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斐尔・梅杰:剑桥学派与施特劳斯――美国政治科学的文本与语境

作者:拉斐尔・梅杰发布日期:2009-09-15

「拉斐尔・梅杰:剑桥学派与施特劳斯――美国政治科学的文本与语境」正文

[译按]文章最初刊于2005年58号第3期的《政治研究季刊》,全名应该为Raphael Major《剑桥学派与施特劳斯:美国政治科学的文本与语境》,其中“文本与语境”英文为text and context,也有翻译成“正文与上下文”的。另外需要说明的是,我在翻译过程中省去了诸多繁琐的注释。需要的同志可问我要这篇文章,也可自行去JSTOR检索;总的来说是一篇泛泛而论的文章,但毕竟相关题目也比较少(我孤陋寡闻),对理解施特劳斯也有帮助,就译出来。欢迎指正。

斯金纳《政治的视野》(Vision of Politics)的出版是所谓的剑桥思想史学派的顶点。“这几卷著作标志着其成功,同时也标志着其失败。”(Wootton 2003:10)对此我不想做“验尸”工作,然而一种阐释性“范式”的消亡却引起我们留意它是怎么开始的。为了恰当评价在政治思想史领域已统治四分之一世纪之久的文本阐释模式,我们就必须回到它的起源处――在那里,这一阐释的推动力和目标都很清楚。

我分析了斯金纳的《观念史中的意义与理解》(1969a)一文,以期理解剑桥学派最初的成功,或许更重要的是,理解其自身在美国想要回应并对抗的思想“语境”。我注意到,这样一种分析具有临时性特征,并且,对于单一文本的考察可能助长一种“预期的神话(mythology of prolepsis)”(Skinner 1969a:22ff)的危险。然而,正是由于留意到这样的危险,对文本的阐释可能产生出准确的历史解释――尽管很少有人做到,但“无疑”是可能的。(Skinner 1969a:31)特别是,我希望再次开启显然是被斯金纳所关闭了的介于剑桥学派与1966年以前“政治理论史上的经典文本在传统上被阅读与阐释的那种非历史方式”(Wootton 2003:8)之间的争论。一如斯金纳长篇累牍地说明的,非历史性的文本分析有许多复杂的危险,但令人感到诧异的是,《意义与理解》一文的核心是对列奥•施特劳斯著作和遗产的攻击。尽管轻率的阐释者(在1969年左右)鲁莽地把自己想说的话硬塞给那些伟大著作,生造时代错乱的概念,或搬用牵强的范式,我还是要说,这种批评对于施特劳斯的阐释策略而言并不恰当――虽然他也被认为是“一丘之貉(tarred with the same brush)”(Gunnel 1986:633)。

与斯金纳的套话相反,并非所有“非历史”的阐释者们想的都差不多。《意义》一文的说服力是基于挑战当代美国政治科学学科形成过程中形成的当前文本阐释的前提,但它错误地将施特劳斯当成是此现状的主要拥趸。施特劳斯的阐释策略起码是很复杂的,不管人们想怎么说它,它至少不是一种传统的阐释策略――尤其是在见证“新历史”诞生的年代里。斯金纳论及施特劳斯时,或毋宁说他攻击施特劳斯时,将后者视作在文本分析的幼稚(naive)传统中“非常有影响力的权威”(Skinner 1969a:20),已经造成了混淆视听的历史后果:这种看法不仅助长了对施特劳斯的误解,而且遮蔽了施特劳斯的阐释路径与斯金纳自己的方法在实质上的一致。斯金纳没能理解施特劳斯,反过来导致了两边的严重误解:一边的人将自己看作施特劳斯的敌人,另一边的人则打着“施特劳斯派”的旗号前行。重启斯金纳与施特劳斯的争论,有助于澄清剑桥学派原初的理论吸引力,也有助于更准确地把握一位政治哲人,他的复杂影响仍在继续,尽管他也受到很有原创性也很可怕的攻击者的滋扰。

