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竹兰:中国体制转轨过程中的社会资本积累

作者:方竹兰发布日期:2015-11-19

「方竹兰:中国体制转轨过程中的社会资本积累」正文

(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北京100872)

[摘要]中国转轨的实质性问题是国家经济权利向民众经济权利的回归,回归的基础是建立社会资本。社会资本是指社会自组织、社会规范、社会信任、社会学习、社会网络等。社会资本具有生产性,是一种群体人力资本。中国尤其需要建立社会资本,因为长期高度集权的体制导致国家与个人之间缺乏有效联系的中间地带。

[关键词]经济权利;民众;社会资本

中国正处在从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向现代市场经济体制的转轨过程中,转轨的成功与否,取决于我们如何清醒地认识转轨过程中面临的实质性问题,并加以及时而有效的解决。

中国转轨的实质性问题是,长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中央度集权,使国家机构的权利过多地渗人到社会经济领域而一时无法剥离,社会民众的经济权利还不能在一个可预期的自由竞争制度环境中行使,也就是社会关系结构和社会心理结构还不适应民众经济权利的自由运用。当民众经济权利常常由于没有有效运用的社会环境而被损害时,国家机构的权利又以此为理由进一步地强化,如此形成的制度怪圈导致体制转轨的停滞,偏离现代市场经济体制建立的目标,也会逐步销蚀我们已取得的改革成果。长此以往,体制改革对经济增长的激励作用会递减。因此,坚持国家经济权利向民众经济权利的转移,就是坚持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向现代市场经济体制的转轨,这一过程必将是长期而曲折的。

国家经济权利向民众经济权利的转移需要社会基础,社会民众行使经济权利需要制度环境,体制转轨的成功只能建立在长期而渐进的新体制因素积累中,不可能寄希望毕其功于一役。根据中国改革现阶段的约束条件和改革目标指向,提出建立能将每一社会民众个体人力资本的潜能组合成群体人力资本努力的生产性的社会关系结构和社会心理结构是适宜的。而构建这样一个生产性的社会关系结构和社会心理结构,中国尤其需要进行长期、全面、系统的社会资本积累。

美国著名政治学家普特南认为:社会资本是指社会组织的那些可通过促进协调行动而提高社会效能的特征,比如信任、规范及网络。[1]而科尔曼教授则从社会资本的功能角度指出:许多具有两个共同之处的主体,它们都由社会结构的某些方面组成,而且它们都有利于行为者的特定行动。就像其他形式的资本一样,社会资本是生产性的,这使达到没有社会资本就不可能达到的特定目标成为可能。[2]综合国际学术界关于社会资本的研究成果,可以得出这样一个判断,即社会资本是指在国家权利之外,通过民众自由地将个体人力资本进行有机的社会结合而生成,能够促进一个国家经济持续增长的社会关系结构和社会心理结构。大致可包括:合作性企业和自愿性社团组织、畅通和谐的横向交往网络、民主自治的社会契约、互相信任的心理认同、互学共进的竞争合作心态。实践已经证明,一个国家的发展快慢,不仅取决于一个国家人力资本所有者的个体素质,还取决于连接个体人力资本的社会资本的质量。社会资本雄厚的国家,经济与社会的发展就比较迅速;社会资本薄弱的国家,经济与社会的发展则比较迟缓;而社会资本缺乏的国家,也就是个体人力资本的能量由于劣质社会关系和劣质心理关系结构而被压抑、被消磨的国家,经济与社会的发展不仅停止,还可能倒退。社会资本的有无、多少已经成为一国能否迅速发展的必要条件。

