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炜:为什么要推行非普选民主?

作者:阮炜发布日期:2015-04-16

「阮炜:为什么要推行非普选民主?」正文

民主就只是一人一票、全民大选,就是政党轮替、三权分立、弹劾总统,甚至就是自由地罢工罢课、上街游行、抗议示威吗?当然不是。

西方式普选民主是普世价值,放之四海而皆准吗?当然不是。

只有西方样式的普选民主,才是解决中国现代化进程中治理难题的唯一途径吗?当然不是。

有这么一个事实,很多人不乐意承认,但它依然是事实,一个并非总是让人愉快的事实:西方式普选民主其实只是民主的一种形态,很可能还存在着其他样式的民主,如一种小范围、可控的非普遍民主,一种能充分保证执政者决策能力、决策质量、执行能力和政策连续性的一党制民主。

这种换人不换党的民主已不只是一种理论构想,而很大程度上已经成为现实,当今中国就实行这种民主(几十年来瑞典和日本所实行的,大体上也是事实上的一党制民主)。毋庸讳言,目前的中国民主远不完美,甚至有大量问题,但这种以中国共产党领导为根本内涵的政治制度是史无前例的,其高效率是不容否认的,所取得的成绩是有目共睹,为全世界所承认的。

民主的要义是对人民负责

应当看到并承认,的确存在着一种中国样式的民主,一种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充分考虑这个超大国家地区间、城乡间、民族间发展极不平衡之复杂国情的民主;一种在共产党领导下,充分考虑到行业间、阶层间的结构性矛盾极难解决,既得利益尤其是国企改制过程中形成的既得利益极难撼动的民主。

这种民主仍有很多问题亟待解决,须不断推进,不断完善,而要在既有国情下推进并完善这种民主,就应推行一种小范围可控的竞争性公选。唯其如此,才能解决这一结构性难题:官员升迁由少数上级领导说了算,结果是不少人唯少数上级领导马首是瞻,甚至向其输送利益,而置党纪国法和人民的利益于不顾,造成触目惊心的贪污腐败。

这种民主虽不搞普选,却应是一种既实行贤能政治,又能保障普通党员和公民的政治权利,有效监督制约公权力,从而可望避免西方式民主无谓党争、讨好选民、拉票买票和黑金政治等弊端的民主,一种与时俱进,不断创新,敞开胸怀向其他民主样式学习,充分汲取其经验教训的一党执政下的人民民主。

这种民主不仅要推行中共长期执政下的竞争性公选,言论开放下的舆论制衡同样是题中应有之义,领导干部财产登记和申报、政务信息公开、党内和行政问责等“基层民主”操作方式,以及诸多其他旨在加强对公权力监督制约的制度革新,都是其有机组成部分。

只要坚守民主理念本身,而非拘泥于民主所可能呈现的具体形式,便不难发现,以上勾勒出来的方法本质上的确是民主,若操作得当,很可能成为一种比西方样式更有效的民主样式。世界银行前驻华代表皮特?鲍泰利教授说,“多党制并非民主的精髓,民主的要义是能够对人民负责”。他认为,在中国式一党执政的条件下,共产党具有很强的决策能力和执行能力,而在西方式多党制下,政党的主要目的只是击败竞争对手,或如何赢得下一届选举的胜利,而不是真正领导国家,真正服务于社会。基于这点认识,鲍泰利断言,中国很有可能成为“有史以来第一个通过一党制来实现民主的国家”。

作为一种总的政治理念(而非政党竞争、全民大选之具体政治操作)的民主决不是西方启蒙理念的产物,更不是西方专利,而是从古到今一直就存在的普遍人类现象,而现代民主与现代法治和自由理念一样,都是人类共同创造的文明成果,人类共同追求的价值观。如果民主本身不对,中国共产党乃至中华民族为之奋斗了一百多年的事业,还有什么意义?因此,推进和完善中国式民主不仅是可能的,更是当今中国人的责任。

