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背景下的东北亚区域发展和跨界民族发展

作者:王婧姝发布日期:2015-11-15

「“一带一路”背景下的东北亚区域发展和跨界民族发展」正文

在实施“一带一路”战略的大背景下,世界逐渐形成一个地球村,经济和区域发展离不开地球村,民族也不例外。中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在55个少数民族中,跨界民族约有30个,他们主要分布于我国陆地边境地区,并对中国陆疆产生重要的影响。近日,在延边大学召开的第三届跨界民族论坛上,来自中韩两国相关领域的学者对东北亚区域发展和跨界民族的发展进行了研讨。

“一带一路”与跨界民族

在“一带一路”背景下对跨界民族进行研讨,来自广西民族大学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的周建新教授提出了“边疆中心视角”。他认为,“边疆中心”视角是相对于“国家中心”视角提出的一种理论方法。在边疆中心视角下,完全可以将过去视为边缘的边疆地区看作“中心”区域来讨论许多问题。其中,跨国移民问题、跨国民族问题,以及跨国经济区或边境经济合作区的建设等等,都是在边疆中心视角下进行的理论和实践探索。边疆中心视角相对于国家中心视角提出,从历史的叙事看,两者是一种相对的互补关系,但国家中心是根本是主流,边疆中心是枝叶、是支流,这是古今中外国家主义至上的大势所决定的。人类文明史毕竟是国家主导下的社会发展史。对于主权国家而言,边疆人民对于国家中心区位或地位的认同,事关国家认同和人心向背。因此,国家中心主义一直占据强势地位并拥有主导话语权,这一点也无可厚非。

边疆中心视角虽然强调物理空间的方位,但并不完全排斥抽象的社会空间,因为边疆中心并不是绝对的物理空间的中心地带,更多的是边疆社会的族群文化中心。

周建新说,边疆中心视角是一种宏观的物理空间俯瞰的角度,更是一种宏观的社会空间的观察角度。它的特点,就是把一国的边疆看做“中心”,或者把两国或多国的边缘整体性看做“中心”,把边缘人群作为叙事的主体,并且经常以边缘人群的叙事展开对国家中心的认识。这种理论方法对于跨国民族研究和边疆学研究,有着重要的价值和意义。

国家民委国际司副司长吴金光在会上提出了中国的跨界民族与国家安全问题。世界各国的跨界民族都有双重作用,即积极作用和消极作用,处理得好会起到戍边的作用,处理得不好则会起到削边的作用。吴金光指出:“跨界民族是一把双刃剑。”那么,如何从国家安全角度发挥跨界民族的积极作用?吴金光认为,第一,在思想认识上将跨界民族居住地带作为处理国家关系的缓冲地带。第二,将跨界民族中间存在的问题放在全球化背景下的非传统安全语境中考虑。第三,在处理跨界民族诸问题时,将跨界民族中那些充当西方反华势力代言人或工具的成员与普通民众区别对待。第四,在尊重跨界民族文化的前提下,尽可能彻底解决国内跨界民族的诸多问题,使国内跨界民族成员与国外的跨界民族成员相比有优越感,这样才不会使国内跨界民族的极少数成员成为国外反华势力、分裂主义利用的工具。

中央民族大学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教授祁进玉对“一带一路”建设与东北亚共同体进行了展望。他说,在全球化与“一带一路”背景下,在现有的复杂的国际氛围和东北亚地区紧张的态势下,解决东北亚地区的政治纷争,必须要抛弃原先的单一模式的构建经济共同体的设想,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有必要构建东北亚“文化经济共同体”的新思路。因为单纯的经济上的联系只是维系国与国关系的经线而已,在可能的情形下,有必要建立国与国之间、民与民之间联系密切的交往网络体系,这种网络体系是出于双边或多变的政治、经济、文化、宗教、教育、科技等互惠互利基础上的平等交往。基于东北亚地区各个国家的实际情况以及民族文化历史、族际接触与交往等元素的综合考量,充分发挥该地区众多跨界民族在文化、历史上的密切联系和跨界民族的文化认同感,并以之为区域多边关系交往交流的平台,积极构建东北亚“文化经济共同体”,这才是顺利解决该地区纷繁复杂的政治纷争的可能路径。