施特劳斯与《意义与理解》的语境

斯金纳《意义与理解》的论辩在两种不同的脉络上进行。第一部分是对政治理论领域中“无自我意识”传统的“批判与负面”的攻击。斯金纳仔细分析了几种神话、“长久的”危险、以及内在于传统解经学之中那种非反思性和时间错乱的“前概念”的逻辑谬误。论辩的第二部分是斯金纳正面构想或提出一种理解思想史的新方法,这一方法在以后的研究中得以落实。在以下的篇幅中,我将集中讨论《意义》一文的第一部分。只有理解了斯金纳针对政治思想研究中公认的惯例所做的攻击(或革命)的要点,读者才能够了解他有什么必要提出新的历史方法。然而,为了理解《意义》的第一部分,我们需要考察其历史语境。

教授美国政治科学史的有效指引是重提行为主义与规范性政治理论之间的“激烈争吵”。虽然两者在今天处在不稳定的休战状态,这一冲突的余波仍持续在美国许多政治科学部门,提示着一个曾经政治科学与政治理论被设想为相互无法区别的年代。但是,作为一个讲述美国政治理论与政治哲学发展的故事,重提行为主义的优势地位就是一种短视的扭曲之举――一个由胜利者讲述的故事。行为主义革命把自身定义为回应并反抗“政治理论史”研究,但就在同一时刻(大约1945年至1969年),“政治哲学史”的研究本身正经历着激烈的转型(Gunnell 1986:各处)。特别是,在斯金纳博士发表《意义》的时候,有一个理论家早已经声名远扬(notoriety)――他就是施特劳斯。

施特劳斯在美国政治理论家中的名声最好地表现在他对传统政治哲学在美国的实践的攻击之中。在施特劳斯看来,政治思想史的研究在历史主义或未曾质疑的意识形态的前提下一瘸一拐(比如,施特劳斯与克罗波西 1963:1-6),而典型的传统主义者(traditional practitioner)则处于“睡眠”之中(Strauss 1952:31)。这一批评的最好例子就是一篇柏拉图著作的评论,施特劳斯在其中猛烈抨击那些跑到古典作家那里希望找到解决现代政治问题的实际指导的蠢人。除了这一对政治理论的“传统主义”研究的攻击之外,施特劳斯同时获得了作为“新的”行为主义政治科学的主要反对者的名声。他的许多文章都以对现代社会科学的强制性(obligatory)攻击开头,但最有名的争论还数发生在斯道林(Herbert Storing)的《论政治的科学性研究》发表之后,施特劳斯指责社会科学正在不知不觉地变成“尼禄一般”。这一针对社会科学的非常修辞化的攻击,带来的是《美国政治科学评论》(Schaar and Wolin 1963;Storing编,1963)上责难式的论辩。这一交流非常有趣,因为施特劳斯及其弟子如今实际上被独立在政治科学学科之外。从此以后,不管是经验的政治科学家,还是政治理论家,都一概忽略施特劳斯,或自由地攻击他。(见Behnegar 2003:141-47)就当行为主义在对规范性政治研究的小争吵作扫尾工作的时候,非施特劳斯派的政治理论家正在寻找安全的庇护所。

斯金纳对“传统”阐释的激烈攻击

斯金纳《意义》一文一开场就显得占据有利局面――由整个现代学院制度支撑。通过令人印象深刻地铺陈运用各路“知识”――文学批评、心理学、科学哲学、社会学、艺术史、人类学,加上(方便的时候用)严密的逻辑准确性,斯金纳动用了当前做历史研究的每一种模式(1969年左右)。这一激烈而坚定的分析必不可少,以便为观念史家铺平道路,而后者是能够满足为真正或本真地理解历史而采取“恰当步骤”的需要(Skinner 1969a:4)。不像其他领域的考察有意识地关注方法论的前提和步骤,思想史家和政治理论家回避了自我反思,酿成的结果是这门学科糟糕地陷入到年代错乱的谬误和“历史的荒谬”之中。由于受制于主流“自由主义和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分析形式”,观念史领域说得最好是对历史没有敏感(historically insensitive),但更多的情况则是,充斥着由未受质疑的意识形态所引导的论辩。(Skinner 1969b:489-90;Tully 1983:489)。

斯金纳的抨击是破坏性的。他的批判的主要部分针对的是那些通过(自律地)阅读“文本”来解释思想史的人们,这些人似乎认为文本提供了一个“自足的考察对象”。他最后将批评另一种在文本外部的“宗教、政治和经济因素”中阐释历史的教条,但试图靠着“经文自身(solo scriptura)”进行解经的教条是“更为公认”的教条,因此也需要更多的攻击。首先,他描画了一种神话分类学(历史的扯淡[historical nonsense]),其源于阐释者预想的前提。简言之,一种极端的危险在于,阐释者假想致力于理解历史而实际上只能发现他们已经知道的东西。斯金纳要我们相信,每一种神话因内在的时代偏见或范畴,在概念上都是错误的。内在于传统解经的危险太大了。

