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知常:新意识形态与中国传媒――新世纪新闻传播研究的一个前沿课题

作者:发布日期:2014-11-09

「潘知常:新意识形态与中国传媒――新世纪新闻传播研究的一个前沿课题」正文

二十世纪最后二十年,对于中国来讲,称得上是一个大变局的时代。一切的一切都在变化之中,以至于有人说,唯一不变的,就是“变化”本身。

然而,对于“变化”的认识,最初却有所不同。人们往往以为,这所谓的变化,一言以蔽之,就是:社会制度(尤其是经济制度)的转型。最早的借助“让权放利”的推动改革,以及随后的对于“增长”(甚至是“无发展的增长”)的强调,都是如此。只是随着认识的逐步深入,人们才日益发现:中国所面临的,不仅仅是生产力的相对落后、社会制度的相对不健全,而且还是意识形态的相对滞后。因此,中国所出现的转型,就并非社会制度的转型,而是社会结构的转型。理应引起关注的,也并非“增长”,而是“发展”。

新意识形态的问题因此而应运诞生。与常见的“非”意识形态化与“弱”意识形态化不同,“新”意识形态是社会结构的转型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如何保持与重建社会的凝聚力,如何保持和重建社会政治权力的合法性,就是它的努力之所在。我们知道,社会各个阶层的利益,是意识形态的一个棱镜。而“旧”意识形态与“新”意识形态的分野,也就在从“阶级利益”向“共同利益”的转型之间。长期以来,中国以意识形态立国,意识形态在社会的凝聚力与社会政治权力的合法性方面起着根本的作用。但是事实上意识形态又是中国的“阿里斯之踵”,是最为薄弱的环节所在。按照宗教意识形态、主义意识形态和国家意识形态的分野,中国的意识形态,显然没有神圣宗教的痕迹,是“主义”与“国家”的混合,可以称之为党-国意识形态。党-国意识形态瞩目的是“阶级利益”,它往往把国家的本质界定在阶级本质方面,从阶级性、历史性来为意识形态定性,不惜以“阶级”去重新书写历史。“国”是“党”的影子,“国”甚至被当作“党”的私有财产来使用(所谓“江山” 布哈林说苏联经历了母权制-父权制-书记制,也是这个意思)。借鉴林兹(Linz)关于“极权”与“威权” 的理论模型,我们可以称之为一种“极权”型的“旧”意识形态。从上个世纪的最后二十年开始,这一“极权”型的“旧”意识形态开始了艰难的“去政治化”的“绥靖”历程。它将“主义”一点点地从“国家”中剥离出去,并且为之注入"改革"、"开放"、"发展"、"法治"、"民主"、“自由”、"科学"、"现代化"、“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等内涵,逐渐变党-国意识形态为国家意识形态。国家意识形态瞩目的是“共同利益”,它从理论基础、现实基础的角度为意识形态定性,因此转而从国家的社会公共职能方面去揭示国家的本质,强调社会各个阶层的利益,强调从 “阶级利益”走向“共同利益”,强调国家超脱于所有阶级之上,具备了一种共同的公共性。这是社会、国家向意识形态提出的客观要求,是社会之为社会、国家之为国家的新的合法性的基础,显然,也是“新”意识形态得以存在的根本条件。1仍旧借鉴林兹(Linz)关于“极权”与“威权” 的理论模型,我们可以称之为一种“威权”型的“新”意识形态。

