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国强:和谐社会构建与现代市场体系完善

作者:田国强发布日期:2008-01-01

「田国强:和谐社会构建与现代市场体系完善」正文

内容提要:本文从现代经济学的角度,探讨了构建和谐社会与建立现代市场经济体制两者的内在一致性问题。文章首先讨论了对和谐社会目标如何理解,并结合和谐社会的特征与内涵讨论了其与效率、公平和法治的关系。随后通过将现代经济学中的一些深刻思想和理论结果,与中国改革的实践相结合,论证了和谐社会构建与现代市场体系的相容性。本文的基本结论是,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应是一个以市场化改革为取向的制度变迁或体制创新的过程。由此本文给出了相应的政策性建议,并讨论了经济学家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应尽的责任。

关键词:和谐社会;现代市场体系;相容性;公平与效率;法治

作者感谢文冠中、柳永明、龚关、杨培雷、冯剑、崔畅、杨立岩、曹晓勇、蔡建波、汪伟、肖明军,以及第五届中国经济学年会和中国留美经济学会2006年年会与会者的有益评论和建议。同时也对长江学者讲座教授基金和上海浦江学者计划的资助,以及孟大文对文章的写作所提供的帮助表示谢意。当然,文责自负。

一、引言

始于1978年以市场化为导向的中国经济改革已经走过了29年的历程,无论是在经济增长还是经济体制转型等方面都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中国经济近30年持续地快速增长使得中国的综合国力和人民生活的总体水平都得到了显著提高,经济改革与对外开放使得中国的经济制度环境及其经济体制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但是,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也随之凸显,人们越来越发现只是从考虑经济发展、注重经济效率的角度,推行经济改革是远远不够的,需要更深层次地从经济、政治、社会和文化等多个方面综合地来研究中国经济体制转型和制度建设问题,挖掘并解决其内在的矛盾,这也许就是为什么中共中央在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了构建和谐社会这一宏伟目标的原因。

通过近30年的改革,经济增长了,同时也出现了不少问题,其中有些还越来越严重,如分配不公、机会不均、贫富差别过大、社会矛盾激化、国有资产流失、贪污腐败、欺诈现象增多、诚信危机、环境污染和国民基础教育薄弱等,这些问题导致了某种程度上的社会不和谐及潜在的社会危机,对和谐社会的建设构成了重大挑战,从而使得中国的改革和发展正面临着新的攻坚阶段和十字路口。事实的确如此,有人对中国的经济改革开放国策,对市场化改革的方向产生了怀疑,甚至持否定的态度。一些学者对这些改革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了反思,提出了一些观点和建议。对改革进行反思是必要的,但矫枉过正,反思过头了就不是好事,令人担心。有人基于利益分配的不满甚至将问题意识形态化,以至于产生了怀疑、甚至是否定市场化改革方向的思潮。有人认为中国产权改革和市场化改革的方向性错误是造成贫富巨大差距和国有资产大量流失的根本原因,认为中国的改革应该停下来,至少应该思考三年以后再说。但是,中国日益严重的贫富差距应该归咎于市场化改革吗?

我们该如何看待这些疑问?笔者认为这些观点有可能误导民众,不利于市场化改革的进行。这些对市场化改革方向的怀疑具有很大的片面性及危害性。当前社会诸多不和谐的深层次原因是体制性原因,有相当多的社会矛盾与现在正处于转型过程中有关,与农村土地制度、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收入分配制度、社会保障制度、税收制度以及政府管理制度等方面的不完善和现代市场体制的不完善有关。

本文主要讨论和谐社会构建与现代市场体制完善的关系问题。和谐社会的核心本质是效率、公平与法治。本文的基本结论是:由胡锦涛主席所给出的和谐社会的六大特征,即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的和谐,都可以通过建立和完善现代市场经济体制来达到。对和谐社会与改革的关系学者们已有了许多讨论,如常修泽(2005)、高尚全(2005)、李义平(2005)、刘吉(2005),本文则从现代经济学的视角来探讨现代市场经济制度与和谐社会的内在一致性和相容性。因为,实现和谐社会的办法不是回到传统的国家所有制和政府管制经济,而应是加强市场化改革的力度和建立与完善民主法治制度。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是一个以市场化改革为取向的制度变迁或体制创新的过程。通过深化改革,切实克服影响社会和谐的体制弊端,建立新的社会制度规范,为和谐社会提供新的体制保障。在经济活动中把效率放在第一位,在社会分配领域把公平放在第一位,在政治管理体制领域把民主法治放在第一位,从而形成有效、公正和民主法治的和谐社会。

