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俊祥:政治公平化:中国特色政治发展的创新追求」正文
摘要: 政治公平化是政治体系结构和价值功能的公平化,这是关系中国政治发展的基础性理论课题和重大的实践问题。如果说政治公平化是人类政治文明进步的本质要求,那么,“积极借鉴人类政治文明有益成果”的中国特色政治发展,也必然要走政治公平化之路;如果说西方国家在政治公平化方面已经陷入了徘徊不前的现实困境,那么,政治公平化理应成为超越西方政治现代化的、中国特色政治发展的创新性目标追求;如果说政治公平化更是中国特色现代化的现实需要,那么,也就应该以中国共产党的公平执政引导中国特色的政治公平化,以国家治理公平化推进中国特色的政治公平化,以民生国家建设保障中国特色的政治公平化。
关键词: 政治发展;政治公平化;公平执政;公平治理;民生国家
在研究中国特色政治发展时,人们对于政治的公平化发展问题,还未给予足够的重视,当然也就谈不上系统深入的研究了。实际上,政治公平和中国的政治公平化,是关系政治发展的基础性理论课题和重大的实践问题,需要进行多方面的、持续性的研究。本文仅从政治公平化的本质要求、西方国家政治公平化的困境和中国特色政治公平化的必然性这三个方面,对“政治公平化应该成为中国特色政治发展的创新追求”这个重要问题进行倡导性的分析论述,并试图为中国特色的政治公平化以及国家公平治理体系和公平治理能力建设提供一种理论支撑。
一、政治公平化是人类政治文明进步的本质要求
历史唯物主义的广义政治观认为,政治的发展并非与国家的起源、发展和消亡相同步。实际上,政治与人类的生存活动具有本质的相关性,它始源于人类社会的初始阶段,存在于人类社会的始终。这即是说,人类政治自产生之后,就一直处于变化发展和文明进化的过程中,政治发展就是人类政治生活从低级向高级、从简单到复杂的文明进化过程,人类政治发展的历史进程应该是从前国家的社会政治到国家政治再到后国家的社会政治的进化过程。①从这个意义上讲,人类的政治发展并非开始于西方近代,既不像西方发展政治学者所说的那样,政治发展只是从传统社会过渡到现代社会所发生的政治变迁和政治现代化,如权力理性化、政治能力化和政治民主化等;也不是西方未来学者所说的那样,政治发展就是人类从过去农业社会到现在工业社会、再到未来信息社会发展过程中所发生的政治变迁,如民族国家陷于崩溃、官僚集权政治行将就木、将以少数派的权力为基础、半直接民主或参与制民主的盛行、“知识阶级”地位的凸显等;亦不仅仅如中国学者所讲,中国的政治发展就是政治行政化,②政治管理的效率化,③或者政治道德化即传统儒家政治文化的复兴。
根据这种广义的政治发展观,可以将政治发展概括为政治人本化、政治社会化、政治公平化和政治法治化这四个趋向。④所谓政治公平,就是相对于经济公平和社会公平而言的政治领域的公平。究其具体内涵,则可以有不同的理解。诸如,政治公平是指政治体系自身权力结构配置的公平,政治公平是指公民享有政治权利的公平,政治公平是指政治资源分配的公平,政治公平是指政权机关治理能力和职责行为的公平。概括起来则可以说,所谓政治公平,在静态上包括价值理念、权益分配、制度机制、职能行为和社会效果等多方面的公平政治要素;在动态上包括执政者的公平执政、国家的公平治理、政府的公平施政和公民的公平参政等公平政治行为;在类型上既包括政治体系自身结构的公平,也包括政治体系对外功能的公平。从这个意义上讲,所谓政治公平化,即政治体系结构和价值功能的公平化,就是在政治发展进程中,通过公平执政、公平治理、公平施政和公平参政,提高政治体系的公平化治理能力,并通过政治体系公平功能的履行而推进经济的公平发展和社会的公平正义。
