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玉华 何包钢:工业民主和员工参与: 一个永恒的话题

作者:谢玉华 何包钢发布日期:2009-09-06

「谢玉华 何包钢:工业民主和员工参与: 一个永恒的话题」正文

【摘要】国企改制和民营、外资企业的大规模发展,中国产生了新的劳动关系。学界开始重视工业民主和员工参与研究。学者们基本认同工业民主和员工参与的意义;在对现状的判断上,有的认为中国企业的民主参与系统作用很小;有的认为正在起作用,尤其在国企改制过程中。中国工业民主和员工参与形式基本以国有企业民主管理制度为框架,但融合了民营企业、外资企业的许多参与形式。中国工业民主和员工参与系统在企业承担沟通协调、实施企业福利、联谊职工的作用,其维护权益的功能不明显。

【关键词】工业民主; 员工参与; 工会; 沟通

相比繁荣的中国乡村“草根民主”研究来说,关于中国工业民主的研究少许多。在国有企业大规模改制(1990 年代中后期开始) 之前,企业民主管理是国有企业管理制度的组成部分。国企改制和外资、民营经济的迅速发展,都给中国带来了新的劳动关系,劳资冲突引起了国内外学者的关注。探索适合不同企业的工业民主、员工参与模式,协调劳资关系,是维持中国繁荣、稳定、发展局面的要求。本文通过对中国工业民主研究文献的回顾和评述,试图理出一个关于中国工业民主和员工参与的全貌。

一、关于中国工业民主和员工参与理论的研究

广义的工业民主是指在工作场所员工通过一定的组织和程序参与和影响决策,共享权力和责任的自我管理。因此,从员工意见箱到员工所有、员工控制都属于工业民主。狭义的工业民主是指工人真正控制企业,拥有工厂的所有资产,控制工厂的生产经营等一切活动。员工参与(或雇员参与、参与管理)的概念也很多,一般是指员工参与工作场所的决策和管理。广义的、现代意义的工业民主和员工参与概念有很多相似性,可以相互取代使用或者联合使用。从我国目前职工民主管理的内容、直接目的、程序、方法等方面来看,我们所说的民主管理与西方国家的工人参与管理并没有实质性区别,其机制和规则是相同的。中国职工民主管理的表现形式就是民主参与,参与是其核心概念。但管理学领域更倾向于使用“员工参与”概念,而政治学、社会学、劳动关系学领域更多使用“工业民主(或企业民主) ”概念;国有企业比较倾向于使用“企业民主”概念;外资尤其欧美外资比较倾向于使用“员工参与”概念。鉴于两个概念的内涵差不多,且中国企业工业民主和员工参与实践的相互融合,本文将二者联合使用。

新中国成立前夕,上海一些工厂的工人在地下党的领导下,组成工人委员会,自发地保护工厂不被溃退的国民党破坏。新中国成立后,企业民主管理同企业民主改造一起进行,在国营、公营企业,建立工厂管理委员会和工厂职工代表会议 ;在公私合营企业,建立民主管理委员会。1953 年,苏联“一长制”工业管理模式的引进,削弱了职工代表会议和工厂委员会的角色。文革中,企业民主管理进一步被破坏。1978 年,工业企业恢复党委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和职工代表大会制,同时建立工人参与管理、干部参加劳动和领导干部、工人、技术人员三结合制度。1981 年7 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了《国营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 推行职工代表大会制。企业民主管理系统复兴。企业民主由此成为中国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研究的重要内容和教科书的重要章节。经济民主学派认为,社会主义公有制取代私有制的目的无非两个:在宏观上,克服社会化大生产与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矛盾,使社会生产协调发展;在微观上,使劳动者成为生产资料主人,从而劳动积极性得以充分发挥。这两个目的,从经济组织的角度来看,其实质就是实现经济民主,宏观经济依靠人民民主决策,使其符合劳动者的整体利益;微观经济更是依靠劳动者的自由联合、自主经营而充分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

中国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和国有企业的改革,产生了新的劳动关系。这引起了国内外学者研究中国工业民主和员工参与的兴趣,产生了许多研究文献。

