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路浚:从自组织与他组织的视角审视当代中国农民消亡问题

作者:曲路浚发布日期:2017-04-17

「曲路浚:从自组织与他组织的视角审视当代中国农民消亡问题」正文

本文从自组织与他组织的视角来审视当代中国农民消亡问题。

当代中国的农民的历史走向既不吻合新版的《不列颠百科全书》对传统农民的解释,又不吻合国际农民学中传统农民概念与现代农业者概念。同一个当代中国从1950年代初的“改造、组织农民”以来的社会历史走向,若以西式理论解释会得出自相矛盾的结论。《不列颠百科全书》对传统农民的解释是:传统农民的本质特征在于它“要受外部权势的支配”,这种“使其整合于更大社会的方式”才是传统农民与“其他农业生产者”的根本区别:“在农民社会,生产品及劳务不是由生产者直接交换,而是被提供给一些中心来重新分配。剩余的东西要转移到统治者和其他非农业者手里。这种分配权力往往集中于一个城市中心。”按照此解释,当代中国从1950年代初的“改造、组织农民”到1980年代初“人民公社”止,强化“外部权势的支配”和设立“城市权力中心”来分配农村产品与劳务的做法强化的不正是传统“农民社会”吗!?在国际农民学中传统农民与现代农业者的区别比较一致的意见是:“农民的主要追求在于维护生计,并在一个社会关系的狭隘等级系列中维持其社会身份。因此农民不像那些专门为满足市场而生产、并在广泛的社会网络中置身于竞争之中的耕作者。”农民必须“固守传统的安排”,相反,现代农业者则充分地进入市场,使自己的土地与劳动从属于开放的竞争,利用一切可能的选择使报酬极大化,并倾向于在更小风险的基础上进行可获更大利润的生产。按照此解释,传统农民是“自给自足的小生产者”,而“现代农民”意味着工厂式的“社会化大生产从业者”。于是,当代中国从1950年代初的“改造、组织农民”到1980年代初“人民公社”正以一大二公来消灭“小生产”便可视为“现代化”过程,而在此后,闹“单干”便是“反现代化”的“传统复辟”。以上自相矛盾的结论并不吻合中国农民充当着从传统走向现代化过程的一个有机有效载体的真实的历史。在中国真实的历史走向中隐含着这么一个逻辑:西式理论以及国际农民学中的农民消亡或农民终结理论勾勒不出当代中国农民范畴的图景――在近现代化过程中,中国农民是一个具有保守性与革命性的矛盾自我同一体。

下面先对传统中国三个阶段以及国家与社会组织与自组织深深藏匿的秘密作一简述。

大多以为,传统中国,自秦置郡县以来,历史上从来是“皇权不下县”。其实这是一个错误的说法。传统中国可以分为三个阶段:早期兵民一体的社会、中期兵民分离的社会、后期县以下无一级政权的社会。在秦汉早期兵民一体的社会里,农民同时也是战士,农业生产同时也是军事后勤准备,国家通过对劳动力和土地的双重控制牢牢地掌握着农业生产、分配、消费的全程。这一阶段一直延续到东汉后期。秦汉,在县下有乡,乡下有里。里和乡作为政权组织的历史比县还要长。里可追溯到西周,乡在春秋早期已是一种相当普遍的建制。在兵民一体的社会中,县的军事职能战时须出战车百乘及与之配套的步兵。乡、里也具有类似的军事职能。据《国语-齐语》管仲曾极力推行乡里制度。在战国后期和秦汉帝国在全体男性国民中普遍实行二十等爵制,实际上是一种全民动员制和预备役制。在兵民一体的社会中需要有从上到下的严密组织,平时管理民政,战时管理军政。用现代语言表达,东方中国的帝国体制是以国家(皇权)为中心的政府――经济――社会三位一体化的运行体制为其逻辑起点的。这一历史现象在西方历史上是找不到的。这也是中央集权国家的建立,在中国比西方至少提前了1800年的历史根源。中期兵民分离的社会对应着从东汉后期到唐宋的历史。国家通过募兵制、军屯制、府兵制、世兵制等把服兵役的义务限于占人口一定比例的兵户、军户,这样对普通农户的控制势必有所放松,但土地仍然属于国有,对农户通过授田制的方式分配和再分配土地的使用权。这一阶段终结于宋朝。东汉后期,取消了郡国常备军、废止了正卒更番,此后经历了几百年的战乱和人口锐减,秦汉帝国盛极一时的乡里制度随着兵民一体社会的解体而逐渐趋于消亡。隋朝将官员任免权集中到中央吏部,从此朝延命官止于县一级。到了唐宋之际,县官以服役之民作为自己在乡里的“耳目”与“爪牙”,从此在县以下不再有一级政权了。“以士大夫治其乡之事为职,以民供事于官为役”。在这个帝国的后期阶段,土地所有权仍然属于国有,但使用权变得从多元化走向私有化,并通过经济货币化发展和“一条鞭法”等税赋制度改革,逐渐免除了农民的劳役之苦。在这个历史前提之下,县衙成了最基层的政权。这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东方中国的帝国体制是以国家(皇权)为中心的政府――经济――社会三位一体化的运行体制为其逻辑起点,到隋唐,国家权力机构及其官员逐渐退出了广大的乡村,收缩到县治以上的府衙中。这非“不能”也,乃“不需”“不为”也。这是以国家(皇权)为中心的政府――经济――社会三位一体化的运行体制成熟的标志。

