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红云:清代中国疆域的变迁及其对中国民族发展的影响

作者:段红云发布日期:2015-12-25

「段红云:清代中国疆域的变迁及其对中国民族发展的影响」正文

清代是中国古代疆域的定型和近现代疆域变迁的发端时期。传统“华夷之辨”、“尊夏贱夷”的民族观被“华夷一家”、“天下一统”的思想所取代,边疆民族地区实现了从羁縻统治区域向直接统治区域的过渡,边缘化特质逐渐被“一体化”趋势所取代。伴随着西方列强的入侵,中国主导的以藩属体系为基础的东亚政治格局被西方列强主导的新型国际秩序所取代,传统的天下观和疆域观受到严重冲击,中国由王朝国家向近现代主权国家转变,中华民族由自在民族共同体向自觉民族共同体转变,并形成了诸多的跨境民族,对近现代中国民族的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

清代是中国古代疆域的定型时期,也是我国近现代疆域变迁的发端时期,在中国疆域沿革研究中具有特殊意义。自20世纪三四十年代以来,顾颉刚、童书业、白寿彝、孙祚民、谭其骧、葛剑雄、马大正、李大龙等学者就中国历史疆域的界定、分期、变革、影响等阐述了各自的观点,形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疆域说”、“汉族王朝疆域说”、“1840年前的清朝疆域说”、“各民族共同活动范围说”和“中原统一王朝疆域说”等学术主张,并引发了较大的学术争鸣。经过80余年的探讨,学术界虽在中国古代疆域形成的分期上尚有一定差异,但都基本认同中国古代疆域定型于清代,①然而对中国古代疆域的形成及变迁对中国民族发展的影响却关注不多。本人以清代中国疆域变迁为切入点,试图对此进行探讨,就教于学界方家。

一、清代中国古代疆域的定型与近现代疆域变迁的发端

清代是中国疆域发展史上承前启后的重要历史时期。一方面,清代中前期(1840年以前),经过以汉族为主体,包括周边各少数民族先民上千年的农耕文化和游牧文化的碰撞、交流、融合,以及各民族政权之间分裂――统一――再分裂――更大范围统一的螺旋式发展,在民族分布格局和民族关系相对稳定的基础上实现了中国古代疆域的最终定型。另一方面,清代后期(1840年以后),西方列强以武力相威胁强迫清政府签订了一系列不平等条约,鲸吞了大量的中国领土,还相继入侵朝鲜、越南、缅甸、琉球等藩属国,促使中国疆域从王朝传统疆域完成了向近现代主权国家疆域的蜕变。

(一)中国古代疆域的定型

清军入关后,面临着复杂的国内政治形势。在北方,蒙古族以大漠为中心,分为漠南、漠北和漠西三大部。漠南蒙古虽在清军入关前就已归顺,但居住在天山北路的漠西厄鲁特准噶尔部不断强大,成为清朝最大的威胁;在南方及中原,尚有一些明朝遗臣拥立皇族建立的弘光、隆武、绍武、永历等几个南明政权,以及李自成的大顺、张献忠的大西政权。为稳定和巩固边疆,清朝对内肃清反清势力,加强对边疆地区的军事控制,对外则通过战争、谈判等方式与俄国、廓尔喀、布鲁克巴和哲孟雄等国相互确认了疆土的归属,划定了边界,并延续历代王朝的统治策略,通过朝贡―册封等手段维系了与周边朝鲜、安南、缅甸等国的藩属关系,最终奠定了中国古代疆域的基本格局。

在南方,1645年清军灭亡了李自成的大顺政权及南明的弘光政权。1646年消灭了张献忠的大西政权及隆武、绍武政权。1662年,清军入滇,灭永历政权。1683年,清兵入台,郑克降,清朝设置分巡台厦兵备道及台湾府,隶属于福建省。此后,大量福建、广东移民进入台湾,乾隆年间台湾已有“闽人约数十万,粤人约十余万”。②

在北方,康熙三十年(1691)、三十四年(1695)、三十六年(1697),清军先后在乌兰布通、昭莫多等地与噶尔丹部激战,噶尔丹兵败自杀,内外蒙古完全统一于清朝,清在蒙古地区实行盟旗制度,设乌里雅苏台将军、科布多参赞大臣和库伦办事大臣进行统辖。此外,康熙二十八年(1689)清与俄国订立了《中俄尼布楚条约》,规定中俄以额尔古纳河、格尔必齐河为界,再由格尔必齐河源顺外兴安岭往东至海,岭南属中国,岭北属俄国,从而确定了中俄东段的边界。雍正五年(1727),清朝与俄国再次签订《中俄布连斯奇界约》和《恰克图条约》,规定以恰克图和鄂尔怀图之间的第一个鄂博为起点,由此向东至额尔古纳河,向西至沙毕纳依岭(即沙宾达巴哈)一线为界,以北归俄国,以南归中国,进一步明确了中俄中段边界线。③

