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俊毅:论现代多民族国家建构中民族身份的形成

作者:马俊毅发布日期:2015-01-02

「马俊毅:论现代多民族国家建构中民族身份的形成」正文

 

民族身份是在多民族国家建构的过程中,民族纳入国家政治组织和制度时所取得的政治地位。现代国家政治转型中民族身份的确立是形成民族概念的重要基础。一般来说,民族概念应与民族身份一致,而民族概念和民族身份应与民族的历史渊源、作为国家建构之基础的宪法,以及民族和族群政治一脉相承,这种一致性有益于国家认同与民族认同的相互和谐,从而保证多民族国家建构进程的顺利进行。文章运用政治学“历史分析”的视角,对于中国、美国、西班牙、加拿大等几个国家民族身份的形成过程进行比较分析,并进一步阐述了这一观点。

关键词:现代国家 政治过程 民族身份 民族概念 国家建构

 

一、引 言

本文运用政治学的视角和方法,研究对民族概念具有决定性影响的民族身份。 讨论将集中于亚层次民族的身份及概念,因为其关乎多民族国家中的民族身份、民族和族群的自我认同及其国家认同,因而具有丰富的内涵和张力。之所以选择“民族身份”作为聚焦点,是因为以民族身份切人,从纵向上可以跨越历史和现实,对于现代多民族国家的转型和建构进行长时段的考察;而在横向上可对各个国家的亚层次的民族身份及民族概念的类型、内涵进行比较阐释。

笔者结合历史、民族政治过程等,对于中国、美国、西班牙、加拿大等国的民族、族群、历史民族、土著民族等亚层次民族身份的形成及概念的使用进行阐释。通过考察,初步认为,在多数国家中,民族概念与民族身份相互一致,二者又与民族及国家的历史渊源、民族和族群政治具有逻辑的一致性。这种一致性有益于国家认同与民族认同建构的相互和谐,从而保证多民族国家建构过程的顺利进行。而目前我国“民族”一词的模糊性,还不能尽述中华民族和各民族的历史渊源、以及我国民族政治的内在逻辑。因此,笔者曾提出我国亚层次民族应该称之为“族元”,并英译为national ethnic―unit。 由于篇幅所限,之前已经刊出的文章只对概念本身进行了论证,但有关民族身份的思考和研究未及展开,故另撰此文,以便进行深入探讨。

本文将民族身份的形成纳入多民族国家建构的政治过程进行考察。对于比较政治学来说,“当前时代的挑战― ―国内冲突、国家构建、经济增长的政治基础以及民主化等是当代研究的中心”。

本文有关多民族国家建构过程中民族身份形成的探讨,或许还不足以形成一个典型的比较政治分析模型,但多民族国家的构建是重要的政治过程,也是政治学的重要研究内容。因而,本文在以下两个方面借鉴了比较政治学的一些视角。首先,将民族身份的讨论纳入多民族国家从传统到现代的转型及建构的政治过程,既观照了民族的历史渊源,又考察了历史因素如何嵌入了现代政治过程,以及影响政治制度的构建等。这一研究视角借鉴了政治学的历史分析视角。其次,运用比较的方法,进行了几个国的家考察分析,形成相互之间的参照。

 

