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新光:农业资本主义演进的法国式道路及其现代转型」正文
摘 要:近代法国在小块土地所有制基础上发展农业资本主义的“革命范式”,不仅剪断了农村资本主义发展的翅膀,而且严重地阻碍和拖延了传统农业国转向现代工业国的历史进程。二战结束后,法国农业资本主义转型的主要途径和特征是家族化、商业化、资本化、区域化、专业化、产业化、公司化、社会化、合作化、农民职业化交织在一起,既保持了欧洲大陆地区农业生产的传统特点,又顺应了当今世界农业国际化一体化发展的新趋势,走出了一条独具特色的农业现代化道路。历史经验表明,改造小农经济的根本出路在于打破它固有的孤立、分散、规模狭小、排斥资本聚集和现代科技应用的内生机制。
关键词:法国大革命;小农经济;农业资本主义化;法国式道路;农业现代化
近代农业向资本主义关系的演进形式,在世界各国由于具体的历史条件不同,呈现出多样性和不平衡性的明显特征。马克思主义创始人一般把英国式的“地主大地产――租地资本家――农业雇佣工人”三层阶级结构组成的资本主义雇佣制大农业看作是现代化农业的典型形态,而把法国式的小农资本主义演进道路看作只是一种过渡形态。马克思曾经指出:“资本主义社会的经济结构是从封建社会的经济结构中产生的,后者的解体使前者的要素得到解放。……资本关系以劳动者和劳动实现条件的所有权之间的分离为前提。资本主义生产一旦站稳脚跟,它就不仅保持这种分离,而且以不断扩大的规模再生产这种分离。”[1](p782-783)因此,“英国农业革命的第一个行动,就是以极大的规模,像奉天之命一样,拆除耕地上的那些小屋,把耕地变成牧场,采用机器生产,实行最严格的节约劳动的资本主义雇佣制大农场经营。”[1](p774-775)“资本主义生产在世界任何地方都不曾像英国这样无情地处置过传统的农业关系,都没有创造出如此适合自己的条件,并使这些条件如此服从自己支配。凡是同农业的资本主义生产条件相矛盾或不相适应的,都被毫不怜惜地一扫而光。在这一方面,英国是世界上最革命的国家。”[2](p263)从经济的观点来看,“这种大规模的土地耕作比起小块的和分散的土地耕作远为优越。……法国农民一直痴情地迷恋着他那一小块土地,迷恋着他的纯粹名义上的占有权,于是法国农民就陷入了同产业工人阶级相对立的极可悲的境地。”[3](p128-129)总之,资本主义农业的主要特征就是“懒惰的农场主被实业家,农业资本家所取代,土地耕种者变为纯粹的雇佣工人,农业实行大规模经营,即以积聚的资本经营为主。”[2](p116)
我国理论界和经济史学界在对待农民的土地所有权被剥夺这一问题上,人们过去总是带着“阶级偏见”和“道德标准”去评判历史,一味地谴责英国圈地运动中所发生的“羊吃人”现象,极力地歌颂法国大革命中农民通过政治斗争所取得的人身自由和土地财产权利,甚至把雅各宾派资产阶级执政时期出台的三个土地法令看作是“用真正革命的手段摧毁过时的封建制度,使全国过渡到更高的生产方式,过渡到自由的农民土地占有制,并且是以真正革命民主主义者那种迅猛、果敢、坚韧和忘我的精神来实现这种过渡的神奇速度”[4](p221)。但在事实上,“这种建立在农民小块土地所有制基础上的资本主义个体小农业直到今天还是法国经济发展中一个拖后腿的因素”[5](p3)。世界著名经济史学家布伦纳对此评价说:“法国农村居民最完整的人身自由和土地财产权利,却意味着贫穷和落后的自我持续的循环。但在英国,恰恰是缺乏这种权利,促进了经济发展的开端。”[6]可见,“极为相似的事变发生在不同的历史环境中就会引起完全不同的结果。如果把这些演变中的每一个细节都分别加以研究,然后再把它们加以比较,我们就会很容易地找到理解这种现象的钥匙;但是,使用一般历史哲学理论这一把万能钥匙,那是永远达不到这种目的的。”[7](p342)为此,本文试图把人们归列于“美国式道路”的法国范例从与其不甚相符的模子中提取出来作一独立考察,以期对我国目前正在进行的小农经济改造和现代农业发展提供有益的借鉴与启示。
