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信:走出我国产业结构调整的认识误区

作者:易信发布日期:2014-11-29

「易信:走出我国产业结构调整的认识误区」正文

国内在产业结构调整的目的、方向与动力的认识上仍然存在一些误区,集中表现在将产业结构调整的目的简单地定位于服务业比重提高、高端技术产业比重上升等产业结构的数量变动;将产业结构调整的方向简单地定位于追求“高精尖”、“高大上”等为特征的产业形态;将产业结构调整动力简单严格划分为市场内生驱动或政府干预。这样的认识不仅容易误导政策偏离正常轨道,也容易误导民众对经济发展的客观评价,因而有必要对这些问题正本清源。

首先,产业结构调整的目的不在于服务业比例提高、工业比例下降等产业比重的数量变动,而在于实现包容发展与可持续发展的发展质量提高。李克强总理在博鳌论坛2014年会开幕式的主旨演讲中就指出,“发展的目的是为了民生。”产业结构调整作为“促增长、谋发展”的重要举措,其最终的目的就是要为民生服务,让更多的人分享到发展的成果,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因而产业结构调整的目的不能简单地归结为服务业比例高低等数量变动,而应关注经济运行效率是否得到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是否得到改善、社会公平正义是否得到伸张等发展质量问题。处于发达国家行列的英美等经济体,早已认识到这个问题。他们的服务业比重已高达80%左右,然而在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之后,以美国为代表的发达国家逐渐认识到虚拟经济泡沫、实体经济过弱对就业等民生问题造成的严重后果,力推“再工业化”战略,力求改善经济发展质量。

其次,产业结构调整的方向不在于形成“高精尖”、“高大上”等为特征的产业形态,而在于形成契合要素禀赋结构所决定的比较优势的产业结构,形成未来可持续发展的产业竞争力。前世界银行副行长兼首席经济学家林毅夫教授指出,产业结构和技术结构内生决定于其经济的禀赋结构,违背比较优势的产业发展战略将导致无效的资源配置、工作激励的压制、普遍的寻租行为、恶化的收入分配和糟糕的经济绩效,甚至还会使得同发达国家之间的发展差距扩大。不根据本地要素禀赋结构特征选择比较优势产业,而盲目地、攀比式地追求“高精尖”、“高大上”等为特征的产业形态,往往会使得本地经济陷入不良发展循环当中,造成产能过剩、结构失衡等发展弊端。国内某些地区没有铁矿石而大肆发展钢铁产业、没有多晶硅而不遗余力地发展光伏太阳能产业,造成产能过剩,形成千亿级呆账坏账,甚至威胁地区经济平衡稳定。

最后,产业结构调整的动力不在于市场内生驱动与政府干预的简单严格二分法,而在于根据国家战略需要、特定产业发展需要,确立市场内生驱动多一点还是政府干预多一点。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展示出经济发展过程中“既要有效市场,又要有为政府”的认识。林毅夫教授也曾指出,在结构变迁过程中,“一方面,追求企业利润最大化,并基于生产要素之间的相对价格来选择何种技术、进入何种行业,这要求必须有充分竞争的有效市场;另一方面,产业升级和产业多样化需要处理外部性问题,解决企业间的协调问题,这要求必须有因势利导的有为政府。”主流经济学理论则认为,对既存在市场失灵又具有公共福利特征的产业,政府需要给予更多的干预与影响,而对于其他类型的产业,政府应以公共产品提供者的身份参与,并给予市场发挥作用的空间。这说明市场内生驱动和政府干预之间不存在简单的严格二分,关键是要根据国家战略的需要、特定产业发展的需要,辨清是市场内生驱动多一点还是政府干预多一点,实事求是地、有效地促进产业结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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