祁进玉认为,东北亚地区特殊的历史与现实,使得任何幻想建构东北亚区域共同体的想法都毫无例外地会遭遇很大的阻力,而该区域的任何变化也会波及地区的均衡和稳定。但是我们不能因为东北亚地区的政治、安全、经济等的复杂的现状就对共同体的未来发展抱有疑虑,而无视该区域历史和现实中作为最大公约数的共同文化基础及其感召力。相反,在东北亚共同体的构建中,首先需要我们进一步增强国与国之间的文化交流与互动,增进民间友好往来和相互了解,通过对基于共同文化的跨民族国家的认同来重建东北亚的地缘认同意识,从而建构东北亚的地域认同和文化认同感,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强化经济贸易往来,增进国与国之间的政治互信与安全保障机制。也就是说,围绕着东北亚共同体的建设,应该是“多管齐下、同心协力”才能有效。首先,要做好东北亚区域认同的文化共同性基础,营造“和而不同”、“尊重多样性和差异性”的和谐文化氛围,同时充分调动文化同质的特性,建构基于地缘认同和文化认同的复合认同意识。其次,东北亚地区的安全保障机制和政治互信磋商是一个持续的过程,同时增强区域内各个国家之间的经济贸易往来、构建经济协作共同体是必须的环节。以经济共同体为纽带,以文化共同体为基础,以政治和安全保障体制建设为依靠,构建政治共同体和地区安全保障同盟为其着力点。然而,在东北亚“文化经济共同体”的发展过程中,中日韩作为核心力量,应该抛弃历史宿怨,营造和谐交流的文化认同氛围,强化中日韩经贸往来,增进各国之间的政治互信。

全球化的今天,可以说“区域互助、全球协作”已经成为政治家、学术界公认的准则。从这个角度而言,充分发挥东北亚地区丰富的文化资源和文化历史传统的作用,增进区域内族群、民族间彼此的接触和交流,增强跨国文化认同的感召力,构建“东北亚共同体”则有着十分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因此,如何合理引导该区域众多跨国民族的民族认同与国家认同,建立超越民族国家的跨国文化认同就成为重要而紧迫的研究课题。

延边大学副教授李梅花以延边朝鲜族社会为例,探讨了“一带一路”与跨界民族社会文化结构的改造与创新。她认为,改造社会结构,创新民族文化,响应“一带一路”战略,具体说来, 第一,要变单向人口外流结构为双向人口流动结构;第二,要转变劳务经济是延边经济发展的永久依赖性支柱产业的观念;第三,要转变消费主义观念,培育工商精神。

黑龙江省民族研究所研究员谷文双在对赫哲族的多元经济进行调查研究后,对赫哲族与那乃族开展跨境经济合作提出了对策建议:第一,突出跨境旅游,做大做强合作经济;第二,突出渔业开发,做大做强合作经济;第三,突出劳务输出,做大做强劳务经济。

宗教诉求与跨境流动也是与会学者关注的焦点问题。云南大学西南边疆研究中心教授高志英以中缅边境地区信仰基督教跨境民族为个案,探讨跨境民族宗教诉求及其实践的特殊性,并关注对边疆稳定、国家安全的影响。高志英分析,纵观20世纪以来基督教在中缅跨境民族中的传播与发展,实际上是通过基督教的跨境流动而实现的。但不可否认的是,宗教的跨境流动,根本上是跨境民族的宗教诉求所致的。前人对于云南少数民族基督教发展的研究,有的从信仰主体的文化传统考虑,有的从信仰主体的社会发展程度角度探讨,有的则以信仰主体所处社会环境来研究,也有的从传教士的传教策略找原因。概括起来,不外乎就是基督教在中缅跨境民族地区的本土化过程中逐渐内化为信仰主体一种强烈的宗教诉求――其背后就是社会、信仰主体与传播者的交互作用,而使外国传教士与本民族传教士在这些跨境民族当中找到了传播的“宗教市场”。既然是“市场”,就意味着通过市场场域而发生场域内外的人的流动、物的流动。具体而言,即是宗教的跨境流动。宗教跨境流动在现代―民族国家形成之后,不仅仅就是一个宗教文化的跨境交流问题,而关乎边疆、民族、宗教等一系列敏感问题。

