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福凯 于国洋:互联网对公司财务及其研究的影响与学术批判

作者:罗福凯 于国洋发布日期:2015-11-23

「罗福凯 于国洋:互联网对公司财务及其研究的影响与学术批判」正文

【摘要】媒体对“互联网金融”命题的宣传,引发大学教师与学生的教学冲突。本来,互联网与金融基本不存在联系,只是与公司财务活动有少量联系。互联网经济是财务管理的新领域。但媒体和有关组织出于某种目的,使得媒体和政策文件里的“互联网金融”替代了学术界的专业理论研究。学界“时事政治+西方学术动态”双引擎选题动因,使得“互联网金融”在学界大行其道。互联网众筹与传统民间筹资的不同点在于使用了信息技术,降低了资本成本。

【关键词】互联网信息技术;双引擎选题动因;金融学,财务学,伪命题。

一、引言:一个真实故事

数月前,本作者遇到这样一件事情:我校财务管理专业本科2011级某同学写毕业论文时,自己确定一个“互联网金融及其对商业银行经营业务的影响”的题目。作为老师,感到不妥,便建议学生将论文题目适当做一点修改。并解释道:第一,“互联网金融”的提法不够严谨,学界尚未取得共识;第二,对商业银行经营业务的影响,题目过大。最好改为信息技术对银行资产业务的影响,或者对商业银行负债业务的影响等。然而学生并不接受该建议。理由是,一,现在网络和媒体几乎每天都有大量“互联网金融”信息报道,人民银行领导有重要讲话,中国金融学会专家也有研究报告;而且从各级政府领导的讲话中也可看出,“互联网金融”业务很重要。二,学生本人已同中国工商银行签订了就业协议,希望对“互联网金融”有所研究,以备以后工作之需。咋听起来,这两点理由很充分。作为教师,只能耐心说服,讲解互联网是一种新工具,其本质是一种新的生产和生活场域和平台,其本身与金融无关。关键是,互联网的应用和发展并未产生新的金融活动,也未诞生新金融理论。“互联网金融”命题缺乏科学依据和理论证明。

结果,该学生非常不高兴。事后发邮件质问:“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最基本功能是融通资金或者价值流通。资金供需双方的匹配,可通过两类中介进行:一是商业银行对应间接融资模式;二是股票和债券市场对应着资本市场直接融资模式。这两类融资模式对资源配置和经济增长有重要作用,但比起互联网资金结算,其交易成本巨大。说到底,金融就是资金的流动,资源的配置。难道企业的资金融通筹集、资本配置和价值创造,不是金融吗?”当读到学生邮件的最后一句话时,我感到无比震惊,甚至尴尬。

于是,作为教师,我立即约该学生再次交谈和沟通,进一步详细说明财务学理论研究的新进展。并且问道:你是学了四年财务管理专业的学生,如果企业的筹资、投资、资本配置和价值创造是金融学的内容,那么,财务学的内容是什么?学生无言以对。片刻之后,学生道:我们的政府工作报告里也有“互联网金融”的提法!老师道:现在把专业教科书和政府工作报告放在你眼前,你认为哪个更靠谱、更接近真理?学生又无言以对。

此后的一个月,我在会计系一次例行工作会议上提及此事。结果,不少同事脱口而出,“当然是政府工作报告更可靠啦,你的教科书算什么?!”这一回,我无言以对。

本文试图分析互联网的迅猛发展和应用,对公司财务产生了哪些影响、对公司财务研究产生了那些影响,并对目前的“互联网金融”命题提出批评和评论。

二、文献综述概要

对于“互联网金融”研究最有影响的重要文献之一,是谢平先生的《互联网金融模式研究》课题报告(2012年)。该研究报告是“中国金融四十人论坛课题”之一,课题主要成员还有邹伟传、刘海二等专家。该研究报告主要内容有两部分:第一部分是课题研究成果内容概要;第二部分是主报告:互联网金融模式研究。在第一部分,研究报告认为,以互联网为代表的现代信息技术,特别是移动支付、社交网络、搜索引擎和云计算等,对人类金融模式产生根本影响。过去10年间,类似的颠覆性影响已经发生在图书、音乐、商品零售等多个领域。并且可能出现既不同于商业银行间接融资、也不同于资本市场直接融资的第三种金融融资模式,即“互联网金融模式”。谢平先生指出,在“互联网金融模式”下,支付便捷,市场信息不对称程度非常低;资金供需双方直接交易;银行、券商和交易所等金融中介都不起作用;可以达到与现在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一样的资源配置效率,并在促进经济增长的同时大幅度减少交易成本。重要的是,它是一种更为民主化、而非少数专业精英控制的金融模式,现在金融业的分工和专业化将被大大淡化,市场参与者更为大众化,所引致出的巨大效益将更加惠及于普通百姓。第二部分,则分别写互联网金融模式的基础理论、信息通信技术对中国经济增长影响的实证分析、手机银行发展综述、P2P融资模式发展综述,以及用互联网金融模式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众所周知,谢平先生是学者型官员,著述宏富,见解敏锐,具有很强的影响力。可是,虽然谢平先生出身于经济学专业,但他研究的问题已经不是他年轻时期在西南财经大学和中国人民大学所学习的货币银行学或金融学,而是实为公司财务的假金融学。事实上,企业不论到商业银行借款的间接筹资,还是到证券公司发行股票的直接筹资,都是财务学的基本内容而非金融学研究内容。近三十多年来,我国金融学研究一直存在皇帝新装现象。这是值得我国学术界深思的一个严肃问题。人们应安静思考:信息技术快速发展和互联网应用的普及,对图书、音乐本身有何影响?没有实质性影响!图书和音乐的创作、撰写和诞生,仍然是专业工作者辛勤劳动的结果。信息技术和互联网能影响图书和音乐的地方,主要是图书和音乐的传播渠道增加了。至于,信息技术和互联网对中央银行发行货币、回笼货币和制订货币政策,以及调节汇率变化,基本上不存在实质性影响。

