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剑:社会价值投资的含义及其意义

作者:陈剑发布日期:2016-11-03

「陈剑:社会价值投资的含义及其意义」正文

陈剑,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副会长,研究员

社会价值投资(在国际上广泛使用的是Social Impact Investment,笔者以为翻译成Social Value Investment可能更为合适。)这一概念作为一种新的投资形式于2007年被首次提出来,并在国际社会产生了愈益广泛的影响。在中国,这一概念逐渐被人理解和接受还只是近期的事。本文仅就社会价值投资的含义及其意义作一简要分析。

一.社会价值投资――为创建一个好的社会存在

2016年8月25日问世的《中国社会价值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或许是中国第一部全面阐述社会价值投资的发展报告,具有很高的权威性。《报告》内容涉及到全球社会价值投资的现状,社会价值投资与中国改革发展、中国社会价值投资的供给侧、需求侧,标准和评价体系、政策环境以及与国有企业改革等诸多内容。《报告》对社会价值投资这一概念作了较为明确的定义。即社会价值投资是一种追求可测量的社会价值并兼顾经济回报的投资形式。这里的关键词是“可测量”和“回报”。这一定义简明扼要,较为准确。但笔者以为还可以再作一些细化和深入探讨。

笔者的定义是,社会价值投资是指个人或组织,在具有明确目标指向的前提下,为社会价值提升而进行的投资。何谓明确的目标指向?这与社会价值投资中的“价值”有关。这里所说的价值,是指一种理念,一种价值观。例如,党中央全社会大力提供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就是推广一种价值理念或价值观。

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仅靠弘扬,靠宣传部门一家是不行的。那样会陷入唯意志论。重要的是创造一种好的社会存在,才能产生与社会存在相适应的社会意识*。所谓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需要“践行”,这里所说的“践行”,正是沟通存在和意识的桥梁。而通过资金投入建立与之相适应的社会存在,也是中国全方位改革的重要内容。以公正为例,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观,以此作为明确的目标指向的投资就属于社会价值投资。扶持弱视,为边远贫困地区居民饮用水的改善提供帮助,对残疾人群提供就业支持和扶持等,都是为彰显公平正义这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理念而创建的好的社会存在。“和谐”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大环境保护力度、对污染河流的治理,对污染的土壤进行治理也都属于这一内容。即属于人与自然的和谐。在这些方面所进行的投资都属于社会价值投资。

“为社会价值提升而进行的投资”,实际就是为创建一种好的社会存在,进而提升人们的社会意识。这样一种认识十分重要。说明这种投资,其目的并不完全是为了回报,更重要的是实现一种价值观,承担一种使命,创建好的社会存在。但为了更好地实现或提升其价值观,创建好的社会存在,需要有投资回报。回报且可预期,这样投资才具有可持续性,才有可能实现其价值观。因而这种投资应遵循市场经济的规律,以市场化的方式进行,通过提升某种社会价值,以获得能够持续发展的投资回报。

为了更清晰地理解社会价值投资这一概念,有必要通过一个真实案例说明。

案例:建立环保袋加工厂

杜聪曾经是一位金融专家,后长期从事慈善公益,最后转向做社会价值投资。一次法国雅高酒店集团联系他,希望为基金会捐款2万欧元,杜聪想不如用这笔钱以社会投资的方式,在河南农村建立一个环保袋加工厂,支持当地艾滋病妇女自力更生。产品合格,可以被法国雅高酒店集团在中国的100多家酒店采购。杜聪最终以2万欧元投入环保袋加工厂,如今已产生了300万元的效益,不仅患艾滋病妇女有了收入,还能每年资助30多名儿童每年近3000元的生活和学费开销。

基于上述定义和案例,结合《中国社会价值投资报告》对这一概念特征所作的概括,可以把社会价值投资特征作以下概括:

(一)明确的价值目标

社会价值投资人是有着明确的目标追求,这是与一般投资人相比的不同之处。社会价值投资人需要投资有回报,需要义利兼顾,在义利之间寻找平衡。为此,需要将社会目标和市场运作很好结合,在义、利难以兼顾的情况下,更需要义字当先。

(二)回报可持续性

社会价值投资允许投资者获得一定水平的投资回报,这极大激励了市场主体参与社会投资,扩大了资金来源。特别是在当下中国经济持续低迷的情况下,为扩大市场投资,推进经济增长提供了一条可供选择的投资方向。由于和主流资本市场对接,开发标准化的投资工具,提高资产的流动性,可以更大程度地动员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力量参与,形成规模化的解决方案。

社会价值投资通过投资而非捐赠,通过市场机制高效地配置社会资源,所创建的社会存在会产生更持久、可持续的社会价值,即社会意识。只有可持续性的经济回报,才有利于实现社会价值。如果投资回报不可持续,那社会价值投资与慈善和公益事业也就难以区分。