云南大学民族研究院副教授王越平通过研究越南老街侬族的烟草种植历程得出结论:在全球化时代,技术的流动尽管更容易冲破国家政治权力的边界在全球扩散,但是技术流动的结果并未能实现完全的全球化,相反往往伴随着地方化和在地化。以往学界在探讨技术的在地化时更多地从技术与地方本土知识的并接与再造的角度展开。然而值得注意的是,由于“地方”的差异性,技术的地方化必定有着不同的面向。作为边疆地区,从文化意义、政治意义和地理空间意涵上看,是处于民族―国家政治权利的边缘,同时在现代民族―国家建构的过程中,边疆的建构又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因此,技术的跨国流动在这一地区的传播和在地化便会表现出不一样的特征来。

对于东北边疆朝鲜族聚居农村社会治理的困境,延边大学副教授赵刚提出对策:第一,坚持公平正义,推动朝鲜族聚居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第二,促进社会和谐,调处好朝鲜族聚居农村的民族问题。第三,形成系统治理,培育朝鲜族聚居农村社会治理主体。第四,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厘定社会治理下的政府职能。


东北亚人口较少民族研究

内蒙古社科院民族研究所所长白兰戏称自己是“祥林嫂”。在各种大小研讨会上,她是逢人便讲起还在养殖驯鹿的部分鄂温克族群众的命运,希望他们得到大家更多的关注。在这次研讨会上,白兰提出建议:随着现代化的推进,随着全球气候变暖、冻土带北移,驯鹿文化正在呈现出逐渐向更北方退缩的辙迹。作为敖鲁古雅使鹿文化的根本之源的驯鹿,由于不容乐观的生存环境,数量增长停滞不前,给驯鹿保护和文化传承带来挑战。“驯鹿文化生态保护区”已经命名,有必要出台条例,以国家的法律确保这部分鄂温克族群众在“驯鹿文化生态保护区”的权力和权利。

白兰说,《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明确指出,在非物质文化遗产内容丰富、集中的区域,建立民族民间文化生态保护区,这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实施活态传承、整体保护、可持续保护的作用措施。我们知道,“民族文化”是一个民族的物质文化、精神文化、制度文化在历史上形成的结构系统,是与其自然地理、社会环境相辅相成、彼此依存关系的综合体现。建立“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区”是为了民族文化的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在特定的地域内,保护“民族文化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延续性。作为一种新的发展战略,“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区”既不同于一般城镇化建设模式、一般新农村建设模式,也不同于“经济特区”建设模式。怎样实行对“文化生态”的整体保护,如何建立一个科学完善的“民族文化生态系统”,这不仅是学术研究的新课题,更是实际操作中的新问题。

黑龙江省民族研究所所长都永浩讲述了鄂温克族历史研究中的几个问题,包括鄂温克人的来源之谜、同宗异流的鄂温克三部落族群、清朝三征索伦部等。

吉林省民族宗教研究中心实习研究员梁雪萍提出了鄂温克族生态移民的文化困境。其困境包括变迁中的文化堕距与代际矛盾、民族文化模式的同化与冲突、民族信仰和风俗的弱化等等。梁雪萍提出,应制订少数民族文化发展体系,创新少数民族社区“善治”模式,提高政府公信力;改善民族话语权,创新民族自治发展模式;加强对民族文化“符号”的保护措施,提高青少年群体文化素质,发挥教育的文化传承作用。

达斡尔族是一个曾经为中华民族的历史和文化做出过重要贡献的民族。内蒙古莫旗达斡尔族学会 副理事长卓仁对达斡尔族源流进行了探析。卓仁说,今天的达斡尔族是个“小聚居、大分散”的民族,造成这种局面既有历史的原因、战争的原因,也有政治的原因。特别是在清朝,统治者为统治阶级统治的需要,对包括达斡尔族在内的各少数民族采取分化、分而治之的政策。尽管当时的达斡尔族人口不足两三万,但被派往各地“驻守”的达斡尔官兵及家眷在民族人口中却占很大的比例,因此形成了今天的“瑷珲达斡尔人”、“海拉尔达斡尔人”、“新疆达斡尔人”、“呼兰达斡尔人”等小聚居大分散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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