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有光:快乐、基数效用与人际比较:经济学者反主观概念的偏见

作者:黄有光发布日期:2007-12-12

「黄有光:快乐、基数效用与人际比较:经济学者反主观概念的偏见」正文

* 本文部份论点,取材自拙作"A Case for Happiness, Cardinalism, and Interpersonal Comparability", Economic Journal (November 1997).

摘要

经济学者虽然偏好诸如「偏好」(Preference)等较客观的概念,但较主观的概念如快乐才是更重要的,因为快乐才是人们的终极目的。虽然人人拼命赚钱,但由于相对所得作用与对环境生态之破坏,除非提高能促进福利之公共开支,否则实际的经济成长未必能增加快乐。与许多经济学者的观点相反,效用是可以基数测量及人际可比的,但人际可比之基数效用较序数效用更难获得,而它又是进行社会决策所必须的。这人际基数效用之矛盾大体上可用「一元等于一元」之原理解决,即用金钱测量基数效用,用无权数加总决定社会选择,用所得税收与转移来帮助穷人。但在最优累进税率决策中之平等与效率之比益权衡抉择上,乃需人际效用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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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对现代经济学有很高的评价,甚至认为在苏联、东欧与中国的转变与改革的历史性事件中,现代经济学也有一定的贡献。但为了精益求精,本文将谈谈现代经济学的一点偏差。

经济学者偏好「偏好」

经济学是一门科学,而且被认为是社会科学中的女王,因为其分析与数理化之复杂程度以及在实证上之深度与广度,都是各社会科学中之冠。经济研究的科学化是一个好现象(但应该避免迷信数理模式,以致脱离实际1),但是由于强调科学的严谨性与实证辨伪性,绝大多数经济学家(至少是在学术界而言)持有下述两种偏见。

第一是过份强调人们之偏好与选择(Choice),而忽略了人们的福祉或快乐。经济学者从人们的选择推定人们的偏好,而认为福祉是主观的,不能进行科学的研究,甚至轻视谈论这些不能精确数量化的主观概念的人。

第二是认为人们的效用(Utility)只有排序性,只能序数测量,不能基数测量,也不能进行人际比较。所以,我们只能说某人偏好x甚于y,偏好y甚于z或无差异。举例来说,即使x = 现状,y = 现状加上被一只蚊子咬一口,z = 现状加上整个人被丢进沸水缸里,我们不能说其偏好y甚于z的程度超过其偏好x甚于y的程度,更不能说某甲被丢进沸水缸里的痛苦会超过某乙被一只蚊子咬一口的痛苦。

心理学之演变的启示

经济学者并不是向来就是这么反主观概念的,在新古典经济学时代,经济学者无顾虑地使用诸如满足、边际效用、快乐、痛苦等主观与基数概念。1930年代无差异曲线分析兴起后,经济学者发现,不需要用边际效用之概念与基数效用之假设,只要知道消费者的序数偏好(由其无差异曲线显示),就可以推导出其需求曲线。对需求函数之分析,这无疑是一大进步,因为它用较少的假设而得出同样的结论。经济学者的偏差,在于否定基数效用在其它领域(如社会选择、最优人口、生命估值等)之应用,而在这些领域中,单纯序数效用是不足够的,没有人际比较也不行。

在心理学的研究上,也发生了类似的变化。古典心理学者无顾忌地谈论心灵、意识,也用自我反省(Introspection)来进行分析。自本世纪初起,由沃森(John B. Watson)与史金纳(B.F. Skinner)先后带头的行为主义(Behaviorism)革命,使心理学者只研究客观行为,不谈主观感受。行为学派对心理学的科学化有很大贡献,但其对主观感受之否定则矫枉过正。

行为主义虽然长期取得近乎绝对的统治地位,但反对极端行为主义的声音偶尔也可以听到。例如1959年乔姆斯基(Noam Chomsky)对史金纳1957年之巨著 Verbal Behavior 的书评中,就对行为学派不研究主观感受作了下述讽刺:「从沃森1913年之宣言至今,已近半个世纪了。现在,绝大多数心理学者都追随他。结果是……心理学先是卖掉了其灵魂,然后又心神丧失,而现在看来已经垂垂待毙,完全失去了意识。」

认知心理学(Cognitive Psychology )抬头后,学界才逐渐接受主观感受的研究。直到现在,排斥主观感受者还是大有人在,但亦有不少学者改变态度。例如盖洛普(G.G. Gallup)曾说过:「以前我对学生说,没有人曾听到、看过、尝到、或动到心灵(Mind)。因此,心灵可能存在,却不在科学研究范围的。但我现在已经改变我的心灵(看法)。」

看来,经济学者也应该重新检讨他们对主观概念的偏见,甚至也应该来一次「主观反革命」(反极端客观主义)。

快乐比所得重要

为甚么对客观行为与选择的研究还不够?为甚么要讲难以测量的快乐、福利等主观概念?答案是:快乐远比客观概念如所得、选择、偏好(尤其是在排除了基数效用与人际比较之后)等为重要。这至少有两个原因。

第一,金钱、所得、生产、投资等客观经济事物并不是人生的终极目标。除了极少数极端的守财奴外,我们赚钱并不是为了多得钱本身,而是用钱来增加快乐。因此,快乐才是我们的终极目的。

第二,对多数已发展地区的社会而言,提高(实际)所得并不能明显地增加快乐。

从1950年代至今,美国的人均实际所得增加了两三倍,但人们对自己的快乐的评价之指数则大体不变,甚至略有下降之趋势2。在日本,人均实际所得增加得更多,而快乐指数长期徘徊在5.3至6.1左右,没有上升或下降之趋势3。这并不表明人们之快乐不会有明显的改变,有许多因素影响着人们对快乐的评价。例如结婚之成年人与没有结婚之成年人的快乐指数有巨大差别,约有百分之四十的结婚者认为自己很快乐,而只有百分之二十多一些的未结过婚的人这么认为4。