二、民族身份与现代多民族国家的政治过程

(一)现代国家建构与民族身份的确立

民族政治身份,是指在多民族国家建构的过程中,民族纳入国家政治组织和制度时所取得的政治地位。正如艾拉・卡兹内尔松(Ira Kartznelson)所说,“现代性的一些重大特征,如资本主义的发展、市场理性、国家构建”等,是“形成人们身份、利益和互动的重要过程”。民族身份也是其中之一。较之于民族认同,民族身份在我国学术界研究较少,只有个别政治学论文提及,且没有进行深入探讨。在西方近年来承认的政治理论中,身份一词出现较多。承认的政治存在着两种模式,一种是以认同(identity)为基础的承认政治;另一种就是以身份(status)为基础的承认政治。虽然,以“各民族平等、团结、共同繁荣”为价值取向和目标的我国的民族政治,与西方的承认政治是有差别的,但是民族身份的考察仍然是具有其理论意义的。因为民族身份在其内部的形成是基于民族认同,而在其被纳入一个更大的共同体,并且必须进行社会外部交往时,民族身份是指民族需要获得的“社会地位”,而当这个外部的、更大的共同体是政治共同体时,民族就需要获得“政治身份”,或日政治地位;且这种政治身份需要法律的规约,以明确其与政治共同体的关系,以及双方的边界、权利、义务,民族因此而获得法律身份。由于本文以政治学的角度进行考察,因此,民族身份主要是指民族政治身份,有时其与法律身份密切相关。

民族政治身份的形成深刻地影响着现代多民族国家的政治进程,同时,民族政治身份是形成民族概念的重要基础。民族概念承载着反映民族身份的特征、内涵之功能,或者说,其应该对多民族国家中的民族身份进行准确的描述。因此,对于民族概念的探讨,我们应该透过其表象,认识概念背后的实质。那么,民族身份的形成基础是什么呢?如果借用马克斯・韦伯(Max Weber)关于身份(status)的界定,身份应该是基于一定的社会评价,或者说“声望”(prestidge)而取得的社会地位。那么,民族身份在一定程度上与其自身原有的“声望”,或者说”社会评价”有关,在社会历史发展及国家的建构中,民族声望可以指各民族的历史渊源、物质精神文化积累,以及在历史上对国家做出的贡献,等等;民族身份的建立与以上具有密切关系。民族声望虽是形成民族身份的重要因素,但并不意味着其是唯一的决定性因素。

民族身份的确立,还与历史文化环境、特定的政治过程、制度等因素密切相关,其可以说是在一种合力的作用下形成。现代多民族构建的进程也是各类身份群体建构对国家的政治认同,并确立其自身身份的过程。这与“现代国家独特性”,包括其结构和性质相关。阿萨德(Tatal Asad)对现代国家进行了深刻的解读,他认为,“国家”这个词得到普遍讨论和使用是在欧洲的13世纪到16世纪这个历史阶段,在欧洲社会中发生了一个至关重要的转型,这个“至关重要的转型与一种独立的法律与宪政秩序的观念的存在相伴而来,其中统治者有责任对此秩序加以保护”,“这使得把国家而非统治者个人看成是其领土范围内的法律及合法性武力的唯一来源成为可能”,这种新的政治组织的类型的独特之处就在于,社会中的所有群体都变得迫不得已要在“由国家所组织的统治范围内”通过“集中在法律范畴上的政治斗争在追逐他们的利益”。同样,在现代国家,尤其是现代多民族国家中,作为亚群体的民族和族群的身份的建立,及其相应的权利诉求、相应的体制机制安排,成为国家建设和政治过程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O世纪以来,“承认的政治”理论在西方兴起,相对于泰勒(Charles Taylor)等基于认同(identity)的承认政治正义论,弗雷泽发展了以身份(status)为核心的承认的政治的正义论。她认为,身份政治的核心是必须建立能够实现“参与平等”的身份;以“参与平等”为规范的正义观,包括经济领域的再分配,文化领域的身份承认,政治领域的代表权。弗雷泽在少数族群的政治方面,强调少数族群及个人以“参与平等”为核心的“身份”获得。由此可知,多民族国家的建设,民族身份的确是一个关键和基础性的命题;同时,也反映出,民族政治身份的确立,还要通过国家特定的宪法、法律,以及民族和族群政治模式才能最终达成规制。

从世界各国已有实践进程来看,建构多民族国家的路径上,是将普遍正义与历史国情相结合而形成民族身份,而不是寻求“普世”模式。例如,在我国,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在理论、政策上强调各民族一律平等,包括政治、经济与文化的平等,在制度上实施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由此各民族“获得”了至少是以“参与平等”为起点的政治地位和政治身份;而从历史主义的角度看,这种身份的形成还具有厚重的历史因素,包括各民族与中华民族形成的历史渊源、我国多元一体的历史格局等,具有历史正当性。

