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海梅:民族国家与归属的性别政治

作者:沈海梅发布日期:2016-10-28

「沈海梅:民族国家与归属的性别政治」正文

摘要:云南民族识别是中国民族发展史上的重要历史事件,对新中国民族国家形塑(shaping)、中国共产党民族政策的践行、以及中国民族关系发展都产生深远影响。在社会性别视角审视下,本文认为民族国家的民族识别工程其实质是归属政治的建构,男女性别差异也被组织进归属政治的建构过程中。归属的性别政治将少数民族女性的民族身份作“自然化”的归属划分,女人归属于她们的男人,因而归属于她们所属男人的社会,而最终自然地归属于国家。归属的性别政治重新确定了少数民族女性与民族及民族国家间的关系,旨在实现对有差异的少数民族社会进行“父权制”标准化改造,最根本的扩大了父权政治在少数民族社会的影响力,重塑了少数民族社会的性别关系。

关键词:民族国家 民族识别 归属政治 归属的性别政治

作者简介:沈海梅,云南民族大学教授。

中国是由多民族共同组成的民族国家,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国家通过20世纪中期的“民族识别”与民族划分工作,明确了各民族的“正式名称”。同时,国家明确以法律、规章的形式将普通民众的民族身份确立下来。在此基础上,少数民族身份及其相关的权利、地位获取与维持构成了中国民族国家政治民族政策制度化的主要内容。

一、民族识别与中国民族国家形塑(shaping)

进入近代以来,随着中国帝国体系的瓦解,中国历史进入到民族国家(Nation-state)的体系中。尽管安东尼•D•史密斯(Anthony D. Smith)认为“严格地说,只有当一个族裔与文化单一的群体居住于一个国家的疆域内,而且那个国家的疆域与那个族裔与文化单一的群体所居的疆域相互重合时,我们才可以把这个国家称为‘民族国家’”,然而,这种理想化的“民族国家”标准定义在实际中存在若干偏差,大多数国家具有族裔多元性特征。民族国家与民族国家出现前的国家相较,所呈现的不同特征在于民族国家是对特定领土行使主权的组织,其核心观念是疆域概念和主权概念。民族国家最重要的特征是一个国家在什么程度上在经济、社会和文化生活中使用民族团结作为国家的政策,因而民族主义是支持民族国家型构的重要观念形态。安东尼•史密斯(Anthony D. Smith)概括了民族主义六个方面的基本主张,诸如“世界是由不同的民族所组成,每个民族都有它自己的特征、历史和认同”,“民族是政治权力的唯一源泉”,“为赢得自由,每个个人必须从属于某个民族”等都是其中的“核心原则”。在许多民族国家借助现代国家系统来诞生民族国家的过程中,从民族主义的核心概念中衍生出三个基本理想:即民族自治、民族统一和民族认同。因而,当1949年中国共产党完成了民族主义革命,所需要建立的就是这样一个负有民族主义理想的民族国家,国家的建设与完成民族国家构型几乎是同步的。在这一过程中,新诞生的民族国家领导了一系列将边疆少数民族整合进民族国家的工程,每一项工程都与民族主义的民族统一、民族赋权、民族自治和认同培养相关。

1950年,中央政府派出访问团探访边疆少数民族上层、民众传达毛主席的关怀,毛主席为慰问团题词“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族团结起来”,周恩来题词:“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民族一律平等,团结互助反对帝国主义和人民公敌,实行少数民族的区域自治和人民自卫,尊重民族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发展经济文化,使中华人民共和国成为各民族友爱合作的大家庭”。民族团结是这些题词中的关键词,题词也同样表达了民族统一和民族平等、民族赋权等民族主义的核心原则,被访问团制成条幅和锦旗作为礼物送给各兄弟民族,民族团结的政策和民族主义的理念通过实物传递给边疆少数民族。中央慰问团下设三个分团,第二分团赴云南,由生物学家夏康农教授任团长,王连芳任副团长。据《王连芳云南民族工作回忆》,访问团历时10个月的访问行程2万公里,访问了云南省的9个专区和42个县(含设治局)。访问团是毛主席派来的代表,访问团把毛主席像送到边疆少数民族中,传达毛主席对边疆人民的关怀,消减民族间的隔阂和歧视。那些开始被拒绝后来却被视为神像挂在家屋中的毛主席画像,奠定了今日许多少数民族毛泽东信仰的民间信仰形式。访问团深入少数民族地区宣传党的民族政策,调查各族群众的真实愿望和要求,同时多方面了解民族情况为国家民族工作决策提供依据。在西双版纳,“访问团带来了边疆人民需要的东西。他们赠送给各族群众的礼物是盐巴、针线和花边”。在有的地方,访问团送去布匹、食盐等生活品,以及粮食、耕牛、锄头等生产工具,有助于少数民族发展生产生活。中央与边疆,汉人与少数民族,各少数民族之间在民族国家的旗帜下“团结”在一起。

