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湘林:改革意识形态化阻碍中国转型成功」正文
摘要:改革成功与否,取决于现有体制是否有灵活性,有适应性,是否能及时调整自己,来面对转型所带来的挑战。现在最大的问题是,第一把所有的问题意识形态化,政治、法律、道德和社会的不同问题全部都意识形态化;第二,把政治问题概念化,什么问题都拿一个概念去概括,不去深入探究。应该推动社会有序政治参与的相关制度安排,不要害怕社会组织,应该去培养成熟的理性的社会组织,与政府保持密切的联系和互动,这有利于政府政策的合理性和执行上的有效性。
中国的政治取向只能是面对和解决中国的实际问题,不可能是一个主义就能把所有问题都解决了。那怎么办,就是要针对问题想办法来解决。邓小平推动改革的智慧就在于此。
中国这些年的改革开放,遇到的很多都是新的问题,大量的问题是社会结构性转变所带来的,属于转型的问题。这些问题,西方工业化过程、后工业化过程中也都出现过。国家治理体制和能力滞后于社会发展是常态,面对转型危机,国家干预出现问题,这种情况下就要政治改革。但是从各国的经验来看,偏重民主化进程的国家相对成功的例子少。这不是说民主不好,而是说明民主化改革的方式和制度选择如果不能适应国情,就可能导致国家治理体系的崩溃,社会经济秩序陷入混乱。也就是说,改革成功与否,取决于现有的体制是否有灵活性,有适应性,是否能及时调整自己,来面对转型所带来的挑战。
现在遇到的体制性问题,一是政府决策无权威,二是各级行政无效率,三是社会无共识。无共识既体现在社会各阶层利益要求上,也体现在意识形态的分裂上,它产生的一个结果,就是民粹主义的思想倾向越来越强。民粹主义作为意识形态,它是反精英、反权威的,是一种情绪化的道德感,具有语言煽动性的一种反理智的思想情绪。民粹主义在表现形式上是怨恨,不去讲具体的怎么解决问题,而是注重于怎么通过有效语言,去煽动社会集团。民粹主义在社会中过度的膨胀,实际上会给国家治理带来巨大的麻烦。民粹主义对政府的权威、行政的效率都会产生负面的影响。如果长期存在这种情况,国家治理层面就会出现重大问题,很可能带来灾难性的后果,就是政治和社会秩序的丧失,成为一个失败国家,全民福祉和社会共同价值就会成为泡影。
我在不同的管道听说有人在鼓动不要再提政治体制改革,因为我们的体制已经很好了。这是很成问题的。思想界现在最大的问题是,第一把所有的问题意识形态化,政治、法律、道德和社会的不同问题全部都意识形态化;第二,把政治问题概念化,什么问题都拿一个概念去概括,不去深入探究。社会的问题很复杂,我觉得我们的社会科学研究应该发挥更大的作用。面对现实问题,提出解决办法。改革方案要能解决我们的问题,这才是要义,而不是停留在意识形态上的口水战。
政治体制改革,我有两个方面的政策选择思路。适应性民主改革和责任型政府建设。适应性民主改革是指把能适应我们现行体制的一些民主要素吸引进来,我们原有的一些民主要素要发扬广大。第一,可以完善地方党政领导换届中的差额选举,我们不要搞大选,但是要增加各级地方政府官员的民意基础,这个可以通过差额选举来解决。当然这里面还有很多的操作细节需要设计;第二,应该推动社会有序政治参与的相关制度安排,我们不要害怕社会组织,应该去培养成熟的理性的社会组织,与政府保持密切的联系和互动。这有利于政府政策的合理性和执行上的有效性;第三,要启动政治协商民主机制在地方政策过程中的作用。协商民主的机制是可以解决好很多问题的,我们很多问题不是发生在中央,而是在地方和基层。协商式民主机制解决的是社会特定利益团体跟政府职能决策部门之间的一个有效的沟通。
第二个层面的改革就是责任型政府建设。第一,扩大和落实人大对政府的监督,只有原则,没有实施方案是不行的,我们还得继续推动这方面的改革;第二,推进政务官和事务官分离管理系统,政务官员实行任期制,由党的组织部门管理,事务官实行终身制,用公务员制度管理。避免党政领导过多地控制政府资源所带来的腐败和错误的作为;第三,我们应该建立健全政府和政府官员的问责制,要合理地配置政府和政府官员的职权与责任,建立合理的责权明晰的责任制度、问责审查的明细程序和惩治的标准。这样可以更有效地防止政府和官员的滥作为和不作为,也可以增强官员在行为中有预期性。对官员的问责,应该允许给予官员一个自我辩护的机会。这一套体系的完善,会保障政府系统的运作更加制度化,保证政府官员和公务员队伍本身的相对稳定。
适应性民主改革和责任型政府建设对完善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提高国家治理能力是相向而行的。这些改革在各个地方都有或多或少地尝试,也都是体制可以接纳的,能解决实际的问题。如果能进一步完善和推广,应该会产生很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