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修泽 田如柱:完善产权保护制度是社会发展的基石

作者:常修泽 田如柱发布日期:2016-12-08

「常修泽 田如柱:完善产权保护制度是社会发展的基石」正文

●产权内涵,不仅包括经济领域人们熟悉的物权、债权、股权等,而且包括跨经济领域、社会领域、文化领域、环境资源领域的上述各种产权――包括知识产权、各种人力资本产权以及自然资源资产产权。相应的,今天讲“产权保护”,不仅涉及经济体制,而且涉及社会体制、文化体制和资源环境体制等,并对政治体制产生重要影响。

●民间资本对内投资的大幅下滑和对外投资的亢奋,原因固然很多,但有一条无论如何不可否认,与民营企业在国内缺乏产权保护的安全感有一定的关系。正是从这点上我说,力推完善产权保护制度是切中时弊的,它对于矫正并稳定社会预期具有重要作用。

●应严格区分个人财产与企业法人财产这两种不同的财产关系:一方面,自然人违法不能随意牵连企业法人;另一方面,企业法人违法也不能随意牵连自然人,做到“井水不犯河水”。

他长期致力于产权经济学和人本经济学的研究,其中对产权理论倾注的心血尤多。从上世纪80年代发表其第一篇产权论文开始,30多年来,独著或主笔系列探讨产权界定、产权配置、产权交易和产权保护制度的专著6部,尤其是后期独著的《广义产权论》和《产权人本共进论》在国内外产生较大影响。有境外媒体称他是“对产权问题素有研究的经济学家”。他,就是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常修泽。

2016年11月27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正式公布之际,新华社和央视等中央媒体播发了对常修泽教授的专访。尔后,他离开北京回到海口专家公寓,他希望能清静一下:一则深入探究文件的丰富内涵,冷静思考产权保护制度所涉及的深层问题;二则及时追踪和分析国内外(包括社会各个阶层)对此问题的最新反应,把握新情况、新趋势。十几天之后,他接受了本报记者的访谈,提出他关于产权保护理论与实践的一些“冷思考”。

理性思考之一:完善产权保护制度基于什么样的战略考虑?

《经济参考报》:常教授,产权问题以这样的形式、这样的“级别”提出来,可以说是众望所归。您30多年来,致力于产权理论的研究,为建立中国的现代产权制度奔走呼吁,我看到有学者在微信里留言说,中国产权理论框架的构建、产权保护意识的提高,直至最高决策层发布这份《意见》,包括您在内的一批学者功不可没。

常修泽:我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学者,个人的贡献微不足道。中国有句古语“应运而生”。我认为这是应中国历史之“大运”而生的,是水到渠成的结果。从文件出台后引起社会比较强烈的反应就能看到。

《经济参考报》:确实,《意见》出台后,各方面的评价都很积极,大家都想从字里行间获得更多有用的信息。您能介绍些情况吗?

常修泽:据我所知,这份《意见》的 “送审稿”,是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持研究制定,然后经最高决策层会议讨论审定的。今年8月12日,我收到有关部门的来函,随函发来这份《意见》的 “送审稿”,并约我从专家的角度撰写一篇有自己看法的内部文稿,特别注明:“由于文件尚未提请审议和出台,请务必做好保密工作。”

《经济参考报》:这些都是在保密状态下扎扎实实做的工作啊。

常修泽:是的。我传递文稿都没有用外网,也怕出“邮件门”事件(笑谈)。接着到8月30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了《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9月2日,您所在的新华社发表了国内第一篇关于《意见》的报道。

《经济参考报》:我看到,新华社这篇报道中,引用了您的一个观点:“有恒产者有恒心,无恒产者无恒心。完善产权保护制度,对于矫正并稳定社会预期,给社会提供‘定心丸’和‘定盘星’具有重要作用。”并且,一些网站(例如由一批民营企业家创办的“正和岛”),还特别转载了您的这一观点。80多天后,11月27日,新华社受权全文公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的正式文件。这样一份篇幅不足4300字的文件,为何上下如此重视呢?

常修泽:当初我看到这个文件的“送审稿”时,根据30多年产权研究风风雨雨的切身体验,就感到此件的意义非同小可。虽然这个文件不少内容是对中央过去一系列关于产权保护论述的继承、延续,或者说是“集其大成”,但是,它确实有新进展和新的内涵。就其思想的高度和政策的力度来说,是前所未有的。在当前情况下,很不容易。可以说,这是一份难得的关于产权保护的纲领性文件,是改革在这方面的一个宣示,也是向人民做出的一个承诺。从中国改革史长河来看,如果真能得到落实的话,可能会成为2016年中国改革的一个重大事件。

《经济参考报》:那么,在您看来,应该怎么从总体上理解和把握这个《意见》的价值?

常修泽:根据我的研究,完备的产权制度是包括产权界定、产权配置、产权流转和产权保护在内的一套完整的体系。产权保护只是其中一个重要方面。从更大的视野考虑问题,完备的产权制度也只是完备的社会主义制度的一个方面。它涉及中国相当复杂的问题,可以说,产权保护“牵一发而动全身”,因此研究要视野开阔。

关于对产权保护价值的评估问题,我在8月份写的内部文稿中,是从三个维度来评估的:一从制度基石维度;二从现代文明维度;三从恒产恒心维度。

先说制度基石维度。您可能听到了,那一天,中央电视台选播了我这句话:“产权保护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石”。这没什么深奥的: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只有对产权予以严格的保护,才能稳定各类投资者的投资预期,规范并保障市场主体的生产经营行为,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这是大家普遍的看法,我并未多讲。

