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文倩:文学想象与公民行动

作者:李文倩发布日期:2012-06-05

「李文倩:文学想象与公民行动」正文

中国当代文学,在当代中国的公共生活中,曾经扮演过激动人心的角色。人们习惯不假思索地说,上世纪八十年代,是一个文学的年代。表面上看,这一点都没错。在那个时代,无论什么专业或职业,人们对文学作品的关心,热烈而近乎疯狂。只要是跟文学沾点边的,不管是作家,还是评论家,在他的生活世界中,无不受人关注,享受明星待遇。不少人说,中国历来是一个文学的国度,出现这种情况,其实不难理解。有这个因素,但不全是。在我看来,所谓文学产生轰动效应的时代,换一种说法,就是文学与公共生活密切相关的时代。在那个时代,作家凭借他对整个社会的直感,以文学作品的形式,关注问题,表达思想。这种思想,有可能是粗糙而浅薄的,但它始终与公共生活相联,绝不是某种自慰式的深刻。从另一个角度看,谴责当时的作家肤浅容易,但认真想想,当时的读者们,又有几个深刻的?

而至今日,文学作品的娱乐功能,在很大程度被影视剧替代;文学作品的“思想”成分,也越来越稀薄:人们更愿意在经济学、法学、社会学著作中寻找自己所关心问题的答案,而不是去读文学作品。这在某种程度上,有其合理性。但多数中国当代作家的无能,也要对此负部分责任。因为对公共问题的关注,无论其他学科提供了怎样精细的描述和解释,都有其不足和局限。事实上,对普通读者而言,最容易进入阅读的,还是文学作品。换句话说,那些真正优秀的作家,即使在这个文学严重边缘化的时代,仍然产生了重要影响。廖亦武、阎连科、杨显惠、野夫、胡发云、陈冠中等,就是明证。而糟糕的是,另一些深具思想家气质,在艺术上取得相当成绩的作家,比如汪建辉,却因“严格”的出版审查机制,而无法在中国出版其作品。我深信:这种“无名”的优秀作者,还有一些。

在作家之外,跟文学有密切联系的,是批评家。而所谓批评家,主要是从中国大学的学院体制中生产出来的。夸张一点说,在中国大陆,中国现当代文学这一学科,已成为培育新左的巨大摇篮。正如陈奎德在为康正果《平庸的恶》所写序言中说:“在当代知识界,一个人所受的专业训练与其政治倾向之间,有一种微妙的对应关系。譬如:法学家、经济学家,史学家往往是右派,而文学批评家、诗人、哲学家 ……,则左派居多。即是说,一个人在政治光谱上的位置,与他的专业有相当程度的关联。”这并不难理解。在中国教育的总体氛围中,直至今日,左的思想仍占据主导地位。而文学、哲学这样的学科,天然地带有理想化倾向。而这种倾向,如果没有以对现实与历史的充分了解为基础,势必偏左。当然,这种内在的理由之外,在中国大陆,做一个左派,一般比较安全,且能充满个性地挥洒道德激情。比如北大著名的孔庆东教授,因为有爱党爱国的头衔,骂起人来,格外地有恃无恐。

中国当代文学的糟糕现状,使文学在中国当代知识界,彻底成为一个弃儿。而在普通读者那里,更是如此。但有必要指明的是,这种情况的出现,是一个世界性的现象,不独中国。美国哲学家努斯鲍姆(Martha C.Nussbaum)指出:“我们至今已经习惯了把文学看成是可有可无的:文学被看做寄身于一个次要的和没有竞争力的大学院系,即使被认为伟大、有价值、具有娱乐性、精彩卓越,也仍然被看做是远离政治、经济以及法律思想的事物。”这种想法,在坚持纯文学标准的人眼中,是理所当然的。认真想想,纯文学观念的产生,是相当晚近的事。古典时代,诗与政治的关系问题,一直是一项相当重要的思想议题。古希腊如此,中国先秦时期同样。在努斯鲍姆那里,那种远离公共生活的纯粹文学,显然是她所不愿看到的。因为在她看来,文学想象在公共生活中间,理应占有一定地位。但她同时亦指出,要阐明并说服别人相信这一点,意味着格外的困难:“在公共领域中推崇文学是困难的,因为许多人会认为,当文学涉及个人生活和私人想象行为时具有启发性,但是当文学涉及更大的关于阶级和民族/国家的争论时,他们会认为文学是无聊的,没有帮助的。他们认为我们需要一种更值得信赖的科学,需要一种更超然、更坚定的理性。”