总体上,目前学术界真正从专业学术上研究互联网与金融联系的文献比较少。如最近《经济研究导刊》(2015年第1期)发表了东南大学硕士生杨琛珠女士的文章《互联网金融研究文献综述》,介绍了我国学术界关于互联网金融的研究情况。其主要内容包括从互联网金融的本质和内涵、互联网金融的模式,到互联网金融对传统商业银行的影响等,一一进行述评。该篇文献综述使用的参考文献也仅有十篇相关文章。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人民大学、南开大学、复旦大学等著名大学的一些权威金融学教授、财务学教授或经济学教授,对互联网与金融的联系研究的甚少。

我国大学因行政主导学术,其学术研究质量和专业性受到明显制约。令人高兴的是,中国人民大学戴险峰教授在《财经》杂志(2014年03月03日)发表了一篇题为《互联网金融被指为伪概念:互联网仅是一种工具》的文章。该文指出,互联网作为一项技术,虽然在过去20多年来一直在影响着全球的金融业,但其影响主要集中于后台(比如支付)和渠道,并没有催生出任何新金融。在互联网技术发展最早最为成熟且应用领域最广的美国,并不存在所谓“互联网金融”概念。“互联网金融”在中国大行其道,主要源于中国金融体系中 “金融压抑”的宏观背景,以及对“互联网金融”所涉及的金融业务的监管空白。“互联网金融”之所以迅速发展,实际上是市场里的一些人进行了比传统银行更为激进的监管套利。所谓“互联网金融”业务,只是传统金融在监管之外的一种生存形态。金融的本质没变,也没有产生可以叫做“互联网金融”的新金融。因此,“互联网金融”是一个伪命题。在戴险峰教授看来,互联网的本质是一种现代信息技术,如同数十年前自动取款机对商业银行的冲击一样,该互联网技术对金融的影响实质是新机器设备和人力资本对金融的影响,其结果取决于机器在多大程度上取代了人力。例如,作为货币基金的余额宝,它吸引老百姓的钱,然后再投到银行,从而改变了银行融资结构。余额宝对银行的冲击,实质是货币基金与银行之间的竞争共生关系。该关系是一种公司财务性质的经济关系,与金融无关。

本文比较接受戴险峰教授的观点。现代信息技术在金融领域的应用,如同在会计领域、人力资源管理领域的应用一样,会计的本质没有变,人力资源的本质没有变,同理,金融的本质也没有变。甚至,金融学理论和方法基本上也没有显著变化。如果人们在互联网经济中使用了比特币进行交易、储存和兑换,那么,互联网技术就会对金融产生重要影响。可是,人们现在讨论的“互联网金融”与比特币无关。不论是讨论互联网实务还是理论研究,均未涉及比特币。所以,本文认为,如不考虑比特币,“互联网金融”就是一个错误概念。

三、互联网与金融和财务是否有联系

为什么“互联网金融”命题是一个错误概念?戴险峰教授指出三个理由:(1)互联网的发展和应用没有引起新的金融活动,也没有引发新的金融理论和金融方法;(2)被视为互联网金融的在线支付和转账业务属于政府对现金收支监管空白,从而致使部分厂商从中获取现金收支监管套利;(3)世界最发达国家美国的互联网经济比我国更繁荣,但美国没有“互联网金融”命题和相关问题。本文认为,除了上述三点外,第四个理由可能更重要:互联网现代信息技术的产生、发展及应用与金融之间,不存在任何内在联系。从科学发展规律和理论产生的一般原理看,在金融学领域不存在产生“互联网金融”命题、假说和概念的土壤;在现代信息技术领域,也不存在形成金融信息技术有关命题、假说和概念的土壤。金融与现代信息技术的各自发展,均没有出现对方理论和方法的影子。

首先,我们考察互联网。本质上,互联网是一种自然科学发展的结果,而非社会经济文化发展到一定程度的社会组织。因此,从技术视角看,互联网是一些技术节点包括各种计算机、服务器、集线器、交换机、路由器和传感器等设备,采取电缆、光纤和通信技术等手段,所形成的电子技术网络系统。该网络系统主要以计算机技术、通信技术和传感遥控技术等为基础,其基本功能是实现信息的交流、利用和共享。互联网技术的核心和实质是现代信息技术,包括信息的采集、存储、转换、加工、显示等各种技术,其主要设备是计算机及其网络系统。计算机网络又是由许多计算机组成的实现网络之间传输数据的功能。数据传输目的地址和保证数据迅速可靠传输措施是计算机网络的两项基础工作。数据在传输过程中很容易丢失或传错,当计算机网络使用一种专门的计算机语言即协议,可保证数据安全可靠地到达指定的目的地。这种语言包括传输控制协议(TCP)和网间协议(IP)两个部分。该两部分与其他协议联合使用,可实现计算机网络各项功能。互联网是网络与网络之间所串连成的庞大网络。这种将计算机网络互相联接在一起的方法可称作“网络互联”,在此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覆盖全世界或全球性的互联网络,被称为互联网,它是互相连接一起的电子技术网络结构。人们进入该电子信息网络,就可以写作、计算、设计、产品制造加工,以及销售产品。并且可以与远在千里之外的朋友相互发送邮件、共同完成一项工作。很明显,互联网的诞生、应用和发展,与金融没有任何联系。互联网信息技术的理论和方法及其发展过程,见不到任何金融学理论和方法的影子。互联网的发展与金融无关,二者风牛马不相及。

其次,我们再考察金融。本文作者多次论证过金融学的理论基石和基础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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