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平祥:文革不反腐败

作者:吴平祥发布日期:2012-07-18

「吴平祥:文革不反腐败」正文

退休后本来应该两耳不闻窗外事,练练字,听听音乐,或者到公园的幽静处练练气功,这样,也许更能延年益寿。可是,天生的秉性,闲不住,就像坊间有些爱看热闹的人--那里有人围一圈,就非要挤进去不可。我经常上网去挤一些热闹的博客,看看人们说了些什么。这不?《共识网》上一篇小文章,又让我唏嘘不已。

这篇让我唏嘘不已的文章是陶东风写的《极左意识形态的巨大威力》。两年前,我在《共识网》读过一篇《毛泽东发动“文革”是走在历史的前面》的文章,我只隐隐感觉极左意识形态的存在。我是大学老师,经常跟学生接触。上世纪八十年代初,学生非常关心国家大事,那时国门刚打开,学生朝外一看,怎么跟人家差距这么大呀?1989年以后,学生开始不怎么关心国家大事,关心的是自己的就业--大学生不包分配,自谋职业。近些年,有部分学生又开始关心国事、天下事,比如说“乌有之乡”,比如说“占领华尔街”,比如说“重庆模式”。有些学生还会在QQ上听一听我的看法。学生的正义感非常可贵,现在全社会缺的就是这种正义感!然而,学生也像四十年前我们一样--头脑太过简单。他们对官员的腐败深恶痛绝,对社会两极分化打抱不平,我都理解。但是他们对毛泽东的崇拜、对大跃进的宽容、对文革的憧憬,让我非常吃惊!这也许就是陶东风说的“极左意识形态的巨大威力”吧!

在社会分配极其不公、官员腐败不可容忍的现实面前,有些青年朋友出现了一种幻觉--似乎文革是反腐败的运动,他们希望再来一次文革。我经常听到有些年轻朋友这样问我:“打倒走资派不就是打倒贪官么?”“毛主席发动文革的目的是反修防修,反修防修不就是反腐败和防腐败么?”“文革中提出‘破除资产阶级法权’,不就是破除官僚特权?”好,我以亲身的经历,谈一谈对这些问题的看法。

(一)文革“四大自由”其实没有自由

文革中,大鸣大放大字报大辩论,被称为“四大自由”,也叫“大民主”。“四大自由”真有自由吗?“大民主”是真的民主么?

“老子英雄儿好汉,老子反动儿混蛋”,这是文革初期北京大字报上出现的一副对联,赞成这副对联观点的当然是我们现在说的“官二代”,当时,北京工业大学有个学生叫谭力夫,他就是持这个观点,他在辩论会上的讲话,被整理成文,在全国影响很大。在这种“血统论”影响下,全国出现了抄家风,许多“黑五类”家被抄。在1966年北京的“红八月”中,北京市第六中学的墙壁上就有用人血狂书“红色恐怖万岁!”。更有甚者,北京大兴县、湖南道县、广西宾阳县对“黑五类”及其家族进行的大屠杀。譬如,在北京大兴县杀死300多位“四类分子”,最年长者80岁,最年幼者竟是38天的婴儿。1967年,广西诞生所谓“贫下中农最高法庭”,提出“斩草除根一扫光”,满门杀戮“四类分子”及其子女。北京的一位中学生遇罗克写了一篇《出身论》揭露这种反动的“血统论”。这篇文章现在来看,谁都会认为是正确的,可是,“中央文革”竟然将它定为“大毒草”,1968年1月1日,遇罗克被捕,1970年3月5日,在“一打三反”运动高潮中,遇罗克在北京工人体育场被宣判死刑,并立即执行,年仅27岁。

辽宁省委宣传部干事张志新,只因对毛泽东的错误进行批评,对林彪的罪行进行揭露,为刘少奇及一些老帅喊冤叫屈,被判死刑,1975年4月4日被处死。临刑前还割断她的喉管,不让她呼口号。

上述那些滥杀“黑五类”的策划者参与者,没有一个受到惩办。而遇罗克、张志新这样的思想者被处死,根据什么呀?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的《关于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中加强公安工作的若干规定》,即“公安六条”。现在的年轻人只懂有个“大民主”的文革,不懂得文革还有个“公安六条”!文革期间,貌似民主,实则专制,更恐怖的专制。文革是典型的人治,1967年“720事件”,江青发话“揪军内一小撮”,红卫兵希里华拉都往各大军区冲,全国大武斗也由此升级为真枪真炮。过了几天,江青又出来传达最高指示:“还我长城!”说是王力关锋戚本禹鼓动冲击军队,王关戚便成了替死鬼。受“公安六条”保护、头上闪耀着光环的“中央文革”大员们的命运尚且如此,草民们还敢相信“四大自由”么?