1950年10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一周年,首都北京举行盛大庆典,中央组织全国少数民族代表到北京观礼,云南省人民政府组织了由53人组成的国庆参观团,大多为少数民族的上层人士,包括了傣族、回族、哈尼族、彝族、白族、纳西族、怒族等民族的代表。 实际上,到北京参加国庆观礼的云南少数民族参观团人数远比政府组织的人数要多,据一些回忆资料,仅云南普洱区还有“傣、佤、拉祜、哈尼、布朗、傈僳、汉等族代表34人参加西南民族代表团赴京”。 此后还有不同批次的少数民族被组织到内地参观,如佤族聚居的西盟“又先后组织大小头人168人到昆明、北京等地参观学习”。 据统计资料,“从1950年至1954年,云南省人民政府先后组织了45次包括各民族各阶层代表4170人的代表团、参观团到北京观礼和到省外各大城市参观学习”。 这些到北京参加国庆大典的民族参观团,在北京受到毛主席和党和国家领导人接见,佤族头领拉猛说:“在北京每天都有几千人集会欢迎我们,小鼓打得叮叮咚咚,儿童见了我们喜欢得跳起来,到处把我们当贵宾一样欢迎”。 国庆阅兵展示的现代化的军备力量和参观北京、上海、南京等有现代化工业的地区,让少数民族上层和民众有机会了解国家的强大,参加观礼的少数民族代表团“大开了眼界,增长了见识,认识到祖国幅员广大、土地富饶,民族、人口众多,在共产党领导下,人民力量强大”。观礼活动和到内地参观,是有意义的工作,有效地影响了少数民族上层人士对新兴中国政权的归属倾向。

回到云南,普洱区代表团各民族共同签刻《民族团结誓词》,立青石于当时思普区首府宁洱县东城外的红场上:“我们二十六个民族的代表,代表全普洱区各族同胞,慎重地于此举行了剽牛,喝了咒水。从此我们一心一德,团结到底,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誓为建设平等、自由、幸福的大家庭而奋斗。此誓。”表达了边疆少数民族在民族主义动员下加入民族国家的意愿。1951年2月5日在车里宣慰府曼空掌佛寺召开车里县民族团结誓师大会,据召存幸口述,“那天早上,车里县100多大小头人和佛寺的主持人都集中到会议地点,围观的群众有上千人,十分热闹。会议开始,先赕佛水,接着县委、县政府领导余松同志讲话,举手宣誓。在众乡亲面前,我跟着上台代表宣慰使司署议事庭,代表大小头人,代表西双版纳各族人民在大会上讲话,举手发誓:永远跟着共产党,建设社会主义新边疆。接着与会代表人人共饮咒水,喝鸡血酒,宣读誓词。百姓和土司头人看到我这个议事庭庭长、民族上层人士都带头宣了誓,也就安定了心,立下了跟共产党走社会主义道路的志向。大会召开了以后,出现了民族团结的新局面,之后再也没有发生过民族叛乱、分裂祖国的事件”。那些居住在偏远深山中的少数民族群众,还通过电影放映队看到了《1952年国庆节》、《解放西藏大军行》等纪录片,也同样展示了新中国的强大。因而,新兴民族国家的构型一方面是出于民族主义的基本主张的需要,另一方面又建立在少数民族对现代民族国家的想象与认同基础上。最根本的,现代民族国家是边疆少数民族对新中国产生认同的基础。

