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雪明:无厘头的军嫂之怒

作者:颜雪明发布日期:2016-09-18

「颜雪明:无厘头的军嫂之怒」正文

近日一篇网文爆红,《一位被激怒的军嫂:我要立下家规,子孙后代永不参军》。看标题,还以为是剽悍军嫂被军中的腐败现象所激怒,要站出来揭一揭黑幕。读了内容才发现,军嫂确实剽悍,但她发飙的原因,是她的孩子达到了北大分数线,而她的军人老公又立过二等功,按北京市的政策,立功军人子女优先录取,北大却没有录,于是不但她“痛彻心扉”,而且造成“全体北京地区军人权益被轻视、被践踏、被戏弄”的严重后果。

说得这么严重,至于吗?

中国教育资源的分配不公,导致受教育的机会不均等,早就是人神共愤。但最大的问题是,城乡教育机会的不公平,首都与外省市教育资源分配的不公平,以及各种名目的加分政策,导致考生在分数面前不能平等。军嫂的孩子能享受北京市的教育资源与高考利益,已经是现行高考制度的最大受益者。这件事如果说不公平,那无非是出席了一场盛宴,却没有抢到心仪的鲍鱼。

军嫂的爱人,并非守卫边疆、爬冰卧雪的军人,从军嫂文章分析,应当是军校毕业后,在基层部队锻炼了十来年,“我爱人2003年之前一直在艰苦地区服役,孩子打小跟着他东奔西走”,显然,军嫂当时是随军家属。2003年之后不在艰苦地区了,从妻子孩子落户北京来看,应当是调进了北京。海军政治部能为她孩子上学出具公函,海政领导能责成办公室副秘书长前往北京市招办专门交涉,她老公在海军政治部所属机关工作的可能性很大。这样的军人家庭,不但令全军200万基层官兵望尘莫及,就是在北京市,也值得大多数人羡慕了。当海岛的军人还在为一箱新鲜蔬菜而欢呼的时候,您已经踌躇满志地落座于人民大会堂宴会厅了。这个兵,咱当得不亏啊。

当然,即使在国宴上,也有被激怒的权利。问题是,你把孩子未被北大录取,扯到“南海风起云涌,海军官兵枕戈待旦”,未免太离谱了吧。

过去我们提到革命军人,脑子里浮现的都是不怕死、不爱钱的英雄,而今天说到军队,首先想到的是徐才厚、郭伯雄、谷俊山、王守业等一大批前腐后继的将军。他们如今身败名裂,当年何尝不是军功赫赫?也有人说他们的将军都是花钱买来的,将军能买,那军功章能不能花钱买到呢?地方上不再认可立功优先的政策,与军功章的含金量越来越低,恐怕不无关系。如同大学的体育特长生,拿着二级篮球运动员证书,连上篮都不会。这样的证书多了,学校哪还会当回事?

从海政那份模模糊糊的公函上看,军嫂爱人是“2010年因工作成绩突出荣立二等功”,这个事迹未免稍稍平淡了些。这个功不但与战场无关,甚至与艰苦地区无关。如果工作成绩突出就可以立二等功,我们小区的保安人人都够条件。军中那些歌星,哪个胸前没有几枚军功章?他们年纪轻轻的,就成了军级、师级。如果他们的子女高考,还要优先录取的话,不知道广大边疆的军人会不会被激怒。

今天中国军人的待遇,真心不错了,特别是军官,特别是北京的军官。真正当兵吃了亏的,首先是抗日老兵,其次是志愿军战俘,再往后,是一大批参核部队的退伍兵,还有对越作战的伤残军人。这些人或者几十年受尽歧视,或者健康状况、生存条件十分艰难,他们的遭遇才令人心寒,他们的呼吁才值得我们倾听。

40年前,我毅然放弃四十二块五毛二的工资,去高原当兵四年,每月的津贴费才六块五,当四年兵下来,损失的工资,买“三转一响”+“四十八条腿”都绰绰有余。复员之后,从头开始当工人,压根儿就没想到,自己有权被激怒,有权立一个家规。

当然,今天的军属权利意识强,敢于维权,这是一个进步。但一码归一码,军人自古就是为国效命的,和平时期更是“养兵千日,用兵一时”,岂能因孩子没有上成北大,就对国家、对社会翻脸?按军嫂的逻辑,一切好事,都得军属优先,否则战争来了,谁爱去谁去。她一怒之下,连南海都不要了,“保卫南海,保卫你妹!”南海,那可是我国的核心利益啊。您这样讲,美日澳、菲律宾的反动派怕是心花怒放了。海政的领导与其关心她孩子上北大,不如关心一下部队家属院的不良思想情绪。再放任不管,队伍就更难带了。

最后顺带给这位资深军嫂普点法。兵役法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和教育程度,都有义务依照本法的规定服兵役。”所以,您那“永不参军”的家规是违法的。而一旦南海真的打响,您老公别说抗命不去前线,他就是发牢骚说一句“保卫你妹”,依照我国刑法,都可能构成“战时动摇军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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