研究中国社会资本积累的方法与研究其他经济学问题的方法相比,有其特殊性。表现在:(1)综合分析法。所谓综合分析法,是指社会资本的研究内容本身具有复合性,涉及能够促进社会经济增长,提高社会劳动生产率,具有资本增值性特点的社会关系和社会心理,应是社会资本理论研究的内容。这种研究内容的扩展,不是对现有的经济学研究方法的违背,而是经济学研究尤其是制度经济学研究的一个新阶段,是适应社会发展进程的与时俱进。中国体制改革问题的综合性,尤其需要综合分析法才能理清。比如,排除掉文化因素,显然无法说清中国社会关系中阻碍经济增长的某些根源;排斥掉民主因素,显然也无法探究中国某些地区和企业经济较快增长的制度作用。如果说在改革的初期,由于改革经验的缺乏,还不可能从全面系统的角度认识改革的轨迹,是可以原谅的幼稚,那么,经过二十多年的改革经历,仍不能从系统的角度看改革,就是不可原谅的失误了。改革的实践要求运用综合分析法研究社会资本。(2)结构分析法。将社会关系的各种要素置于互相联系的关系结构中考察,研究的重点不在于关系中的各种要素,而在于要素之间联系的模式方法。一国的经济增长固然与该国的每一人力资本个体的素质有关,但是更与人和人之间的社会关系结构有关。所谓中国的体制改革,实际上是社会权利与利益关系结构的调整,社会资本的研究为中国社会权利与利益结构真正调整到位提供理论依据。(3)将无形资本因素引人分析中。适应知识成为财富创造主导要素的知识经济时代的实际,将社会财富创造过程看成是人力资本的创造过程。人力资本的载体是人,重视人的作用,就不能忽视个人的内心世界以及个人心灵之间接触的社会精神世界,将社会财富的增长看成是有形资本如货币、物资、劳动力等投人的结果,也看成是人的知识、能力、品德等无形资本投人的结果,社会资本研究什么样的社会心理结构有利于经济增长。

社会资本结构的研究,对于中国经济与社会的长远发展至关重要。长期实行的度集权的计划经济体制,导致在国家机构与社会个人之间缺乏“中间地带”,由于“中间地带”的缺乏,国家机构承担太多的责任,也行使太多的权利,而个人却又觉得受到束缚。通过社会资本的积累,形成一个有利于个体自主合作的社会关系网络,既有利于国家机构的改革,也有利于社会、个人的发展,能够解决目前存在的诸多社会矛盾。

根据中国体制改革现阶段的特点,中国社会资本的积累首先应从构建社会资本的自组织系统做起。我们所说的社会资本,是有一定的社会网络作为载体的。在一盘散沙一样的社会结构中,个人的力量往往被散沙形的社会结构所消耗。在集权体制下,个人则被禁锢在等级制度的框架中,有着较多的上下级纵向关系,缺少互相合作的横向关系。在这两种极端的情况下都谈不上有社会资本的存在。社会资本必须在民众的横向交往的关系中产生,民众作为社会中的一分子,本身就处在社会的各种关系中,允许民众利用自己的各种社会关系在守法的前提下创业,在创业的横向交往过程中,就必然产生民众的社会自组织,民众自组织是社会资本的物质载体。

一般来说,民众的社会关系包括:亲缘――由人的生产和再生产而形成的亲情关系、地缘――邻里乡亲关系、业缘――同事的工作关系、物缘――商品的交换关系、神缘――精神的信念关系,这些关系的存在是客观的,但是这些社会关系的潜在生产性价值是需要挖掘的。如果民众能够在这些社会关系的运作中进行自由组合,比如利用亲缘和地缘关系建立中小企业、社区组织,利用业缘和物缘关系建立行业协会、商会,利用神缘关系建立文化社团等,通过自由组合将自己个体的人力资本转化为群体人力资本,创造出超过个体潜能的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这些社会关系就转化成社会资本的丰富内容。因此,所谓社会资本的物质内容,就是民众在自主参与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生活的过程中形成的社会自组织系统。

