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于轼:也谈《自由与繁荣的国度》」正文
七月中旬参加了一次《自由与繁荣的国度》的读书讨论会,会上我有一个发言。以后又看到了《读书》今年第八期上刊登的蔡晓的文章《一曲自由主义的挽歌》,读后极有感慨,关于什么是自由主义,它对我们有什么价值,亟需澄清。于是成了这篇文字。
《自由与繁荣的国度》一书于一九二七年第一次出版,距今已有七十个年头。在这七十年中地球上发生了许多重大变化。今天我们重读他的书,看看他在七十年以前所提出的主张和以后发生的重大事件,可以更清楚地认识米瑟斯思想的重大意义。在这七十年中最主要的事件应该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和平力量战胜了法西斯侵略力量,和社会主义公有制计划经济的起伏变化。这两件大事使人类为此付出了沉重的代价。我们从这两件重大事件中学到了什么?这些经验教训和米瑟斯的自由主义思想有何关系?这是今天我们讨论这本《自由与繁荣的国度》一书所必须首先回答的问题。
计划经济还是自由经济是从本世纪初就开始争论的大题目。三十年代资本主义世界发生了经济大萧条。计划经济的学说甚嚣尘上,以后演变成为全盘公有制的控制经济。世界上近二十亿人口成了这种信仰的牺牲品。几千万人饿死,十几亿人被剥夺了享受人类文明的成果。当人们觉悟之后,幡然悔改,但在返回到米瑟斯指出的自由经济的道路上只有我国比较幸运,别的许多国家继续经受着经济上和社会生活各方面的煎熬。人们为此付出的代价太惨重了。
然而可悲的是七十年以后的今天远不是所有的人都认清了自由经济的优点和计划经济的缺点。我觉得人们普遍有一种倾向,认为经济管总比不管好。尤其是人们深信人类可以改造自然,当然更可以改造社会,改造人类自己。自由经济中发生了那么多的问题,盲目竞争,坑蒙拐骗,贫富差距,环境污染,难道不该去管吗?要求管好经济的呼声始终是非常强烈的。这种管经济的想法很自然地容易转化为计划经济的主张。所以我仍怀疑,计划经济对人类仍具有巨大的诱惑力。我们随时随地都有拐回到计划经济体制中去的可能。
税收、货币、环境、市场秩序等等无疑都是要有人去管的。如果我们能找到一位聪明而正直的人,不但以上这些方面应该让他管,连物价、生产、分配也应该让他去管。有了这么一位万能公正的主管,人们再也用不着为经济生活的各种问题犯愁了。没有人能够否认,一个好的计划经济比自由选择的市场经济更好。可是问题也恰恰出在这里。怎么能保证我们的计划经济是一个好的计划经济而不是一个糟糕的计划经济呢?到哪里去找这样一位万能公正的人呢?用什么方法可以鉴别某人是不是达到了那样的水平呢?更不必说如何保证这样的人能被置于领导国民经济的位置上,而不是情况不明决心大的人在那里瞎指挥呢?在现实生活中,两个方案孰优孰劣这种简单的问题都往往难于判别,何况复杂的经济问题呢?自由主义正是考虑到这一现实的困难,所以强调了保留人们选择自由这一极端重要的基本原则,在满足这一原则条件下,经济是应该有管理的。
米瑟斯的这本书充分阐述了自由主义的主张,和在财产、平等、政府、外交、移民、垄断、议会、政党等方面应该有的政策。它是一本完整的政策声明。但根据后来七十年的经验来看,人们普遍对自由主义有一种深刻的误解。米瑟斯在这本书中并未预见到这一点,因而未能一针见血地把人们的这种误解驳回去。在这本书中,米瑟斯甚至未曾清楚地说明他的这些主张和自由这两个字究竟有什么联系。
按字面上的理解,自由就是不受拘束,因此自由主义就是人人都可以不受拘束地自由行动的一种主张。这正是一般人从字面上所认识的自由主义。于是自由主义就成了无纪律、无组织、自由散漫的代名词。这实在是对自由主义莫大的曲解。
