佟德志:西方财产权与公民权矛盾结构的历史与逻辑

作者:佟德志发布日期:2015-05-31

「佟德志:西方财产权与公民权矛盾结构的历史与逻辑」正文

内容摘要:财产权与公民权从经济与政治两个方面规定了人权的基本结构,即体现了人们在经济领域的地位,同时也规定了公民在政治领域内的基本资格。然而,两者在要求上存在着一定的冲突,现代西方民主需要在两者之间达到一种均衡,由此形成的二元结构是现代政治经济体制复合的一个表现。

关键词:财产权、公民权、民主

一、两种权利的现代要求

权利总是以复数形式存在的。通过对西方社会的观察,人们可以清晰地看到,在资本主义的权利结构中,矗立着两套系统:"私权利是资本主义法律秩序的制度;政治权利是民主法律秩序的制度"。达尔将这两种权利区分为经济权利与政治权利。通过回顾从制宪者到托克维尔,再到当代美国的历史,达尔看到了美国社会中存在的两种相互冲突的观念。在《经济民主理论的前言》这本代表作的结语部分,达尔指出:

在美国社会是什么和应该是什么的问题上,存在着两种冲突的观念。我们美国人在这两种冲突中被撕为两半。如果简要地加以归纳的话,一种观念代表了在整个大陆的范围内实现世界最领先也是最伟大的民主、政治平等和政治自由的努力;另一种观念则试图创造这样一个国家,在那里,人们享受着不受限制的自由以获得无限的财富,创造世界上最为繁荣的社会。就第一种观念来看,美国理想被理解为在一个广阔而多样的领土上实现所有公民的民主、政治平等以及基本的政治权利;而在第二种观念的意义上,美国理想则被理解为对财产权的保护,保护繁荣物产、增加财富的机会。

在迈克尔・沃尔泽(MichaelWalzer)看来,这种权利界定实际上是适应了"政治的"和"经济的"两种活动:"所有权的权利范围被重新界定,以便排除某种被认为只能由作为一个整体的政治共同体来做出的决策。这种重新界定确定了如今社会生活得以组织的关键的分界线。一方面是被称为'政治的'活动,包括对目的地和风险的控制;另一方面是被称为'经济的'活动,包括货币和商品的交换。"

实际上,民主政体的批评者很早注意到民主制度可能会对利益分配造成的负面影响。"老寡头"之所以不赞成民主制度,其主要原因就在于"在这一政体当中,人们宁可牺牲中上阶层的利益来换取市井小民的福利。"柏拉图在《法律篇》中亦指出:"有时候邪恶的公民大批地麋集起来并且试图使用暴力来奴役善良正直的少数人,尽管两边都是同一个种族和同一个国家的成员。"他甚至认为,这种情形"在民主国家里比在寡头国家里更为强暴。"

在资产阶级革命前夕,市民阶级的兴起不但越来越占据了经济上的支配地位,而且逐渐开始要求进入国家,要求公民权。如果西耶斯(Sieyes)并非信口开河的话,那么,到法国大革命爆发前,第三等级承担着所有的个人劳动和几乎二十分之十九的公共职能。然而,这样一个等级几乎不享有任何政治权利,第三等级"什么也不是","他们的政治权利等于零"。基督徒以沉默来回答"外在的奴役",从而使中世纪成为"黑暗的世纪",而第三等级却并不甘心基督徒的命运。他们不但要求在市民社会中参与财富的创造,而且追求在政治国家中的平等权利,即如西耶斯声称的那样:"人民要求取得某种地位,而且事实上只求有一席之地。他们要在三级会议中拥有真正的代表,即来自本等级的善于表达他们的意志、捍卫他们的利益的代表"。

西耶斯以最为浅显和简洁的语言表达了第三等级的要求,反映了在经济领域拥有越来越重要地位的第三等级要求政治权利的愿望。从本质上看,包括英、美、法三大革命在内的诸多资产阶级革命均体现了市民阶级由市民社会进入国家的基本要求。政治革命的频频爆发表明,经济基础的变化已经将政治革命提上日程,"无代议士不纳税"的要求正是处于市民社会中的个人为进入国家所提出的最简洁的口号,它成为资产阶级革命的第一面旗帜。

事实上,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一逻辑的另一面也被人们揭示出来。在英国的宪章运动中,它进而表达出这样一个问题,即如奥布赖恩(BronterreO'Brien)所指出的那样:"正是因为你无代表权你才没有财产"。它使得"无代议士不纳税"的逻辑进一步延伸,拉近了政治与经济两大轴心。因此,宪章运动不是一个阶级的要求,而是政治的要求。这种逻辑的延伸实际上是政治领域与经济领域频频互动,重新组织,并倾向于同构的结果。

就财产权与公民权发展的历史来看,这两种权利也是纠结在一起的。从最初资产阶级革命时期的"代议士"和"税"之间的换算,到后来经济发展与民主化之间的正相关,都从一个侧面说明了财产权与公民权相互融合的一面。

我们看到,"代议士"与"税"之间的政治经济换算宛如同数学中的勾股定理一般确定不移。这种高度的相关性并不只有在特定时间和特定地点才会发生,而是屡屡为人类发展的历史所证明。通过审视人类社会发展的三次民主化浪潮,亨廷顿总结了经济发展与民主和民主化之间的关系。他指出:

经济发展与民主和民主化之间的关系是复杂的,而且可能因时因地而异。经济因素对民主化有着重大的影响,但是这些因素不是决定性的。在经济发展的程度与民主之间存在着一种全面的相关性,然而,没有一种经济发展的格局自身对导致民主化是必不可少的,或是充分的。

