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丁丁:社会过程及其评价

作者:汪丁丁发布日期:2008-11-02

「汪丁丁:社会过程及其评价」正文

摘要:社会对它自身演变的评价,长期而言,决定了它自身的演变。最早定义了这样一个主动过程的经济学家,是奈特(Frank Knight),他的思想影响了阿罗(Kenneth Arrow)和布坎南(James Buchanan)。阿罗系统地批评并颠覆了公共政策的“卡尔多-希克斯”判据的合理性。布坎南则确立了数量远大于帕累托改善之可能性的帕累托不可比的社会状态之间的政治对话理论。最后,可以视为对布坎南政治对话理论的支持,森(Amartya Sen)提出的一个命题表明,在社会成员对诸如“自由”、“效率”、“民主”这类理想或“美好社会”(good society)诉求的指引下,社会在特定信息结构的制约之内对自身演变的任何评价,或者是不能自洽的,或者在帕累托不可比的社会状态的集合上无差异。将上述理论运用于中国的经济发展与社会演变,根据中国社会的三重转型特征可推测,中国的经济发展或迟或早将改变多数中国人对各类价值的重要性排序并且,以不很高的概率,可能逐渐降低物质利益在价值排序中的重要性。另一方面,根据物质利益在人群之内的不平衡分布可推测,由于物质利益在“已经富起来的”和“尚未富起来的”人群的价值排序中的显著不同位置,并且由于帕累托改善机会的耗竭,在帕累托不可比状态的集合上的不同价值排序所导致的政治对话与政治冲突,将成为未来中国社会发展的主导力量。

一.引言:关于人类社会

社会生活或生命的群性,与生命的个性相对而言,成为人类的两大特征。作为“社会性哺乳动物”,人类的每一个体的生活可分类为:(1)情感生活。这一生活的“生理-心理”基础是人类在物种演化的哺乳动物阶段形成于脑内的“外缘系统”(Limbic Systems)。脑科学的当代研究(来自不同学派的报告)的最令人信服的一项共识是,人类的情感生活与理性生活密不可分。不仅如此,因病患所致的情感障碍将显著地降低行为主体的理性程度。也就是说,情感是理性的基础和前提,并且根据一般哺乳动物远低于人类的理性程度,我们推测,理性不是情感的基础和前提;(2)个体生活或“私域”(private domains)内的生活。这一生活的“物理-生理-心理”基础是生命“体”边界之内的主动过程,即亚里士多德(拉丁文本)谈及“动物”(anima)时使用的这一语词的另一涵义――“灵魂”。有灵魂的过程,从奈特的思想体系之内推断,可称为“主动过程”。就动物而言,主动过程意味着关于生命的常见的“三层次”定义――每一生命体必须有身体的“边界”、边界内部复制自身的过程、以及边界内部与外部之间的能量交换过程;(3)群体生活或“公域”(public domains)内的生活。这一生活的“物理-生理-心理”基础尚未令人信服地澄清。一种可称为“套套逻辑”的演化论的解释是,社会性哺乳动物之所以演化为“社会的”,是因为使它们在与其它物种的竞争中得以生存的策略之一是个体之间的“合作”。对这一假说的实证支持是晚近发表的一部分演化心理学、胚胎脑科学和关于人类情感的脑科学研究报告,其中,人类脑容量增长在大约50万年前的停滞和此后人类大脑的前额叶占大脑比重的迅速增长,以及前额叶在社会认知与情感协调方面的主导性功能,可用来支持人类大脑的社会交往决定论。

