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耶克:《到奴役之路》第三章:管制计划与自由计划」正文
管制计划与自由计划――海耶克著《到奴役之路》
(The Road to Serfdom by F.A.Hayek)之第三章
译者的话
今日思想之混乱具体地表现于语言之滥用。同时“计划”一词,在不同的用者与不同的场合,所指意义各不一样。个人或由个人自愿结合的社团自动 订定计划与压制机构藉政治强力而施诸人的计划,根本是两回事。计划一词因常为近若干年来的独裁极权统治机构所强调与利用,致使若干人深恶痛绝。其实,计划并不必然可怕。计划是否可怕,要看谁在计划,本着什么目标而计划,以及是否顾及因行此计划时大家的牺牲。在一个家庭中,有操虑的主妇为家庭幸辐而计划,可使全家享受温馨的果实。这样的人所作的这样计划,只有疯子才会反对。可是,压制机构如从事计划,其主要着眼点是以统治便利为前题,而最后的归趋不外求政权之巩固。这类人多行一分计划,大家就多一分麻烦。这类计划越是效率增加.大家所受到的平均压力越是增加。尤其是俄式“计划教育”,以灌输他们的“主义”为目标,以捧其头目为重心:毒害了这一代不罢休,还要毒害下一代。这群人真是罪孽深重, 死有余辜!这类计划,只有不愿作人者才赞成。拆穿来说,这类所谓“计划”,不过计划其名,统治手段其实。
共党与纳粹宣传自由社会不讲计划,是乱糟糟的一团。而事实上,在自由社会里,学校校长,工厂厂长,市政委员……无日不在那里计划。这样的计划愈是实行,社会愈是生机洋溢,福利增加。而在极权统治之下的地区如苏俄者,愈是实行计划,个人与社会愈遭殃,社会的生机愈为之断丧。久而久之,整个社会变成一部冷冰冰的机器。所以,我们所要的是自由的计划,我们所应弃绝的是管制的计划。
管制计划与自由计划
在我们进而讨论主要的问题以前,还有一个障碍必须克服。我们现在迷茫于一些无人喜好的事物。我们之所以如此,主要的原因,是由于有一种混乱观念所致。因此,我们现在所要做的工作,是廓清这一混乱观念。我们现在所说的这一混乱观念,简直与社会主义概念的本身有关。社会主义一词,往往用来表示社会正义,较大的平等,较大的安全,等等理想。这些理想,乃社会主义所要达到的最后目标。复次,社会主义这一混乱的观念,又意即大多数社会主义者用来达到上述目标的特别方法。有许多优秀人物认为这种方法是实现上述目标之唯一迅速而且完备的方法。在这一意义之下,社会主义意即废除私有企业,废除私有生产工具,并且创设一种“计划”经济制度。在计划经济制度之下,企业家不复能为利润而经营,只能为一中央计划机构而工作。
虽然,有许许多多人所注意的只不过是社会主义之目标――很热烈地信仰社会主义之最后的目标,他们也自命为社会主义者。但是,他们既不“注意”这些目标怎样可以达到,又不“明了”这些目标怎样可以达到。他们所肯定或强调的,只是这些目标“必须”达到而已。他们认为,为了达到这些目标,无论花多么大的代价,都是应该的。(此所以天下大乱也!近数十年来,许许多多狂激之徒都盲目地抱着这种念头,不顾牺牲,崇奉这个“主义”那个“主义”,扑向目标,若夜蛾之扑灯火。少数政治野心家遂得乘机利用群众此种心理与狂热之情、组织团体,争夺政柄,成王败寇,天下滔滔,洪水横流。民不聊生,至于此极――译者)但是,又有些人则认为社会主义不仅是一种希望,而且乃一实际的政治目标。几乎对于所有这类的人而言,实现现代社会主义之特殊方法,与社会主义之目标,是同样重要的。在另一方面,更有若干人虽珍视社会主义最后的目标,但却反对实行社会主义。这是因为,他们看见社会主义者所拟实行的方法,会足以危及人生其它价值。于是,关于社会主义之论争,主要地成为实行方法之论争,而不是关于社会主义目标之争。――当然,在这些论争之中,社会主义如有不同的目标,则经由不同的手段是否可以同时实现。也在讨论之列。
