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光锋:公共舆论建构中的“弱势感”

作者:袁光锋发布日期:2015-05-21

「袁光锋:公共舆论建构中的“弱势感”」正文

【本文提要】在中国的社会转型时期,“弱势感”已经成为跨越阶层的情感体验。本文从威廉斯的“情感结构”概念出发,结合最近几年发生的代表性案例,探讨“弱势感”的生成逻辑以及它对公共舆论的建构作用,并尝试提出一种解释公共舆论特征的框架。“弱势感”可以催生相对剥夺感、不公感、无力感以及由此产生的怨恨感等不同层次的情感。“弱势感”具有批判性的意义,但同时也有可能带来舆论的激进化和民粹化等问题。

【关键词】弱势感;公共舆论;情感结构;民粹化

袁光锋,南京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助理研究员,政治学博士。

观察当下中国的公共空间,我们会发现常常弥漫着一种“弱势感”,“弱势群体”已经成为跨越阶层的个体或群体认同,“弱势感”也已经成为了当下诸多中国人一种重要的自我体验。

《人民论坛》问卷调查中心的一项问卷调查显示,“认为自己是‘弱势群体’的党政干部受访者达45.1%;公司白领受访者达57.8%;知识分子(主要为高校、科研、文化机构职员)受访者达55.4%。”而“网友”中认为自己是弱势群体的则达到73.5%。①这意味着“弱势感”的体验不仅出现在一些传统意义上的弱势群体中,还出现在包括都市白领、知识分子乃至政府官员的身上,“‘弱势感’已从‘就业不利’的劳动含义和‘基本生活条件不足’的温饱含义,扩展为‘创造财富、积累财富能力较弱’的财产含义,‘在社会竞争中感到不公平、无力感和相对被剥夺感’的社会分化含义,以及‘公民权利保障不充分’所带来的对未来不确定性的担忧。” ②

“弱势感”已经引起了许多关注,包括《人民日报》在内的多家媒体都对此进行了报道。但关于“弱势感”与公共舆论建构之关系的探讨并不多见。当然,公共空间中的怨恨感、相对剥夺感等已经有一些研究成果,这些情感也与“弱势感”有紧密的关系,但“弱势感”是一种更为基础的情感体验。通过对“弱势感”的分析和阐释,可以有助于我们理解当前的公众及公共舆论之特征。“弱势感”塑造着当前公共领域和公共舆论的特征。不少公众正是带着“弱势感”这一情感体验进入公共领域和进行公共表达的。

本文将从英国文化研究学者雷蒙・威廉斯的“情感结构”这一分析工具出发,探讨公众的“弱势感”体验是如何发生的,以及如何影响着公共舆论的建构。为达此目标,我们将首先对“情感结构”以及中国转型中的“情感结构”进行理论的探讨,之后解释“弱势感”的生产逻辑与情感层次,并借助一些具有代表性的公共事件或网络流行语,分析它是如何建构公众关于自我身份想象的,以及如何建构公共舆论的。

一、转型中的“情感结构”

“情感结构”(Structure of Feelings,又译“感觉结构”)这一概念是由雷蒙・威廉斯创造的,“最初被用来描述某一特定时代人们对现实生活的普遍感受。这种感受饱含着人们共享的价值观和社会心理。” ③这一概念最初出现在1954年出版的《电影导言》中。④在《漫长的革命》中,威廉斯对这一概念界定如下:“正如‘结构’这个词所暗示的,它稳固而明确,但它是在我们活动中最细微也最难触摸到的部分发挥作用的。在某种意义上,这种感觉结构就是一个时代的文化:它是一般组织中所有因素带来的特殊的、活的结果。” ⑤根据这一定义,一个时期的“情感”(或“感觉”)并不是完全碎片化和主观化的,它有具有客观性的、可供我们分析的“结构”。

在《马克思主义与文学》中,威廉斯又指出了使用“情感结构”这一概念的原因:“选用‘感觉’(feeling)一词是为了强调同‘世界观’或‘意识形态’等更传统正规的概念的区别。这样做不仅表明我们必须超越正规的把握方式和体系性的信仰(尽管对它们我们总不得不表示容纳),这样做也表明我们参与了意义和价值(当它们正能动地活跃着、被感受着的时候),而且这些意义和价值同传统正规的或体系性的信仰之间的关系实际上是多变的(包括历史变化)。” ⑥可见,“情感”更深刻地蕴含着一个时代的“密码”。