石油生产国(如沙特阿拉伯、利比亚、科威特)看起来就是一个反例。尽管这些国家人均国民生产总值在1976年就已经超过4,000美元,名列富国之列,但是,这些国家并没有成为民主国家。它表明,政治与经济之间并不是一种完全没有条件的相关性,而是存在着这样一个逻辑:

石油收入归于国家:这些收入因此增加了国家官僚的权力,削减或免除了税收的需要,同时也减少了政府向民众摊税、派税的必要。税收得越少,公众要求代表的理由也就越不充足。'没有代表不纳税'是政治要求;'没有纳税不代表'是政治现实。

事实上,这种例子在西方民主发展史上并不少见。比如,英国大宪章的签订实际上就是英国王室和贵族之间就财产权的一项契约,导致法国革命的三级会议的召开也主要是为解决税收问题,美国独立战争爆发的直接诱因亦是税收和财产权问题。从形式上看,财产权导致了民主革命的发生;从实质上看,民主革命实际上是财产权与公民权之间的一种重新配置。无论是资产阶级革命时期的自然法、自然权利,还是社会契约论,都是从不同的角度对这一现象作出的论证。

从大的权利谱系来讲,财产权和公民权分别属于人权与公民权的范畴,而从本质上看,私人领域的人权与公共领域的公民权在某种程度上是互为前提、同源同宗的,这构成了两种权利和谐的前提。在罗尔斯"作为公平的正义"理论中,公共自律与私人自律是共源的,两者之间存在着一种内在的联系。无独有偶,哈贝马斯亦强调了两者的"同源同宗",即人们无法在人权与公民权、私人自主与公共自主之间进行明确的、非此即彼的划分。它们之间又互为前提,互相需要,从而构成了民主与法治国家的内在联系。哈贝马斯指出:

一方面,公民要想恰当地使用他们的公共自主,就必须在私人自主的基础上保持充分的独立;另一方面,公民如果想要享受到私人自主,他们就必须恰当地运用他们的公共自主。所以说,自由的基本权利与政治的基本权利是密不可分的。在它们之间进行内在区分是错误的--以为存在着一个核心领域,由基本的自由权利构成,它们可以优先于交往权和参与权。西方的合法化模式的核心一点在于,自由权和公民权是同源同宗的。

二、两种权利的逻辑安排

财产权与公民权之间的和谐是作为整体的资本主义政治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保护财产权,资产阶级需要将特殊利益上升为公共利益,并通过国家的强制力量来保护资产阶级的所有权。实际上,马克思很早就一针见血地指出:"现代的资产阶级财产关系靠国家权力来'维持',资产阶级建立国家权力就是为了保卫自己的财产关系。"这是财产权与公民权发生联系的政治经济学基础。

同时,公民权确实也需要财产权作为经济基础,如果没有财产权作为保障,公民就很难独立地表达个人意见。一方面,"如果不存在私有制,公民就只能每天依赖政府官员的信誉生活了……对政府的严厉挑战可能导致给予公民基本保障的产品被收回。从这个意义上说,不受政府干涉的私有财产权对民主是必要的、或至少是有益的基础。"孙斯坦甚至把财产权视为一种政治权利。因为它减少公民对政府的依赖,给公民一种安全感,这是民主政治中真实公民权利所不可或缺的。从这个意义上,财产权不一定与民主发生冲突,却能以多种方式为自治创造前提条件。另一方面,孙斯坦也承认,私有财产并非在任何情况下都会成为民主的前提。相反,私有财产常被认为是摆在民主前面的一块绊脚石。有的时候,"如果财产权得到保障,那么在民主进程中有权做的事情就会受到严格限制。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这种矛盾是真实的、持久的。再者,大量财富被聚集在极少数人手里将有害于作为民主核心目标的政治平等。"

从这个角度看,作为经济基础的财产权对作为民主基础的公民权来说是一把双刃剑:它既可能有利于公民权,从而保障民主的主体基础,同时也有可能成为公民权的障碍,从而与民主的原则发生冲突。公民权和财产权的冲突在资本主义政治经济体制中也是极为鲜明的。从早期资本主义国家对公民权的财产权限制,到后来自由主义与共和主义的争论,直到当代对经济权利、社会权利的不同看法,都从不同侧面反映了资本主义政治经济体系的二元特征。鲍尔斯和金蒂斯两人明确指出:"自由资本主义之中的社会变迁最好理解为个人权利和财产权这两种以体系的规模扩展的逻辑之间相互作用的产物,而不是理解为资本主义积累体系的内在收缩的结果。"两人认定:

自由民主资本主义是各种制度的矛盾总体,在这里,个别的权利常常冲突,一如它们相互加强。在这个矛盾体系里,社会变迁的主要形式,无论多么深入,多么具有实质性,就是权利统治组织的内在变革,不是社会主义,而是个人权利的充分扩张才是居于自由境域之中的资本主义的基本威胁。

正是因为两种权利同资本主义与民主之间的这种对应性,两种权利之间的冲突也就容易演化为资本主义与民主之间的冲突。就其理论上的可能性来讲,这种冲突存在两种可能性和发展方向,要么是资本主义侵蚀了民主,使民主政治成为沾满铜臭气的金钱政治;要么是民主破坏了资本主义,使资本主义发展所需要的经济自由受到束缚。

实际上,资本主义国家在处理财产权与民主关系的问题上并没有出现左派描述的那种激烈冲突,当然,情形也并不像右派描述的那样自然和谐。埃伦・伍德在《资本的帝国》一书中这样写道:

毫无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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