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宗智:中国革命中的农村阶级斗争――从土改到文革时期的表达性现实与客观性现实

作者:发布日期:2006-04-17

「黄宗智:中国革命中的农村阶级斗争――从土改到文革时期的表达性现实与客观性现实」正文

以往的中国革命研究总是把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获取政权的运动等同起来。在这种观点中 ,革命的历史基本上就是中国共产党从1921年的建党到1949年的最终胜利。尽管塞尔登(Se lden)和周锡瑞在此集的论文中把视线扩及到更广阔的范围内,但其关注的中心仍然是共产 党“为何”以及“怎样”取得胜利的。所以,他们的“革命”概念仍然与过去学术界的主流 思想保持一致。 我这里建议我们从另一个角度来认识中国革命。当然,革命运动的胜利是所有革命的必要条 件。但我认为很难将49年的解放视为革命的终结,因为其后还发生了大规模的革命性变迁: 全国范围的“土地改革”,几近全国耕地面积43%的土地被再分配,作为阶级的地主和富农也 同时被消灭;随后发生从53年到57年的“社会主义改造”运动,国有化了几乎全部的城市私 有财产,集体化了几乎全部的农村私有财产;以及在大跃进失败后的短暂的革命退潮后,出 现在66年到76年的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这个运动的目的是全力铲除旧传统,建立一种全新 的革命文化。 在我看来,最终把革命和造反与王朝更迭区分开来的,并不是从一个国家机器向另一个国家 机器的过渡,而是大范围内的社会结构变迁。认为中国革命结束于49年的观点,几乎等于是 预先把中国革命当作另一次王朝变迁,尤其是象周锡瑞在这个集子里提出的那样,把共产党 的胜利等同于“一种统治方式对另一种统治方式的替代”(48)。本文中我希望提出一个不 同的革命概念,将中国革命视为贯穿于46年到76年的大变迁,自大规模的土地改革开始,经 过社会主义改造直到文化大革命的结束。这一替代性概念把分析的焦点从共产党获取权力转 移到共产党所发动的结构变迁之上。这后一阶段,和革命运动的早期形成阶段,对于我们理 解现在的中国社会来说是同样重要的。 新近关于法国大革命的历史研究中一个重要的新发展是,正如爱德华、毕瑞森(Edward Berenson)在此集所论述的那样,人们开始从后来发生的大恐怖的角度来重新思考1789年。178 9年和大恐怖同是大革命的一部分。对于中国革命来讲,和大恐怖相对应的正是文化大革命。 我希望从文革来重新思考1949年(反之亦然)。近来关于革命的大量研究者,包括塞尔登和 周锡瑞,首先是以源于89年“六四”事件的视角和关怀进行研究的。尽管“六四”很重要, 但在我看来,它不过是80年代开始、作为革命遗产的改革的众多后果之一,完全属于后革命 现象。另一方面,文革则是肇始于抗日战争的共产主义大革命浪潮中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 与关注六四的民主问题相比,我们更应该把规模上远远超过六四的文革整合进我们对革命的 理解之中。文革是30年来革命的顶峰。本文中,我试图把土改与文革视为一体,并且分析它 们是怎样相互阐明的。 我也希望摆脱统治着以往革命研究的客观主义视角。尽管讨论了道德与话语,塞尔登和周锡 瑞,与大多数他们评论过的学者一样,首先关注的是客观的现实,而不是表达的现实:在结 构层面,是社会-经济的和制度的背景,而不是象征性领域或话语的形态;在主体(agency) 层面,是行动和事件,而不是思想和态度。正如毕瑞森所言,目前的法国大革命研究,已经 几乎完成从社会和经济的客观性维度向话语和文化的表达性维度的转移。 我希望把我们的注意力集中于客观结构和表达结构的相互关联上,以及客观性行动和表达性 心态的相互关联上。把文革纳入革命研究,是试图把文化/象征维度整合进我们的革命概念之 中。这一概念,既包含了土改这样的社会-经济领域,也包含了文革这样的文化-政治领域。 我们试图以此来洞悉客观的领域和表达的领域之间的相互关联。 我的尝试首先是对从46年到76年诸项大事件的一个侧面的初步分析:农村阶级斗争的历史, 既包括表达性现实和客观性现实,也容纳了结构与主体。选择这一题目,是为了揭示客观主 义-结构主义解释中所存在的问题,亦即那些在目前的历史研究中被称为“社会解释”的历史 观中所存在的问题(参见毕瑞森的文章)。同时,也想指出当前比较时髦的表达主义历史观 中所存在的问题,这一历史观将来或者可能被称为“文化解释”。