既然所得不一定能显著的增加快乐,那为甚么人人还在拼命赚钱呢?(笔者虽未真正拼命,但若你给我一百万元,我还是很高兴的。)这其实并不难解释。

温饱舒适之后再增加消费,往往得不偿失。太多美食会令我们过肥与积聚过多的胆固醇;住房太大难以收拾;请工人也会造成问题,例如隐私减少、丈夫与女佣有染等等。因此,温饱舒适之后,消费的主要作用是展示性与竞争性的。豪华汽车显示财力,虽然它也有内在的消费作用,但并不重要。笔者在港已将一年,虽然没有车子,但并不会感到很大的不便。孩子的同学都有贵重的玩具、衣服、生日礼物,你就很难不设法与之相较。

消费的边际内在作用既然已经很小,增加所得就很难增加快乐。人人都还要多赚钱,因为相对所得、炫耀性与竞争性的消费很重要,而且越来越重要。但从整个社会而言,平均相对所得并不能提高。一个人多赚钱,不但增加其从消费中所取得之内在效用,也增加其相对所得以及在消费中的炫耀性效用。因此,对个人而言,钱很重要。

从整个社会而言,所得增加不但不能提高人们之平均相对所得,甚至可能因为在生产与消费中造成对环境与生态之破坏,从而减低人们的福利。因此,如果没有设法保护环境与促进其它福利,那么经济成长可能会减低人们的福利5。

有些经济学者可能会反驳说,上述道理说明快乐比所得重要,但并不说明快乐比偏好与选择重要。偏好虽然可以考虑及环保与相对所得等因素,但有一些原因使经济学者还是忽视了重要的因素。

第一,个人的选择一般只能直接影响其直接控制的变量。他可以选择多赚钱多消费,但不能选择每个人少消费而减少污染。经济学者看到人人拼命赚钱,因而误以为所得很重要。

其次,与经济学者的一般假设相反,许多人其实相当无知与短视。例如绝大多数人以为拥有一大笔飞来财富便会大大增加其快乐,因而花很多钱在买彩票之类的赌博。香港在本年6月中的赛马投注额打破了世界纪录,便是一个好例证!但是,据学者的调查,彩票中奖者并不比其它条件一样的非中奖者快乐。此外,许多人也认为因意外致残者不如因意外死亡者。其实,致残者在经过一段时期调整后,还能过着相当快乐的生活,其快乐程度只比健全人少一点点,而且他们也庆幸没有在意外中死亡6。一般而言,人们也低估现在的享受/痛苦对将来享受程度的负/正作用7。

笔者曾亲自见过一个关于短视的极端例子。在一项关于在各种利率下人们愿意储蓄多少的调查中(笔者假定人们原已有储蓄,因为问卷的答案选择是愿多储百分之十等),一位学生向笔者说:「我原本就不储蓄,增多百分之十并没有意义。」笔者说:「那你把答案改成每月多储二十元等。」他说:「即使实际利率是百分之几百,我也不想储蓄。」笔者问他是否有甚么不治之症,他说没有,只是不愿去担心明天的事。

当然,除非无知与短视造成之影响很严重,否则政府不应纠正,因为这会有许多不良之负作用。

快乐与偏好之基数可测量性(Cardinal Measurability)

在需求函数的推导上,序数效用已经足够,不必基数效用,这是没有甚么可争论的。但许多经济学者进而否定基数效用在其它领域的应用,这好比对一个留胡子的人说:「你必须把胡子剃掉,因为吃饭用不上胡子。」而他留胡子的作用,可能是要增加对异性的吸引力。

经济学者反对基数效用的例子俯拾皆是,如:「你或我都完全没有方法测量一个消费者从某种物品中所取得的效用数量……今天,没有人真正相信我们能够测量效用单位。」8对这个信心十足的断言,至少有一个强力的反证──笔者本人。

再如:「我们怎能说一个人喜爱一组物品比另一组多一倍?你自己怎能说你喜爱一组物品比另一组多一倍?或可用下述办法:我喜爱一组比另一组多一倍如果我愿意多跑一倍的路来得到第一组,或多一倍的时间,或少一倍的取胜机会……没有任何一种方法是令人特别信服的。」9

笔者认为有一个特别令人信服的方法可用以测量一个人对一组物品(或任何其它东西)的喜爱程度,这就是根据他最终所追求的东西。如果不考虑对他人及动物福利的影响,则我最终追求的东西是我的净快乐,即快乐减痛苦,包括各种肉体与精神上的苦乐。从进化生物学、心理学以及日常生活等不同角度来看,笔者相信笔者在这方面并非与众不同。

用人们最终追求的东西来测量基数效用,是很能令人信服的。我们要钱,最终并不是为了钱,而是为了增加快乐。因此,钱的边际效用可以递减。当数量变化很大时,我愿意花两倍钱买的东西,并不只代表两倍的快乐或效用(如果不考虑对他人福利之照顾、无知及无理性的情形,那么福利或快乐与效用是相同的10)。不过,既然快乐是我的终极目标,快乐就不会有边际效用(快乐)递减。如果甲组物品(或任何其它东西)给我的快乐是乙组的两倍,则说我喜爱甲的程度较乙多两倍,是自然、合理及能提供正确之信息的。

除了我自己的快乐之外,其它因素也可能影响我的偏好,但这也不会使我们不能测量基数效用。让他人的所得或福利进入我的偏好或效用函数(效用反映偏好)。为简单起见,假定每人的福利都是自己所得的对数。我的偏好函数是我的所得的对数加上α乘以他人所得的对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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