这么一来,混乱观念便即产生。有些人在实际上也常常反对不顾手段而只重视目标。这种情形,致令混乱观念更为增加。可是,实际的情形还不止如此。我们知道,“经济计划”是社会主义者改革社会最基本的方法。然而,这同样的方法可以用来达到许多其它目标。这种情形,更使混乱观念趋于混乱。有些人认为,如果我们要使收入之分配符合流行的社会正义观念,那么必须以中央管制方法来指导社会的经济活动。所以,一切要求拿“为实用而生产”来代替“为利润而生产”的人,都想实行“计划经济”。但是.照我们看来,如果收入之分配必须以一种方法来管制,而此种管制方法,在其结果上,又与正义相违,那么这样的经济计划便非不可少的了。无论我们是否希望这个世界有更多的好东西必须归于某些种族的优秀份子,或归于诺底克人,或归于一个党派的份子,或归于贵族份子,在我们把好东西交给他们时,我们所必须应用的方法,与我们要建立一个平等的分配制度所用的方法,是相同的。(译者按:建立在现代独裁或极权政治之上的经济生产或掠夺之果实,总是经过种种情形或藉种种名义归统治阶层中最亲附的份子享受。千万生产人众则不能分享一滴。可是,在这类统治之下的地区所表现的分配制度予人之感觉印象,往往较所谓“资本主义国家”的分配制度平等得多。)
社会主义这个名词,照许许多多人看来,意指一种最后的理想,而我们现在却用这个名词表示一种特殊的方法,这似乎是不适当的。现在为了清楚起见,我们将那为达到许多不同目标的方式叫做集体主义(collectivism),而将社会主义视作集体主义这一属(genus)之一种(species)。这种安排, 也许较为可取。(译者按:在生物分类标准上,属较种高一级,属包括种。此处系取此意。)虽然,就大多数社会主义者而言,在集体主义之中,只有一个种才能代表真正的社会主义;可是,我们必需常常记住,社会主义既为集体主义之一个种,因而,凡集体主义所有的性质,社会主义亦有之。在社会主义者和自由主义者之间的论争,几乎都是关于一切形式的集体主义所共同具有的方法之论争,而不是关于社会主义者所欲达到的特殊目标之论争。(此处吃紧――海光)同样,我们现在所要论及的,乃关于集体主义的方法所引起的结果,而丝毫无关于社会主义者所揭橥的目标。我们也不应忘记,社会主义不仅是集体主义中最重要之一个种,或是“经济计划”主义之一个种,而是社会主义者若干年来诱惑具自由心灵的人一再屈从经济生活之管制。这种经济制,是自由人曾经推翻了的。自由人之所以反对经济管制,因为,藉亚当斯密的话来说,经济管制置政府于“支持他们自己,使之不得不居于压迫者和施行暴政”的地位。
如果我们同意用“集体主义”一词来包括一切型式的“计划经济”,并且无论这些计划的目标为何,那么这些寻常的政治名词便发生歧义。这种种歧义引起种种困难。而这种种困难,我们尚未克服。现在,如果我们把“集体主义”这个名词的意义弄清楚,我们用它来表示那实现任何既存的经济分配理想所必须的种种计划,那么“集体主义”一词的意义便多少变得比较确定些。中央经济管制计划的观念,已为大家所熟悉。之所以如此,也是主要地由于这一观念极其混含所致。因此,我们现在所要做的重要工作,就是,在讨论集体主义可能产生的种种结果以前,我们必须把这个名词的用法弄得一致。
“经济计划”一词之所以被许许多多人欢迎,自然系由于每个人希望我们必须尽可能合理地掌握我们公共的事业。既然如此,我们也必须运用我们所能运用的远见。在这一意义之下,每个人,只要他不是一个百分之百的宿命论者,便是一个计划者。每个政治行为是一种有计划的行为,或者,应该是一种有计划的行为。这样说来,在计划与计划之间,只能有好的计划与坏的计划之别,只能有聪明的和富于远见的计划与愚蠢的和短视的计划之别。假定有人说,一位经济学家的全部任务是研究我们在实际上如何行动,而且可能怎样计划我们的事务。这位级济学家之所事果真如此,那么他应是反对广义的计划最力之人。