哺乳动物之外的动物也可以有社会性,典型地,动物学家们特别关注白蚁、蚂蚁和蜜蜂的社会性。非哺乳动物的社会交往及其可达范围,依赖于它们使用的可称为“语言”的各类信号的性质。与哺乳动物不同,非哺乳动物的脑,缺少“情感中枢”。因此,我推测,它们的社会认知行为唯一地由它们的“语义记忆”(semantic memory)能力及其性质决定。根据动物行为学及脑的胚胎学原理,我们不难推测,社会性昆虫类的语义记忆能力是遗传决定的,并且在后天发生的特定情境内习得语言的具体内容。也因此,这些昆虫社会,与原始人类社会一样,被纳入涂尔干所谓“机械团契”,与现代人类社会所表现的“有机团契”形成对照。但根据关于昆虫分工和人类分工的比较研究以及语言和情感的记忆理论,我推测,人类社会之所以能够形成有机团契,并非由于劳动分工的发展,而是由于社会情感的发展。许多迹象表明,有一种被辛格(Tania Singer)在最近发表的一份脑科学报告中命名为“共享的神经元网络”的脑内信号系统,可视为普通灵长目脑内的“镜像神经元”系统在更高阶段演化的产物。这一共享式的神经元网络束,应是人类在范围远超血亲家族之外的社会交往能力的“生理-心理-语言”基础。与此同样具有启发性的一项脑科学事实是,在迄今为止被人类研究过的各物种当中,似乎只有人类和数目有限的“会唱歌的鸟类”(singing birds)的脑,有“场景记忆”能力。后者完全不同于“语义记忆”,因为它使行为主体有了关于“时间”或“历史”的感觉。

综上所述,我有十分充足的理由推测,“情感生活”、“场景记忆”、“社会交往”,这三类现象之间存在着密切甚至不可分离的联系。正是这一目前尚未澄清的联系,为人类社会提供了“物理-生理-心理”的基础。并且也是在这一联系的基础上,才可能在人类个体的心理世界里形成米德(George Herbert Mead)在1930年代提出并成为社会行为学、社会心理学和符号互动论的基本原理之一的“社会自我”(social self)。

回顾人类社会的历史,韦伯认为这些社会及其权威的正当性来源可有三类――传统型、法理型、奇理斯玛型。与此相对照,奈特认为人类社会可分为下列三类:基于习俗的,基于威权的,和基于共识的。这一分类导致阿罗在建构“社会选择”理论时,将“不可能性”定理的现实背景限制在“共识社会”(consensus society)的集体行动的范围内。在其余两类社会里,由于“习俗”和“威权”的内在和外在特征,集体偏好不是如同外部强加的就是独裁的。

二.社会过程

就我的阅读所及,奈特是最早阐述“社会主动过程”的经济学家或社会哲学家。他1942年发表于《伦理学》杂志的长篇论文“科学,哲学与社会过程(science,philosophy,and social procedure)”,以及1944年和1946年他在同一杂志发表的另外两篇论文,提出了一整套社会演化学说。

根据奈特的社会演化学说,社会变革往往源于它的上层人士对占据主导位置的生活方式及其意义的不满――古代巴比伦的僧侣、中世纪人文主义者、以及当代都市里社会批判家们。一般而言,任何社会,在任何时段内,有一些社会成员被全体社会成员认为是“重要的”――与其他社会成员的影响力相比而言。这些重要的社会成员们关于某些公共事务的“重要性”可能达成共识。这些达成共识的具有重要性的事务,成为社会的首要目标并为此而引发社会变革。

关于“重要性”(importance),学术活跃时期稍早于奈特的怀特海(Alfred North Whitehead)晚年曾提出一个命题,我称之为“演化理性的哲学表达”:在任何理解(understanding)之前先有表达(expression),在有所表达之前先有关于重要性的感受(feeling of importance)。此处,“有”是存在性的描述。如果一个人关于某一具有重要性的问题尚未有感受,那么基于这一感受的表达是不可能的――注意,怀特海使用的是“ex-pression”,与“im-pression”相对而言,前者是后者的外在表达,后者是休谟哲学(怀特海哲学的两大思想渊源之一)由以出发的概念――在任何“观念”(idea)之前先有“印象”(impression)。