诚然,自由主义是要保证每个人都有最大限度的自由。可是要做到这一点必须对每个人的行动有所约束。决不是无约束的自由散漫就可以造就一个对每个人都能保证自由的环境的。所以自由主义不是不要管制,但管制是为了保证每个人最大限度的自由。自由主义强调每个人都应尊重别人的自由,从而使每个人都能享有最充分的自由。和自由主义相对立的一种信念是要使社会得到治理,每个人都要放弃个人自由。同样是对个人行为的约束,但约束的目的,在自由主义者看来是为了保证每个人都享有充分的自由,而管制主义者看来,经济本来就是要管,不管就要出乱子。在法律理论上与此可以相比拟的两种理论是无罪推定和有罪推定。前者认为只要法律上没有禁止的,人们都有权去做,这对应于自由主义;后者认为只要法律上没有规定可做的事,做了统统都是违法,这对应于管制主义。
米瑟斯也反对无政府主义,他明确地指出:“没有强制措施,社会就会面临危险;为了保障人们的和平和合作,必须制定人们共同遵守的规则,必须保留暴力和威慑手段,只有这样才不致使任何人破坏社会秩序。”可见他的主张和自由散漫,无组织无纪律完全是两回事。
人们对自由主义的误解,从更深的层次看,是混淆了个人自由和社会自由。自由主义强调的是社会自由,即整体上保证个人的自由。它要求于每个人的,不是只顾自己的自由,而首先是尊重别人的自由。片面的个人自由作为一种主张事实上是行不通的,逻辑上是矛盾的。因为如果每个人都不受约束地自由行动,势必造成个人和个人之间的矛盾和冲突,结果是谁都得不到自由。只有从整体上坚持自由主义,才会有个人的自由。这是自由主义的精髓。
另一个混淆个人和社会的例子是市场经济中个人追求自利的权利。这个权利是得到承认的,而且正是市场经济之所以充满活力的原因。从计划经济时代否认个人利益到市场经济承认个人利益,是一个巨大的进步。可是个人追求利益必须承认别人作为个人也有追求利益的权利,而不是只有我才有权追求利益,别人的利益统统都要让路。所以市场经济是每人都尊重别人的利益,从而每人的个人利益能得以实现,如今我们见到的各式各样的市场经济中的毛病绝大部分是不尊重别人有追求自身利益的权利,侵犯了别人的利益造成的。正如对自由的理解,片面从个人自由去想问题,造成了个人之间行动的冲突。
上面谈的从个人自由出发到社会自由,以及从个人利益出发到社会利益,他们的共同点是什么?正是人与人的地位的平等,这是市场经济的最根本的基础。在市场上人与人是对称的,平等的,没有任何人处于特殊的地位。市场上任何特权势必破坏市场规则,人的自由和利益将受到特权的侵犯。所以建立市场规则的根本点是建立公平竞争的环境。
米瑟斯充分认识到这一点,所以他鲜明地提出:“自由主义是第一个为了大多数人的幸福,而不是为了特殊阶层服务的一种政治倾向。”有人不理解他所赞成的资本主义,以为他一定是维护资本主义的剥削制度。然而他在书中写道:“资本家若要发财致富,唯一的途径是像满足他们自身需求一样来改善同胞的物质供应条件。”这一段话听起来不但不像一般人头脑中的资本主义,倒是更像一般人头脑中的社会主义。而在米瑟斯,他头脑中的社会主义只是指公有制,而并不是社会公平、福利和阶级和谐。
米瑟斯不赞成公有制,因为他认为,公有制“不可能对经济进行核算”。他指出:生产资料实行公有制。这种制度不了解商品和劳务在市场上的交换规律,同样也不认识较高级别的商品和劳务的价格。本世纪以来微观经济学的最主要的成就,可以说,就是通过严格推导得出的下述结论:供需均衡的价格可以引导资源最有效地配置。而供需均衡价格是生产方追逐利润极大化,消费者追求效用极大化的动机下达到的。换句话说,只有生产方和需求方利益对立的情况下才有均衡价格的出现。在全面公有制情况下,企业是为人民服务的。他的产品价格如果定得太低出现了亏损,这无关紧要,因为人民享受了低价的商品;如果产品价格定得太高出现了盈利,盈利最终上交国家,仍旧用之于民,同样无关紧要。于是价格只起会计记录的作用,不起引导资源配置的作用,这正是我们过去三十年计划经济中曾经出现过的情况。价格混乱使得国民经济失去了参考坐标。无论多聪明的人失去了价格信息就不可能制订出一个正确的经济计划,连一种商品该进口还是该出口都弄不清。我们习惯于生活在一个有价格系统的经济环境中,以致于不觉得这个价格参考坐标的重要性,它实际上左右着人们的一切经济行为,正像我们习惯于生活在地心引力场中,以致于感觉不到它的存在一样。
