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剑:全面深化改革,推进统战工作制度建设

作者:陈剑发布日期:2016-12-25

「陈剑:全面深化改革,推进统战工作制度建设」正文

党的十八大提出了制度自信,对推进新时期统战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制度自信,既是建立在已成形的制度上体现的威力,也包括建立在通过健全和完善各项制度所带来的成效。推进新时期统战工作开展,需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个全面”的战略布置,特别是其中的全面深化改革,用改革的思维,通过健全和完善一系列制度建设,通过制度优势进而达到凝心聚力的作用。这应成为新时期统战工作的核心内容。

一.新时期统战工作,需要通过良好的制度优势实现奋斗目标

2015年5月18日至20日,中央统战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这是十八大以来中央层面首次召开统战工作会议。习近平总书记在此次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提出了许多新表述、新思路。会议期间,中共中央颁布了关于统一战线工作的第一部党内法规《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中央统战工作会议的召开和《条例》的颁布在统一战线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

《条例》第二条对新形势下统一战线表述是,“本条例所称统一战线,是指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包括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和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爱国者的联盟“。《条例》第一次把“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看作统一战线,即联盟的目的。把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为团结海内外中华儿女的最大公约数,这一思想极大拓展了统一战线成员的共同思想政治基础。

统一战线的法宝地位是毛泽东最早确立的,他将统一战线、武装斗争、党的建设作为中国共产党在中国革命中战胜敌人的三大法宝。同时毛泽东认为统战工作最大的工作是把我们的人搞得多多的,把敌人搞得少少的,这就是政治。统战工作因而也被看作是最大的政治。这样一种认识简洁明了,在革命战争年代无疑是正确的,也便于人们认识把握。在新的历史时期,这一说法需要具体分析。道理很简单,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更多的应当是通过制度优势去实现。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制度自信意义深远。通过健全和完善现有的制度,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这包括,健全和完善中国特色的市场经济体制,法律体制,推进民主政治,发挥民间社会力量,形成开放的多元文化等。通过建立常态现代国家的基本框架,进而通过制度优势实现统战奋斗目标。这其中,政治体制的健全和完善十分关键。具体到我国的政治体制,我国的一项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两项基本政治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都与统战工作息息相关。因而新时期的统战工作,与战争时期敌我战线泾渭分明需要采取统一战线形式有很大不同。新时期的统一战线工作不是统“战”,重要的是通过制度设计,凝聚力量,促进社会和谐,进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奋斗目标。因而新时期统战工作,基础性工作是健全和完善一系列与统战工作相关的制度体系,关键词是“聚力“、促“和”,为凝聚更多力量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奋斗目标。因而,新时期的统战部,改称统和部,可能更为合适。

通过制度优势达到凝聚更多力量实现奋斗目标,也与党从革命党向执政党转变有关。党作为革命党,可以是某一阶层利益的代表,例如,革命战争时期,党声称代表工农劳苦大众的利益。但作为执政党,特别是唯一执政党,不应当只是某一阶层的利益代表。如果执政党只是某一阶层的利益代表,不利于其它社会阶层利益的实现,社会也难以实现和谐。十年“文革”时期就是如此。作为执政党,是否能够代表全体人民利益,这是有疑问的,也需要进行具体分析。确切说,一个执政党声称要代表全体人民的利益,只能说明,我们还没有通过有效的制度设计,让人们通过民主的办法代表他们自身的利益。一个现代国家,不同阶层的利益不应当只有执政党代表,而应当通过合理的制度设计,通过民主手段由他们自己代表他们自身的利益。作为执政党,则应创造条件,通过制度设计保障全体人民的利益都能够通过民主途径得到切实的表达。使全体人民,不同的社会阶层的利益在法治的轨道上,通过建立顺畅的利益表达和诉求机制都能够得到体现。

正是基于上述认识,新形势下,致力于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共产党,要凝聚全社会力量致力于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更应当通过制度优势达到此目的,这是由形势任务和党的执政地位决定的,更是提升中国整体社会治理水平需要。

二.健全利益表达和诉求机制――制度体系建设基础

新时期的统战工作,健全和完善统战工作的制度体系,一项基础性工作,是建立顺畅的利益表达和利益诉求机制。这项工作内容涉及诸多方面,需要全党努力,需要动员全党力量达此目的。这也是统战工作是全党工作,而不只是统战部门一个部门能够完成的工作最好说明。

转型时期的中国,发展的内外环境发生了深刻变化,概括起来说就是:所有制形式更加多样,社会阶层更加多样,社会思想观念更加多样。这种深刻变化,实际是中国现代进程向纵深发展的体现,是中国社会大踏步进步的体现。面对这种变化,重要的是提高整个社会治理水平。需要为不同的所有制、不同的社会阶层、多样的思想创建能够充分反映其诉求的利益表达和利益诉求机制。只有利益表达和利益诉求机制健全和完善,社会和谐程度也就大幅提升。