一、近代法国“蜗牛爬行”式的小农资本主义演进道路
恩格斯曾经指出:“法国是这样一个国家,在那里历史上的阶级斗争,比起其他各国来每一次都达到更加彻底的结局;因而阶级斗争借以进行、阶级斗争的结果借以表现出来的变换不已的政治形式,在那里也表现得最为鲜明。”[8](p582)但是,这种激进式的政治革命运动并没有从根本上把法国旧的经济基础加以改造和革新,恰恰相反,“单是农民的这一勋业就索取了法国人民多少代价,法国人民至今还深受这一勋业的后果之苦。”[9](p485)从1789年法国第一次资产阶级大革命的爆发,直到1871年法国诞生了人类历史上第一个无产阶级政权――巴黎公社,“这场激进的变革不但没有带来任何改进,而是需要一段漫长的年代才能多少弥补这场哲学式的革命后果,才能使国家回到它原先的立足点上来。”[10](p127)换言之,由法国资产阶级革命拉开序幕的政治现代化进程,时而急促,时而骤停,时而加速,时而倒退,反而使广大农民群众遭受了长达一个世纪不断败落和日益贫困的殉难史。正如法国著名历史学家阿历克西・德・托克维尔在评价法国大革命时所指出的,“这是有史以来一场规模最大最危险的革命。而那些明天就将成为牺牲品的人却对此全然不知;他们以为借助理性、光靠理性的效力,就可以毫无震撼地对如此复杂陈旧的社会进行一场全面而突然的改革。这些可怜虫!他们竟然忘掉了他们先辈四百年前用当时朴实有力的法语所表达的那句格言:谁要求过大的独立自由,谁就是在寻求过大的奴役。”[11](p179)总之,对于像法国这样一个农民人口占绝大多数的国家,要想从经济上彻底改造根深蒂固的封建制度,“不是光靠用‘雅各宾式革命’这种残酷无情的手段来扫除一切旧的东西,光靠用革命手段消灭地主土地占有制,光靠把土地转归农民就能办到的。只有对土地的统治,而没有对银行的统治是不能改造和革新人民的生活的。”[4](p221-222)
那么,在1789年资产阶级大革命后,法国为何会走上一条与众不同的小农资本主义发展道路呢?关于这个问题,国内外经济史学界长期存在不同的解释和争论。法国年鉴学派的创始人布洛赫认为:“这种历史一直可以追溯到中世纪。土地形状上的传统主义,共同耕作方式对新精神的长期对抗,农业技术进步的缓慢,这一切的原因不都在于小农经济的顽固性吗?远在王家法庭最终批准法律承认自由租地耕种者的权利之前,小农经济就名正言顺地建立在领主的习惯法基础上,并且从地多人少这一现象中找到了它经济上的存在理由。但是,小农并非惟一持有土地的人;大地产主同他们过去进行过、现在仍在进行着激烈的竞争。没有大地产主,农业革命将是不可能的,它正是从大地产主那儿寻到了出发点;大地产主还创立了现代的领主兼资产阶级的资本主义农业经营。”[5](p268-269)这种解释带有明显的地理环境决定论和历史决定论的认识偏见。不过,他对法国大革命初期农村土地所有权结构变动情况所作出的分析和判断基本抓住了问题实质,即“1789年开始的大危机并没有摧毁前几个世纪中建立起来的大地产所有制。没有逃亡的贵族和土地兼并资产者――这些人比人们想象的要多得多――保留着自己的财产。在逃亡的移民中,也有一部分人保留了财产,他们有的通过亲属或中介人重新购回财产,有的从执政府和帝国那里恢复自己的产业。法国某些地区中的贵族财产的幸存――尤其在西部是我们近代社会史研究得最少但又无可否认的事实之一。当然,国有财产的拍卖――教会的财产、流亡者的财产――这对大财产所有者也带来了沉重的打击;因为拍卖方式本身并非不利于人们购买大块的田块、甚至一个完整的地产;大佃农成了大地产者;资产者也在耐心而有效地继续着前辈们的土地事业;富裕的耕农们也增加了继承的遗产,最后进入农村资产者的行列。然而大革命将如此大量的土地投入市场,因而也巩固了小地产所有者的地位。许多贫穷的农民――尤其在那些公共生活方式最强、甚至在买卖条件中都存在着集团压力的地区――也获得了地块,从而巩固了自己的经济地位。连雇农们也在竞争中获得了一份土地,由此上升到占有者阶层。对公有地的分割也产生相同的结果。