威廉斯认为,一个社会的情感结构,在转型时期变得显而易见。⑦这提示我们,社会转型时期是非常适合探讨情感结构的样本,因为政治、社会结构和文化都会在社会转型时期发生剧烈的变化,新旧情感结构之间也往往面临复杂的互构、交替和冲突。“情感结构”的变迁在中国的社会转型时期也表现得非常明显。

对转型时期的“情感结构”进行全面的描述是非常困难的。基于本研究所要探讨的议题,在此仅对“情感结构”背后的推动力进行简要的论述。

总体来看,中国转型时期的“情感结构”是混杂的,它有三种重要的来源,一种是中国传统的伦理与“情感”,虽然经过诸多波折,依然对许多中国人有着重要的影响;第二种是革命的观念。二十世纪中国发生的历次革命对中国人的“情感结构”影响深远。经过土地改革、斗地主、分田地、人民公社等多次革命实践,中国人的政治观念、道德观念和“情感结构”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比如人们关于“平等”、“民主”的政治观念,以及通过“诉苦”建构起来的“怨恨感”等,都在某种程度上影响着社会转型时期的“情感”。革命承诺与现实的落差也成为一些群体产生不满的重要原因;第三种是一些来自西方的价值观念以及媒体传播的西方生活方式,它也在一定程度上塑造了中国人的“情感结构”。比如,社会不公感产生的一种重要的心理机制就是生存比较,而“西方”则是部分公众进行比较的主要对象。⑧对“西方”的想象,建构着公众关于公平正义的感受。这些不同来源之间相互作用,共同塑造了公众的情感体验。

除了“理念”层面之外,还有一些结构性因素。社会转型时期发生的一些“结构性”变动也塑造了公众的“情感结构”。这些结构性变动是非常广泛的,它包含政治、经济、社会结构等一系列领域的变革。比如,在社会结构领域,市场经济的发展加速了个体在不同空间的流动,传统的关系网络也被打破,这有可能塑造出新的情感结构。再比如,在媒体与出版领域,市场化的报纸与电视媒体、各类文学作品、文学期刊,以及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已经成为转型时期的文化景观,它们也有可能生产出新的情感结构。

二、“弱势感”的生成逻辑

我们现在把注意力集中在“弱势感”这一重要的公众体验上。如前所述,在社会转型时期形成的“情感结构”中,“弱势感”已经成为跨越阶层的集体感受。公众既可能对这一感受进行日常化的表达,也可能是在特殊的公共事件中爆发出来。不管是哪一种情境,“弱势感”都可能会影响公共舆论的特征。

所谓“弱势”,从字面的直接含义来看,是指“力量的弱小”,这种“弱小”可以是生理上的,也可以是经济或政治上的。我们可以借助某种标准对“弱小”进行界定,比如下岗失业人员、贫困的农民阶层等都可以被认为是“弱小”的,可以被称为“弱势群体”。但“感受”可能会与生理或阶层的标准有一定的冲突和不符,比如一个被定义为“弱势群体”的人并不一定会认为自己是“弱小”的,而一个被定义为中上阶层的个体可能会基于某些文化因素而拥有“弱小”的体验和认同。张翼的一项研究就指出,阶层也是一种主观认同,“那些收入并不低但却在参照群体中将自己认同在最下层的人们,更易于生发不满。” ⑨直觉上,“感受”本身带有一定的主观色彩。但这些“感受”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即它是一种普遍的社会感受,因此就带有了现象学社会学意义上的客观性,有特定的社会背景。而从“情感结构”的视角来看,这些“感受”也不是破碎的,它具有客观的“结构”,而这种“结构”则是我们前文分析的各种因素的沉积物。