然而,斯金纳并没有把他对新方法的呼吁单单建立在这些危险之上。批评阐释者将自己的概念、范式和问题带进文本内部,这种指责和“阐释”本身一样古老。把对于“全然不同的方法”的呼吁建立在潜在危险之上,这不啻“杞人忧天,无根无据”。(Skinner 1969a:30)《意义》的主要部分正是对于只看文本进行研究(text-only studies)的“危险”的描述,但这同样是因为这种方法最广为接受。能够证明斯金纳的理论清晰性的是,在说明了“危险”而外,他清楚意识到“危险”本身不足以证明文本的传统研究简单(tout court)依靠根本的哲学错误。指出“危险”以作为不完善的证据,这相当于诽谤――修辞上很有效,但理论上就不相关了。为了表明文本的研究必须由历史证据补充,斯金纳必须说明传统主义的方法“无法在原则上”达到历史准确性(Skinner 1969a:31)。

在斯金纳看来,对于将文本作为一个“自足的理解对象”进行阅读的“最有趣而棘手的”反对,就是指出作者们有意采取了一种“间接的(oblique)”写作手法。除非我们作为阐释者理解了有些作者有意使他们的意义带上故意的间接色彩,阅读文本(哪怕一遍又一遍地读)并不能得出在历史上正确的结果。通过霍布斯和贝尔的著作为例,斯金纳令人印象深刻地指出,最好的作者运用诸如“系统的”或“持续的反讽”等策略,以维持他们时代的表象或教条,同时“掩盖”一种异端的教诲。运用“间接”策略的必要性时常为现代读者所忽略,但就霍布斯和贝尔的著作而言,“两者都有特殊的理由,意识到宗教异端是非常危险的事情”(Skinner 1969a:34)。就摧毁传统阐释方法而言,《意义》一文中的其他论辩都不如这一“间接”写作可能性的论辩。

斯金纳对施特劳斯的攻击

关于上述个别的要点还能写很多,但重要的是看到:斯金纳成功地塑造了一个从事传统政治理论研究的“假想敌”。同样重要的是要意识到,这个假想敌并不仅仅是抽象的,毋宁说它非常准确地对于《意义》发表时的政治思想研究的状况和实践进行了历史描绘。的确,许多研究者从事的是一种无反思的解经工作――建构历史性的荒谬,不考虑有故意的意图或动机。《意义》背后的力量乃是其对困难的意识,这种意识以前从未打扰过典型的传统主义者的酣睡。(Strauss 1952:30)然而,正像所有其他的假想敌一样,总是有一些现状之外的例外。我现在要根据斯金纳自己的论辩,直接转到施特劳斯的著作。

如上所述,施特劳斯在政治理论领域的影响非常明显。到1969年为止,施特劳斯最具影响力的一些著作的核心著作已经完成,而他作为一名思想家和教师的持续影响力也无可否认。无须考虑斯金纳的意图或动机,我们就可以断言,《意义》的效果――它如何在其历史语境中被理解――被许多人理解为是对施特劳斯的攻击。然而,这一攻击的力量被提升了,因为斯金纳把施特劳斯的著作描述为一种“神怪学式的(但非常有影响力)”阐释方法的“主要拥护者”,这种阐释方法纠缠在伦理与政治观念的历史研究周围。(Skinner 1969a:12-13)与施特劳斯如今在政治理论和思想史的“被忽略”地位不同,斯金纳写《意义》之际施特劳斯还是“一个非常有影响力的权威”(Skinner 1969a:20)。但是,考虑到施特劳斯作为经典文本的独创性读者的名声,他会被斯金纳纳入对“传统”阐释方法的激烈批判之中,就很奇怪了。再次重申,在1969年,施特劳斯无论如何都不传统。

施特劳斯对“传统”历史研究的挑战

为了更好地理解为什么斯金纳认为有必要诋毁施特劳斯的名声,我们要大致勾勒施特劳斯对隐微写作的重新发现及其语境。这的确是一项非常复杂的工作,但我仅限于讨论《迫害与写作技艺》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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