在西北地区,经过康熙、雍正、乾隆三朝的不断征伐,清朝最终于乾隆二十二年(1757)平定了准噶尔部,巩固了对天山北路蒙古等族聚居地的统治。乾隆二十四年(1759),清平定了大小和卓的叛乱,最终统一了天山南北。

在西藏地区,康熙五十九年(1720)清军入藏,结束了和硕特及准噶尔等蒙古势力统治西藏的历史,正式将西藏纳入清朝版图。雍正五年(1727),清设置“驻扎西藏办事大臣”,统掌前藏和后藏之军政,有效加强了中央政府对西藏的统治。乾隆五十六年(1791),清军击退廓尔喀对我国西藏的侵略,并与廓尔喀、布鲁克巴和哲孟雄划定了边界。乾隆五十七年(1792),清创立了“金瓶掣签”制度,次年,颁布了《钦定西藏章程》,将西藏地方事务的管理推向法制化和规范化管理的轨道。

随着清朝统治不断深入,边疆地区逐步稳定,周边藩属之国也相继遣使朝贡,表示归顺。早在入关以前,清便于崇德二年(1637)通过军事征伐迫使朝鲜交出明朝所赐诰命册印,奉大清正朔。顺治九年(1652),暹罗遣使朝贡。顺治十年(1653),“琉球国中山王世子尚质遣使表贡方物,兼缴故明敕印”,④与清朝建立起政治上的封贡关系。顺治十七年(1660),安南国王黎维祺遣使朝贡,奉表投诚。次年,清朝册封黎维棋为安南国王,约其“永作藩屏,恪修职贡”。⑤雍正四年(1726),苏禄国王遣使奉表贡献方物,清朝将其纳入封贡体系。雍正八年(1730),南掌国王岛孙遣使奉表朝贺,并请永定贡朝。乾隆十六年(1751),缅甸派使节朝贡清朝,表示臣服中国。乾隆五十五年(1790),清朝赐敕书、诏书,册封孟云为缅甸国王,中缅再次建立封贡关系。周边各国相继纳贡臣服,一定程度上沿袭了历代形成的藩属拱卫体系,对中国古代疆域的定型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

总之,在历代封建王朝和边疆各民族共同经营的基础上,边疆地区经过清代前期的治理和开发,自然凝聚成中国古代疆域。这一时期,清朝的疆域“东极三姓所属库页岛,西极新疆疏勒至于葱岭,北极外兴安岭,南极广东琼州之崖山”,⑥北抵戈尔诺阿尔泰、萨彦岭、外兴安岭至鄂霍次克海,西南达喜马拉雅山脉,包括拉达克在内,陆地总面积1300多万平方公里。⑦全盛时期,清朝在全国设置了18个省,盛京(奉天)、吉林、黑龙江、伊犁、乌里雅苏台5个将军辖区,以及驻藏大臣、西宁办事大臣和蒙古的盟旗,并通过改土归流等措施扩大了对边疆地区的直接管辖范围,为中国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发展和巩固边疆地区的统治做出了重要贡献。

(二)近现代中国疆域变迁的发端

长期以来,受限于东部海洋和西部青藏高原的阻隔,历代封建王朝除与周边国家保持着以封贡为纽带的藩属关系外,一直处于相对隔绝的发展状态。进入明代后,随着航海技术的发展,地理大发现使人类历史进入了一个新的时期,中国与西方国家的接触和冲突在所难免。18世纪下半叶和19世纪,欧美国家先后完成了工业革命,综合国力大为增强,导致世界经济、科学文化、军事和政治的重心从亚洲古老文明国家转移到欧洲和北美,世界格局随之发生重大变化。⑧为拓展海外市场,寻求廉价劳动力和原材料,赚取更多的超额利润,欧美主要资本主义国家在全球掀起了一个空前规模的殖民扩张浪潮。而此时的中国却依然处于对外封闭的状态,清朝还沉醉在唯我独尊的东亚政治体系之中,“迄乾隆五十年,我为上国,率土皆臣,无所谓外交也,理藩而已”。⑨乾隆年间英国马嘎尔尼使团访华商谈通商时,清朝仍要求其行三跪九叩之觐见礼仪,颁给英王的敕谕自诩“天朝物产丰盈,无所不有,原不籍外夷货物,以通有无”。⑩由于清朝国力衰退,对世界形势应对不及时,导致进入近代以后,列强环伺,外侮日多,卒至藩属离去,疆土被割,遗祸无穷!(11)