在中国,自秦以后的二千余年的国家与社会的组织与自组织(以国家(皇权)为中心的政府――经济――社会三位一体化运行体制)的一大特色或深深藏匿的秘密是:微观基层组织“接近自治体”、“社会的自组织体系”、“高度的自组织状态”通过以国家(皇权)为中心的政府――经济――社会三位一体化运行体制转换为宏观的集权专制和缺乏地方自治。中央皇权以县为单元,已经框定了边界,不可能有地方自治的政治元素在里头。微观基层组织“接近自治体”、“社会的自组织体系”、“高度的自组织状态”只能用来证明古人的高明之处,而不是古人的无能。国家对于广大农村的控制有一个从紧密到松散的过程,秦汉以后逐渐弱化。微观基层组织“接近自治体”、“社会的自组织体系”、“高度的自组织状态”通过以国家(皇权)为中心的政府――经济――社会三位一体化运行体制转换为宏观的集权专制和缺乏地方自治,却发展出“民间群众自治”――非国家层面治理的传统,这是几千年中国的农业社会的政治的组织与自组织的适应性的选择的结果。简单地说,自秦以后的二千余年,中国缺乏国家之中的自治传统但极具国家之外的“民间群众自治”的传统。而统一的帝国在中国得以长期存在的关键有两点:之一,郡县制和郡守县令官僚化的成熟;之二,国家之中的组织与国家之外的自组织,在通常情况下,是方向相反的两极,且以互补共存。不过,这种互补也不是无原则折中式的,而是有利于国家之中的组织占优势的互补。若不是这样,就很难解释传统中国的村庄依山傍水,在树木掩映之中早晚炊烟缭绕,宜情宜神, 悠然自在的乡村 景观(传统中国数千年,以一家一户为生产、消费单位,农业和家庭手工业相结合;生活生产方式也简简单单,大部分生活资料都可以自己在乡村范围内生产,唯一需要仰给于外界的只有盐与铁;当一个家庭的子女长大结婚后,就实行析产分家,各白再建立一个相同的自给自足的生活生产单位;若干个自给自足的小农家庭定居在一起,组成一个对外界封闭的村庄;村庄各户的联结纽带主要是宗法关系,往往是一个同姓家族繁衍的结果;这种自给自足村社,在中国历史上延续几千年,直到共和国建立前不久还普遍存在着;这种村庄具有内部坚固的结构,几乎不为政治风暴所触动)。若不是这样,也很难解释传统中国的的乡村也蕴藏着“生机”―― 地租、高利贷、商业资本这些“现代” 要素在中国历史上存在了几千年;具有私人契约关系的土地与劳动力交换的活动,在中国农村一直十分活跃,农民也亨有流动性的选择职业(七匠八匠)的自由。若不是这样,也很难解释传统中国的“政治人”可能由于存在一个在科举基础上建立的官员升迁体系(体现中国社会流动性和开放性)可能比西方更具有“民主”( 民主有权力所有层次与参与层次,这里对比的是参与层次) 的国家与社会,而大多数非“政治人”―― 农民,又可能是一个比西方更具有“自由”的国家与社会。

如果真正理解了传统中国三个阶段以及国家与社会的组织与自组织深深藏匿的秘密,也就真正理解了一部共和国的“改造、组织农民”的历史,就是使传统中国的国家与社会的组织与自组织深深藏匿的历史潜能得到空前释放的历史。共和国的历史,就是苦难的中国农民独立而又悲壮地推进着东方中国走向现代文明的历史!