西方式一人一票、普选直选民主固不适合中国国情,但任免官员的关键权力局限在一个太小范围同样不合时宜。当今中国最大的问题即权力寻租、吏治腐败,即源于斯。为什么不能尝试一下由一定数量的党代表、人大代表、在职干部、退休干部、普通党员、普通公民充当“选举人”,由他们公开公正且透明地推选官员呢?非普选民主的本质诉求在于: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进行一种小范围可控的、推举性的竞争选举(而非全民大选),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地推选领导人,在此过程中稳步而有序地扩大政治参与,不断创新并完善监督制约公权力的机制,以便更好地对人民负责,迈向更高水平的公平正义,实现更加有效的国家治理。

西方民主的缺陷

之所以应推行中国式的非普选民主,极大程度上是因为西方式民主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却有严重缺陷。

在这种民主中,一方面人民因一人一票而享有形式上的主权,在形式上当家作主,实质上却没有什么权力,精英政治仍大行其道;也正因为人民享有形式上至高无上的权力,激烈竞争的政党为了赢得选举或保住执政地位,而争相讨好选民。这就必然导致这样的局面:政客们为了多得选票,打赢选战,往往以小恩小惠诱惑选民,贿赂选民,不惜牺牲社会的长远福祉和共同体的根本利益。也可以这样表述:在激烈竞争的政党政治中,形式意义上的人民主权必然导致选票至上;对于各政党来说,胜选不啻绝对命令,而作为一悬空概念的“人民”不啻绝对主子,包括执政党在内的任何政党为了选票都不敢得罪“人民”,不敢为了人民的长远利益而旗帜鲜明地说服选民牺牲一点短期利益,忍受一下短期阵痛。

既然一味讨好选民,则无论左派还是右派,为了选票都尽可能向中间路线靠拢,而一旦处于执政地位,由于议会制民主下的人民不可能实际执政,便必然成为民众的统治者。因此,既有民主样式面临一个巨大的悖论,即无论什么党执政,人民仅形式上当家作主,实质上却总是处于民主理论家萨托利所谓“被统治”状态。

这也意味着,为了赢得执政地位,在重大问题上本应具有决策和行动能力的政党从一开始便自废武功,把决策和行动的能力交出去了。这就是为什么有西方论者认为,美国政治是“消费文化政治”:“就美国而言,‘消费文化’政治是美国最大的弱点:选民总是要求立刻得到满足,对长期的结构改革以及给他们带来阵痛的政客缺乏耐心。于是,美国公共债务出现爆炸式发展,制定的政策总是治标不治本,而且无法落实重大的长期计划。”

这里未能展开阐述的逻辑是,一人一票的选举文化必然导致人民在形式上成为“主子”或“主顾”,或者说成为政治商品的“消费者”,即“消费文化政治”。这又必然导致激烈党争,使政党利益压倒国家和社会利益,最终导致执政者在重大问题的决策和行动上失能。诚如萨托利所说:“迄今为止,西方民主制度的总趋势一直向着散乱的丧权、虚弱和麻木的方向发展……增长中的权力一直是各式各样一切刀式的‘否决权’,阻止行动权”。故可以说,西方各国目前之所以仍有发达国家之形貌,是因为尚有老本可吃,但这种日子已屈指可数。最初有较多节制的普选民主的政治潜力几已被穷尽,而与之相伴随的是各国经济、社会发展潜力之被开掘殆尽。以其结构性缺陷,高福利条件下的普选民主使西方只能吃老本,不能开新局。

事实上,金融危机爆发以后,西方国家的诸多政党本应团结一致,共渡时艰,尽快拿出一些切实有效的政策措施以应对危机,恢复信心,重振经济,走出停滞,但实际情况刚刚相反:政党利益和意识形态高于一切,压倒了国家的根本利益和人民的长远福祉。以希腊为例。作为一个高福利国家,希腊经济状况远不如德法和北欧国家,属于借钱过富日子的类型。危机来袭,债务即刻到期,政府却无力还债,眼看就要破产,按理说各党派应团结一致,共渡难关才是。可此时政客所作所为实在匪夷所思。如果说社会党出于党派利益,为保执政地位而支持信任政府的动议,还说得过去,但立场中右的反对党“新民主”竟为了“民主是在1974年还是1981年重返希腊”之区区小事,从议会全体退席!这等于不支持欧盟提出的帮希腊渡过难关的救市方案(内容包括紧日子政策和私有化)。德国总理默克尔虽能从欧元区稳定的大局出发,决定救助债台高筑的希腊,但这不可能不损害民众的眼前利益。于是反对党趁火打劫,大肆揽票,致使执政联盟在接下来的六场地方选举中,场场惨败,引发了欧洲乃至世界金融市场的持续震荡。