中国的民族区域自治是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1951年,云南根据中央的部署,抓紧推行民族区域自治工作,5月12日,云南省第一个民族自治县――峨山彝族自治县成立。6月,根据西南民族事务委员会《关于西南少数民族地区应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及建立民族联合政权的意见》下发《云南省少数民族地区各级政权机构组织暂行条例(草案)》,有关民族区域自治筹备的工作在全省推开。1952年5月,省委派出工作组协助宁洱地委和专员公署开展建立西双版纳自治区的工作,地委和专员公署专门成立了筹备委员会。在广泛听取各族各界代表和有影响人物的意见后,就自治区的民族组成、行政区划、政府委员名额分配和自治机关驻地等问题进行充分协商,做到“各族愿意,群众满意,上层同意”,然后才报经国务院批准,于1953年1月24日正式成立了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区,傣族召存幸当选为州长,这是云南省最早成立的民族自治州。1956年11月大理白族自治州成立,到1958年4月楚雄彝族自治州成立,云南省共成立8个民族自治州。1990年代,云南省共成立29个民族自治县,197个民族乡。 这是建立新的民族国家最具有政治意义的工作,体现的是赋权少数民族的民族主义原则。

一批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先后建立,亟需可在少数民族地方开展民族工作的民族干部,1951年8月,创办了云南民族学院,其目标一是招收民族青年,培养民族干部;二是集中当时在民族地区工作的领导干部来学习民族政策。第一期招收685名学员,“学员出身有农民青年、奴隶,也有年轻的土司、贵族子弟、山官、头人和阿訇、海里凡,还有小凉山的奴隶主等”。据“云南民族网”资料,仅3年时间,云南民族学院为边疆民族地区输送了1476名各族干部。这些经过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教育的少数民族干部成为边疆民族地区政治整合的中坚力量。

1953年,新中国开展了全国第一次人口普查,登记下来的民族名称,多达400余种。其中最多的是云南,有260多种。因而在推行民族区域自治过程中,云南民族工作碰到的最大问题是如何保证所有不同的少数民族都能平等地得到政治赋权。1952年,中央派遣语言学家傅懋到云南主持民族语言调查、语言系属研究和文字改进工作,为民族识别工作培训语言研究学者。1954年5月15日,云南民族识别研究组成立,汇集中共云南省委统战部、省民委及语文组、中国科学院语言研究所、中央民族学院研究部、云南大学、云南民族学院、昆华医院等7个单位共46人。6月2日,分成7个组进行工作,至7月初完成第一阶段工作,共识别研究了29个民族单位,提出识别意见。8月初,开始第二阶段工作,10月结束,进行了以彝族支系为中心的识别工作,共39个单位。至此,全省初步确定了彝、白、哈尼、傣等21个少数民族,经中共云南省委、人民政府同意,由国家民委正式列入全国少数民族族别。云南民族识别的工作从1954年开始,到1979年5月31日国务院批复同意正式确定基诺族为一个单一的少数民族,云南民族识别工作告一段落。但还有一些民族尚未得到识别,如苦聪人、克木人、莽人等。1987年8月,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省民委关于“苦聪”人恢复拉祜族称谓的报告,同意从1987年8月9日起,全省苦聪人恢复拉祜族称谓, 将苦聪人归入拉祜族。时隔22年之后,2009年5月11日根据国家民委《关于云南省克木人和莽人归属为布朗族的复函》精神,云南省政府正式分别对红河州和西双版纳州政府相关请示进行批复,同意将莽人和克木人归属为布朗族。民族识别是新兴的民族国家建立过程中产生深远意义的重要事件,民族国家中每一位成员的身份由此被重新确认,重新管理和重新利用,并用民族(Nationality)身份来统代公民(Citizenship)身份。少数民族的民族区域自治和政治赋权都建立在民族识别的基础上,构成了民族国家政治制度的关键特征。正如学者所看到的“民族已经被制度化为社会-政治系统中最基础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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