而这就已经不难使得我们窥见中国传媒的意识形态叙事的隐秘逻辑。 从“极权”型的“旧”意识形态到“威权”型的“新”意识形态,意味着从强制、灌输、控制到同意、咨询、召唤,从“洗脑”到“公关”。这就是说,“新”意识形态存在于对个体的咨唤之中(个体因此而“自由地同意”成为主体)。而这,也恰恰是传媒之为传媒的根本存在方式。区别于传统的宣传,传媒之为传媒,它的最为根本的特征,就是“真实”地想象某种关系,再将其在传媒中塑造出来,使得它通过传媒而成为某种被“篡改”了的现实,进而重构着人们的生产和生活方式。2在此意义上,不难看到,借助于新意识形态的“看不见的手”,中国传媒正在日益成为新意识形态的平台,日益从权力的媒介走向媒介的权力。它并不建构现实,也不反映现实,而是虚构现实、想象现实,并且在此基础上重新定义现实,将现实不断生产出来。也因此,尽管透过中国传媒你可以看到不同面孔的现实,诸如被拒绝“西化”的精神力比多想象投射的精神乌托邦、屹立东方的文明古国、期待着现代化的阳光雨露的无意识区域、尚未被市场理性收编的被遗忘的角落……等等,但是透过从实证分析的角度看甚至是截然不同、完全相反的诸多经验分类,我们却不难看到一种共同的欲望投射、共同的言说背景、共同的想象方式。现实被作为一种"他者形象"在想象中被虚构这一事实,造就了共同的传媒现实--想象的现实。这个“想象的现实”决定了什么样的“现实”值得关注,什么样的“现实”才是现实,而且决定了人们的现实想象,甚至决定了人们对于自身的身份想象。这些“想象”通过新闻报导、人物报导、专题报导、娱乐报导、电视剧等不同类型的文本被不断地生产、再生产、再再生产。而且,"想象的现实"作为一种意识形态,还不仅表现在现实的想象中,而且更表现在现实的消失之中,作为一种言说背景,在对于某些“现实”欲言又止甚至根本没有言及之处,现实的“缺席”就恰恰是想象的“在场”。3就是这样,人们通过大众传媒所“想象的现实”去认识着现实、发现着现实。现实作为一个被言说的他者,从此不再是一个只发生在广袤的中国大地的经验事实,而是一种再释义的想象的存在、一种被附加了意识形态身份的权力事实、一种作为给定的“想象现实”。

更为重要的是,这样一种再释义的想象的存在、一种被附加了意识形态身份的权力事实、一种作为给定的“想象现实”,竟然会被国人“自由地同意”,并且被认为既“合情”也“合理”。这使我们进而注意到中国传媒的某种意味深长的“魅力”。在“言说什么”之外,中国传媒对于新意识形态的“如何言说”,也因此而进入了我们的视野。我们发现,中国传媒对于新意识形态的“言说”不仅生产出某种“想象现实”,而且生产出再生产这一“想象的现实”的条件。也就是说,中国传媒不仅生产出国人与某种“想象的现实”的关系,而且还在国人身上生产出对于某种“想象的现实”的强烈的渴望,渴望某种“想象的现实”不断出现,渴望永远与某种“想象的现实”同在,因为只有它才既“合情”也“合理”。某种“想象的现实”因此而得以“永远”延续,并且被认为不可或缺。一旦失去了它,一切“现实”反而也就统统并非“现实”。同时,国人在中国传媒的“言说”的“咨唤”下,也从个体而“自由地同意”成为主体,并且承担起被召唤者与召唤者的双重角色。最终,中国传媒得以完成了通过事物A来传达概念B这一看似不可能的历史使命。犹如以事物“鹿”来传达概念“马”,并且“指鹿为马”,这种在毫无必然联系的事物A与概念B之间建立必然联系的做法,显然只能被看做神话,然而,倘若一旦“自由地同意”“鹿马”,神话就不再是神话,而是现实。

显而易见,新意识形态的出现,已经形成了我们这个时代的特定文化症候。由此,对于中国传媒的意识形态叙事的隐秘逻辑的深刻把握,对于在“想象现实”中新意识形态的敞开与遮蔽以及中国传媒对于新意识形态的隐形书写的深刻把握,就显得尤为重要。在这当中,中国传媒所绘制的新意识形态地形图应当怎样解读、怎样阐释?中国传媒所蕴涵的新意识形态的书写痕迹究竟何等复杂、何等深刻?权力的媒介与媒介的权力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又是如何相互结合、彼此借重?中国传媒在对于新意识形态的隐形书写中扮演了什么角色?它突出了什么?遮蔽了什么?如何突出?如何遮蔽?为什么突出?为什么遮蔽?中国传媒在传达新意识形态的声音时如何放逐、压抑弱势阶级、阶层的声音?弱势阶级、阶层的声音又如何通过交涉、谈判、磨砺、妥协和议定的过程而进入?作为融合了新意识形态与其它意识形态话语的交锋场域的中国传媒又是怎样的一个充盈着你来我往的交涉、谈判、磨砺、妥协和议定的过程?……都期待着我们的回答。