我在提交的内部文稿中强调的是,随着实践的发展,产权内涵在逐步丰富和扩展。前面您曾提到《广义产权论》。在此书中,我讲了广义产权论的三大要义:“广领域、多权能,四联动”。其中第一要义就是“广领域”。“广领域”广到哪里?一广到天上,这就是自然环境产权(例如“碳产权”);二广到地上地下,这就是自然资源资产产权;三广到天地之间人的身上,这就是各种人力资本产权,等等。注意,这里不少是“无形财产权”呵。总之,今天讲的产权内涵,不仅包括经济领域人们熟悉的物权、债权、股权等,而且包括跨经济领域、社会领域、文化领域、环境资源领域的上述各种产权――包括知识产权、各种人力资本产权以及自然资源资产产权。相应的,今天讲“产权保护”,不仅涉及经济体制,而且涉及社会体制、文化体制和资源环境体制等,并对政治体制产生重要影响。这里强调的,不是狭义产权,而是广义产权。

不仅产权有狭义广义之分,而且,在文稿中对“基石”也做了狭义广义之分。邓小平在1992年南方谈话中指出,恐怕再有三十年的时间,我们才会在各方面形成一整套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我要问一句:这里的“各方面”,是大“各”,还是小“各”?20多年流行的解释是把它界定为经济体制的“各方面”,我的理解是大“各”,即不仅指经济体制“各方面”,而且包括建设中国的社会主义“各方面”的体制。现在不是筹备中共十九大吗,我认为,摆在人们面前的一项重大历史任务,就是推动中国社会主义“各方面”的体制更加成熟、更加定型。

从这个高度研究问题,我说,完善的产权保护制度,不仅是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石”(“窄基石”),而且也是包括经济、社会、文化和资源环境体制等“各方面形成一整套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的基石,是“宽基石”。俗话说,“基础不牢,地动山摇”。没有一套完善的产权保护制度作为“宽基石”,一整套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大厦难以建立起来,即使有个框架,也不稳固。

《经济参考报》:果然有独立思考。您这三组――广义产权与狭义产权、“大各方面”与“小各方面”、“宽基石”与“窄基石”,讲得深刻,也比较独特,有启发。再谈第二个维度。

常修泽:您可能听说过欧洲这句谚语:百姓的房子“风可进,雨可进,未经允许,国王也不可进”。你看,连进门都要经过主人允许,这就叫尊重别人的权利。我们现在倒好,有些老百姓的房子随意遭到拆迁,这不是有目共睹的现象吗?我好奇,曾追根溯源,查到这句谚语最初是出自18世纪中叶英国首相威廉•皮特之口,后来成为著名的“财产权保护”的至理名言。从那以后,经过二、三百年的发展,产权保护已成现代社会人类的共同文明。您也许知道,2011年,有一位英国学者名叫尼尔•弗格森的,在他出版的一部关于世界文明的书中,就概括了现代人类文明的六大方面,其中“财产权保护”被列为现代人类文明的重要方面。这里体现了人类一种什么样的渴求?从现代文明角度来看,就是“公平正义”嘛!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我认为我们这种制度的生命力,也应该体现在遵循人类文明的基本趋势上,使中国所有社会成员――不论是中低收入阶层、富裕阶层还是中产阶层,都能享受“公平正义”。从这个意义上说,完善产权保护制度,恰恰是整个社会成员都能享受“公平正义”的重要方面。

《经济参考报》:我看过您在《包容性改革论》中提出的“社会共生”理论,那三句话印象特别深刻:“穷人不能再穷,富人不能出走,中产必须扩大”,产权保护确实是公平正义的题中应有之义。那您第三个维度呢?

常修泽:第三个维度,就是从“恒产恒心恒法”来看。完善的产权保护制度,对矫正并稳定心理预期、增强人们的信心具有重要意义。这里我提出“三恒”――恒产恒心恒法。2000多年前,孟子在《孟子•滕文公(上)》中讲过一段治国理政的至理名言:“民之为道也,有恒产者有恒心,无恒产者无恒心。苟无恒心,放辟邪侈……”。孟子在此从“民本主义”出发,提出了恒产与恒心的内在联系,从正反两个方面说明:“有恒产者有恒心,无恒产者无恒心”。尤其是后面一句更是惊心动魄、鞭辟入里,即没有恒心,人们就会“放辟邪侈”――“放”是放荡、“辟”是怪僻、“邪”是邪行、“侈”是糟蹋甚至破坏。倘用它来描绘王秋赦之类形象,不也很惟妙惟肖吗?我说的王秋赦就是《芙蓉镇》里敲着锣高喊“运动”的那个艺术典型形象。孟子这段哲理启示我们,人们拥有一定数量的财产并得到保护,是稳定社会秩序、维持“公序良俗”的必要条件。

《经济参考报》:人们普遍认为,产权保护制度不完善,已经成为我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一个制约因素。在经济增速下降的当下,这个制约力可能更加突出,引发的后果可能更加严重。这是您认为这个《意见》发布“切中时弊”的一个原因吗?

常修泽:是的,是其中一个原因。人们都已经看到,进入2016年以来,我国民营企业的投资出现严重下滑,而对外投资则相当亢奋,形成一个很吊诡的现象。您知道的,2015年我国民间固定资产投资增速为10.1%,但2016年前4个月,仅为5.2%。这个问题曾引起有识之士的关注和高度警觉。5月9日《人民日报》“权威人士谈经济”提到中国经济面临九大困扰,其中民企投资增速的大幅度下滑被列为首位。遗憾的是,这种问题并没有引起有关方面和整个社会的关注。后面几个月,情况未见好转甚至更趋恶化。

上一篇 」 ← 「 返回列表 」 → 「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