在西方大本营美国,同样也是党派利益大于国家利益,选举政治和党派意识形态绑架了民主,议会辩论成为每日非演不可的政治秀(C-Span各电视频道、电台和网站每日对此进行直播)。什么社会正义、民众利益、国家前途,提都别提。这就是为什么危机发生已久,奥巴马政府与既得利益集团反复讨价还价,做出很大妥协后,参议院才勉强通过一个8000亿救市方案。但是非常清楚的是,在如此巨大的危机面前,这一方案不啻杯水车薪,解决不了什么问题。同样地,在提升债务上限(不如此政府财政就会破产)问题和“减赤”谈判上,民主党和共和党政客们连冠冕堂皇的大话也不说,而毫不客气地把党派利益放在第一位。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岂能比政党利益重要,岂能压倒政党利益?美式民主的这种结构缺陷,思想家弗朗西斯?福山在其有关论述中已有淋漓尽致的揭露。

西方式普选民主除了政党投选民眼前所好,置社会长远利益于不顾的重大缺陷外,还有另一个严重问题,即金钱在政治中扮演了过分重要的角色。事实上,在已实行普选民主的国家中,金钱操纵选举、绑架政策早已司空见惯。这意味着,利益集团不顾甚至损害社会和公众利益,以雄厚的财力支持对其有利的候选人,藉此操控国家政策。金钱对美国政治的影响如此之巨,对国民心智的钳制如此之深,以至于特殊利益集团用金钱操控民主、绑架民主竟然合宪合法。

《时代》周刊一记者写道,“在美国政治体系中,金钱已成为选举的王牌,最高法院认可企业有权利用雄厚的经济实力来支持有利于其经营的候选人和政策,同时抵制有损其商业利益的政策和候选人。因此无论是健康的改革还是刺激方案,在美国制度下都因特殊利益团体作梗总是要么无法落实,要么弄出一个满足少数集团利益而不是整个经济和社会利益的立法。” 如此这般,美国民主怎不可能不被讥为“钱主”?

为何应继续推进民主?

以上论述只是非普选民主的一个总括性描述,而不是为何要搞这种民主的理由。换句话说,为何当今中国应推行非普选民主,并非不言自明。

首先得问的一个问题是,为什么应推进广义上的民主或民主本身?回顾历史,不难发现在反抗侵略和实现现代化的巨大压力下,在西方民主话语的影响下,清末以来我国历史进程一直处在一种集中权力以提升国家能力与对民众赋权以提升其主体地位的二重变奏中。这一进程至今远未结束。可以说,1911年至1949年间的群雄逐鹿中,为了在一个超大国家重建政治权威,实现国家统一和富强,时代主旋律是集中权力。这不仅对共产党来说如此,对袁世凯政权和国民党来说同样如此,而对民众的政治赋权虽也提上了议事日程,却明显处于次要地位。

1949年至1979年,国家统一虽已实现,但因敌对势力经济封锁和军事威胁,也出于在极短时间内实现工业化之紧迫需要,时代主旋律仍然是集中权力,政治赋权仍然处于次要地位;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一个政治宽松化、初步法治化和广义民主化(这里所谓“广义民主”与普选民主乃至非普选民主等狭义的、制度意义上的民主相对)的进程启动了,时代主旋律开始从政治权力集中向政治赋权倾斜。正是在这一过程中,民众开始在方方面面享有前所未有的权利和自由,出现了长达三十几年的政治稳定、社会安定的局面。也正是在这一过程中,我国经济腾飞,国力急剧提升,成为公认的世界大国。

事实上,经过一百多年的现代化运动,我国已基本上实现了工业化,城市化进程明显加快,教育已经普及,因此普通党员和公民的权利意识和民主诉求大为高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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