人类必将面临日益枯竭的各种自然资源,同时人的欲望却永远不会满足。因此高效地利用一切资源是人类社会中的水恒课题。克服稀缺性的方法是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而经济学给我们指出,均衡价格引导下的资源配置是最有效的。所以克服稀缺性的根本手段是市场机制。试比较一下我们一贯认为的:不断发达的科学技术将提供越来越丰富的产品。究竟是均衡价格和市场机制能克服稀缺性,还是科学技术能克服稀缺性?我认为二者都不可缺。但更根本的还是市场机制。因为市场会激励人们去从事必要的科技研究,研究得到的成果会通过市场中的分工合作而推向应用。或者说,市场本身会推动科技进步。它尤其能防止不能商业化(不能赚钱)的科技发明被广泛采用,因为这一类发明不是节约了社会的稀缺性,而是浪费了稀缺性,不论这种科技发明有多新奇,多巧妙。相反,如果没有市场作为背景,一批由国家分配去做科研的科学家和工程师,他们申称一项发明是有利于社会的,可是没有人能够判断这项发明是否真正值得推广。这一类的成果鉴定会我们曾开过许多次。可是它的能力远比不上市场的激励效力。米瑟斯是一个彻底的、纯粹的、也是极端的自由主义者。因为他彻底且纯粹,所以看不惯任何别的自由主义思想家,认为他们都是软弱且缺乏原则性。这样固然有助于将他的理想构建得更能自圆其说,但在实践上根本行不通。例如他对自由移民的态度即使在学理上讲得通,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个国家能接受他的迁徙自由的主张。他不畏孤立,不向世俗低头的学术精神值得我们钦佩。他在四十多岁时完成了自由主义的社会构想,在以后的四十多年中又亲眼目睹了希特勒的上台,二次大战的爆发和社会主义思想的付诸实施。可是他的许多宝贵思想非但在一九二七年以后很少有人接受,甚至到一九七三年他逝世时仍是曲高和寡。他是在不得志的寂寞中含恨而去。一直到原苏联解体,他死后的十七年,他的自由主义思想才重新被人认识。
米瑟斯之遭遇固然值得同情,但也是他本人的严重缺点所致。他处处批评别人懦弱和妥协。可是如果这个世界都是由不妥协且勇敢的人所组成,恐怕造成的纠纷比今天还要多得多。他批评别人缺乏原则性,可是如果每个人都像他那样不尊重别人的原则,心目中只有自己的原则,世界上的战争还会更多一些,而且战争一旦打起来,除非一方被消灭,它永远也不会通过妥协而停战。米瑟斯的这种作风,违背了他自己提出来的自由主义的最高原则,即尊重别人的自由。但是我们今天这样指摘米瑟斯,未必真正有理。因为这不是米瑟斯的悲剧,实际上是自由主义自身注定难以成功的悲剧。世界上的专制主义注定是行得通的,只要你有足够的武力。但自由主义要想贯彻,只有当社会中的每一个人都懂得必须尊重别人的自由,自己的自由才有保证的道理。我想这是我们从米瑟斯一生活动可以得出的最有价值的经验教训。
一九九六年九月十一日
(《自由与繁荣的国度》,〔奥〕路德维希・冯・米瑟斯著,韩光明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一九九五年一月版,13.40元)
《读书》1996年12月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