一方面,以1840年英国发动鸦片战争为起点,英、法、俄、日等列强以武力相威胁,强迫清朝签订一系列不平等条约,侵占中国大片领土。1842年,英国政府强迫清朝签订《南京条约》,强行割占香港岛,并迫使中国开放广州、福州、厦门、宁波、上海五口岸通商。1856年,英、法联合发动侵华战争,俄国趁火打劫,于1858年强迫清朝签订《瑷珲条约》,割去黑龙江以北、外兴安岭以南60多万平方公里的中国领土。1860年,列强强迫清朝签订《北京条约》,俄国强占了乌苏里江以东约40万平方公里的中国领土,英国割占九龙司地方一区。1864年,俄国强迫清朝签订《中俄勘分西北界约记》,割占中国西北部巴尔喀什湖以东、以南和斋桑淖尔南北44万平方公里的领土。1881年,俄国又通过签订《中俄伊犁条约》,强占了塔城东北和伊犁、喀什噶尔以西约7万多平方公里的领土。1890年,中英签订《藏印条约》,英国割占了热纳、咱利和隆吐山等中国领土。1894年,日本发动侵略朝鲜和中国的甲午战争,并于1895年强迫清朝签订《马关条约》,割占中国辽东半岛及所属诸岛、台湾全岛及所有附属岛屿和澎湖列岛。此外,英、法还通过一系列军事活动,不断入侵云南边境地区。总之,西方列强通过一系列武装入侵,强迫清朝签订不平等条约,强占了中国东北、西北和西南150多万平方公里的领土,使清代前期刚定型的中国古代疆域大幅缩小,并留下了一系列未定边界,为近现代中国与周边国家的领土争端埋下了祸根。

另一方面,在武力侵占中国大片领土的同时,列强侵占了清代前期臣服于中国的朝鲜、越南、缅甸等藩属国,致使这些藩属纷纷沦为西方列强的殖民地,中国主导的以藩属体系为基础的东亚政治格局就此终结。1875年,日本借“江华岛事件”入侵朝鲜,并于1876年签订《江华条约》,规定“朝鲜国乃自主之邦,与日本国保有平等之权”,否认中国的宗主权,为日本进一步吞并朝鲜创造条件。甲午战争后,清朝与日本签订《马关条约》,规定“中国认明朝鲜为完全无缺之独立自主,故凡有亏损独立自主体制,即如该国向中国所修贡献典礼等,嗣后全行废绝”,标志着中朝藩属关系最终走向瓦解。19世纪中期,法国入侵越南,越南阮朝与法国于1862年签订《第一次西贡条约》,规定将边和、嘉定、定祥三省的全部及昆仑岛的一切主权割让给法国。从此,越南南方沦为法国殖民地。1874年,法越签订《第二次西贡条约》,法国承认越南独立,不再臣服于中国,一旦越南需要征剿贼寇,法国愿意无条件援助。1884年6月,法越签订《第二次顺化条约》,越南承认并接受法国的保护权。次年,越南进呈国书,向清朝乞求赐封。清朝以“越南从前与法私自立约,并未奏闻”(12)为由,拒绝了越南的请求。自此,清代中国与越南沿袭了220余年的藩属关系彻底结束。同样,19世纪中叶后,英国先后发动三次侵缅战争,相继吞并了下缅甸和上缅甸,并于1886年1月灭了雍籍牙王朝,将整个缅甸沦为殖民地。1886年,中英签订《缅甸条款》,规定缅甸向例十年呈进方物,缅督派员循例举行;英在缅甸政权,悉听其便。至此,清朝与缅甸存续近百年的封贡关系宣告终结。1890年,清朝与英国在加尔各答正式签订《中英会议藏印条约》,不仅承认哲孟雄归英国保护,还划定西藏地方与英属哲孟雄的边界。

总之,19世纪中后期,清朝在西方列强的武力入侵下,被迫签订一系列不平等条约,不仅丢掉了我国东北、西北和西南150多万平方公里的领土,还使朝鲜、琉球、越南、缅甸等弱小的藩属自顾无暇,不可能也无力担当中国的“屏藩”,中国的藩属体系分崩离析,清朝“守在四夷”的疆域拱卫体系遭到重创,造成了严重的边疆危机。一些具有较强“独立性”的“藩属”先是沦为列强的殖民地,之后与中国的关系发展成了现代意义的国际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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