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曙光:关注乡土 躬身实践――在“首都高校农民合作社促进行动”启动仪式上的发言」正文
经过近三个月的筹备,“首都高校农民合作社促进行动”今天终于正式启动,这是一个非常值得纪念和庆祝的开端。在年初刚刚冒出这个想法的时候,我们都认为这是一个雄心勃勃的、理想主义的、甚至有些不切实际的计划。但是,经过北京大学同仁们的努力,再加上清华大学、 北京师范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的朋友们的大力襄助,这个计划已经不再是一个空中楼阁式的方案,而是真正开始付诸实施了。
今年启动这个仪式,可以说有特别的意义。我想到三个重要的年份,这三个年份跟我们今天的农民合作社促进行动有直接的联系。第一,今年是我国改革开放30周年。在这30年里,中国的社会经济结构与总量发生了非常巨大而深刻的变化。今天我们回顾、反思和检讨30年以来的巨大成就和经验,恐怕其中最值得肯定的一条经验就是,要使改革顺利推进,要使经济快速稳定增长,就要最大限度地发挥微观经济主体的创造性,鼓励微观经济主体的自发制度创新。回顾我们的农村改革史,这个道理不是很清楚吗?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乡镇企业的兴起,不都是农民的自发制度创新吗?农民合作社的迅猛发展,可以说是新农村建设中最值得研究的重要经济现象之一,也是农民出于客观经济发展的需求而自发产生的制度创新。现在,我国农民合作社的数量据估计已经有15万家。研究农民合作社,促进农民合作社的发展,已经成为新农村建设中的重要一环。
第二,今天在北大启动农民合作社促进行动,还有另外一层含义,就是继承北大前辈立足实践、关注乡土的宝贵传统。今年是北京大学的老前辈梁漱溟先生的名著《乡村建设理论》发表70周年。70年前,也就是20世纪的30年代,中国的一批有远见卓识和坚毅品格的知识分子,“走出象牙塔,走进泥巴墙”,将眼光转向中国广阔的农村,注重田野调查,并躬身实践,掀起了乡村建设研究与实践的一个高潮。北京大学大学有四个前辈学人值得大家牢记。其中之一就是哲学家和思想家梁漱溟先生(1893-1988),他30年代在山东开展乡村建设试验,是我国乡村建设运动的先驱之一。其二是历史学家陈翰笙先生(1897-2004),他27岁就在北大任教,后来带领薛暮桥、孙冶方先生等进行农村调研,其研究成果至今在国外有重要地位。第三位是于树德先生(1894-1982),他东京帝国大学毕业,1923年在北大任教,后来又任教于燕京大学,他是李大钊的挚友,并曾受毛泽东之邀到农民运动讲习所讲授农民合作社理论。于树德先生是公认的我国农民信用合作运动的先驱。第四位是大家比较熟悉的社会学家费孝通先生(1910-2005),他在3、40年代写出《乡土中国》、《江村经济》等传世名著,一生倡导田野调查,关注乡村发展。可以说,北京大学有着悠久而深厚的农村研究和农村调研的传统,我们应该继承这个传统,投身农村,重视实践,在乡村的田野中寻求真学问。我想这也是诸位同学加入“首都高校农民合作社促进行动”的最大意义所在。
第三,我还要提到一个有趣的年份。90年前,也就是1918年7月,北京大学消费公社成立,地址在北京景山东街。它是学术界公认的我国最早的消费合作社,服务对象为北大教职员工和学生。这是在我国合作社发展史上非常值得纪念的一页,也是北京大学师生引以为自豪的一页。在90年后,我们开展农民合作社的调研和实践,也是在继承北京大学的弘扬合作理念、推动合作社发展的传统。
2006年10月,我们邀请诺贝尔和平奖获得者、孟加拉乡村银行创始人尤努斯来北京大学演讲,在北大乃至于全国都引起积极的反响。尤努斯的最大贡献是什么?我认为他的最大贡献,就是成功地运用信贷手段,从外部赋予农民以信贷权,为农民反贫困提供了有力的工具。尤努斯的贡献非常伟大。但是,我可以这样说,农民合作社的推动,将比赋予农民信贷权更为伟大,合作社的力量也比小额信贷更为伟大。我们不但要学习尤努斯,还要超越尤努斯。只有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才能真正实现农村微观主体的彻底改造。也就是说,只有通过农民合作,才能使分散的小农转变为组织化的“大农民”,才能使农民真正有能力回应农业产业化和市场化的挑战,实现农业生产经营的规模经济。如果说小额信贷仅仅是一种农民的信贷工具的话,那么合作经济组织则是使农村经济运行主体发生根本变化的重要制度载体。
“首都高校农民合作社促进行动”将包括四个板块,或者说四个阶段:第一个阶段,在2008年6-8月,进行全国性的田野调查,所涉及的省份将涵盖东中西部不同发展水平的地区,调研的各类农民合作社约为60个。调研者将提交具有一定学术含量的调研报告和案例分析。第二个阶段,2008年9-11月,我们将对各调研团对所提交的调研报告和案例分析进行评比,举行“农民合作社发展案例咨询大赛”,选出优秀的调研报告并授予奖项。第三个阶段,在第二阶段基础上,我们将选出一些优秀的研究生和大学生,组建“首都高校农民合作社促进志愿者联盟”,建立一个凝聚力很强的团队,从事经常性的农民合作社促进行动。第四个阶段是“农民合作社竞争力提升工程”,结合首都高校大学生的力量、学术界的力量、政府的力量以及企业界的力量,共同打造一个农民合作社的促进平台,为农民合作社的发展提供助力。
农民合作社发展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2007年7月1日《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出台,是农民合作社发展中的里程碑事件。2008年5月26日,为了纪念这个法律颁布一周年,我们跟社科院和中国工合国际委员会合作,举办了一次研讨会。我相信,有在座诸位的努力,一定可以使“首都高校农民合作社促进行动”获得圆满的成功,为农民合作社发展贡献我们的力量。最后感谢团中央、北大团委、经济学院领导以及诸位专家学者对此次调研活动的大力支持!
2008年6月5日于北京大学英杰交流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