“弱势感”是“弱小”的“感受”,但单单只有“弱小”的“感受”并不一定会形成“弱势感”。例如,当面对神秘莫测的自然界的时候,我们也会产生一种渺小或弱小的感觉,但这种感觉并不是这里所说的“弱势感”。“弱势”是与“强势”连接在一起的,具有社会性和批判意味。我们认为我们应该可以达到某一目标,或者应该拥有某些资源,但现实却不是如此,并且原因往往是某一部分人占据了过多的不应得的资源,我们不仅无法改变这一状况,还往往遭受到那部分占据资源的群体的“欺压”,就会产生“弱势感”。可以看出,“弱势感”的产生是政治和社会建构的产物,它有一系列的发生机制。

首先是转型时期的平等观念。在西方政治学的脉络里,“平等”有不同的内涵,比如起点平等、程序平等和结果平等,它们对应着不同的流派。在中国的转型语境下,人们对“平等”的理解比较混杂,这三者往往兼而有之。但无论是哪一种平等观念,都有可能形成“弱势感”。比如,在目前的高考制度下,不同地区之间的竞争程度是不同的,这会带给人们不平等的感受,当人们无法改变时,弱势地区的人们就可能形成“弱势感”,这就是起点平等观念的作用结果。再比如,在目前阶层固化的状况下,个体的成就和先天的出身有很大的关联,出身底层的人拥有较少的向上流动的通道,并难以改变这一状况,长此以往就可能产生“弱势感”,并且是与“不公感”相依而生的。程序不公和分配结果不平等也影响着公众的弱势体验。与平等观念相联系的还有“相对剥夺感”。社会转型带来的成果在不同群体之间的分配是不均的,如果差距过大,再加上公平分配制度的缺失,就会导致一些群体产生“相对剥夺感”。程序平等和结果平等的观念都是“相对剥夺感”的发生机制。

其次,当人们面临社会不公、不平等的现象时,会产生改变这些现状的愿望。如果人们被赋予一定的改变的能力,那么一般来说,“弱势感”也不会产生。但由于政治参与渠道的匮乏以及其他因素,目前来看,人们往往难以改变各种令人不满意的现状,政治效能感较低,甚至产生一种“无力感”和无奈感,“弱势感”逐渐定型。

当“无力感”潜滋暗长之后,“怨恨感”就很有可能会产生。根绝舍勒的论述,“怨恨产生的条件只在于:这些情绪既在内心猛烈翻腾,又感到无法发泄出来”。⑩易言之,当人们感受到伤害却无力报复,便在内心中产生怨恨感。成伯清指出:“怨恨产生的机制,简单来说就是受到挫折而心生怒气,但由于无能和软弱,或者由于恐惧和害怕,不能直接表现出反应冲动,包括必须压抑伴随的愤怒情绪。这种隐忍就容易酿成怨恨。” [11]在现代社会,怨恨更容易产生,因为,“在这一社会中,人人都有‘权利’与别人相比,然而‘事实上又不能相比’。即使撇开个人的品格和经历不谈,这种社会结构也必然会积聚强烈的怨恨”。[12]在中国的语境下,公众体验到的伤害可能来自体制、具体的政策,也可能来自具体的个体。但在面对被“个体”伤害的时候,公众会倾向于将该个体标签化和符号化为某阶层、某群体,因此这种伤害就被转换为某阶层(或群体)对另一阶层(或群体)的伤害。公众渴望“报复”的对象也就不再仅仅是具体的个体,而是包括该个体所象征的阶层。“怨恨感”可能导致公众以激进的方式进行“报复”,但另一方面,“报复”可能获得短暂的满足,依然难以改变现状,这样继续产生更深的不公感和弱势感,循环下去。

我们分析了社会不公感、相对剥夺感、低效能感以及无力感、怨恨感。这些情感类型都是与“弱势感”相关联的。“弱势感”可谓是这些情感的重要交叉点,它可以把诸多情感类型串联起来,形成解释当前中国公共舆论的更为宏观的、整合性的框架。

三、“弱势感”与公共舆论

公众是带着自己的“情感”走进公共空间的。“情感”也影响了公众的表达特征。我们在此以网络流行语、阶层冲突议题、“官民”冲突议题、公众表达中的“仇富”现象等为例,探讨“弱势感”如何影响了公共舆论的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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