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敬雷:论农村基层干部新农村建设的观念教育

作者:邓敬雷发布日期:2014-12-16

「邓敬雷:论农村基层干部新农村建设的观念教育」正文

三十多年的改革与发展,农村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在千方百计发展经济的同时,也培养造就了一支有理想、作风硬、工作扎实、开拓进取的农村基层干部队伍,他们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发挥着主力军作用。但是,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国农业和农村形势不断发展和变化,已经进入一个面向市场、优化结构、提高素质、注重效益,向生产的广度和深度进军的新阶段。这对农村基层干部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也使农村基层干部面临新的考验和挑战。

农村基层干部面对新的形势和新的任务存在着不适应,在开展农村工作中暴露出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理论素养和知识水平与发展杜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农业产业化的要求不相适应;群众观念和工作作风与党的根本宗旨和群众要求不相适应;政策水平、工作能力和精神状态与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不相适应。尤其突出的是不少基层干部缺乏带领群众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和发展经济的能力和本领,致使一些地方经济发展不快,长期处于贫困后进状态。这些带有倾向性的问题严重阻碍了新农村建设各项事业的发展,必须予以重视,积极探索方法,切实加以改进。因此,加强农村基层干部新农村建设的观念教育,是在新形势下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凝聚力、吸引力和战斗力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个突出而又紧迫的任务。

一、农村基层干部新农村建设观念教育的时代诉求

(一)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是一场深刻的社会变革,对我国农村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产生深远的影响。农村面临一场深刻的变革,从事农业工作的思维方式、生产方式、经营方式都发生根本性的转变。农村经济领域的产业结构、运行机制、供求关系、分配结构、资源配置、经营机制等方面的变革,以及社会其他领域各种结构性的变化,必然对农村基层干部价值观念带来重大冲击,长期以来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的一整套老观念、老办法已经无法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如果继续墨守成规,不去学习掌握新的知识、新的技术、新的信息、新的办法,那么就会被汹涌澎湃的市场经济大潮所淹没。这势必要求农村基层干部突破陈旧观念的束缚,实现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观念转型与变革。

思想观念陈旧保守是农村改革与发展的最大阻碍。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社会生产力,必须解放思想,树立新观念,培养大批适应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农村基层干部,他们不仅要懂生产,还要懂经营,不仅要懂技术,还要懂市场,要从原来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下所形成的思想认识转变为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的价值观念,所以,农村基层干部新农村建设观念教育是新农村建设的必要前提,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内在要求。

(二)运用现代农业科技的迫切需要

建设新农村要发展经济,提高广大农民的生活水平,必须走科技致富的道路。依靠科技进步是新农村经济发展的立足之本。农村基层干部是农村经济发展的领导者和引路人,他们的科技文化素质的高低,决定着农村经济发展的速度和质量,决定着农民收入增加的速度。如何激发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实现农村小康,关键在于加强农村基层干部自富带富的本领,使广大农村基层干部不仅有能力自己率先富起来,也有能力和意愿带领广大农民群众共同富裕。提高农村基层干部的科技文化素质,要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的科技教育,特别是要对农村基层干部开展现代农业科技教育、现代农业管理教育,这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关键因素。

调整优化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增加农民收入,必须充分依靠科学技术的应用。无论是品种结构还是品质结构,无论是产品的多样性还是产品市场的开拓,都需要科学技术的应用。在战略性结构调整的过程中,农村基层干部将面临许多崭新的课题,比如怎样优化农业生产结构、农产品品质结构、农业产业结构,怎样优化农村环境和生态结构,怎样优化农村劳动力就业结构和城乡结构等等。回答和解决这些问题,单凭过去的实践和知识已经远远不够了。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大力发展效益农业是一项全新的任务,必须适应效益农业发展的要求,破除小农经济和计划经济观念的种种束缚,实现观念创新,不断增加科技意识、竞争意识、开放意识、质量意识、效益意识。这都表明农村基层干部迫切需要新农村建设观念教育。

(三)建设农村民主法制的客观需要

新农村建设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 需要从多方面推进, 而民主法制建设是其中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没有法制建设,新农村经济建设就会缺乏良性的运行秩序,缺乏浓厚的民主氛围,缺乏先进的规范支持,缺乏理性的制度安排,缺乏有效的刚性约束。建设新农村必须加强农村民主法制建设,切实提高农民的民主法治意识,增强农民的参政议政能力,培育农民的权利本位意识,提高广大农村的法治化管理水平,依法解决农村存在的其他方面问题,必须完善法律与制度,不断完善促进农业发展、保证农民增收的法律法规,不断完善农民权益保护的相关法律体系,不断完善统筹城乡发展的法律体系。把农村、农民、农业重新植入一个新的法律环境和制度环境中,以法律和制度保障新农村获得更多的发展空间与发展动力,将农村基层民主制度化、法律化、权威化和规范化,农民的主体作用才能有效发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才能朝着既定目标不断推进。

农村基层干部必须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全局高度来认识农村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意义,不断增强民主法制意识,努力提高依法执政能力,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执政水平,坚持执政为民,依法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坚持学法用法相结合,充分认识学法用法的重要意义,在同农民直接打交道的过程中做到“以法服人”。所以,农村基层干部新农村建设观念教育是建设农村民主法制的客观需要。