一个好的社会应当是民主加法制。就如篮球赛,运动员抢球传球,这是“民主”。但球赛要有规则,规则就是“法制”。文革既无民主,也无法制。历史的启示:要改变当今社会腐败和不公平的现状,也只能依靠民主与法制。

(二)打倒走资派≠打倒贪官

“走资派”是“走资本主义道路当权派”的简称。“走资本主义道路当权派”这一名词最早出现在1965年1月中共中央《关于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目前提出的一些问题》(即《二十三条》)文本中。从这个名词的出笼过程,可以帮助大家理解它的特定含义。

1957年“反右派”的后遗症之一就是谁也不敢再向领导提意见了,因为“反对支部书记就是反党”。这样一来,有些农村基层领导人不受群众监督,为所欲为,称王称霸,多吃多占,贪污腐化。刘少奇以及几位大区书记认为农村问题非常严重:中南局的陶铸提出,领导权不在我们手中的还不止三分之一。西北局的刘澜涛说,县以上烂掉的、有严重问题的在50%以上,基本形式是滥用职权,包庇坏人,反革命,自己可能是反革命。华北局的李雪峰说,情况愈摸愈严重。山西8个重点县县委,已烂掉3个,常委72人有问题的有38人。浙江省第一书记江华则在给中共中央的一个报告中说,很多基层单位已经被坏人篡夺了领导权,其比例已不止三分之一。因此,刘少奇认为,开展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要解决农村干部的“四不清”问题,所以“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又称“四清运动”,即清思想,清政治,清组织和清经济。实事求是地讲,“四清运动”确实带有几分反腐败性质,但是,方法太左,太粗暴,不符合法治原则。

另一方面,三年大饥荒饿死了3000多万人,包括刘少奇在内的许多高层领导也开始反省大跃进的失误,并对1959年庐山会议有了许多新的看法。中央对地方上被打成“右倾机会主义分子”的人进行了甄别平反。同时,为了渡过大饥荒的难关,采取了自负盈亏、自由市场、自留地和包产到户的一些措施。“三自一包”的确很灵,使很多地方少死人,渡过了难关。但是,在毛泽东看来,替“右倾机会主义分子”平反过了头,否定了“大跃进”的功绩,是“翻案风”;“三自一包”是否定社会主义集体化道路,是“单干风”。1964年12月15日至1965年1月1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在北京召开工作会议,毛泽东严厉批评了刘少奇的“四清与四不清的矛盾”说,在他主持下制定的《二十三条》提出“运动的重点是整党内走资本主义道路当权派”。简单地说,毛泽东认为“四清运动”不是解决“四不清”问题,更不是反腐败问题,主要是解决“翻案风”和“单干风”问题。至于那些多吃多占贪污受贿的干部,检查得好,退赔就行,甚至于不退赔也行。毛泽东还认为,不但农村有“走资本主义道路当权派”,中央也有,中央可能出“修正主义”,矛头所指,不言而喻。

十八个月以后,毛泽东主持制定的“五一六通知”再次重申:文化大革命的重点是整党内走资本主义道路当权派。这就非常明确:文革不是解决官员经济和生活上腐败问题,而是政治上走什么道路的问题。

文革初期,在炮打“走资派”中,偶尔也有提到腐败和特权的问题。例如,我这辈子第一次知道有一种贵重食品叫“燕窝”,就是从一份“刘少奇的食谱”的大字报中得知。但是,文革中的这种反腐败是极其有限的(当时的高级干部本身除中央赋予的特权以外,腐败行为并不多),而且中央文革一直强调“紧紧把握运动大方向”。什么叫“运动大方向”?简单地说就是:凡是“刘少奇司令部”的人,管他多么廉洁,都是“走资派”,都要打倒他,再踏上一只脚,让他永世不得翻身;凡是“毛主席司令部”的人,都是不能炮打的,即使他的身上有腐败问题,那也是“小节”!