方法论问题

为了澄清这一问题 ,我用图表来表示表达、实践以及结构、主体的相互关系。这里共有四个 分析维度,结构维在左侧,主体维在右侧;表达维在上侧,客观维在下侧:

表达性结构 表达性主体

客观性结构 客观性主体

简单的结构主义者假定结构(上图的左侧)是决定性因素,结构对主体有着决定性的影响。 简单的意志主义者的观点则恰恰相反,他们认为具有决定意义的是人类的主体性,即上图的 右侧。对于表达主义与客观主义来讲,在表达与客观的相互关系中,简单的表达主义者确认 表达(上图的上半部)是决定性的,而简单的客观主义者则宣称客观(图中的下半部)是决 定性的。 一个简单的决定论的马克思主义属于客观主义-结构主义。它假定客观结构(如生产关系和生 产力)要比表达性的上层建筑更为重要。后者仅仅被看作是前者的“反映”。同样,马克思 主义强调结构先于主体。一旦正确分析了生产模式的客观结构,人类行为和事件将是可以准 确预测的。换句话说,位于图表左下方的客观结构这一维度,决定了其他三个维度。 另一方面,一个极端的表达主义-意志主义则坚持表达性主体的优先地位。他们认为,一种文 化传统的精华就在于个人――尤其是那些伟大的思想家和创造性天才――的思想和价值。行 动和社会-经济制度不过是这些思想和价值的表征。正是位于右上方的表达性主体,而不是左 下的客观结构,在整个图表中处于决定性地位。 与这些简单的决定性观点不同,皮埃尔、布迪厄(1977,1991)作出了重要贡献。首先,借 助于“象征资本”的概念,他把马克思主义的结构分析从客观事物扩展到了表达(或“象征 ”)领域。资本不仅是物质性的,而且是象征性的。阶级不仅意味着一种客观的社会结构, 而且还存在于表达结构之中,表现为区隔、思想的倾向(predilections)、风格(style) 和语言。更进一步的说,主体能动性并不仅仅体现于对客观行动的选择,而且表现在对表达 性思想和态度的选择。于是,布迪厄通过表明结构既是表达的又是客观的来反对客观-结构主 义。同时,他也通过描述表达和个人主体性一样是如何受到结构制约的,来反对表达-意志主 义。 此外,布迪厄澄清了结构和主体之间的相对独立。简单的结构主义并不足以充分解释表达和 客观这样的两个领域。在布迪厄那里,结构仅仅解释了行为或思想的倾向性 (“habitus") ,而并不能决定现实中个人的实际选择。同样,简单的意志主义也是不充分的,因为个人选 择,无论是思想上的还是行动上,都要受到表达性(或象征性)以及客观性结构的制约。对 于布迪厄来说,图表中左右两部分是相对独立的。 然而,甚至连布迪厄也未加反思地把表达和客观的结构看作是一致的。在很大程度上,他的 象征性倾向和阶级区隔是阶级客观条件的延伸。表达性现实和客观性现实被假定是一致的, 或至少是并不相互矛盾的。布迪厄并没有表达性现实和客观性现实之间可能出现的不一致作 为思考问题。 另一方面,米歇尔、福科(1978[1990])有力地指出英国维多利亚时期的性的“话语”与实 践之间存在的不一致。在那种压抑的环境中,关于性的正统话语与性的实践是非常不同的。 福科雄辩地论证道,话语具有更大的真实性,比客观实践更富于历史意义。通过关注某一时 点上表达与实践之间巨大的距离,福科提供了一个布迪厄未能提供的、独立的表达性现实的 例子。 福科同样表明了思考表达性结构的另一种方法――形塑语言和思想的话语结构(discursive structures),更象布迪厄的象征性区隔与倾向约束个人心智的作用方式。显然,我们的思 想和态度深深地受到语言和话语的结构与实践的塑造。我们可以说,福科提供了一个关于表 达结构的独立性和重要性的非常有力的例证。对福科而言,在上面的图表中起着决定作用的 ,不再是左下的客观结构和右上的表达性主体,而是左上方的表达性结构。 虽然福科有着强调话语比实践更重要的倾向,但对我来讲,福科的重要贡献在于他令人信服 地证明了表达性结构的现实可以与客观结构的现实大不相同。因此,客观主义者和表达主义 者都是不正确的。图表中的表达维和客观维之间的关系,正如两边的结构和主体的关系那样 ,是相互的,而并不具有单方决定的性质。 粗略的客观主义者和粗略的表达主义者之间尽管存在着明显的差异,但他们有着一个共享的 假定,即表达性现实与客观性现实之间保持基本的一致。也只有在这样的共享假定的基础上 ,他们才有可能宣称自己对对方有着决定性的支配作用。因为如果表达与实践存在着实际上 的不一致,那么双方都要承认对方的相对独立:表达性现实可以不同于客观性现实,反之亦 然。两者可以有着独立的起源、意涵和结局。这将动摇任何一方关于自身决定性优势地位的 假设。 我认为我们绝不能预先假定表达和实践之间的一致性。表达性现实和客观性现实既可能是一 致的,又可能是相互背离的。一致性需要被证明,而决不是预先的假定。正因为如此,我选 择了中国革命中的一个特殊现象――农村阶级斗争来透视表达和实践之间的不一致性。我试 图表明,46年到52年的土改和66年到76 年的文革中,农村阶级斗争的表达性建构越来越脱离 客观实践,两者的不一致强烈影响了共产党的选择和行动,而党的这些选择和行动又形成了 一种话语结构,该话语结构在文革中极大地影响了个人的思想和行动。 我将表明,文革是人类历史上表达性现实与客观性现实之间相互脱节的一个极端例子。这种 不一致性既诱发了文革的出现,又导致了文革的终结。这一历史强调了表达性现实和客观性 现实之间的确是相互独立的。 返回到上面的图表,我认为表中的四个维度是相互关联并且相互作用的。结构和主体、表达 和客观之间的影响和互动的方式是多重的、混合的。尚未考虑表达对结构和主体的作用的时 候,简单地套用客观结构决定客观主体的做法将是不能令人满意的。同样,建立在表达和实 践、结构和主体的一致性基础上的其他种类的简单决定论也不能令人满意。

