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罗锦 :回忆我的哥哥遇罗克」正文
提笔之前,桌上放着一份再审判决书。全文如下:
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再审判决书
(79)中刑监字第1310号
遇罗克,男,一九四二年生,汉族,北京市人,家庭出身资本家,本人成份学生,原系北京市人民机器厂徒工,住北京市朝阳区南三里屯东五楼十三号。1968年1月以“现行反革命”罪被原中华人民解放军北京市公检法军事管制委员会,以“现行反革命”罪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一九七八年十一月一日以来,遇之父遇崇基对原判不服多次申诉。
经本院再审查明:原判以遇罗克犯反革命罪,判处死刑,从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上都是错误的,应予纠正,据此改判如下:
一、撤销中国人民解放军北京市公检法军事管理委员会(70)刑字第30号判决书。
二、宣告遇罗克无罪。
如不服本判决,可于接到判决书的第二天起十天内,向本院提交上诉书及副本,上诉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一九七九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由于无法形容的复杂心情,我的心在颤抖着。眼睛紧紧盯住那七个字:
宣告遇罗克无罪。
历史宣告了他无罪。
历史是人民写的。
历史只允许他活了27岁。
历史还将宣告他是“烈士”、“理论家”、“思想家”、“实践家”……然而,我盼望这些他受之无愧的名称吗?不。
我不想对我的哥哥给予任何评价。在我的身后有十亿中国人民――由他们去说吧!我只有一件责无旁贷的、十年来一直想做的事――用我这支笨拙的笔,凭着浅薄的思想、直觉和感官、去写写哥哥这位普通人,去写写他都干了什么事。
他只有27岁。
但他的生活经历、生活给予他性格的陶冶、他所做的事情,即使是年龄比他大一、两倍的人――如果庸庸碌碌过活的话,也不能与他相比!
……
死囚牢……
哥哥被关在腐臭阴暗的“活棺材”里。一米宽、二米长、双层铁条门,下面有一个塞饭的小口。没有棉被、没有一切洗漱用具。夏日蚊蝇叮咬,虱蚤遍身,30斤重的镣铐更添了这些“小吸血鬼”们的狂妄和自由。严冬,没有火炉,寒风无遮拦地从铁门条吹入,浑身冻得麻木生疼。一间间的死囚牢关着待死的人。有的人疯了,吼叫声、求饶声使人毛骨悚然,足以使正常的人发疯……何况还伴随着肉体的摧残,在两三个月之中,哥哥和一些政治犯天天被拉到各大厂校机关去挨斗。他们的嘴唇虽被封闭着,但哥哥每次都用他那单薄无力、久已虚弱不堪的身体,死命地向上挣,决不肯低头。押着他的彪形大汉踢他、打他,台下的群众啐他、骂他;手腕脚踝全破了,镣铐无情地蹭磨着鲜血淋漓无法愈合的伤口,每天批斗回来,血迹斑斑,浑身青肿,活人像死人一样被拖进牢房。那滋味儿,不比死更难受吗?而哥哥是怎样惊人地在死神和魔鬼们面前,昂着他那不屈的头呵!他全身浮肿了,忍受着疾病和酷境的折磨,忍受着刑后的创痛,忍受着精神上的种种刺激,度过了一个又一个难眠的寒冷的长夜……也许他精神分裂了?失望了?怀疑了?消沉了?不!他没有!他以超人的毅力顽强地支撑着,他想活下去,活下去!他唯一挂在心上的,就是琢磨着如何把自己的情况告诉上层领导人。他在狱中五次上书毛主席,给陈毅同志写过信,希望能有一线生机……
能尝到的滋味都尝到了,该考验的都考验了,没有谁能征服哥哥的意志。是的,没有人能征服他的心!
哥哥,这位在人间大学将要毕业的学生,用这首诗赢得了“监狱”一课的满分:
赠友人
攻读健泳手足情,
遗业艰难赖众英。
清明未必牲壮鬼,
乾坤特重我头轻。
人间大学的每一堂课他都上得那样认真。如果说“当人刚脱出自然界怀抱的时候,他只是个自然人,而不是人。人乃是人、文化、历史的产物”的话,那么,哥哥是达到了人的水平。
这名优秀的学生,已经被准予毕业了――1970年3月5日,北京工人体育场内坐满了10万人。各个单位都必须有人来参加,看台上、田径比赛场上都是人。在一片高昂的口号声中,在万人高举的毛主席语录的红海洋里,19名犯人被推到主席台下的跑道上,每五个警察押着一个。所有男犯人全被剃光头,胸前挂着大牌子。
口号停止之后,主席台上的人开始宣判。他每念一个名字,就停顿一下,于是五个警察就把那个犯人向前推两步,拉住套在脖子上的绳索(防止犯人呼叫),强迫他抬头示众,然后把头压低下去。有几个犯人(包括哥哥)坚决不肯低头,就有另一个警察过来用拳头狠狠地捶他们的头。宣判词全很短,三言两语,最后全是这样一句话:
“该犯罪大恶极,民愤极大,依法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19个犯人全部宣判完了,主席台上那人说:
“以上各犯,均报请最高法院批准,验明正身,现在绑赴刑场,执行枪决。”
话音未落,95名警察一起用力,一下子19个人全跪在地上。在几个迅速的动作之后,他们全被五花大绑地拖了起来。这时观众席上、运动场上,激昂的口号声又响了起来。犯人们被带了出去,有的已经吓昏了,被警察拖着,尘土带起几丈高。哥哥拼命地挣扎,他不肯低头,也不肯把带着铁镣的脚向前迈出一步,几个警察吃力地推他,这时候人们清楚地看见:在他生命的最后关头,仍然不屈的奋斗着……
哦,哥哥死了!永远不会再回来了!他的名字,像过去的一些英雄一样,在祖国的大地上被亿万人传颂着。
我们纪念英雄,不希望热闹一阵子而烟消云散;我们纪念英雄,是希望一个人在生的时候要受到公平合理的对待,不要总是在他死后给他戴上桂冠;我们纪念英雄,是希望每一个人自省――使遇罗克走上刑场,自己是否也有一份责任?单凭“四人帮”能杀死遇罗克吗?万一将来另有一个“四人帮”式的人物上台,在工人体育场上会不会再次出现一个盲目呼啸的海洋?我们纪念英雄,是希望像他那样勤奋地苦读、勇敢地实践、冷静的思考、明确地生活!
(本文摘自《遇罗克遗作与回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