(三)投入效果可预期

经济学关注投入的清晰预期。社会价值投资的结果,在产生投资回报的情况下,所产生的社会效益应当是可预期的。比如,中国目前人口老化程度严重,截至2014年底,全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21242万人,占总人口的15.5%,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13755万人,占总人口的10.1%。65岁及以上老龄人口超过7%就进入人口老化阶段。中国未富先老,在经济尚不是十分发达的情况下,面对2亿多人口的养老保障,任务自然十分艰巨。投资于养老等社会保障的事业,就应有投资回报,并可预期。社会价值投资与一般投资,在投资可清晰预期方面并无不同。如果不可预期,不能说是社会价值投资。

社会价值投资将政府、社会和市场的优势要素相结合,促进了公共产品和服务提供的模式创新,有利于进一步降低成本、提高质量。由于其目标导向鼓励各方力量参与,要求透明和可问责,强调公平和可持续,要求社会产出可预期,更有利于促进科学决策,提高投资的透明度和可问责性。

基于上述分析,社会价值投资也可以定义为是一种为创建好的社会存在,追求可预期的社会价值投资形式。

二.三大板块各自职责

现代社会,人们的社会活动大致可以划分为三大领域,即政治活动领域、经济活动领域和社会活动领域。与此相适应,社会组织也可以分作三类,即政府组织、营利组织和非营利组织。如果说政府组织是第一部门,营利组织是第二部门,那么,第三部门就是各种非政府和非营利组织的总称或集合。也就是说,第三部门是介于政府和企业之间的各种社会组织。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第三部门之所以得到广泛发展,一个普遍认可的解释是,出现了第二种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通常意义上的政府失灵,指的是政府在提供私人物品上的职能失灵,比如政府办企业不仅效率较低,还会导致权力“寻租”,容易滋生腐败。而市场失灵则通常是指市场机制在提供公共物品上的失灵。于是公益靠政府、私益靠市场便成了共识。这种意义上的政府失灵与市场失灵是互为解决的,即市场失灵之处可以指望政府,政府失灵之处可以指望市场。

但随着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这种政府失灵与市场失灵互为解决的体制出现了问题,出现了第二种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所谓第二种市场失灵指的是:市场不仅在提供公共物品上存在着失灵,在提供私人物品时也有一些功能缺陷。例如,由于信息不对称,消费者无法有效识别商品品质,于是消费者权益保护就成了一个单靠市场交换不能解决的问题,需要有“消协”之类的组织存在。另一方面,政府不仅在从事竞争性私人物品的生产中存在着失灵,在公共事务方面也有失灵之处。例如,由于利益表达机制不健全,政府所形成的社会政策有时不能很好地满足处于社会边缘的困难群体以及其他特殊群体的需要。

第三部门与政府、企业一起构成了现代社会。第三部门发展程度如何,在一定意义上说是衡量市场经济成熟程度的重要标准,也是衡量现代化进程的重要标志。我国正在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第三部门有一个大的发展。这主要有以下几点原因:

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益主体多元化的需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益主体日益多元化,维护不同群体的利益不能仅靠政府,需要建立相应的社会组织。分散经营的农户、个体户、私营企业主、高科技产业的白领阶层等,这些不同利益主体为了使自身在市场竞争中处于有利位置,需要联合起来建立自己的组织,如分散的企业需要通过专业协会联合与外界交涉,以维护自己的利益;农民为了使自己的农产品能够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卖出好价钱,需要建立农产品协会等组织来维护自己的利益。维护劳动者的权益,在当前具有十分重要的社会意义。而维护不同群体的权益,正是第三部门的一项重要任务。我国经济转型期出现的一些困难群体,如农民、进城打工者、下岗职工、失业者、退休人员、老弱病残妇孺等,他们不仅需要增加福利,更需要维护自身的权益。从这个意义上说,第三部门的发展是有利于推动社会平衡与社会公正的。比如,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需要靠农民工自己的组织来承担。但由于这类社会维权组织极不健全,政府不得不承担这些本应由社会组织承担的工作。这也说明,政府从无限政府向有限政府转变,如果没有第三部门的广泛发展,将是极其困难的*。

社会价值投资,将社会发展目标与市场手段相结合,促进了政府、企业和社会组织的结合。有助于政府、市场和社会组织协力参与社会投资,促进了三部门优势资源的整合,扩大了资源动员的范围和基础,提高了资源配置效率。

现实社会中,政府、企业和第三部门都存在失灵现象,因而需要三方合作。由于社会价值投资兼具了政府和社会组织使命,同时运用市场手段,从而能够在三者失灵的空白区域中发挥作用。

但如何使三者共同发挥作用,才能使社会价值投资的社会效益最大化,才能更好地实现社会价值目标,并使投资具有可持续性,这需要三者各司其职,通力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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