土改的官方建构

关于土改的社会-结构背景,最可以代表中国共产党的正统观点的莫过于毛泽东(1933)的《 怎样分析农村阶级》一文。该文勾勒了思考农村阶级关系的两条主线:租佃和雇佣。地主从 贫农佃户收取地租,而富农则榨取付给雇佣工人工资之后的剩余价值。中农,既不是佃农, 也不是雇农,成为位于地主、富农与贫雇农之间的中间阶级。(毛,1933;转引自Huang,1 985,第四章)。 这是一种具备宏观历史理论法则的阶级分析。通过地租抽取农业剩余是封建主义的特征,而 通过工资抽取剩余则是资本主义的特征。在租佃关系之外增加了雇佣关系,是中国农村的资 本主义萌芽发展了几个世纪的结果。这些思想或许最为简洁地体现在毛的文章“中国革命和 中国共产党”之中,这篇文章仿效了更早的列宁(1907[1956])写的《俄国的资本主义发展 》一书。 依赖于这些分析的农村革命策略是建立在对农民行为的客观-结构主义计算基础上的。个体被 予期依据其阶级利益而行动。作为无产阶级的有组织的代表者,中国共产党将领导贫雇农反 抗地主和富农的阶级革命。雇农和贫农应该是革命最积极的响应者,因为他们将是革命的最 大收益者。贫雇农将同下中农结成同盟,后者是一个关键性的中间阶层,因为他们在革命既 没有很多收益、也不会有太大损失,所以他们被想象为易于动摇的。争取到中农将使革命运 动赢得大多数人的支持(毛,1927,1939;列宁,1907[1956])。 近来,关于革命的社会-结构背景在学者中激起了尖锐的争论。一种极端的观点认为,关于农 村阶级关系紧张的整个革命分析都是虚幻的,革命也远不是一个以阶级为基础的运动,而实 际上是来自于一小撮人的列宁主义阴谋。在另一个极端,学者们完全接受了中国共产党关于 革命的社会-结构背景分析。我在其他文章里面(Huang,1991)已经讨论过这些争论,这里 就不再重复了。 这里需要指出的是,中国共产党的表达性建构和中国农村社会结构的客观现实之间存在着的 一致和偏离。我们无须怀疑这些一致性:地主掌握了所有土地的三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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