在下面的四节中,我们首先对和谐社会做出了明确界定,并结合和谐社会的特征与内涵讨论了其与效率、公平和法治的关系;然后,通过将现代经济学中的一些深刻思想和理论结果,与中国改革的实践相结合,论证了和谐社会构建与现代市场体系完善的相容性。一个基本结论是,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应是一个以市场化改革为取向的制度变迁或体制创新的过程;随后给出相应的政策性建议,讨论经济学家对和谐社会的构建所能发挥的作用,最后给出结论。

二、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

中共中央在十六届四中全会上提出了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要构建和谐社会,我们首先要弄清什么是和谐社会。它的内涵或特征是什么?在这里,不妨援引权威的定义。国家主席胡锦涛明确地给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六大特征: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以及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民主法治的社会就是民主决策得到充分发扬,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切实落实,各方面积极因素得到广泛调动;公平正义的社会就是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得到妥善协调,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得到正确处理,社会公平和正义得以切实维护和实现;诚信友爱的社会就是全社会互帮互助、诚实守信、全体人民平等友爱、融洽相处;充满活力的社会就是能够使一切有利于社会进步的创造愿望得到尊重,创造活动得到支持,创造才能得到发挥,创造成果得到肯定;安定有序的社会就是社会组织机制健全,社会管理完善,社会秩序良好,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社会保持安定团结;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就是生产发展、生活富裕和生态良好。

这样,和谐社会其实讲的是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的和谐,建立和谐社会就是建立一个在这三方面之间没有根本冲突的社会,也就是要建立一个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高度发达的社会。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主要是通过提高经济效率和增加经济活力来体现的,属于物质文明方面的范畴,强调的是资源的有效配置和环境的有效保护。因为一个和谐的社会不可能建立在资源浪费和环境恶化的基础上,所以,应该保持经济持续稳定和高速发展。通过提高经济效率,促进经济发展及保护生态环境来不断增强和谐社会建设的物质基础。

人与人之间的和谐主要是通过公平正义、诚信友爱来实现,属于精神文明建设的范畴。公平和正义是人类追求美好社会的永恒主题。公平正义就是要妥善处理和协调人与人之间的利益和矛盾,它不仅仅表现为收入分配的公平,更重要的是表现为人们在经济政治社会方面的机会均等以及在法律条件下人人平等;诚信不仅是现代社会所要求的重要道德规范之一,也是中国传统文化最基本的道德规范之一,强调诚信友爱,就是全社会诚实守信,全体人民平等友爱、融洽相处。强调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就须以国家法治作为基础,以政府经济政策制度作为保障,以社会道德文化作为支撑。通过提倡人与人之间的平等和诚信友爱不断增强和谐社会建设的精神基础。

人与社会之间的和谐主要是通过完善民主法治制度建设来实现,社会安定有序,属于政治文明建设的范畴。法治意味着整个社会的运转服从于法律的权威,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高于人情、法律高于权力。为了做到真正的依法治国,依法办事,法治要与民主相结合,以民主作为保障。制定法律要保证充分尊重民意,尊重人们民主权利,尊重并维护公众的社会参与权、意志表达权及民主监督权,使社会各方面积极因素得到广泛调动。为了社会安定有序,需要健全和完善社会组织机制和社会公约管理制度来维护社会稳定及处理各种社会矛盾。通过建设安定有序的社会,使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社会保持安定团结。完善民主法治的制度建设,保证社会安定有序,不断增强和谐社会建设的政治基础。