上述的奈特社会演化学说,在两方面需要更详细的叙述。首先,如果一个社会格外缺少社会学家所谓的“纵向流动性”(vertical mobility),那么该社会的重要成员的集合就是一个自我封闭的群体,从而基于该群体共识的具有重要性的事务,未必是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重要性的事务。其次,奈特指出,现代的理性社会的真正基础是“自由讨论”(free discussion)。真正自由的政府,不是根据美国人通常相信的与林肯总统的伟大名声联系着但缺乏实证准则的“人民的和人民参与并为着人民的政府”(a government of the people,by the people,and for the people),而是根据“基于讨论的政府”(a government by discussion)――这是一项可实证准则。奈特强调指出,我们判断一个政府在多大程度上阻碍着人民的自由,不应根据它的文字宪法或它遵守文字宪法的程度,也不应根据它的政治不民主的程度,而应根据它在多大程度上压制或操纵着全体社会成员的“自由讨论”。奈特想象的自由讨论,十分类似于我们已有了足够多体验的“互联网社会”的自由讨论。只不过,与奈特的理想境界尚有差距,今天,我们期待着互联网讨论的参与者们对自己的言论表现出更多的社会责任感。

在自由讨论的过程中,可以自发涌现出一些权威意见――被参与者们公认为“重要的”意见。奈特相信,这是理性社会最初的政府形态,因为这些意见的权威不需要强迫性力量的支撑,它们的权威是韦伯所谓“内在权威”――多数社会成员发自内心地希望服从的权威。

关于“(主动)过程”这一语词――procedure,奈特指出,它不同于“(被动)过程”――process。后者是无意识的和机械的,前者是有意识的和主动的。奈特认为,一个社会的宗教、法律、政治、经济、社会组织及这些活动的文字或符号描述,都是社会主动过程的外在特征,都是“overt”(外在的)。

在奈特想象的理想情境里,只有自由讨论才构成社会主动过程。能够参与自由讨论的人,是摆脱了习俗和威权束缚的现代人。根据奈特的社会演化学说,一个社会可能达到的文明程度依赖于它的社会成员普遍具有的文明和批判文明的能力。

三.重要性的感受、政治表达、社会过程

诸如“发展是硬道理”和“摸着石头过河”这样的表达,在当时的中国社会,无疑代表了足够多的重要社会成员关于最具重要性的问题的感受,从而成为关于重要性的感受的“政治表达”。在韦伯看来,群体行动使社会成其为社会,“政治”则是群体行动的社会理论概括。在韦伯“政治社会学”视角下,任何社会现象都有政治的维度,并且任何政治活动都是社会的。

在奈特、阿罗、布坎南的叙事传统内,韦伯的政治社会学视角可转换为采取了“方法论个人主义”立场的“新政治经济学”视角:每一社会成员感受到的重要性,也就是小米尔(John Stuart Mill)关于“效用”的定义――utility is importance felt(效用就是感受到的重要性)。对一切被感受到的重要性加以排序,就是我们经济学的基础概念“偏好”(preference)。经验地,一个社会的各成员具有的偏好的差异程度,或每一社会成员被允许形成的各种偏好之间的差异程度,以简单的方式测量着该社会的“自由”程度。如此界定的自由,我称之为“简单自由”或吉尔伯特(Daniel Gilbert)所谓“天真的自由”(naïve freedom),与吉尔伯特界定的“复杂的自由”(synthetic freedom)相对而言。

假如每一社会成员已在公共事务方面具有自己的偏好,共识的达成取决于全体社会成员能否通过任一形态的“公共选择过程”――不论那是“以手投票”还是“以脚投票”――就各项公共事务的重要性形成一套可称为“社会偏好”的关于重要性的表达。阿罗早年的“社会选择”研究,关注的是社会偏好的理性程度与社会偏好的其它性质(自由、民主、效率)之间可能的冲突。布坎南的“公共选择”研究,关注的是这些冲突之间各种可能的达成共识的途径。

中国以往三十年的改革与发展,在上述的理论视角下,可表述为这样的社会主动过程:主要利益群体关于各自重要性感受的不同政治表达之间的冲突及因冲突的协调而获得的福利增长,为政治对话提供了理由。由于转型期中国社会的复杂性――表现为习俗、威权、理性共识等不同类型的正当性资源的并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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