可是,那些热心为实现一个计划的社会而努力的人,在用“计划”一词时,并不是这个意义。他们用“计划”一词时, 不仅是意指,如果我们希望收入或财富之分配必须合于其一特殊标准,我们便需依照计划而行。假若我们说,我们要设计一最合理的永久架构,在这一架构以内,各种不同的经济活动必须各人依照各自的计划来指导。如果我们设计这样的一种架构,依照现代经济计划主义者而言,并且就其所欲达到目标来说,他们还是认为不够的。因为,我们所说的这种计划是自由的计划。这种自由的计划,照现代经济计划主义者看来,简直不成其为计划――的确,这种计划不能满足某些人的欲望,他们认为我们应该为了达到某种特殊理想而计划。现代这些计划主义者所要求的,乃依一个单独的计划将社会一切经济活动置于一中央机构管制之下,并且规定社会的资源必须在一确定方法之下“有意识地”为一特殊目标而使用。(这是“计划主义” 的核心,也是灾祸之一源――海光)
这样看来,现代经济计划主义者及反对经济计划者之间的论争,并非关于我们是否应该在各种不同可能的社会组织之间作一聪明的抉择之论争;也不是关于在计划公共事务时我们是否应该使用有远见的和有系统的思想之论争;而是关于在我们从事经济活动时,什么才是最好的方法之论争。大家所争论的问题,尤其是着重这一点:为了经济活动得以顺利展开,握有制压权力的人在一般情形之下是否最好限制自己权力之行使,以便产生种种有利的条件,使大家在这种种条件之下高度发挥各人的知识和创导能力。(请读者注意:这是自由主义与某种社会主义论争焦点之一,也是民主与极权的试金石之一。英美型式者认为压制愈少愈好,苏俄型式者认为愈多愈妙。――译者)果能如此,我们的计划便可得到高度的成功。除此点以外,在经济计划主义者和反计划主义者之间的论争,或者还有这类问题:我们如欲将资源加以合理的运用,是否需要中央管制,并且是否需要依照某些有意制造出来的蓝图来规定我们的一切经济活动。我们知道,一切派系的社会主义者将“计划”一词专用来表示,刚才所说的无所不管的这一种型式的计划,而且现在大家一提起“计划”,其所指的,也就是这一种型式的计划。有些人以为这种型式的计划是管理我们事务之唯一合理的方案。照我们看来,并非如此。实在,关于计划问题,在计划主义者和自由主义者之间,不能调协之点还多着哩!
但是,我们不要把对反集体主义的计划与一种独断的放任态度混为一谈。这也就是说, 我们不要以为对反集体主义的计划经济,即是主张经济上的独断放任态度。(译者按:共产主义的经济宣传家正是这样诬蔑自由经济的。而近数十年来,由于受共产主义所制造的思想空气之影响,中国许多接近经济学的人对于自由经济不自觉地也作这类批评。结果,坏的影响颇大。可是,如果自由主义者不自动地将这一点检点清楚,也正好授人以隙。)这一点甚关重要。吾人需知,自由主义的论证只是用来支持那主张将竞争力量用于安顿人类经济活动之说,而不是用来替独断的放任说辩护。自由主义的论证是依据于一项信念之上的,即是,当有效的自由竞争可能发挥出来的时候,自由竞争较之任何其它方法,更能诱发个人的创导能力。为了使自由竞争得以顺利展开,我们必须有一个细心厘订的法治机构。自由主义者从不反对法治。他们不仅不反对法治,而且甚至于着重法治。不过,我们知道,无论是现存的法治机构,或是过去的法治机构,就便于自由竞争这方面而言,都有严重的缺陷。当然,在我们无法创造一些使自由竞争有效展开所必须的条件时,我们也不反对乞援于别的方法来导引社会的经济活动。假若经济的自由主义者主张用卑劣的方法来调整个体的经济活动,并且主张以卑劣的方法代替正当的竞争行为,那么经济的自由主义是应受到反对批评的。自由主义者之视竞争为一优越行为,不仅因为自由竞争在大多数情形之下为一已知的最有效的经济活动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