社会自组织系统之所以必要,是因为民众个体人力资本的实现,民众个体经济与社会利益的实现,只能依靠自身的艰苦奋斗,在民众个体的奋斗中,有民众自身的自组织系统保障民众权利的行使,比国家直接关注每一个个体更具生产性。由于信息的非对称性,国家直接保障每一个体的结果是既不能有效地保障个体权利,又忽视了自身的职责,因此是负生产性的。长久以来传统体制的低效率反映的正是这一状况。中国高度集权的经济、政治、文化体制使中国民众的纵向联系、等级服从、行政指令多,横向联系、横向交流、横向合作甚少,凡事依赖国家、听命于国家成为民众的思维惯性和行为惯性。国家也习惯于替代民众行事,把权利集中到自己手里,没有提供充分的制度环境让民众自力更生,更谈不上在横向交流中建立社会自组织。

经过二十多年的改革开放,这种状况有了根本的转变。民众的自主创业热情空前高涨,开办中小企业,建立行业协会,成立基层自治机构,组织各种文化社团,但是体制转轨的艰难,使民众在自主创业中的体制障碍还很多,很多民众可以自组织解决的问题,国家机构还是介人太多。比如: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始终不到位,又没有积极支持中小合作银行的开办;农民的产品销售有困难,但对于建立竞争型的粮食棉花市场却顾虑重重;目前农民的权利保障不到位,但是村委会行使民主权利又受到制约;农民急需向现代居民转化,但城乡之间的社会转移受到户籍限制;企业事业单位发展与改革的任务千头万绪,但严重忽视让民众参与决策和管理监督。因此,应开宗明义地支持和鼓励民众在社会主义制度原则的前提下自组织起来,通过自组织解决自己生产、生活中的各种困难,实现自己合理的个人利益,比如民众自办的合作银行,农民自办生产、交换、分配、消费的合作社,社区自办的各种社团等等,在经济自组织的基础上,支持和鼓励民众政治文化上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在国家权利之外,构建一个全方位的民众自组织网络,这应该是目前新一轮体制改革以至新一轮思想解放的核心内容。

建立民众自组织网络的效用,不仅在于建立民众自组织,而且对于自组织之外的关系网络建设也很有益处。如果社会关系结构始终处在民众横向联系、动态发展的过程中,就会促使民众在竞争中寻找最佳的人力资本组合,使社会在民众的横向联系中形成合作态势,比等级制度的纵向关系更能构成一个国家或一个民族的凝聚力。平行联系或横向联系的广度和深度可以反映一国民众作为经济主体权利的拥有度,决定民众人力资本知识能力的发挥程度,决定民众个体人力资本能否形成社会群体人力资本即社会资本。社会资本的其他资本内容大多是从平行性的民众自组织中生长的。

社会资本积累的第二个层面,是民众在自组织过程中逐步建立民众自治规则系统――社会规范。规范包括各种层次:法律规范、道德规范以及行为习惯等[规范是由民众在自组织过程中为了个人利益的有效实现必然要求制定的。这种社会规范不同于由国家机构自上而下指令性发布的法律规则,是民众在多次重复自由组合过程中,逐步发展为保障个人利益最优而存在着的最优纳什均衡。这种最优纳什均衡可以在信息逐步相对完善的长期博弈中产生,使个人理性最大化与社会理性最大化取得相一致的求解。允许民众自组织系统的形成,为民众个体之间的平行联系架起桥梁,而组织内外平行联系的多次重复性,则为民众之间从非合作博弈到合作博弈提供了前提。社会规范就会在社会自组织的运作中形成。

几十年的计划经济体制,带给人们的行为惯性是长于等级服从,短于谈判协商。当一开始建立自组织系统时,民众不一定能够自觉地按照合作的规则行事,自组织的水平低,机会主义产生,互相背叛现象的存在,都是可能的。自组织的初期,无规范也许会使民众个体获得很多的短期利益,但由于无规范的混乱导致的个人长期利益的损失要远远大于个人短期利益的获得,因此,从长期利益考虑,民众自然会商讨契约的制定、规则的完善、合约的有效,这种由民众自身利益出发对规范的要求,比单纯由国家机构制定行政性指令更有效。因此,自组织初期的无规范现象,不是自组织本身的过错,而是自组织不够成熟,处在发展过程中的表现。随着自组织的生存时期的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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