支配现代社会的重要法则,是功利主义。在努斯鲍姆的分析中,她将功利主义简化为成本―收益分析。这一原则,不仅在市场、行政领域占据支配地位,而且侵蚀着私人生活。比如在情感领域,通过恋爱、结婚的途径过性生活,被认为是成本高昂的。要想获得性满足,手淫是成本最低的一种,比嫖妓更低。但在这一分析中,人在情感生活中所渴求的意义感,消失殆尽。人之尊严,其内在的情感复杂性,没有得到尊重。努斯鲍姆的这一分析,跟哈贝马斯(Habermas)的思路,有接近的地方。在哈贝马斯关于社会本体论的分析中,他认为现代社会有两种社会存在组成,生活世界和系统。建基于生活世界之上的交往行为,处于根本性的地位。生活世界,是一个具有丰富意义感和自由感的世界。而系统的主要成分,则无非是市场和行政,这二者是必要的,但系统的过分扩张,造成生活世界的殖民化(colonisation of the lifeworld)。对此,努斯鲍姆亦有不满,她写道:“由于经济学思想决心只观察那些能够进入实用主义计算的东西,因此它是盲目的:它对可观察世界的质的丰富性视而不见;对人们的独立性,对他们的内心深处,他们的希望、爱和恐惧视而不见;对人类生活是怎么样的和如何赋予人类生活以人类意义视而不见。”

正是基于对现代社会中计算性思维的不满,努斯鲍姆通过对狄更斯小说《艰难时世》的细致分析,指出通过阅读文学,尤其是小说,读者可获得一种重要的想象能力,而这对公共生活具有相当重要的作用。读者在文学想象之中,能更为深切地体察人之丰富性,而不是将其简化为经济动物。努斯鲍姆指出:“……小说与其他叙述文学体裁的一些共同特征:它信奉每个人的独立性,信奉从质到量的不可简化性;它感知到发生在世界上每个人身上的事情都非常重要;它信奉不以外部孤立的视角去看待生命中的事情,就像是看待蚂蚁和机器零件的活动,而是以内在的视角,带着人们赋予自身的多种意义去看待它们。比起其他的叙述体裁,小说甚至更信奉内心世界的丰富性,信奉在具体的文本中体验一个生命所有的历程的道德相关性。从这个意义上说,比起其他体裁,它甚至更深刻地反对经济学简化地看待世界的方式,更专注于质性差别。”对人之丰富性的充分认识,有助于产生另一种对公共生活非常重要的情感体验,即同情。努斯鲍姆甚至认为,这种深切的同情心,在法律审理过程中,具有相当价值。因为,它有助于法官设身处地地考虑不同的伦理处境,从而更好地理解整个案件的真相。还有,通过阅读小说,读者可获得一种道德想象力。这一能力,是对我们追求更好生活的一种指引;或者说,必要的道德想象力,是过一种美好生活之必需。

努斯鲍姆对文学想象之于公共生活的热情推荐,并未使其失去清醒的头脑。她坚持认为:“文学想象是公共理性的一个组成部分,但并不是全部。我相信,如果提议用移情的想象来代替基于规则之治的道德推理,那将是极端危险的;我也不会提这样的建议。事实上,之所以捍卫文学想象,是因为我觉得它是一种伦理立场的必需要素,一种要求我们关注自身的同时也要关注那些完全不同生活的人们的善的伦理立场。这样一种伦理立场可以包容规则与正式审判程序,包括包容经济学所提倡的途径。”这跟中国大陆的文学左派不同。在中国大陆的文学左派那里,基于某种“正确”的道德假设,法律程序、市场秩序是完全可以抛弃的。因为在他们看来,所谓的法律、市场,无非是资产阶级的法律与市场,毫无公正和自由可言,因此是必须要砸烂的。而至于砸烂之后如何,则是无需考虑的。

经以上解读,努斯鲍姆对文学想象之于公共生活的思想建议,我大致是同意的。但我的同意,只是一种原则上的同意。因为在当下的中国大陆,如果鼓励法官以同情或想象的方式办案,恐怕所造成的危险,比在那些已具成熟法治秩序的社会中所可能造成的危险,还要危险万倍。基于中国大陆现实的考虑,我将努斯鲍姆关于“文学想象与公共生活”的思想议题,修改为“文学想象与公民行动”。有人曰,今日之中国,不明真相的群众居多;而了解真相的,则没有信仰,而没有信仰,则无行动力。我并不完全同意这一点,但应该看到,普通人对政治的冷漠,是相当普遍的。在这种情形之下,自主选择阅读优秀的文学作品,认识人之内在的丰富性,培育同情心和道德想象力,以此激励公民的信心和责任感,对走向公民社会的中国社会而言,无疑是一个不错的建议。

【本文发表于《文景》(2012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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