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稻葵 徐翔:中国劳动份额与经济结构改善进程

作者:李稻葵 徐翔发布日期:2015-08-19

「李稻葵 徐翔:中国劳动份额与经济结构改善进程」正文

《战略与管理》杂志授权发布,转载需取得授权

一、引言

 

人们普遍认为中国经济结构存在严重失衡。外部的失衡表现在中国经济过分依赖外部市场,中国的出口占GDP的比重在各大国中极为突出。内部失衡表现在居民消费占整个经济的比重太低,发达国家这一比重一般要占到60%甚至更高,发展中国家以及其他新兴市场国家这一比重一般都在50%左右甚至更高,而中国居民消费占GDP的比重在过去十几年以来一直处于40%以下的水平。在劳动力转移放缓、劳动收入份额开始上升之后这种情况得到了缓解,这对于中国经济的中长期发展战略是具有标志性意义的。

通过构建一个二元经济下劳动收入份额决定模型,笔者发现,在二元经济发展的后期,当中国经济农村剩余劳动力迅速减少时,劳动工资率会越来越快的与城市部门的劳动生产率挂钩,因此而不断上涨。劳动工资率的不断上涨加上劳动力继续从农村转向城市部门,会推动劳动收入占GDP的比重--亦即劳动收入份额以较快速度提高。这一结论与李稻葵、刘霖林、王红领[1]的分析完全一致。而随着劳动收入份额的不断上升,居民可支配收入占GDP的比重也随之上涨。这种居民可支配收入占比的不断上涨最终将带来了居民消费占GDP的比重,也就是消费率的上涨。

本文试图从最新的统计数据出发来分析中国经济结构改善的主要动力。通过分析我们得到了以下两个主要结论。

第一,通过分析统计数据我们发现,中国经济的结构已经开始改善,证据来自两方面,首先是外贸顺差占GDP的比重已经迅速下降,从金融危机前的最高点8.8%降到2013年的2.4%;而种种迹象表明,中国经济的外贸顺差继续下降的可能比较高。对于中国经济对外贸易的发展应该有新思路,新理解。

第二,通过系统的统计数字的梳理,我们发现,中国居民消费率事实上从2007年已经开始改善。2007年作为一个转折点,居民消费率在35%左右的历史最低点,而到了2011年,居民消费率已经上升到接近42%。通过统计分析我们发现,官方统计的居民消费数据可能存在系统性偏差,基于国家统计局入户调查的消费支出数据计算得到的消费率是不准确的,影响了对中国经济整体结构调整的判断。我们重构后的消费率从2007年开始回升,到2011年已经上升到41.6%的水平。基于这一结论,应重新审视我国的宏观经济格局,调整经济发展战略和思维方式。

在论证了中国经济结构调整的当前进度之后,本文进一步分析中国经济结构调整的主要动力。通过理论和经验数据分析,我们发现当前经济结构调整的主要动力来自于已经在中国经济中根深蒂固的基础性的市场机制而并其他因素,剩余劳动力向城镇部门转移所驱动的劳动收入份额上升是消费率上升的主因,也将继续推动经济结构的改善和消费回暖。

本文对于经济结构调整研究的贡献主要有三点。第一,本文提供了一个可操作的重构居民消费率的办法,通过这一办法可以更为准确的把握我国的宏观经济结构。第二,从理论和实证上解释了消费率的U型反弹,发现2007年至2011年这段时间消费率的上涨中有超过2/3源自劳动收入份额的上升。与此同时,劳动收入份额上升本身也会导致贸易顺差的缩减。第三,中国经济结构调整已经出现重大变化,与之对应的在经济发展战略上应该有新思路,在制定经济战略时要充分考虑中国宏观经济的新特征。

二、中国宏观经济结构改善进程

 

大部分经济结构的相关研究认为,中国经济面临比较严重的结构失衡问题,经济结构调整的步伐相对比较缓慢。然而,和一般的观点不同,通过对外贸和居民消费占GDP比重等数据的系统梳理我们发现,从2007年开始中国的宏观经济结构已经开始改善。无论是从“外需-内需“的角度还是从”投资-消费“的角度来看,中国经济结构改善的步伐都是很快的,应该得到重视。

(一)外部失衡逐步缓解

进入二十世纪以来,中国经济保持了平均10%以上的经济增长速度,与此同时,伴随而来的是出口水平的不断提高,以及贸易顺差的迅速上升。中国经济被认为存在着较为严重的外部失衡。事实上,从衡量对外经济的各项指标上来看,这一情况已经逐步得到缓解。

首先,需要关注的是外贸顺差占GDP的比重。进入21世纪后,我国的外贸顺差从2000年的241.1亿美元上升到2013年的2957.5亿美元,年均增速超过10%,贸易顺差占GDP的比重则经历了一个先升后降的过程,在2007年达到8.8%这一最高值,到2011年顺差占比又回到了和2000年相当的水平,之后稳定在2%~2.5%之间。从净出口指标来看,我国出口显著高于进口的情况已经得到了显著缓解。

