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康等:混合所有制是供给侧改革下的创新实践

作者:贾康等发布日期:2016-12-02

「贾康等:混合所有制是供给侧改革下的创新实践」正文

[ 在中央全面推进供给侧改革的当下,积极推进混合所有制,是现代市场体系运行的产权基石方面的最重要的制度创新,是推进国企改革、民企发展的主线 ]

一向力主实质性推进中国体制改革的新供给经济学研究群体,却被某些论者扣上"取消改革"和"新行政经济学"的帽子,实在匪夷所思。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表明我们在一系列出版物(包括《供给侧改革:新供给简明读本》)中的基本思路与观点,应有助于使公众进一步了解供给侧改革,特别是促动严肃的研讨者做进一步的分析认识和学术争鸣。本文聚焦于我们高度注重并已在研究中提出了明确思路与主张的国企改革、民企发展问题。

我们认为,中国的"供给侧改革",实为在认识、适应和引领"新常态"的新阶段,以"攻坚克难"的全面深化改革为核心内涵,以结构问题优化解决为矛盾的主要方面,进一步解放生产力、实现动力机制转换和体系转型的系统工程。

作为一个转轨中的发展中大国,追求"追赶―赶超"式后来居上的现代化,大思路定位必然是"守正出奇",在充分尊重市场的资源配置决定性作用的同时,须充分认识到并不是简单搬用发达市场经济体的已有经验和我们自己过去的经验,即可完成现代化,必须以特定国情下各特定阶段上可持续的成功创新,来支持中国完成从追赶到赶超的现代化全过程。政府理性的供给管理,是促使供给侧的制度创新、管理创新和技术创新充分互动,而解放生产力,是充分打开现代国家治理可包容的一切潜力、活力空间。企业是实现创新发展目标的最基础和重要的载体,在中央全面推进供给侧改革的当下,积极推进混合所有制,是现代市场体系运行的产权基石方面的最重要的制度创新,是推进国企改革、民企发展的主线,直接呼应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

供给侧改革的核心内涵

我们认为,中国所强调的供给侧改革的核心内涵就是有效制度供给,即以改革为统领,结构优化为侧重,在解放生产力中守正出奇,引领新常态而继往开来。所谓"守正",就是认识、顺应、尊重和敬畏市场规律,充分发挥其总体而言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所谓"出奇",就是充分认识到并不能简单搬用发达市场经济体的已有经验和我们自己过去的经验,必须以特定国情下特定阶段上的成功创新来支持中国完成从追赶到赶超的现代化全过程。新的历史起点上为继续"大踏步地跟上时代",在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市场化、全球化、民主法治化趋向下,在改革深水区面临的真问题,是怎样攻坚克难,怎样把硬骨头啃下来。处理这种经济社会转轨升级的问题,实现升级版是新常态的"常"必须落到的境界,而打造这个升级版最关键的就是创新驱动,即在供给侧以有效制度供给支持结构优化,激活全要素生产率的所有潜力来对接全面小康、连通中国梦。

新供给经济学已有的研究成果强调,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在供给侧打通的动力体系中,制度创新是"解放生产力"的最关键的创新,它会打开管理创新和技术创新的空间,技术创新亦会"倒逼"管理创新和制度创新,我们所在的中国新供给经济学研究群体,以理论创新基本认识引出的基本政策主张,是供给侧改革以改革统领全局的"八双"和面对两个一百年任务的"五并重"。

"八双"为:"双创"――走创新型国家之路,大力鼓励创业;"双化"――推进新型城镇化,促进产业优化;"双减"――加快实施以结构性减税为重点的税费改革,大幅度减少行政审批;"双扩"――对外开放格局和新的国际竞争局面之下,扩大中国对亚非拉的开放融合,适度扩大在增长方面基于质量和结构效益的投资规模;"双转"――尽快实施我国人口政策中"放开二孩"管制向逐步适当鼓励生育的转变,积极促进国有资产收益和存量向社保与公共服务领域的转置;"双进"――在国有、非国有经济发挥各自优势协调发展方面,应该是共同进步,摒弃那种非此即彼截然互斥的思维,在"混合所有制"的重要概念下,完善以"共赢"为特征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本经济制度的现代化实现形式;"双到位"――促使政府、市场发挥各自应有作用,双到位地良性互动、互补和合作,尤其看重在公私合作伙伴关系PPP模式下寻求共赢;"双配套"――尽快实施新一轮"价、税、财"配套改革,积极地、实质性地推进金融配套改革。

"五并重"的基本内容为:一是"五年规划"与"四十年规划"并重,研究制定基于全球视野的国家中长期发展战略;二是"法治经济"与"文化经济"并重,注重积极逐步打造国家"软实力";三是"海上丝绸之路"和"陆上丝绸之路"并重,有效应对全球政治经济格局演变;四是柔性参与TPP与独立开展经济合作区谈判并重,主动参与国际贸易和投资规则的制定;五是高调推动国际货币体系改革与低调推进人民币国际化并重。

以上"八双五并重"引出的消除供给抑制、放松供给约束的取向,正是对应于十八大以来延续市场化取向下"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制度转轨、机制优化的最核心内涵。

上述系列政策主张与建议中内含的一个重要思路,是我们既反对经济完全由政府主导,也不同意单一维度的所谓"小政府,大社会"或"政府退出经济领域,完全由市场自身配置资源"的观点。经济完全由政府主导即实行计划经济、企业全部国有,则形不成市场,价格、资源必然扭曲,供给必然不足,效率必然低下,苏联、东欧国家及中国改革开放前已有深刻的历史教训;而经济完全由市场自发运行,企业全部是非国有企业,则会出现西方经济学也承认客观存在的"市场失灵",其对国民经济造成的伤害也会十分巨大――1929年美国大萧条的出现是其典型案例;2008年以来出现的由美国次贷、欧债引发的最新一轮全球经济金融危机再次把危机极端化,并再次充分证明,并非政府在"华盛顿共识"取向下强调不参与经济运行,经济就可以健康地发展。

