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晨:“互联网+”视域下的农村生态环境治理

作者:刘晨发布日期:2015-10-09

「刘晨:“互联网+”视域下的农村生态环境治理」正文

目前,广东省珠海斗门区采用“互联网+”思维对该区农村污水处理场域网运监控系统已开始启动。该系统监控范围将覆盖珠海市斗门区11座农村污水处理厂,可以实时监控污水处理情况,并进行远程调控。据报道,采取这项措施,至少可以节约70%的人工成本,且被认为是国内的一个标杆。之所以被认为是“标杆”典型,在于当地利用了“互联网+”这样一个比较流行的思维和实践。所谓利用“互联网+”去治理农村环境污染问题,无外乎就是利用互联网的快捷性和高效性,提升对大数据掌握与分析能力等,对各个区域的农村污水处理系统,可随时进行监控和调整,并及时做出应对策略。

是不是全国各个农村地区都可以这般呢?显然不是。比如,在我们所调查的山西平定县西郊村就不是。2015年5月初,我们在该县的调查中偶然发现,从一座曾经被古代某位著名诗人赞颂的桥上一眼望去,桥下面的河沟里,几乎全是成堆的垃圾,且恶臭扑鼻。该河道长年缺水,很少有活水能够把这些垃圾冲走(即便冲到其它的地方也是不好的),最终形成了非常碍眼的“垃圾山”,这对当地土壤的污染、水污染和居民生命健康,均有巨大损害。

在湖北M市的农村社区调查时,我们也发现有这类情况。H处于大别山脉余侧,是一处著名的红色根据地。当地农村的厕所,一般建立在房屋外面,据说是为了可以收集自家人以外的粪便,储存发酵后当做有机肥料,供灌溉自家菜园或农田之用。同样,在山西调查时也有类似情况。当地老百姓说,“一般都不去别人家里上厕所” 。追其原因,则回答说,“这样岂不是肥了别人的田地?”一个看起来方便他人的、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厕所背后,却隐藏着如此多的“秘密”。问题在于,到哪里上厕所看起来是小事,但当雨天来临时,厕所里杂物废水就会蔓延到乡村的道路上来,臭气漫天进而成为大事了。对农村生活环境而言,这着实是一种莫大的危害,但却并不被当地政府和村民所重视。

笔者以为,这些都与一个地方的文化和观念有关。如我们在调查甘肃甘南地区拉卜楞寺附近的村庄时,也有发现“更为恶劣”的情况。有的僧人内急时直接就脱了裤子,在马路边上“方便”,这些排泄物稍不注意,就可能被行人踩到,或者雨天被雨水冲到河沟里面。但当地人并不觉得这是“不好的事情”。为此,在考虑利用“互联网+”的思维去治理农村环境污染时,我们是否也该从文化的角度去考量呢?

再从制度角度来说。农村环境污染话题,这些年也一直被学界所关注,研究也越来越多。一般层面,学者提出的对策,是建立农村垃圾处理厂等措施,有效帮助农村整治环境污染问题,还有限制一些农药和肥料使用,对农村土地的板结和对生物系统的破坏等,都能起到一定防治作用。但是,实际上针对农村人的“自觉意识”和“认识高度”,往往还需要加大力度宣传,因为事实上改变他们的观念,往往比从他们那里拿走“一块钱”还要艰难。

种种困境面前,农村社区设法用“互联网+”加以污水治理不可谓不好,也不是不能成功,关键还是要看如何做到“因地制宜”,这就关切到怎么样从“口号治理”到“落实政策”的问题。一个概念的创新和提出,往往它也可能“半路消失”,关键还在于能不能长久的执行下去。对农村治理而言,“互联网+”是一种创新,但受到硬性条件的限制及文化因素的制约,并不是我国的每个农村都可以利用这类的新观念,新做法,往往还需要配套其他的方面来共同推进,比如口号宣传、制度奖惩等。就不同的农村地区而言,依然需要点面结合、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地实践和落实。

除前面所谈的文化与制度的整体性治理转型外,就“互联网+”与农村治理而言,笔者以为还需注意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互联网思维逻辑在于合作治理的创新,需要集合政府、社会和农村社区多方信息共建共享,加强对网络信息的运用安全防护,以稳妥、渐进的原则对农村环境污染问题等进行化解落实;二是在政府引导层面上,需要对数据进行正确解读,要让群众和基层干部享有数据知情权;三是利用大数据,做好舆情引导和文化宣传,并推进群众发挥监督作用。

“互联网+”与农村治理的有效结合,是未来农村社区管理的一个新方法和新方向,随着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不断推进,其影响作用也会越来越大。而在转型期,如何一步步落实各项有效举措才是当务之急。

(作者系澳门大学社会学系博士研究生)

(本文刊于《湖北社会科学报》2015年第19期,总第171期)

原文地址http://www.hbsky58.net/Index/NewspaperDetail.aspx?sID=3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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