学者们从不同的角度论述工业民主和员工参与在现阶段中国企业的意义。其一,企业民主是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企业产生的内在需求和管理制度创新。因为人的需求层次提高,需要参与管理满足员工的自我实现需求;新经济中的信息不对称也要求分权,赋予员工自主管理。中国企业民主管理形式与内容的不一致遏制了企业民主的发展。其二,企业民主促进国企改制和公司制的规范化。针对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劳动者权益得不到保障和改制效果不理想,学者们认为,公司制改革之所以南辕北辙,是因为缺少公司制这种商业化民主管理制度的环境――民主传统,所以公司制的民主决策没有形成,反而形成高度的内部人控制。尽管政府想尽办法建立监督机制,从设立稽查特派员制度、强化公司监事会到加强企业责任审计、完善会计制度,但都没有解决国有企业的产权问题。只有将人民意志变成法律并通过政府授权管理者,民主选择决策者并有机制制约其行为,才能解决代理问题。“自由左派”由此提出,提出“还公有制”的“经济民主”本来面目,运用马克思主义和新中国“两参一改三结合”民主传统 ,通过先进的后“福特主义”生产方式和劳动人民广泛的民主参与和监督,使公有制企业出现“社会化”和“民主化”而不致于少数人和特殊利益集团侵吞公有财产。经济学界研究西方“共同治理”理论和实践,从公司治理角度提倡员工参与 ,建立“民主公司”。他们提出企业民主不仅提高企业决策质量,减少家长制决策的错误;而且经济民主能有效预防恶意经营行为,形成善良代理人制度,合理解决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委托代理关系,降低管理成本和风险。其三,企业民主既是历史发展的必然,也是提高效率的途径。中国企业的经济民主是顺应自然的选择,既有民族资本劳资合作的历史传统又有国有企业民主管理的历史惯性 。从世界工业发展史来看,西方工业民主和员工参与既是历史发展的必然,也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lw ,莱茵模式、丰田模式、芝加哥模式等都被验证促进经济效率 。管理学研究者通过实证发现,企业高参与工作系统通过人力资源专用性对企业绩效产生积极的影响。从传统的高控制型人力资源战略转变为高参与型战略,对提高产品质量、创新和反应速度具有重要的意义,所以企业员工参与促进效率 。

在对中国工业民主和员工参与现状的评价上,笔者将众多的研究归纳为乐观和悲观两种观点。悲观的观点认为,社会主义国家没有一个工人组织如工会在工业民主上取得成功,工会不可能向企业管理方和国家传达工人的不满。只有南斯拉夫的工人自治作为一种斯大林模式的替代物而让社会主义和非社会主义学者瞩目。工厂关系保持“一元化”和“社团主义者”(Corporatist) 特征,工会接受管理者的控制。中国政治制度关于“工人是社会主人”与工厂官僚机构化、独裁管理之间存在本质的矛盾。职工代表大会只是实现“工人是国家主人”这一意识形态的形式化工具。

工业民主实际效果与制度的差异源于几个方面:第一,职工组织动力不来源于基层。作为社会主义国有企业的一个传统制度,工会的动力源于上层而非工人,工会不是基于工场草根支持,不是反对管理方而代表工人利益的组织,它的作用是站在管理方角度协调工人和管理方利益。中国改革开放后复兴的工会不是基于其反抗地位,而是被认为它有益于提高劳动生产率和促进工人支持经济改革。佟新对沃尔玛在中国组建工会的过程进行研究发现,代表政府的中华全国总工会和代表社会知识精英的媒体是促成工会得以组建的主要力量,而缺少了工会组织的当事人――工人的声音,那么怎么理解工会组建的合法性? 就目前的情况,中国外资企业的资方担心组建工会会形成企业内的对抗势力;地方政府基于“招商引资”的考虑并不积极推动外企组建工会和保护劳动者权益;工人则对工会信任度低。第二,中国工业民主的核心组织―工会的非独立性。我国对工会的利益主体界定是模糊的,要求工会既要维护国家利益,又要维护劳动者的利益,使工会很难在劳动关系中成为与雇主抗衡的力量。自李立山、赖若愚被批判为“工团主义”后,中国工会就成为教育动员工人搞生产运动的组织,工会的“维护、建设、参与、教育”四项职能中,也越来越强调“维护”职能。工会在组织上依附于党组织,被定位为“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这决定了工会的半独立性。在财务开支上,不但经费很少而且需要行政拨付,没有自己的独立帐户mu 。在组织结构上,工会主席由企事业单位党政领导任免;有的由党委副书记或行政副职兼任工会主席,有的企业尤其中小型企业工会合并在党办或其他部门,出现公有企业的“党委工会”、非公企业的“雇主工会”mv 。第三,工会组织的一元化。市场经济国家多数实行工会组织多元化,在自由工会运动的旗帜下,自由、独立和多元化成为工会的主要特征,这保证其作为工人代表而与雇主、政府协商谈判的地位。我国在建国后就确立了工会的一元化体制,工会的自由、独立受制约。所以,中国工会组建率快速上升与劳资矛盾发展及“民工荒”的出现并行,说明工会在维护职工权益上的作为有限,工会的弱势地位使其在三方协调机制中难以发挥作用。与工会一元化体制相反的是雇主组织的多元化。这违背了劳资权利对等的法律原则。所以需要完善团结权立法,保障劳动者组织工会的权利,在民营企业中杜绝雇主加入工会并控制工会的现象。