总的来说,旧制度的演变中所形成的资本主义形式的大地产所有制与小农经济所有制并存的局面在革命后的新法国继续存在着。”[5](p264-266)简言之,“法国大革命拍卖国有土地并没有建立起农民土地所有制,只是扩大了一些农民的土地财产,并且鉴于国有土地拍卖的组织形式,这种扩大也是相当有限的。”[12](p228)布洛赫的这一独到见解,对于人们正确地认识法国资产阶级革命的虚伪性质具有重要的学术参考价值。事实上,雅各宾派掌权后所推行的土地法律政策,最大受益者是资产阶级大地产,而按小块出售国有土地的办法并没能阻止资本下乡,反而使资产阶级利用手中掌握的巨额财富购买城市周围的大片土地,加速了土地集中和资本化经营。比如,法国在旧制度末期农村土地所有权结构分布的基本状况是:教会地产约占6%,贵族地产约占25%,资产阶级大地产约占12~15%,农民土地约占22~27%[13](p228-229);大革命爆发以后,资产阶级大地产上升到20.8%,人均占地273公顷,中等地产占到46.6%,人均占地33公顷,约占全国农户总数89.4%的小农户,仅拥有全部土地的32.6%,人均占地2.65公顷[12](p11-12)。法国城市周围的土地大多数落入了资产阶级的手里,比如在巴黎市郊区,资产阶级从出售原教会和王室的国有土地中购得地产占到80%以上,在凡尔塞地区购得的地产占到96.51%,在萨布勒地区购得的地产占到78%,在绍莱地区购得的地产占到56.3%,在博热地区购得的地产占到53.5%[14](p289-290)。特别是在1814~1830 年的波旁王朝复辟时期,“国家用10亿法郎赔偿逃亡贵族在大革命中的财产损失,其数目比1790年没收他们土地的收益大19倍。”[15](p252)到了路易-菲力浦时代,在法国掌握统治权的是资产阶级中的一个集团:“交易所大王、铁路大王、煤铁矿和森林的所有者以及一部分与他们有联系的土地所有者,即所谓金融贵族。”[16](p377)他们利用发行银行券的手法购得了城市周围的大片地产,结果使不少农民失去了在大革命中获得的土地而遭受苦难。比如在1852年,法国资产阶级在巴黎盆地、诺尔省、诺曼底、卢瓦尔河谷和洛林边界等富饶地区投资购买的土地占到了40~60%,而在中部高原、阿尔卑斯山脉和比利牛斯等偏僻贫困地区占有的土地仅为10~17% [17](p637-644)。到了19世纪60年代,法国涌现出了15万个资本主义大农场主,他们仅占全国农户总数的5%,但其拥有的土地占到全国耕地面积的40%,雇佣农业工人90万人以上,逐渐在农业经营中上升为占绝对优势的主导力量[18](p52)。在法国经营大农业的除了贵族和资产阶级外,还有源于贵族的包税人、高利贷者和粮食批发商等,这些人把商业资本运用于农业生产领域,逐步建立了一种资本主义性质的农业生产关系。从横向比较分析看,到19世纪末期法国农业中的土地集中程度和资本化经营水平略高于德国容克地主的大地产,比如“在1892年法国拥有40公顷以上面积的农业经济占整个土地面积的45%;德国在1895年拥有50公顷以上面积的农业经济仅占整个土地面积的1/3”[19](p72)。即使从农业资本主义化的原始起点分析和比较,法国农业中的资本主义因素也毫不逊色于同期的英国。比如,在1789年法国大革命爆发前,资产阶级已经拥有的地产占到了全部耕地的30%,再加上革命期间从出售国有土地中购得的地产,法国资产阶级的地产规模甚至比英国还略占优势;而英国资产阶级在19世纪初期通过议会式“圈地运动”所获得的地产只有600万英亩,仅占全部耕地3200万英亩的18.75%[20](p152)。但在19世纪的农业资本主义演化过程中,英国和法国却形成了两种截然不同的典型制度:“小块土地经营制度(法国)和大规模土地经营制度(英国)”[19](p146)。据1873年的英国土地调查数据显示,全国4/5的土地集中在大约7000人的贵族地主手中[21](p145)。从1885年到189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