从应然性上可以说,政治在本性上应该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谋求全社会的公平正义是人类政治体系的基本功能。政治公平是人类政治文明进步的本质要求,政治公平化是人类政治发展的核心主线和永恒目标。推进政治公平化,意味着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的消解过程,并且,也是执政者应该承担的道义责任。执政者应当以其“政治良知”,推进公平的政治理念和政策,谋求社会富强群体与贫弱群体之间的权利公平分配,控制并缩小社会的两极分化,促进社会成员的利益共享和公平正义。因此,从本性上讲,人类应该追求也能够追求政治的公平化。
其一,作为公平的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这正如罗尔斯所说,人类制度设计的正义性在于能够以公平抑制特权。“某些法律和制度,不管它们如何有效和有条理,只要它们不正义,就必须加以改造或废除。每个人都拥有一种基于正义的不可侵犯性,这种不可侵犯性,即使以社会整体利益的名义也不能逾越。因此,正义否认为了一些人分享更大利益而剥夺另一些人的自由是正当的,不承认许多人享受的较大利益能绰绰有余地补偿强加于少数人的牺牲。所以,在一个正义的社会里,平等的公民自由是确定不疑的,由正义所保障的权利决不受制于政治的交易和社会利益的权衡。”[1]因此,人类需要借助社会政治制度的合理设计和安排来实现公平正义的价值目标。
其二,人类政治发展不仅要谋求权力民主化,更要追求权利公平化。从逻辑上讲,“公平或平等在本原上优先于民主,政治源于人类对公平的需要,而公平或平等的政治需要才引导出民主的产生”[2],也促成了政治的产生和发展。而且,从权利公平化的视角来讲,“政治关心的是整个社会资源的产生、分配和使用。……按照这种政治观念,政治发展研究的核心问题就是,怎样确立一种公平合理的分配机制,保障社会资源的有效供给和合理使用,以钝化资源有限性与需求无限性之间矛盾的尖锐性”[3]。由此看来,通过“权力民主化”实现“权利公平化”,是人类政治发展的本质要求。
其三,政治公平是人类社会的理想目标,人类有追求政治公平的本性和能力。正如美国政治学者达尔在《论政治平等》⑤书中所指出的,政治平等值得追求,政治平等在一个国家是可欲的,“如果我们相信民主作为一个目标或理想,那么我们明确地表示,我们必须视政治平等为一个目标或理想”。这是因为追求平等和政治平等是人类的天性使然,是人类情感的反映,“所有人都具有平等的内在价值,没有一人在内在价值上优越于其他人,每个人的好处或利益必须给予平等的考虑”[4]1。而且,“在成年人中间,没有人比其他人具有更好的资格进行管理,以至于他们应当以完全和最后的权威委托给政府”[4]3。这是因为人类“道德和谨慎的判断为政治平等作为可欲的和正当目标或理想提供强烈的支持”[4]4。
其四,政治公平化是人类政治发展史的核心主线和永恒目标。在实践上,政治公平化的进程大致可以描述为从特权到平等的转化过程,即从特权在道理上讲是正当的→底层阶级对精英统治的怀疑→更加有利的条件→日益增长的变化的压力→主导集团内部的支持→从属阶级开始收获政治平等的历史进程[4]14-16。
在人类政治思想进程中,政治学始终关注着平等,在人们的正义直觉中,政治正义总是意味着某种形式的政治平等,政治公平化诉求贯穿了人类政治思想的始终。在人类政治生活的早期,普罗泰戈拉就主张公民的政治平等,认为“每个人都平等地享有参与政治的品德和权利”[5]。亚里士多德认为,政治正义应该是政治的平等,即根据社会和道德地位来分配政治地位,因此,“所谓正义就是对于应该平等的方面给人们以平等的待遇,而在不应该平等的方面则对人们加以区别对待”。因此,政治上的正义可以“在为了达到自足的目的而共同生活的人们之间发现,他们是自由的,而且或者在比例方面,或者在算术方面彼此平等”[6]89。