乐观者认为,中国工业民主和员工参与在逐步起作用。随着劳动关系规范化和合作化,中国工会的功能会更清楚,即保护工人利益和实现民主。由于转轨时期中国企业管理精英与工人存在分歧,工人认为工会能保护他们的利益。基层工会比地方工会更自治,日益起调停者的作用,成为“积极的参与者”。党组织与工会的密切合作也有益于各自的强大。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职代会这种平时被遗忘的组织活跃起来,工人们运用它进行“保厂护家园”,反对资本对劳动的剥夺。这时,工人动用的是旧体制价值观:工人是企业的主人;运用平时不怎么起作用的劳动法律法规和政策及工会、职代会等组织,对改制过程中工人利益的损失(如下岗、福利丧失、工作条件恶化、走向贫困) 和权利被侵犯(企业出售、兼并不经工人同意,国有资产流入管理者和私企老板手中) 提出抗争,表达参与他们生存决策的强烈要求。企业危机时期,工人的法律意识好象瞬间醒悟。职工代表大会服务于两个目的:平常时期作为协调工业关系的制度。当国企经营恶化尤其接近生死边沿时,职代会成为工人生存斗争的场所。赵炜通过案例研究发现,改制为外资的国有企业工人,在经过建立雇佣劳动关系、人员调整(对工人的裁员) 和推行西方管理模式后,工人在地位、构成、意识方面很快表现出明显的一致性,非政治意义上的产业工人出现,他们对工会有一致且明确的要求,即维护工人利益。这种期望甚至高于国有企业的职工,因为国企有党组织和其它组织保护职工利益,而外企工会是保护工人利益的唯一组织。

有的研究者发现,工会在当前中国私营企业劳资关系治理中具有一定的绩效, 建立工会对于提高工人的劳动报酬具有一定的影响:工会工人的教育收益率在不同教育水平上都要大于非工会工人。工龄对工会工人的年功工资影响是显著的,而对非工会工人的年功工资影响不显著。在建立工会与没有建立工会的企业中, 职位差别对劳动报酬的影响存在着差异m} 。非公领域还出现了一些新的工人维权形式。沿海地区出现了工会直接选举,这将逐步改变中国工会的社团特征,成为中国民主化和“公民社会”发育的组成部分。尽管这种工会直接选举是代表政府的地区、县市总工会自上而下推动的;且基于跨国公司社会责任的认证压力,缺少内生原动力。

浙江义乌的工会社会化维权,形成了以职工法律维权中心为基本载体,以包括外来务工人员在内的职工群体为基本对象,以协商调解、参与仲裁、代理诉讼、法律援助为基本手段,覆盖劳动关系全过程全领域的工会社会化维权新机制。信阳工会系统在全市各县、区及乡镇建立外出务工人员工会联合会,并在全市建立96 个“农民工维权服务中心”;还设法与信阳外出农民工务工比较集中地区的工会联系,建立信阳农民工工会联合会。珠三角还出现农民工民间维权组织。针对中小企业职代会建制难的问题,江苏等省出现了区域(如城市社区和农村村镇工会) 、产业或企业集群工会、职代会制度和民主管理小组。所以,有学者预言,职代会和工会的发展,可能会成为中国继村委会选举后吸引国际社会注意的第二个“草根民主”。

二、关于中国工业民主和员工参与形式及功能的研究

中国工业民主制度是作为公有制企业民主管理制度产生和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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