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佐军:地方政府如何做好供给管理」正文
“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并非改革制度,不属于供给侧改革的范畴,而属于供给管理的范畴,因此,在推进供给侧改革的同时,还要做好供给管理。
供给侧改革是改革制度,改革制度需要一个过程,而当下还面临迫切的供给管理任务。所谓供给管理是指针对供给侧问题而开展的管理。“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并非改革制度,不属于供给侧改革的范畴,而属于供给管理的范畴。因此,在推进供给侧改革的同时,还要做好供给管理。
对各级地方政府来说,有的供给侧改革可能做不了,需要等中央将顶层制度设计好后才能在本地贯彻落实,但供给管理则完全可以在本地进行。做好供给管理,一方面要按照中央统一部署进行,另一方面要结合本地特点进行大胆探索。
2015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就2016年如何做好供给管理作了非常明确的部署,具体包括“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五大任务。各级地方政府要分别在这五个方面做好供给管理工作,同时不能忽视了“去超建”。
“去产能”,即淘汰实体经济的落后过剩产能
产能过剩是各地存在的普遍问题,特别是重化工业和出口导向型产业比重较高的地区情况更为严重。产能过剩带来了大量的资源浪费、债务负担和金融风险,已成为各地经济发展的障碍,必须尽快通过供给管理予以解决。
去产能要做好以下几点:一是尊重市场,由企业通过自行淘汰、收购兼并、资产重组等方式主动去产能;二是分类处置,避免“一刀切”,鼓励探索多种模式;三是标准处置,政府主要通过制定和实施技术标准、质量标准、能耗标准、环保标准、安全标准等去产能;四是依法处置,即按规则、按程序处置不良资产,尽可能避免后遗症;五是稳妥推进,制定和落实财税支持、不良资产处置、失业人员再就业和生活保障以及专项奖补等配套政策,做好职工安置等工作;六是淘汰“僵尸企业”,做好淘汰或重组“僵尸企业”工作,加快破产清算案件审理;七是培育接续,关键是加快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技术和附加值较高、具有市场竞争力的新产业和新产品。
“去库存”,即减少房地产行业的库存
十多年来各地房地产业高速发展,已形成了供过于求局面,既带来了高房价问题,也带来了高库存问题。高库存已成为房地产行业健康发展的主要障碍。而且,房地产还涉及到地方政府的收入、债务负担和金融风险等问题,牵一发而动全身,必须高度重视、谨慎处理。
房地产去库存要注意几点:一是要发挥企业在去库存中的主导作用,将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顺应市场规律调整营销策略、适当降低商品住房价格、减少新的无效供给,作为去库存的重要手段;二是要加快推进农民工市民化进程,允许农业转移人口等非户籍人口在就业地购房,把公租房扩大到非户籍人口,扩大房地产有效需求;三是要通过改革土地制度、财税制度、金融制度、预售制度等解决房地产发展的深层问题;四是要认识到房地产去库存是一个较长的过程,做好打持久战的准备,有一部分房地产库存因成本代价太高是不可能去掉的,不能不顾代价强行去掉;五是要认识到去库存只是房地产去泡沫的过渡性手段,房地产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必须通过去泡沫来实现。
“去杠杆”,即降低政府的负债水平
多年来,许多地方在追求高速发展的过程中,债务负担日益加重,积累了很高的杠杆率。有的地方负债占GDP的比重早就超过了200%,由此带来了较大的金融风险隐患。因此,有必要采取去杠杆等措施,尽可能地把风险控制在有限的范围内,避免出现大的系统性风险。
去杠杆要注意几点:一是要摸清家底,了解本地真实的杠杆率;二是要完善全口径政府债务管理,严控债务增量;三是要加强全方位监管和风险监测预警,规范各类融资行为;四是建立“银政企”合作机制,三方定期进行沟通与协调;五是以可控方法和节奏主动释放一些债务风险,淘汰或重组“僵尸企业”,避免风险的累积;六是要依法处置信用违约,妥善处理风险案件;七是要做好地方政府存量债务置换工作,防范“道德风险”;八是抓紧开展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坚决遏制非法集资蔓延势头,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和区域性风险底线。
“降成本”,即降低实体经济企业的成本
当前实体经济企业面临的主要困难,是受到市场需求缩小与“高成本时代”到来的“两面夹击”,导致很多企业效益下降,甚至一部分企业面临生死存亡的挑战。要解决这个问题,就要按照十八届五中全会关于“十三五”规划建议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部署,降低企业的制度性交易成本、税费成本、财务成本、电力成本和物流成本等,为企业赢得发展空间。
降成本需要从两个方面使力。一方面,要通过改革降低成本。如通过政府行政管理制度改革、审批制度改革等,转变政府职能,减少行政审批,坚决打击向企业吃拿卡要的违规腐败行为,降低企业的制度性交易成本;通过财政制度改革和税费制度改革等,降低企业的税费成本;通过金融制度改革等,降低企业的财务成本;通过电力体制改革等,降低企业的电力成本;通过流通体制改革和路桥收费制度改革等,降低企业的物流成本。另一方面,要通过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加快推进产业升级、寻找低成本要素新来源等,为实体经济企业开拓消化高成本的“蓝海”。如支持企业加大对符合产业升级方向的相关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的力度;通过多种形式组织针对产业升级的人才和技术工人培训;建立产业升级项目数据库,为企业投资决策提供信息服务;加快“走出去”步伐,开展国际产能合作,开拓国际低成本的要素新来源等。
“补短板”,即在一些被忽视或滞后领域增加有效供给
2015年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到的“补短板”内容包括生态建设、精准扶贫、培育发展新产业、基础设施建设、人力资本投资、农村发展等。增加有效供给,即增加有市场需求、符合消费结构升级方向以及能够产生合理回报的供给。
补短板要做好如下几方面工作:要打好脱贫攻坚战;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培育发展新产业;补齐软硬基础设施短板;加大投资于人的力度;继续抓好农业生产,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等。当前,重点要补好生态短板和农村贫困短板工作。补好生态短板,要通过生态文明制度改革来实现,如推进垄断行业改革、资源能源价格改革等,减少和抑制垄断,优化资源配置,减少资源消耗和浪费;推进土地制度改革,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减少土地浪费;推进资源产权制度改革,明确资源保护主体和责任,避免“公地悲剧”,减少资源消耗和浪费;通过环境制度改革,明确环境治理和生态建设主体和责任,划定生态红线,遏制环境污染恶化趋势等。补好农村贫困短板,要实施脱贫攻坚工程,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分类扶持贫困家庭,探索对贫困人口实行资产收益扶持制度,实行脱贫工作责任制。
“去超建”,即减少基础设施领域的超前、超标、超大、超量建设
“去超建”是笔者提出的新概念,是针对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来说的。部分基础设施建设存在超前建设、超标建设、超大建设、超量建设等问题,需要通过“去超建”,使其回归正常发展的轨道。
去超建要注意以下几点:一是要高度重视去超建工作,将它与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协同推进;二是要分类去超建,区分不同行业、不同地区、不同程度的基础设施超建问题,采取针对性措施;三是要从根源入手去超建,通过推进政府管理制度、干部考核制度改革等来釜底抽薪;四是要处理好去超建过程中可能引发的人员安置、债务兑付等问题;五是要将去超建与优化基础设施结构相结合,加减乘除并举,尽快形成科学合理的基础设施体系。
(作者系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