(四)建设农村精神文明的必然要求

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是推进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和现实要求。建设农村精神文明对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要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契机,从农民群众的实际需求出发,把优化农村生产生活环境与全面提升文明程度结合起来。进一步提高对新时期农村精神文明建设重大意义的认识,坚决转变“可有可无”和“无所作为”的思想观念,充分认识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紧迫性和重要性,树立“精神文明建设也出生产力”的观念,把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摆上应有的位置,认真研究新形势下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新思路、新方法,制订切实可行的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整体规划和实施细则。大力弘扬优秀的民族文化,着力建设具有鲜明地方特色和时代气息的农村文化精品。全面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提高农民的思想道德素质。

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必须提高农村基层干部的思想认识。农村基层干部的行为及其体现出来的理论素养、理想信念、精神面貌、思想境界、道德情操,对农村精神文明建设起着重要的示范和导向作用。必须通过新农村建设观念教育,使得农村基层干部从推进新农村建设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必要性与紧迫性。

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科技文化知识教育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我国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文明程度得到巨大提高。但是,广大农村农民的科学文化知识整体水平还不高,一些封建迷信、愚昧落后、陈规陋习还不同程度地存在,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不相适应,普及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的任务还很艰巨。要通过多种形式和办法组织广大农村基层干部和农民学习市场经济知识、现代农业科学技术知识、社会发展知识和历史文化知识,提高识别和抵制封建迷信及各种伪科学的能力,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调动生产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积极参与市场竞争,积极参与科技创新,积极发展社会公益事业,依靠勤劳和智慧致富,努力建设美好家园。

(一)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进行先进科技文化知识教育和市场经济知识教育。在当前知识经济时代,要着眼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需求,帮助和引导农村基层干部牢固树立科技是第一生产力的观念,努力学习和掌握科技文化知识,带头应用和普及农业适用技术。教育和引导农村基层干部在带领农民群众发展农业和农业经济中,从工作实际出发,增强市场观念,按照市场需求,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目标,调整优化经济结构,推进农业产业化,增加农产品的科技含量,促进农村经济持续发展和农民稳定增收;广泛开展农业生产技术、劳动技能的学习培训,推进农业实用科学技术的运用和普及,不断提高农民群众的科学文化素质。

(二)农村基层干部要牢固树立终生学习的理念,做学习型干部。要不断学习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经营管理知识,熟悉市场经济发展中的常用知识,熟悉现代农业科技方面的基本知识,努力提高科技文化素质、劳动技能和致富本领,始终走在科技和市场的前沿, 真正成为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先锋模范。不仅要把学习作为掌握知识、增强本领的重要手段,更要把学习作为一种政治责任、一种精神追求、一种思想境界来认识、来对待,用改革的思路、开放的办法,解决工作中遭遇的新矛盾、新问题,使自己在工作中不断取得新突破和新进展,不断增强驾驶市场经济的能力,增强带领农民致富奔小康的能力,增强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能力,为新农村建设做出新贡献。

三、社会主义法制教育

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在新农村建设进程中,农村农民的民主法制意识普遍增强,农民法律素质总体得到提高,靠法维权的风气逐步形成;农民参政议政和民主权利逐步落实;越来越多的农民群众学会了运用法律手段处理各种经济、民事关系,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保障自己的利益不受侵犯。法律在农村农民生产生活中的作用和影响日益凸显。然而,有的农村基层干部却把主要精力放在做经济工作上,法制意识淡薄,以权代法、权大于法的官本位思想较为严重,对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一知半解,采取实用主义的态度和做法;有的认为农村民主法制建设会削弱基层干部和基层组织的权力和威信,非常留恋过去依靠人治、依靠行政手段、甚至以简单粗暴的方式管理农村事务的做法;有的借口经济工作忙,对学习和掌握法律采取消极应付的方式,民主和法制观念与农村民主法制建设严重脱节;有些地区竟然出现基层干部仗势欺人、随意打骂群众的恶劣事件,一些基层干部的违纪违法行为,直接损害了群众的切身利益,导致了党群、干群关系紧张,甚至造成矛盾激化,诱发群众上访,严重影响到党和政府的威信和形象。

(一)通过法制教育,使得农村基层干部增强民主和法制观念,自觉学习国家的法律法规,学法懂法,遵守法律。农村基层干部作为农民群众的带头人,必须用法律来严格约束和要求自己,做到依法办事、依法维权、依法表达利益诉求,成为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模范,提高自身的法律素质和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才能顺应时代要求,适应形势发展需要,成为一名合格的农村基层干部。如果法律意识和法律水平还不如农民群众,不仅不能有效地开展工作,还可能做出违法犯罪的事情。

(二)通过法制教育,使得农村基层干部不断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运用法律手段妥善处理农村改革和发展中的一些热点、难点问题,在涉及农民切身利益时,要尊重农民群众的意愿,切忌强迫命令、一刀切和瞎指挥,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的稳定;结合实际创造性地贯彻落实政策,模范地执行政策,尤其是落实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稳定完善土地承包关系,认真贯彻落实粮食收购政策,制止乱收费乱摊派,切实减轻农民负担;要向农民群众宣传普及法律法规知识,帮助农民提高对市场经济、法制经济的认识,学会正确地运用法律手段来解决农业生产经营中的问题,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大力开展法制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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