我们主张,政府和市场应发挥其各自应有作用,并实现良性互动互补与合作。在中国特色的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既是提供公共服务、监管市场运行的主体,也是公共品及部分特定领域的供给主体。中国政府未来一方面要运用财政政策、货币政策、收入政策等宏观政策,并通过制订国家中长期发展战略、区域和行业发展规划引导市场公平竞争这只"看不见的手"调控经济运行;另一方面,还应颁布相关法律法规、设立监管机构来监督市场运行,并在涉及国计民生的战略性、关键领域,通过构建一定数量做好做强的国有控股企业这只"看得见的手",来保障国家经济安全和弥补"市场失灵",贯彻现代化赶超战略。

我们的上述主张决不意味着看轻国有经济、国有企业深化改革的艰巨任务,也并不意味着主张政府"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而是主张将政府三个职能分离,由三个不同的主体来承担,以确保政府调控、引导经济发展职能与市场配置资源职能"双到位",具体模式是:一是由政府设立的"行政部门"承担制定发展规划、审核市场准入等行政职能;二是要由政府组建的"监管机构"来履行监管市场职能;三是对于涉及国家经济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点领域或存在"市场失灵"的领域,还应由政府出资在同一领域成立若干"企业实体"参与有外资、民资等主体加入的市场竞争。公私合作伙伴关系(PPP)模式下的发展取向与机制创新,应成为政府、市场主体与非政府"第三部门"(民间志愿者组织)公益机构更充分地合作而寻求"共赢"的主题。总之,国有企业(国有资本)与民营企业(民间资本)和社会组织,应发挥各自优势,协调发展,共同进步。

构建国资国企、民资民企平等竞争、双向互动格局

我们不主张"贴标签"式地讨论"国进民退"、"国退民进"问题,且"进"、"退"也不是仅体现在"领域"的进出、"市场份额"的高低方面。我们主张,要按照马克思"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的原理作为观察问题的着眼点,并按照邓小平"三个有利于"的核心思想作为衡量标准,在经济发展的一定阶段,既不是"越公、越国有越好"(上世纪50年代末的大跃进、人民公社,搞"一大二公",有过惨痛教训),也不是"越私、越民营越好"(一些亚非拉发展中国家只认私有经济的产权模式,以及上世纪苏东巨变后私有化形成寡头垄断,也会破坏国民经济发展,滑入失败轨道)。

我们认为,国有企业、国有经济与民营企业、民间资本各有其特点和优势,在当前中国进入工业化中后期、进入资本社会化时代且面临全球化竞争格局的条件下,观察国有企业的存在必要性、作用方式和空间,探索其有效管控模式,必须引入新的理念、转换新的视角、运用新的思维。

国有经济、国有企业具有依托或隐含国家信用、能够整合各方资源、规模经济、资本实力强、管理相对规范、社会责任感较强等优势,是政府调控经济、维护国家经济安全、保障社会公平公正的重要调控、辐射力量和政策工具,特别是在某些从国家中长期战略看很需要但暂时面临市场缺损或发育不足的领域,其作用更显重要,但其也存在由于政企关系界定不清或内部管理人员道德风险所诱发的盈利动机不强、不注重管控成本反而易持续抬高管理成本和福利、工资,运营效率偏低、服务质量较低等问题;民营企业具有市场嗅觉敏锐、机制灵活、客户观念强等优点,但其与生俱来的最大化逐利本性,容易导致主要关注企业自身利益或局部利益、粗放耗费资源、短期行为、压低劳工安全条件和薪酬、破坏环境、社会责任感不强等问题。

我们主张,要通过扩大市场准入、加强市场监管、完善法律法规,发挥其各自长处,抑制其各自不足,构建国企国资、民企民资平等竞争、互为补充、双向良性互动的市场格局。国企国资在一般性竞争领域可逐步完全退出,在涉及国家经济安全、经济命脉的特定领域其以股权衡量的控制力,大致可掌握在30%~60%区间。

股份制是公有制的重要实现形式和融合"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分野,发展"混合经济"式现代企业的制度形式,可天然对接"混合所有制"。原来"国"与"民"在一般概念上的截然不同,从历史大趋势上观察,将越来越多地转化为依阶段、领域等的不同而生成的股份制企业股权结构的变动问题,即归为国有与非国有股权的一体化生存与"共赢"问题。

因此,也必然应合乎逻辑地在综合配套改革中强调,有序推进国有企业改革,促进国有资产收益和存量的转置。规模庞大的国有经济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组成部分。大型国有企业在中国经济社会中发挥重要作用的一个重要方面,是顺应社会诉求将更大比重的资产收益上交国库,支持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运行和公共服务的增量提质。随着国有经济"战略性改组"和"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深化,应积极探索通过立法方式,确定各类企业的设立依据、政策目标、国有资产收益的合理转置等相关规则,形成规范法案,并在动态优化中全面形成以国有资产收益和存量形态的合理转置,在法治化制度体系中服务于全社会公共目标:在坚持"资产全民所有,收益全民所用"的基本原则之下,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本预算)管理体制,提高利润(资产收益)上缴比例进而对社会保障和其他公共服务的支出加大支持力度,合理纳入全口径预算体系统筹协调。各类公益型资产处置(如文化企业转制过程中国有资产的处置)也应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体系中来,以此充实社会保障基金、强化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财力支撑,真正体现国有经济的优越性及全局性贡献。

"混合所有制"是供给侧改革中有效制度供给的重大创新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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