(三)反修防修≠反腐防腐

毛泽东说他发动文化大革命的战略意义在于反修防修,也就是解决在无产阶级专政下的继续革命问题。于是,现在就有一些年轻人天真地认为:那不就是反腐败防腐败吗?不是那么简单的。看官您听我讲下去:

这里说的“修”,指修正主义。那么,什么叫修正主义呢?这个词最早是在第二国际出现的。

在马克思的一生中,早期、中期和晚年的文章是有变化的,这是符合事物发展规律的。早期的《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就没有阶级斗争与无产阶级专政的提法,晚年的著作中也少提这样的观点。因此,在马克思、恩格斯逝世之后,第二国际中有人提出要修正马克思主义的观点,比如:去掉阶级斗争、暴力革命、无产阶级专政,等等提法。这些主张,被称为“修正主义”。其主要代表是德国社会民主党人伯恩斯坦。后来,连为马克思整理出版第三卷《资本论》的考茨基、最早在俄国宣传马克思主义的普列汉诺夫,也与他们持有同样的观点。到底是列宁及第三国际坚持阶级斗争、暴力革命和无产阶级专政正确呢,还是伯恩斯坦、考茨基和普列汉诺夫更正确?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当代,社会民主党长期执政的国家,如瑞典,实行民主社会主义,实际上实现了马克思梦寐以求的公平与正义的社会。这种“修”值得我们反对吗?

上世纪五十年代,赫鲁晓夫执政以后,在揭露斯大林肃反错误和罪行的同时,结合当代国际环境开始重新审视阶级斗争、暴力革命和无产阶级专政等问题,同时在国内进行了一些改革探索。而中共针对他们的改革进行了一系列的批评,发表了九篇评“苏共中央公开信”的文章。

现在看来,文革所谓“反修防修”就是阻止社会主义国家的改革,根本不是反腐败和防腐败。苏联官员是有腐败的一面,但他们的腐败是从斯大林时代开始的,不是赫鲁晓夫改革以后才出现的。在阶级斗争和无产阶级专政下,腐败依然严重地存在。

高举“反修防修”大旗的文革,不但没能消除从苏联引进的特权(实际上也是腐败),而且滋生了新的腐败。在文革中被打倒的所谓“走资派”,不见得就是腐败分子,有些人还是非常廉洁的。相反的,新上台的人不见得不腐败。靠造反起家的新贵,如王洪文、陈阿大、王秀珍们,就借自己手中的权力搞腐败。1968年8月19日成立福建省革委会,其中有一名工人造反派出身的省革委会副主任(相当于现在副省长),全省都知道他“五毒俱全”!军队介入地方,有些军队干部带头搞腐败。当然,当时经济很落后,不可能像现在官员一样数千万上亿地捞钱。说到这里,朋友们应当明白,文革所谓的“反修防修”是个什么玩意儿了吧!

(四)破除资产阶级法权≠破除官僚特权

文革中所谓“破除资产阶级法权”,颇能迷惑一些人,误把“破除资产阶级法权”当作“破除官僚特权”。

前文说过,中国官僚特权是从苏联引进的,但也不全是这样,中国封建社会本来就存在官僚特权。

上世纪五十年代,毛泽东对特权制度还有一点警惕。但他不认为这种特权来自封建思想,反而硬给这种特权贴上“资产阶级”的标签。毛泽东手下的秀才从马克思《法兰西内战》一书中抄来“资产阶级法权”一词(文革后重新翻译为“资产阶级权利”)。1958年8月毛泽东在北戴河会议上讲话,认为工资制是“资产阶级法权”,实行工资制以后,就有人“争名于朝,争利于世”,还是带有战时共产主义的“供给制”好。张春桥当时只是上海市委宣传部副部长,不是中央委员,没有参加北戴河会议。但他从柯庆施那里打听到毛的讲话精神以后,抢先写了一篇《破除资产阶级的法权思想》于9月15日发表在上海市委理论刊物《解放》第6期上。文章投到《人民日报》,该报编辑部不同意张的观点,未予转载。毛泽东亲自给《人民日报》主编推荐这篇文章并写了编者按语,在10月13日《人民日报》上转载。这就给当时已经在农村刮起的“共产风”火上浇油。

1975年上半年。毛泽东一方面让邓小平主持全面工作,另一方面又对张春桥姚文元说:“我国现在实行的是商品制度,工资制度也不平等,有八级工资制,等等。这只能在无产阶级专政下加以限制。所以,林彪一类如上台,搞资本主义制度很容易。”张春桥心领神会,马上写出《论对资产阶级的全面专政》,把八级工资制当作“资产阶级法权”来破除。姚文元笔杆一摇,《论林彪反党集团的社会基础》就出笼了。用废除八级工资制来达到破除“资产阶级法权”,简直就是《红楼梦》里的胡庸医乱用虎狼药,如果实行了,企业肯定大乱,国民经济顷刻崩溃。谢天谢地,这一次的“学习理论”运动没形成气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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