小农家庭经济无疑是一个传统中国的国家之外的自组织,是一个几千年前中国农民自组织产物。在一个“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 的国度里,正是靠这个一家一户式的小农经济曾经达到一个西方望尘莫及的水平。1950-1952年的土地改革,在小农经济基础上,结束了共和国之前的地主和自耕农纳税,贫雇农则只交租的土地制度,变革为全(农)民纳税制,使全(农)民成为小农经济自组织系统的真正的主人。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实现了使全(农)民成为历史性选择的组织与自组织的主体!

完成这一历史性变革,也可以说是中国现代史上企图顺着传统中国历史大惯性走出传统中国历史的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实践的结果。鸦片战争之后直到20世纪初,在中国传统史学的体系中,仍然是一种夜郎自大的把整个历史置于中央大国之中――用殷海光生前的话说是,在这个地球上,许多伟大的文明个别地创造了不同的世界观,这些不同的世界观各有其不同的特色――我们创造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天朝模型的世界观(历史观)。我们的历史事实上在这期间开始作种种努力――试图在保留本民族传的同时又以本民族传为基础学习西方(从师夷之技长开始) 寻找新出路。因破产与失败,造就了中国史学界与德国的一种“缘分”。19世纪德国历史学派的研究方法是,内部考证和外部考证方法,学术态度是尽一切力量搜集事实并且千方百计地追求准确性。在辛亥革命后和国民党时期,或者说在两次世界大战之间的整个时期,德国历史学派在中国的影响非常强烈。而且这种影响还表现在1920年代以后德国的历史主义与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在中国的较量。历史前进到1920至30年代,有一点是共同的,就是受德国的历史主义与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影响的中国有识之士们,已经意识到,在西方,近现代与传统的区别在于,人们笫一次具有人必须获得解放的自觉,并且为了达到这一目标,自觉地寻求社会组织、政治制度、思想文化和科学技术等一切领域的变革。这是毛泽东思想崛起的思想文化大背景。回往毛泽东,在国共合作期间,他有一个论断,那就是,农民问题是国民革命的中心问题。在毛泽东看来,农民问题实质上是一个贫农问题,而贫农问题实质上是一个土地问题。比起中国其他马克思主义理论家来,毛泽东是最缺乏士大夫书生意气的一位。他踏踏实实地践行在社会主义理想及反帝反封建的大业中融合进农民的理想,夺取国家政权。这是一条保守而非激进的革命道路。比起中国其他马克思主义理论家的“城市中心论”―― 企图实现一举攻克“巴土底狱”( 法国大革命)或克里姆林宫(十月革命)式的激进的革命来,毛泽东算是老“右”。 在当时,几乎所有理论家都肯定,那时的中国是一个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历史定位。按理,历史进到一个半封建的时代是一个“历史进步”, 而事实上,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中国国家主权丧失的“全方位开放” 的后果是加剧了传统的农民与地主及农民与国家的双重矛盾,农民正处于贫困化的极限点――也就是传统中国惯性使然的改朝换代的关节点。  农民,在那个时候的理想,还是历史上农民的理想。资本家在农民那里他想都不敢想。三十亩地一头牛,老婆孩子热坑头,是他们的真实追梦!如果有一个最高的梦想,那肯定是地主老爷!然而,大道无形,这个小小的真实追梦在处于贫困化的极限点往往会形成翻天覆地的力量!毛泽东的成功,就在于成功地调动了这股翻天覆地的力量!

数千年来,中国是一个大一的强大而又弱小的国家!说强大,是因为有一个以弱小的家户为基础的臣民社会。有一个千古不变的民依附于国家的君――臣――民的社会结构。

上一篇 」 ← 「 返回列表 」 → 「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