目前的问题是,统战工作包含的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五大关系中,涉及到诸多群体,虽然有些群体的利益表达和诉求机制得以建立,但还不完善,不健全。例如,非公有制企业人士,虽然有工商联这样一个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其利益诉求的机构,但要完整清晰表达他们的利益诉求,还有一定距离 。中国目前经济持续低迷,一个重要因素是民间资本投资持续下降,非公有制经济企业人士缺乏对未来清晰判断,影响了对未来发展信心。而这与这一阶层利益表达和诉求机制不甚畅通有密切关联。如果没有顺畅的利益诉求和表达渠道,所谓的社会和谐只能是假象。因而,如何通过民主法治的办法建立顺畅的利益表达和诉求渠道,则是体现社会治理水平重要且基本内容。也是新时期统战工作的重要内容。也就是说,新时期统战工作更应当有深层次的制度思考,通过强化制度设计,通过民主法治的方法健全和完善不同利益群体的利益表达和诉求机制,让不同的利益群体在民主的基础上代表各自利益,通过制度文明推进新时期统战工作,才能推进全社会整体治理水平,进而提升整个社会的和谐程度。

三.释放市场活力――制度体系建设的重要判断标准

改革开放以来的38年,中国经济增长取得了巨大成就。一个基本原因是市场化取向的改革。特别是1992年邓小平南方谈话提出社会主义也可以搞市场经济,对中国未来发展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在邓小平南方谈话精神指导下,1993年党的14届3中全会明确提出建立和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从而明确了未来发展方向,进而使市场经济体制巨大潜力得以进一步释放。而市场潜力是否得到很好释放,一个重要判定标准在于非公经济能否得到健康发展。

《条例》第二十五条指出,“坚持和完善我国基本经济制度,制定、宣传、贯彻党关于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方针政策,推动形成有利于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环境、法治环境、市场环境、社会环境。引导非公有制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加强自主创新”。问题是,要形成有利于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法治、市场和社会环境,虽然统战部门承担一定职责,但更重要的是,需要全党、全社会的力量,共同努力创建。

改革开放以来,虽然对非公有制经济的认识不断提升,但这种认识与成熟的市场经济相比仍有较大距离,仍然还有较大的提升空间。现实生活中,虽然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出台了一系列的鼓励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但相当多的政策措施并没有得到很好落实。现实生活中,对非公有制经济的歧视、打压的现象还时有发生。玻璃门、弹簧门、门难见,贷款难等现象还大量存在。非公有制经济企业人士的合法财产得不到很好保护,一些影响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的冤案、错案,至今没有得到平反,这些,都影响了非公有制经济的健康发展。此外,非公有制负担沉重的税、费负担更是影响了非公有制经济前行的步伐。党中央提出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一项重要内容就是减税,但这项减税措施能否得到切实落实,还需要观察。

2016年11月27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对外公布。提出要依法有效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和公民财产权,增强人民群众财产财富安全感,增强各类经济主体创业创新动力。产权保护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石,基石不牢,制度不稳。只有对产权进行严格的保护,才能保证各类投资者,特别是非公经济投资者有合理的预期。道理很简单,投资者对未来预期不明,不可能有长远的战略考虑。此外,《意见》还提出“坚持有错必纠,甄别纠正一批侵害企业产权的错案冤案”。对提高非公经济人士的信心有重要意义。现实生活中,一些非公经济人士,涉及到的一些案件,未经人民法院终局裁判,产权存在重大争议,罪与非罪尚未确定,何为‘赃物’尚未确认,涉案财物就被执法机关提前拍卖处理,导致终审判决后财产无法回转和返还。有的随意采取查封、扣押和冻结等强制措施,未给企业正常经营或“起死回生”留下必要空间和机会。因而,要坚持有错必纠,抓紧甄别纠正一批社会反映强烈的产权纠纷申诉案件,有利于提升非公经济人士对未来的信心。

2016年3月4日,全国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看望了参加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的民建、工商联委员,提出建立新型政商关系。并提出,重点要解决好以下问题。一是要着力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二是要着力放开市场准入,凡是法律法规未明确禁入的行业和领域都应该鼓励民间资本进入。三是要支持建立面向民营企业的共性技术服务平台。四是要培育一批特色突出、市场竞争力强的大企业集团。五是要减轻企业负担,降低企业成本。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建立新型政商关系提法十分正确,指出的问题也十分到位。党政领导干部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关系不能搞成封建官僚和“红顶商人”之间的那种关系,也不能搞成西方国家大财团和政界之间的那种关系,更不能搞成吃吃喝喝、酒肉朋友的那种关系。问题是,如果市场化改革不到到位,大量的资源集中在政府官员手中,同时缺乏严格的民主监督,政府官员手中掌握大量的寻租条件,要形成健康的政商关系是困难的。因而,继续推进市场化体制改革,让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摆脱诸多体制和机制的束缚, 同时加大政府的依法行政,民主监督力度,进而提升整个政治的清廉程度,将会极大提升非公经济发展的良好环境。而在这一方面,党的统战部门不仅要承担培养发展非公经济人士、畅通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有序政治参与渠道等相关职责,更重要的是应当了解并充分反映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诉求,帮助其依照法定程序维护合法权益,围绕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做出努力。

四.公平正义,健全和完善制度体系的首要考量

中央统战工作会议,把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作为新形势下统一战线工作需要团结的对象,这是一个十分重要的认识,具有重要意义。这是否意味着,在新形势下,统战工作也应当把这一群体纳入统战工作的视野,这是有不同认识的。统战工作《条例》第四条,把统一战线工作范围和对象归纳为12类,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党外知识分子、少数民族人士、宗教界人士、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出国和归国留学人员、香港同胞、澳门同胞、台湾同胞及其在大陆的亲属、华侨、归侨及侨眷、其他需要联系和团结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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