和利用社区内部的社会/文化资源,加强社区家园感和一体感。
从一些报道看,目前的社区文化特征和不足是多数活动大多仍由行政主导,由各权力部门自上而下地发动和组织,文化局、体委、妇联、青年团及社区各级管理部门为社区文化活动的主动者,而居民作为参与者有一定的被动性,参与面窄、参与程度不深。开端总是这样,但我们不能停留在开端。村委会作为沟通政府与社区居民的桥梁和纽带,既要落实政府各部门对社区文化的各项政策要求,更要自觉维护居民对社区文化的需求,维护居民权益,使之免受社区之外的权势阶层的挤压和强势话语的操纵。而作为社区文化建设的主体参与者和直接受益者,广大居民应充分认识到社区不是任何其他权力组织,而是居民自己的家园,认识到只有通过社区,文化权利才可以得到丰富和保护,从而积极履行应尽的文化义务,参与社区文化建设。毕竟,我们生活在一个曾经是由我们祖祖辈辈生息劳作的环境和文化中,我们也应该把现代条件下的不同文化资源重新构造成为一个属于我们的文化世界中。时移境变,完全意义上的乡土去向不明建已不可能,社区文化的建设只能由“社区意识”走向“公民文化”。[2]
2、也应关注当代的那些事
近年来,一些网站称我为“历史学家”,这使我甚感汗颜。我从来不敢以史家自居,只是碰巧有几年对现代史的一些问题有些兴趣,主要是一些激进的政治实验,连写带译,完成了一百多万字,有的已经出版,有的还在修改。如果说我与史学有关的话,那么只能说,我确实在从事现代文化思想史的研读和写作。由于我没有机会读到什么孤本秘籍或内部档案,因此也只能在大家熟知的文献中找一点暗示和线索。这是无可奈何的事。
最近一个时期,“曹操墓”的真伪问题引起各种议论。联想到近年来若干名家故里出生地抢注的现象,我想有必要对此有一个清楚的认识。以名人故里自居,没有什么不好。但第一,关键还是要重视今天的文化建设,拿出像样的当代文化产品和服务。有了新成绩,老传统才真有光辉;没有新成绩,先人的地位只会令后人惭愧。第二,争名人故里,不能停留在争一个旅游景点、争一点遗产保护费上,而应在如何赓续先人传统中,使之有效地成为今天文化建设的资源。第三,名人故居究竟在何处,必须实事求是,有一分证据说一分话。总之,没有名人并不是我们的耻辱,当代文化建设太糟糕才是我们的耻辱。至于两个县在争西门庆故里、宋代奸臣蔡京的家乡在建“蔡陵”以为文化景观,其实正说明我们还没有形成健康的文化观念。
故里之争反映了目前文化生活中的“历史热”。中国读者对历史的兴趣是历史形成的,我们只能尊重这股历史热,只要相关的读物是严肃而负责的。一般地说,现实问题不大好谈的时候,历史会引起大家的特殊兴趣;政治问题不大好谈的时候,文化会引起大家的兴奋。你看,大量历史读物中,现代史方面的读物就相当少,好像有几种关于军阀的。我的希望是,大家既关注“明朝的那些事儿”,也关注当代的那些事儿。现在的问题是,不少青年学生,对几百年前的事儿还有些了解(当然也就是畅销书说的那些),而对几十年前的事儿,除了教科书或愿意让他们知道的那些事儿外,基本上没有什么了解。我不希望很久以前的那些事参与、帮助我们对不久前的那些事儿或主动或被动的遗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