之后,我们可以从两个角度来看外部失衡的缓解对整体经济结构的影响。第一,从对外贸易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程度可以看到,从2003年到2008年的这段时间,外贸顺差对于经济增长是正贡献。从09年开始(除了2010年这一年),外贸顺差对于经济增长的贡献为负,说明这段时间经济增长靠内需。第二,通过分析三大需求在GDP中的份额变化,我们发现减少的贸易顺差占比在投资和消费中的分配情况。在2008、2009两年,贸易顺差占比的缩减主要由投资占比的上涨承担,涨幅分别为1%和3.1%。到了2010年,投资占GDP份额开始收缩,消费所占比重较快上升。这一趋势在2011年再次出现反转。从总体上看,2008年到2011年,贸易顺差占GDP比重平均下降1.6个百分点,其中60%以上来自投资占GDP份额的上升,剩下的40%来自消费的上升。

从进出口贸易的角度,我们可以发现的一个显而易见的事实是中国经济的外部失衡已经开始有所缓解。与此同时我们还发现,反映为投资率过高的中国经济的内部结构失衡也已经开始缓解,其具体表现是居民消费的回暖。对居民消费的回升我们会在下一部分中做详细分析。

(二)实际居民消费率的U型回升

中国经济内部失衡的最主要表现,是不断下降的居民消费率。根据官方数据,居民消费率在进入二十一世纪以来一直在下降,到2011年下降到了36%以下的水平。根据我们的重构消费率测算,从2007年开始消费占GDP份额就开始上升,尤其是其中的居民消费。我们认为,中国的居民消费正在快速复苏,中国经济的内部失衡也在逐渐缓解。

首先笔者想简要分析一下国民经济核算中居民消费的核算方法。在国民经济核算的过程中,政府消费乃通过对各级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状况表进行汇总得到,相对而言比较准确,而与之相对的,居民消费的统计数据则可能具有较大误差。我国的现价居民消费支出由两部分组成,分别是农村居民消费支出和城镇居民消费支出,居民消费的总量由以下的方程得到:

居民消费支出=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农村居民年平均人口+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城镇居民年平均人口(1)

农村和城镇居民人口的数据来自人口司的农村和城镇人口调查资料,而关于人均居民消费支出,主要来自于农村和城镇住户调查资料。对官方数据的主要质疑,就集中在对农村和城镇住户调查得到的人均消费支出的数据准确性上。

根据当前我国统计部门采取的住户调查办法,在调查中使用随机等距抽样和逐日逐项记录的方式,获得6.6万户城镇住户和7.4万户农村住户的调查数据,之后分别进行汇总和加权,得到人均消费支出数据。总结下来,当前的住户调查中存在两类显著的系统性误差:

第一类,调查误差。调查误差与抽样和调查方法有关。根据当前的住户调查户数可以知道,县级市的调查样本数不到100户,而省辖市的调查样本数也在100~300户之间,样本和总体的数量差距很大。

第二类,家庭报告误差。对这一类误差的分析需要综合考虑当前使用的记录方法和居民的心理。目前所使用的逐日逐项记流水账的方法,要求记账户连续记录每一天的每一笔收支达两到三年之久,把帐记全、记好的难度很大,相应的给予记账户的补贴也并不高。

除了上面两类主要误差以外,由集中向分散转变的消费模式、家庭消费支出的逐渐多样化、人口流动迁移的愈发频繁等诸多因素,都会影响住户调查中居民消费支出的数据质量。

在了解了当前居民消费的核算方法以及其中存在的问题之后,为了更准确的了解实际居民消费情况,需要从别的途径得到或者估算居民消费支出的具体数字。一个经常被用来衡量居民消费水平的指标-―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被我们用作重构居民消费的基础。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和居民消费的关系非常紧密,在实践中,由于消费支出统计按年公布,在对月度和季度经济数据进行分析时,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常因为其可得性以及与消费的高度相关性被作为衡量总体消费的主要指标使用。从核算方法上看,零售数据采用企业联网直报的方法进行统计,上述两类出现在居民消费统计中的误差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统计中出现的可能性较小。

虽然经常被用来分析消费水平,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和居民消费在概念上具有十分显著的区别。居民消费支出中含有而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中没有的部分包括居民服务性消费,以及居民自产自用并不经过市场配置的消费品;相应的,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中也有并不属于居民消费的部分――销售给社会集团的消费品零售额。通过对这些部分的数据进行处理,我们可以估算中国的居民消费率。

由上面的分析,我们可以推出使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重构居民消费的公式:

重构居民消费=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居民服务类消费(含住房服务)+居民自产自用产品-建材零售额-社会集团消费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

等式右边的各项变量中,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数据可直接从年鉴中获得。和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相关的部分中,建材零售额可以直接从统计数据中得到,社会集团消费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官方的统计数据只到1992年,之后的数据通过假设社会集团消费的消费品和政府消费具有相同的增速进行估算。

对于居民自产自用的产品,按地区进行区分。对于农村居民的自产自用产品,使用农村居民实物性收入进行估计;对于城镇居民部门,采用其他研究中得到的自产自用产品占可支配收入比重推算。

居民服务类消费的数据分为两大类,其中一类的来源是生产法GDP等资料而非住户调查,对于这一部分的服务消费直接用统计局公布的数据,包括金融中介服务虚拟支出和城镇居民公共医疗消费支出等。剩下的部分,主要包括文教娱乐、医疗、居住类服务等,使用衡量行业发展水平的数据结合现金收支进行估算。

综合以上方法,我们可以估算出中国重构居民消费的大致数量。把这一数量和政府消费、投资、净出口加总在一起就可以得到重构的支出法GDP。

上一篇 」 ← 「 返回列表 」 → 「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