具体来看,新意识形态体现为政治上的国家主义意识形态、经济上的实用主义意识形态和文化上的消费主义意识形态,与之相应,中国传媒则因此形成了四大话语系列。

首先是民族主义话语与民生主义话语。

它们都是政治上的国家主义意识形态的体现,但又有所区别。在国际政治方面,是民族主义话语;在国内政治方面,是民生主义话语。酒井直树指出:一个民族国家可以异质性来反抗西方社会,但是却必须以同构型来统一自身。这正是在国际政治方面新意识形态以“民族”来消解作为旧意识形态的他者的“阶级”的原因之所在。然而所谓“民族”并且“主义”并不像新意识形态所寓示的那样具有悠久的传统,而只是近百年来的现代产物,并且还是一柄锋利无比的双刃剑。因此,倘若连近在身边直接关乎个人利益的权利意识甚至都未苏醒,那么宏大的民族意识就实在无从谈起,倘若一个公民都被剥夺了“说不”的权利,那么国家对外“说不” 的权利更是无从谈起,而倘若一个公民连自身的尊严都无从谈起,那么真正的民族尊严又从何谈起?不爱国人却“爱国”,只“爱民族”不爱民,如此这般的民族主义事实上展示的不是什么民族的力量,而是民族的情绪。然而新意识形态又不得不祭起民族主义的大旗,个中的原因就在于:民族主义是最富有情感魅力的天然政治资源,时效性最持久、成本最小、收益最大。作为一个“世纪情结”,它是惟一能够让政府转化国内的现实矛盾,同时又可以产生一定凝聚力的意识形态。类似于阿氏描述的基督教文化对主体的询唤过程,民族主义话语也可以不断通过媒介叙事来询唤、召集“中华民族”、“炎黄子孙”,从而构建起“中国人民”这一主体和意识形态自身,以规范引导着国人的行为取向,在对民族主义话语的服从中寻求民族想象和民族身份认同。同时,也因为民族主义本身的不成熟,中国传媒的民族主义话语也存在着内在的尴尬。例如在关于西方形象的塑造中,就根据不同的政治环境需要,对西方的形象进行不同的塑造。一方面将其妖魔化,视之为对民族国家的威胁;另一方面又将其天使化,描绘成天堂般的“他岸”世界。这种看似矛盾的爱恨情结,体现了中国个人乃至民族的不尽成熟(在一定程度上仍旧是“义和团”团民),以及在追求现代性道路上的自卑、矛盾、困惑的心理:既要通过对西方的颠覆来完成民族国家主体性的建构,又要通过对西方的歌颂来摆脱现实中落后的尴尬处境,从而使民族国家的合法性和主体性得到确证。这样,一方面,通过“西方”这个“他者”形象的塑造,民族国家的主体性得到确证,另一方面,借助于“西方”这个异邦的想象,为正在追求现代化发展的当代中国虚设一个“他岸”的世界,从而既满足了人们对现代化乌托邦的瑰丽想象,同时也勾连了人们的历史记忆和集体经验,成为各种政治话语形态的合法性出口。例如,在关涉国际关系、国家利益和历史记忆的政治场域就毫无例外地体现为激进的民族主义(如北约轰炸中国驻南斯拉夫大使馆、中国间谍涉嫌偷窥美国核武器机密案、台湾问题、中美撞机、人权问题的争论、赵薇军旗装、西北大学抗议日本留学生、日本政界参拜靖国神社、伊拉克战争等一系列事件的新闻报导),而在国际关系、国家利益和历史记忆之外,则毫无例外地体现为温情的民族主义。例如传媒对“港澳回归”、“世界杯”、“申奥”、“入世”等重大媒介事件的宣传,就都将之塑造成了集体化的狂欢仪式,以世界为自己的诉求对象,展示了中国和世界的关系性想象,并且将国族想象和自我认同发挥到了极致,从而使之成为一种转移民间能量,聚合各种政治情绪的民族国家的精神象征。然而往往为人们所忽视了的是,民族主义无异于一把锋利无比的双刃剑,既可给当代中国带来福音又可给当代中国带来灾难。民族主义的话语也只是一种女性化的话语。在这当中,中国永远是一个被想象的客体。西方想象中国的方式,也就是中国想象自我的方式。中国对于自我的想象只能通过将自己想象成为西方的他者来完成,因此而就永远只在想象中充当演员而从来没有成为观众。

国内政治的民生主义话语也同样是国家主义意识形态的产物。三民主义民族主义、民权主义和民生主义是孙中山先生理论思想的精髓,胡锦涛提出的要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与三民主义无疑有一定的血脉关系,其核心都是以民为本。它意味着关注底层民众、弱势群体、边缘人群和百姓生活。“让无力者有力,让悲观者前行”4 ,“为老百姓说话”,5“讲述老百姓自己的故事”,都是九十年代中国媒体赢得民间声望的最为时髦的口号。《百姓空间》、《焦点访谈》也是九十年代中国媒体最具代表性的栏目。在这里,“百姓”的对于“人民”和“大众”的解构本身就体现了对于旧意识形态的宏大叙事的一种解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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