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永征:元宵节大火看中央电视台骄奢之风

作者:魏永征发布日期:2009-02-18

「魏永征:元宵节大火看中央电视台骄奢之风」正文

元宵之夜央视新址的一场大火,令人震惊、愤慨、叹息。这里敬赠央视两个字:骄奢。

国际金融海啸,尚未见底,我国经济也面临众所周知的难处,而央视“大裤衩”工地举行元宵节(这并非法定节庆)“包饺子”活动,居然豪情满怀,一掷百万。也许在有些人眼里,这个“大裤衩”投资数十亿(说是50亿,可能还不止),100万不过九牛一毛,何足道哉,但是前者是建设工程的投入,后者是付诸云烟的消费,这笔巨款动用的是哪笔开销?谁批的条?谁买的单?应不应该有所交代呢?

燃放的A类烟花弹,依照地方法规须报请北京市政府部门批准,央视居然漠然置之。有消息说,这样“活动”已经连续三年。这不是什么秘密活动,而是越张扬越显出不凡的气派,可见地方政府管理部门根本不在这个“中央媒体”的眼里。政府部门不是不管,而是管不了,不敢管。区区一两个治安民警那真是渺哉小也,只能眼睁睁看着成吨的烟花废物在身边飞泻,直至起火。

http://www.jhnews.com.cn/site1/jhwb/html/2009-02/11/content_964571.htm

出事了,一位主播小姐出来道歉,轻轻松松还略带微笑,似乎说的是外地甚至外国的某起事故。什么叫“火灾给国家财产造成严重损失”,如果没有火灾,随便让百万国家财产化烟、化灰,就不叫损失吗?什么叫“给周边群众造成交通堵塞和生活不便”,死伤了人,污染了北京全市空气,仅仅是不便吗?中国人的生命和健康连提也不屑一提吗?央视的台长、书记哪里去了?为什么不出来说说自己有什么责任呢?

更有甚者,火还未灭,尚方宝剑就下来了:各网站只用新华社通稿,不发图片、视频,不做深度报道(这自然是针对有新闻报道权的各新闻媒体网站的),以及博客评论不置顶、不推荐等等。连新华社报道也笔下留情,敬避尊讳,只提“业主单位”。中国之大,火灾发生多了,别的着火的地方、单位,能够享受如此特殊保护吗?

一个星期过去了,捉了几个人,最高的是一个处级官员。很有可能通过把这个事故刑事化,关几个人,就算有交代了。前列那些个问题,出这样事故的前因后果、来龙去脉,央视还打算不打算向公众做一个交代哪?

也许,从直接责任来说,确实是这个主任擅作主张,“上级”毫不知情。如果真是这样,一个处级官员居然独自可以支得动百万巨款来闲花花,也足以令人咋舌:真是家大业大啊。

可不,已有消息传出:大楼虽然损毁严重,但是年内就能修复。大有火再大、烧得再多,老子有的是钱,其奈我何的气概。

央视确实有钱。全国三百家电视台,央视一家的广告收入就占了全国电视行业的三分之一。今年全国GDP增长保8都困难,而去年11月央视广告09年招标“轻轻松松”(报道是如此写的)就比08年增长了15%,据说还留了一点余地。

央视是国家台。央视的“标牌广告”和“A特段”,是政府强制全国各地电视台必须转播的新闻节目前后的广告,政府同时强制各地必须同时转播广告,等于要各地向央视进贡。央视往往有受权独家播出的节目,例如神七、神八上天之类,由此带来的广告收入动辄几个亿。央视的“春晚”,各地只有老老实实转播(自然也连同广告)的份,从来没有谁敢另扯大旗,有人要搞“山寨春晚”,那是白日做梦。

这就是央视的特权,正是这种特权,造就了央视的财大气粗,造就了央视的骄奢。

各省、各市的电视台,你们不要气不过,你们的眼睛不要向上看,而要向下看,在你们的“法定”范围内,你们也有自己的“权”。

面对中国媒介的这种等级体制,要实现以平等为主旨的法治,难矣哉。

2009-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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