因而,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的和谐分别对应着效率、公平与法治的改进与完善,分别属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三方面建设的范畴。和谐社会的构建就是要对这三方面注入实质性的内涵,进而进一步深化和完善这三方面建设的具体措施。具体说来,和谐社会就是通过不断发展经济来加强物质文明方面的建设,通过发展先进文化来进行精神文明方面的建设,通过完善民主法治制度不断加强政治文明方面的建设。应当指出,以上基本特征是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它们共同构成一个完整的和谐社会体系。对此,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中应加以系统把握。

这六大特征是对和谐社会的一个基本的定义。一旦了解了和谐社会与效率、公平、法治的关系以及属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三方面的范畴,我们就可以很清楚地认识到以下三个方面是不和谐社会的具体表现:

(1)贫穷落后不是和谐社会的特征,中国改革开放前的那种积贫积弱肯定与和谐社会不一致。贫穷落后是人与自然之间没有达到和谐的具体表现,不是物质文明现象,因而不是和谐社会的特征。我们之所以要搞改革开放,搞经济建设就是要改变这种社会面貌。

(2)对改革中出现的不同观点用大批判的方式不是和谐社会的特征。这一点作为学者应该特别关心。因为如果你发表一种论点就会有人来上纲上线,如果大家都用非学术探讨的方式来互相批斗,又有什么诚信友爱与和谐而言呢?这些都不是精神文明现象,因而不是和谐社会的特征。

(3)机会不均、社会不公不是和谐社会的特征。笔者相信当前改革造成的一些问题在很大程度上是可以避免的也是可以解决的,都可以通过深化市场化改革来解决。

下面我们来具体论证具有这六大特征的和谐社会可以通过建立与完善现代市场经济体制来达到。

三、和谐社会构建与现代市场经济体系完善的相容性

既然目标被确立为建立和谐社会,那么是否存在能实施它的某种制度安排呢?这样的制度安排是存在的,这就是现代市场经济体系。为什么说构建和谐社会可以通过建立与完善现代市场经济体系来达到呢?因为一个相对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可以达到和谐社会所应满足的六大特征。和谐社会的构建与现代市场体系的建立与完善是一致的。因而,为了构建和谐社会,改革的大方向仍然是建立与完善现代市场经济制度。下面根据现代经济学的一些基本理论和中国经济改革取得的成就来论证现代市场经济体系的建立与完善能够实现和谐社会的构建这一宏伟目标。

现代市场经济制度能较好地解决民主法治的问题。和谐社会的第一个特征是民主法治社会,没有民主法治就没有和谐社会。现代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如果没有一个良好的法治环境,市场经济则不能够运行良好,为了建立市场经济体制,我们一定要强调法治。法治和人治的区别不在于有没有法制,而在于法治是否建立在民主基础之上。法治是一个以多数人和多元利益并存为基础的社会调整机制,是和谐社会的本质内涵。现代市场经济体制区别于传统市场经济体制的一个基本特征在于其制度的基础是法治(the role of law ),也就是依法治国。为什么要强调依法治国?法治是建立现代市场经济制度的根本制度基础,主要是用来约束政府以及个人的行为。法治的第一个作用是约束政府对经济活动的任意干预;否则,如果政府行为不受法律约束,独立的企业制度和自由交易就没有根本的保障,那么现代市场经济的基础就不存在了。法治的第二个作用是约束经济人行为,其中包括产权界定和保护,合同和法律的执行,维护市场竞争。对经济发展来说,最重要的莫过于合同要得到执行,财产要得到保护。保护产权的意思,就是产权神圣不可侵犯,谁也不能掠夺别人的财富。有了法治,产权就能得到保护,人们就会把自己的资源和精力投入于财富创造,经济才能发展,整个社会才能走向富裕。因而,对一个国家经济长远发展和社会长治久安的保证就是依法治国。

那么对依法治国的保证又是什么呢?是民主。要建立好的法治体系,就需要民主作为保障。尽管民主不是经济发展的必要或充分条件,但民主一般能保证法律的公平和合理。法治有个自身无法解决的难题是:谁来制定法律和法规?谁来监督执法者?对执法者如何执法?法律和法规的制定应发挥民主的作用,充分地尊重民意,使得法律、法规更具有合理性、持久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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