基于以上思考,笔者设想,多民族国家中民族概念应与民族身份相互一致。而多民族国家建构中民族政治身份的确立,较为关键的因素一是民族及国家的历史渊源,二是在宪法及多民族国家结构规制下的民族和族群政治;民族的概念和民族身份,应该与以上两者具有逻辑的一致性。这种一致性有利于民族认同与国家认同的相互和谐,有利于多民族国家建构的顺利进行。综合以上因素,民族概念对于民族的地位、身份既不能拔高,也不能降低,而应恰如其分。

(二)民族身份形成的历史基础

关于民族,首先通过对概念的界定而获得一些信息,如ethnic group是指“根据某些也许是语言、种族或文化的标准或多种标准,使人们自己与其他有互动关系或共处一地的其他群体(other groups)相区别,或被其他区别出来的任何人民群体(any group of people)”,ethnicgroup具有随机、灵活和广泛的意义,可以指“社会阶级、种族、城市或工业社会中的少数民族”。nationality的含义,具有国籍、民族、独立国地位、民族性、民族风格等多种含义。当用作民族时,一般是指拥有传统居住地区和政治自治地位的民族;由于在词源和词义上与“国籍”、“独立国地位”的密切关系,nationality似乎更适合那些一族一国或高度自治、联邦制国家的民族。然而,关于民族概念多样化及其背后的争议,仅仅通过词义是难以说清的。

实际上,关于一个国家的民族概念,我们还应从更深厚的历史文化背景,结合民族身份进行深入分析。为什么美国的大部分族体被称为ethnic group、印第安人又被叫作nation,为什么西班牙的民族可以称为nationality,为什么将我国各民族称为ethnic group,或者nationali―ty会引发巨大争议?从理性视角看,亚层次民族身份、概念及相关争论,反映了不同的认同群体在国家建构过程对于政治身份的焦虑、政治地位的争取;从文化视角看,体现了国家认同之下的以族性为核心内容的亚群体文化认同的重要性。笔者以为,以上两个方面固然较好地回答了人们为什么“在乎”民族身份和概念,但若要追问在特定的多民族国家什么样的民族身份和概念是适宜的,则必须借助于历史与结构相结合的视角。尤其需要强调的是,作为一个历史上就已经形成了多元一体格局的、具有悠久历史的多民族国家,我国的民族政治理念及制度的建构具有深厚的历史背景,看待我国的民族问题,包括民族身份,都不能脱离历史。

基于多民族国家建构这一角度考察民族身份、民族和族群政治,笔者认为,在传统研究中理性的行为博弈、文化认同的视角之外,我们应该引入一种历史主义的视角。这种历史主义视角是将各民族的历史渊源、对国家形成及国家建构的历史贡献作为一个重要的认识基础,从而在根本上摒除简单地以民族国家的均质化,或以某种理想化单一模式等来认识世界上不同国家的民族政治与国家构建,也避免以工具理性化的思维认识民族与国家的关系。同时,各个民族和族群也应该以历史主义的视角,对多民族的历史文化共同体和多民族国家建构的历史予以尊重。民族国家建构过程中的民族身份和民族概念不应该被孤立和静止的理解,而是应被放人到其历史过程中去考察。

从2O世纪80年代起,西方政治学研究开始重视制度和结构的研究,新制度主义兴起,历史制度主义是其中的重要流派。历史制度主义与比较政治学所提倡的对于“历史”和“结构”的研究一脉相承,其所运用的方法论是“历史分析”。只不过,“需要指出的是,虽然比较历史分析带有‘结构,分析的性质,但是比较历史分析的‘结构’因素是历时性的,而流行的结构主义的‘结构’则是共时性或同步性的”。

1986年,《美国政治发展研究》的发刊词提倡比较政治学应该转向对历史及制度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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