到了近代,在“人人生而平等”的理念之下,英国内战时期的平等派认为,“在政治上也应该人人平等”,而且应该以“某种形式的民主政府和全体男性公民的普选权,作为政治上的平等的制度性体现”[6]287-288。卢梭进而将平等作为民主政治的最重要价值目标,认为他自己的“使命就是提供某种政治和社会的设计,使人类重新回到平等与自由的状态,这种设计就是他所说的社会契约”[6]290。孟德斯鸠则认为,人的政治品德就是爱平等。这正如他在《论法的精神》的“著者的几点说明”中所指出,“我所谓品德,在共和国场合,就是爱祖国,也就是说,爱平等。这不是道德上的品德,也不是基督教上的品德,而是政治上的品德。”而他所说的“平等的真精神的含义并不是每个人都当指挥或是都不受指挥;而是我们服从或指挥同我们平等的人们。这种精神并不是打算不要有主人,而是仅仅要和我们平等的人去当主人”[7]。而且,政治品德要有效地发挥作用也必须法律化,由法律来确立道德的“界限”,因为“在一个共和国里,如果要让人爱平等和俭朴的话,就应把这二者订入法律”,而“当一个社会把平等和俭朴规定在法律里的时候,平等和俭朴本身就能够大大地激起对平等和俭朴的爱”。由此可见,孟德斯鸠所倡导的是法治下的政治平等。
在当代社会,“政治正义视角下的平等涉及的是分配领域的平等。可以说,所有的政治哲学家都相信某种意义上的平等,都同意一个政治共同体的成员应该得到平等的对待与尊重。与此形成差别的是,对于平等的理解不同”[8]。正如美国学者德沃金所指出,现代各种政治理论并没有诉求不同的根本价值,“任何一种具有一定可信度的政治理论都分享着同一种根本价值――平等”。加拿大政治学者金里卡也认为,当代政治哲学的争论中可以找到一个“平等主义共识”。当代“具有一定可信度的不同类型的政治理论都是‘平等主义’理论”[9]7,“各种不同的平等主义理论都要求政府平等对待其公民:每个公民都有获得平等关照和平等尊重的权利。这种更根本的平等理念既出现在诺其克的自由至上主义中,也出现在马克思的共产主义中”[9]7-8。诸如,罗尔斯倡导差别平等,诺其克倡导资格平等,德沃金倡导资源平等,阿马蒂亚・森倡导能力平等,尼尔森倡导激进平等,而沃尔泽倡导复合平等,如此等等。这些学者所倡导的政治正义上的平等,实际上就是主张政治公平和政治公平化。
二、政治公平化在西方国家面临着现实的困境
西方学者自信地宣称,基于对平等的不懈追求,人类在政治平等上已经大有收获。达尔即认为,“在过去几个世纪里,许多平等诉求包括政治平等被制度、实践和行为所强化。”[4]13在过去两个世纪里,在我们这个世界的很多地方,已经超过了人类以往获得的任何政治平等。简要地说,与前资本主义时代相比,西方国家在政治公平方面所获得的实质性进步,主要表现为平等权基础上的普选民主制、政治权力结构的均衡配置以及政府通过福利国家等政策制度对经济社会的公平干预等。然而,也不得不承认,由于有关政治公平的问题和矛盾的存在,西方国家在政治公平化方面,似乎已经陷入徘徊不前的现实困境。
其一,政治公平在理想与现实上存在反差和鸿沟。这即是政治公平的理想是美好的,但现实却是无奈的。“从道义的角度来看,人类从根本上讲是平等的,但是从描述性的、事实的或者经验的角度来看,人类至今从未完全平等过。”[4]78而且,“政治平等的目标和它的实际成果之间的鸿沟还是很大的。在有些民主国家包括美国,这个鸿沟也许正在扩大,甚至也许达到危险的水平”。有悲观者认为,“政治平等的目标已经超越了人类的限度以至于我们应该寻找更加简单易行的目标和理想”[4]1。
其二,民主与公平之间存在着异化和背离。从价值理念上讲,民主与公平之间应该是兼容互助的关系,理想的民主应该是公平的民主,而公平的前提基础应该是民主。这正如达尔所说,“只有统治国家的政治制度――合法性和它的政治制度来源于政治平等的理想――是民主的,政治平等才能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